“其实没牛也没关系,首领大人说了,只要给部落干活五年以上,就能在外城得到一座房子。”
“可我们之前作为奴隶被买进来,本身就欠着部落,那也得为部落干五年活。”
“加起来也就十年而已!反正我们要在部落待一辈子,想想看,如果我们作为奴隶,别说现在的日子和一栋那么好的石屋了,我们就得天天干活,得从早干到半夜,还吃不饱、穿不暖,还得挨打,说不定还会被杀死,这样的日子要过整整一生!”
几个年轻的战士不住点头,其中一人道:“就算在我们原来的部族,大家不也都要每天干活、战斗?族里也没说要给我们盖房子,也没有给我们提供皮甲和武器,也没有逢五天休息一天的好事,更没有干个几年后除了族里固定给的份额,还另外分东西给我们。”
大家沉默了,半晌有人呢喃:“是啊,现在的日子真好,我没想到九原真的没有奴隶,现在我们住得好、吃得饱,虽然也要干活、也要战斗,但都是为了自己,祭司大人还让人教我们各种祭司才能知道的知识,说真的,现在就算让我回去原来的部族,我也不愿回去了。”
头领们把大家的情绪和反应层层上报,最后汇总到严默和原战面前。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嗯?”严默呼气,他原本还担心提出那些福利还太早。
原战,“明年会更好。”
“就是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慢慢发展的时间。”严默看向窗外。
问天显示时间已经是九月十二日,部落盛夏已过,短暂的秋季更是快得看不见尾巴,初冬的寒流已经从北方逐渐接近。
那些出来寻找巫运之果的人,是否已经被他们的假讯息引走?
天堑城的使者和战队日前已经进入朵菲尔德部落,他们什么时候会来“拜访”九原?
而就在这一天,矮人们派出去寻找新居住地的战士们传回了一个影响了矮人们后世无数代,甚而完全改变了他们生活方式的重大消息!
第289章 九原日常
朵菲尔德部落。
“大人,斥候探报已经回来。”
“说。”高大长发的男人站在土墙上看下方奴隶劳作。
“祭司大人一行确实去往了那个叫做九原的部落的方向,但在一条大河口分成两路。斥候报,去往九原方向的觅踪粉味道已很淡,但去往大河下游的味道还比较重,斥候判断祭司大人一行很可能在去往九原后又转去了大河下游。”
“沿河继续寻找。”
“是。”
该战士离开,一直靠在墙边没出声的菲力懒懒地道:“大人,您要到九原看看吗?他们的城堡……不,应该叫做城池建造得很不错,他们的祭司很可能就是从三城某个神殿出来的神侍。那里还有美丽的人鱼,娇小的矮人。”
“吃了亏?”哲非转头,淡不可见地微笑了下。
“哈哈,是啊,那群野蛮人和其他地方的野蛮人不一样,他们有个从神殿出来的小祭司,会制作武器,会玩计策,他们的首领也是个狠人,如果任那个部落发展下去,说不定很快就会称霸这片蛮荒之地。”
“朵菲殿下知道这种发展可能吗?”
菲力明白他的言下之意,“朵菲殿下虽然聪明,但还是个小女孩,又有些公主式的天真。”
“那你还陪她在这里玩这种女孩的游戏?”
“她毕竟是我们的公主殿下,而且……”菲力看了看哲非的脸色,还是说道:“留着她在这里,总比她回去嫁人生下下一代城主继承人、再弄出个王夫要好。”
哲非眼中似有一丝嘲笑,“她没有说让你当王夫?”
菲力咳嗽一声,“她是您的。”
哲非摇摇头,显然对朵菲本人、对娶公主都不感兴趣。
反倒是菲力劝他,“大人,娶殿下是最快的路,可以省掉您很多事情,而且朵菲殿下毕竟是公主,血统高贵,您们将来的孩子也会具有最浓厚的神血。”
“她有野心,她想做的是女王,不是想让王夫掌权,也不是想做一个只会生孩子的女奴,”哲非转身,从菲力身边走过,“我不想每天晚上睡在床上还要提防自己的床头人。”
菲力目送哲非走下土墙,仰头望天叹了口气,他想念他的女人了。那个女人虽然只是一个女奴,但他一直都觉得她比公主更高贵、比神侍还要聪明,让他每次见到她都想膜拜她、亲吻她的全身。
“菲力。”哲非停下脚步。
“在!”
“等斥候把祭司大人失踪的事查明,你跟我一起去一趟九原。”
“是。”
九原部落。
格兰玛族的女族长,那个给自己取名叫兰玛的少女握着炭笔正在认真地学习画素描图,这是她最喜欢的课。
上这趟课的人不多,一般都是喜欢或者画得好的人才会来。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兰玛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对的。
现在的生活跟以前差别很大,他们依旧每天都很忙碌,可是不像以前一天中从早到晚忙碌的都是两顿吃食,就这样还不一定吃饱、吃好。
他们现在一天中被划分为好几部分,早上刚起来,洗漱过后,大家便会集合去参加这一天的第一次训练,这个所有战士团都一样,但这之后的课程,除了五天一次大家最喜欢的祭司大人的大课,所有课程全部分开,大家轮流着来。
就按照她所在的第四战士团来说,早晨的训练一般都是一个小时。
训练过后大家就可以吃上一顿饱饱的早食,不用他们动手,只要带嘴去吃就行,吃完也不用他们收拾,甚至连用的碗盘筷勺都有人专门去洗刷。
对了,这里还有一个小笑话,就是那个筷子,大家一开始都不会用这两根小棍子,前面三天还专门有先生来教他们怎么用筷子和其他餐具。
早食后,是文课,先学通用语,一般班上一半人会一半人不会,会的一半人就教不会的一半人,而不管是会的还是不会的除了会说,还学习怎么写。而会写字的人非常少,这点不管你是原本的九原人,还是后来加入的,大家几乎都一样。
然后便是耕种、养殖、畜牧、纺织、医疗等相关的原来只有祭司和族巫才能学到的知识。大多数人都对此机会非常珍惜,学的很认真,而先生们大多也都很有耐心,会带着他们一点点做,解说得非常细致,一直到他们弄懂学会为止。
而在他们学习这些知识时,一般都会带着实践,也就相当于做活了。而每堂课之间都有休息时间,没有人会真的累狠到。
中午,他们会再吃一顿中食,这在他们以前也是难以想象的,他们以前都只吃早晚两顿。
食物中也不再只有肉和当季稀少的果物,他们的食物很丰富,至少她和她的族人都这么认为。有肉、有鱼、有野菜、有不多的水果,还有一种叫土元果和土元面粉做的主食,哦,如今他们又多了一样食物,叫萝卜。听说以后他们还会多出一种叫做竹笋的菜,现在首领和祭司大人正在培育它们。
萝卜很好吃,她非常喜欢吃,尤其喜欢生吃,所以每次去萝卜田,她总是会特别卖力地干活。
吃过中食,下午一般都是战士方面的训练,很辛苦,可是比他们原来只会靠蛮力挥舞武器要有用得多。
在战术训练方面,听说通过考验的人会得到祭司大人从祖神之殿学来的神之战士训练法,学习了那种训练法的人会变得比其他人更加强大,而且最让大家梦寐以求的是那种训练法很有可能会激发你体内的神血,让你成为具有神一般能力的神血战士。
为了这个训练法,大家干活、学习也更加卖力,就希望自己能通过考验也被选中。
战士训练过后的课程叫做自选课,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知识继续去学习,而她选择了两种,一种是绘画,还有一种是学习做衣服和所有布制品。
祭司大人有次大课中提到,说女人到了年纪会胸部下垂,对此可以在年少时就做一种小衣服,托住胸部,这样不但会让女人的胸部看起来更美丽,对生长发育也会有好处,也不会很快就下垂。
大人还提到内衣的重要,说骑战兽时有内裤和裤子不容易磨到私处,也不会让战兽和草丛里看不见的小虫子钻到私处而让人皮肤生病。
然后大人就在石板上画了几种衣服,让大家课后去看,有兴趣的人可以学着怎么去做。
教大家做衣服和战甲的是萨云和叶老。
她对那个托住胸部的小衣服和内裤最感兴趣,自己琢磨着做了一件胸衣穿到身上,结果穿出来时部落里所有人都盯着她看,那些男人的目光火热得都要把她给烧着了!女人们都羡慕喜欢得不得了,纷纷来问她是怎么做的,都要跟她学,还送她很多好东西。
外面传来报时的鼓点声,指导大家画素描的草町拍拍手,“好了,时间到了,大家可以下课了,再过半个小时吃晚饭,别迟了。”
兰玛直起腰,把石板和炭笔收好,走出教室就看到狰在等她。
其他下课的人走狰身边走过,都对他尊敬地行礼,女人们则羡慕妒忌恨地偷看她,兰玛非常享受这样的目光。
“可我们之前作为奴隶被买进来,本身就欠着部落,那也得为部落干五年活。”
“加起来也就十年而已!反正我们要在部落待一辈子,想想看,如果我们作为奴隶,别说现在的日子和一栋那么好的石屋了,我们就得天天干活,得从早干到半夜,还吃不饱、穿不暖,还得挨打,说不定还会被杀死,这样的日子要过整整一生!”
几个年轻的战士不住点头,其中一人道:“就算在我们原来的部族,大家不也都要每天干活、战斗?族里也没说要给我们盖房子,也没有给我们提供皮甲和武器,也没有逢五天休息一天的好事,更没有干个几年后除了族里固定给的份额,还另外分东西给我们。”
大家沉默了,半晌有人呢喃:“是啊,现在的日子真好,我没想到九原真的没有奴隶,现在我们住得好、吃得饱,虽然也要干活、也要战斗,但都是为了自己,祭司大人还让人教我们各种祭司才能知道的知识,说真的,现在就算让我回去原来的部族,我也不愿回去了。”
头领们把大家的情绪和反应层层上报,最后汇总到严默和原战面前。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嗯?”严默呼气,他原本还担心提出那些福利还太早。
原战,“明年会更好。”
“就是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慢慢发展的时间。”严默看向窗外。
问天显示时间已经是九月十二日,部落盛夏已过,短暂的秋季更是快得看不见尾巴,初冬的寒流已经从北方逐渐接近。
那些出来寻找巫运之果的人,是否已经被他们的假讯息引走?
天堑城的使者和战队日前已经进入朵菲尔德部落,他们什么时候会来“拜访”九原?
而就在这一天,矮人们派出去寻找新居住地的战士们传回了一个影响了矮人们后世无数代,甚而完全改变了他们生活方式的重大消息!
第289章 九原日常
朵菲尔德部落。
“大人,斥候探报已经回来。”
“说。”高大长发的男人站在土墙上看下方奴隶劳作。
“祭司大人一行确实去往了那个叫做九原的部落的方向,但在一条大河口分成两路。斥候报,去往九原方向的觅踪粉味道已很淡,但去往大河下游的味道还比较重,斥候判断祭司大人一行很可能在去往九原后又转去了大河下游。”
“沿河继续寻找。”
“是。”
该战士离开,一直靠在墙边没出声的菲力懒懒地道:“大人,您要到九原看看吗?他们的城堡……不,应该叫做城池建造得很不错,他们的祭司很可能就是从三城某个神殿出来的神侍。那里还有美丽的人鱼,娇小的矮人。”
“吃了亏?”哲非转头,淡不可见地微笑了下。
“哈哈,是啊,那群野蛮人和其他地方的野蛮人不一样,他们有个从神殿出来的小祭司,会制作武器,会玩计策,他们的首领也是个狠人,如果任那个部落发展下去,说不定很快就会称霸这片蛮荒之地。”
“朵菲殿下知道这种发展可能吗?”
菲力明白他的言下之意,“朵菲殿下虽然聪明,但还是个小女孩,又有些公主式的天真。”
“那你还陪她在这里玩这种女孩的游戏?”
“她毕竟是我们的公主殿下,而且……”菲力看了看哲非的脸色,还是说道:“留着她在这里,总比她回去嫁人生下下一代城主继承人、再弄出个王夫要好。”
哲非眼中似有一丝嘲笑,“她没有说让你当王夫?”
菲力咳嗽一声,“她是您的。”
哲非摇摇头,显然对朵菲本人、对娶公主都不感兴趣。
反倒是菲力劝他,“大人,娶殿下是最快的路,可以省掉您很多事情,而且朵菲殿下毕竟是公主,血统高贵,您们将来的孩子也会具有最浓厚的神血。”
“她有野心,她想做的是女王,不是想让王夫掌权,也不是想做一个只会生孩子的女奴,”哲非转身,从菲力身边走过,“我不想每天晚上睡在床上还要提防自己的床头人。”
菲力目送哲非走下土墙,仰头望天叹了口气,他想念他的女人了。那个女人虽然只是一个女奴,但他一直都觉得她比公主更高贵、比神侍还要聪明,让他每次见到她都想膜拜她、亲吻她的全身。
“菲力。”哲非停下脚步。
“在!”
“等斥候把祭司大人失踪的事查明,你跟我一起去一趟九原。”
“是。”
九原部落。
格兰玛族的女族长,那个给自己取名叫兰玛的少女握着炭笔正在认真地学习画素描图,这是她最喜欢的课。
上这趟课的人不多,一般都是喜欢或者画得好的人才会来。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兰玛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对的。
现在的生活跟以前差别很大,他们依旧每天都很忙碌,可是不像以前一天中从早到晚忙碌的都是两顿吃食,就这样还不一定吃饱、吃好。
他们现在一天中被划分为好几部分,早上刚起来,洗漱过后,大家便会集合去参加这一天的第一次训练,这个所有战士团都一样,但这之后的课程,除了五天一次大家最喜欢的祭司大人的大课,所有课程全部分开,大家轮流着来。
就按照她所在的第四战士团来说,早晨的训练一般都是一个小时。
训练过后大家就可以吃上一顿饱饱的早食,不用他们动手,只要带嘴去吃就行,吃完也不用他们收拾,甚至连用的碗盘筷勺都有人专门去洗刷。
对了,这里还有一个小笑话,就是那个筷子,大家一开始都不会用这两根小棍子,前面三天还专门有先生来教他们怎么用筷子和其他餐具。
早食后,是文课,先学通用语,一般班上一半人会一半人不会,会的一半人就教不会的一半人,而不管是会的还是不会的除了会说,还学习怎么写。而会写字的人非常少,这点不管你是原本的九原人,还是后来加入的,大家几乎都一样。
然后便是耕种、养殖、畜牧、纺织、医疗等相关的原来只有祭司和族巫才能学到的知识。大多数人都对此机会非常珍惜,学的很认真,而先生们大多也都很有耐心,会带着他们一点点做,解说得非常细致,一直到他们弄懂学会为止。
而在他们学习这些知识时,一般都会带着实践,也就相当于做活了。而每堂课之间都有休息时间,没有人会真的累狠到。
中午,他们会再吃一顿中食,这在他们以前也是难以想象的,他们以前都只吃早晚两顿。
食物中也不再只有肉和当季稀少的果物,他们的食物很丰富,至少她和她的族人都这么认为。有肉、有鱼、有野菜、有不多的水果,还有一种叫土元果和土元面粉做的主食,哦,如今他们又多了一样食物,叫萝卜。听说以后他们还会多出一种叫做竹笋的菜,现在首领和祭司大人正在培育它们。
萝卜很好吃,她非常喜欢吃,尤其喜欢生吃,所以每次去萝卜田,她总是会特别卖力地干活。
吃过中食,下午一般都是战士方面的训练,很辛苦,可是比他们原来只会靠蛮力挥舞武器要有用得多。
在战术训练方面,听说通过考验的人会得到祭司大人从祖神之殿学来的神之战士训练法,学习了那种训练法的人会变得比其他人更加强大,而且最让大家梦寐以求的是那种训练法很有可能会激发你体内的神血,让你成为具有神一般能力的神血战士。
为了这个训练法,大家干活、学习也更加卖力,就希望自己能通过考验也被选中。
战士训练过后的课程叫做自选课,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知识继续去学习,而她选择了两种,一种是绘画,还有一种是学习做衣服和所有布制品。
祭司大人有次大课中提到,说女人到了年纪会胸部下垂,对此可以在年少时就做一种小衣服,托住胸部,这样不但会让女人的胸部看起来更美丽,对生长发育也会有好处,也不会很快就下垂。
大人还提到内衣的重要,说骑战兽时有内裤和裤子不容易磨到私处,也不会让战兽和草丛里看不见的小虫子钻到私处而让人皮肤生病。
然后大人就在石板上画了几种衣服,让大家课后去看,有兴趣的人可以学着怎么去做。
教大家做衣服和战甲的是萨云和叶老。
她对那个托住胸部的小衣服和内裤最感兴趣,自己琢磨着做了一件胸衣穿到身上,结果穿出来时部落里所有人都盯着她看,那些男人的目光火热得都要把她给烧着了!女人们都羡慕喜欢得不得了,纷纷来问她是怎么做的,都要跟她学,还送她很多好东西。
外面传来报时的鼓点声,指导大家画素描的草町拍拍手,“好了,时间到了,大家可以下课了,再过半个小时吃晚饭,别迟了。”
兰玛直起腰,把石板和炭笔收好,走出教室就看到狰在等她。
其他下课的人走狰身边走过,都对他尊敬地行礼,女人们则羡慕妒忌恨地偷看她,兰玛非常享受这样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