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差没摆在面上说,您不作为也就算了,可别拖三公主的后腿了!
    宗政晚意俊脸微红,“我,我同七公主,是惺惺相惜,发乎于情,止乎于礼……”
    黑衣人不吭声了。
    当我没看见呢?
    您是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反正复国又不指望您。
    不出半月,域外又传来一个惊天消息。
    ——龙荒欲与元魏联姻!
    宗政晚意从七公主嘴里听到这个消息,简直想昏厥过去。
    疯了!三公主疯了!元魏皇帝也疯了!
    就在四年前,元魏大军踏破含章国门,那锦绣繁华的鳞都一夜之间,沦为猩红碎骨。
    而在四年后,这仇人还在,这屈辱未消,竟要结为连理,共治天下?
    魏殊恩也觉得进展奇快。
    他们甚至还没离开海市,就占据了最华丽的一处宫阙,相拥而眠,她毫无顾忌裸着后背,魏殊恩手指碰着她的颈肉,叠出了数道褶皱,看起来肉得可爱。也许是常年狩猎缘故,她身上没有一丝赘肉,线条利落分明,腹肌充满了爆发力,那种少女的稚嫩肉感荡然无存。
    锋利的,又出挑的。
    她将一卷军务枕在脸下,床榻上亦布满了从海市各地奉上的军情,她日夜颠倒处理着,令这一座改换名姓的王朝疯狂运转起来。
    魏殊恩不喜欢杂乱,但看她被奏章淹没,床榻紧窄,只容得下两人,意外生出了一种满足感。
    “你真要聘我?”
    魏殊恩觉得自己像一头狸奴,主人下了纳猫契,他就把毛发舔亮,爪子磨好,等着一个良辰吉日,主人拿着树枝,串起小鱼干,把他抱回家。这样说也不对,一般野猫聘礼是小鱼干,他是家养的,给的可能是盐糖茶?
    魏殊恩啼笑皆非想着。
    但下一刻他又想起两人之间的纠葛,他亲眼看见,那一夜,她将含章的旗,插上了海市的城楼。
    她是含章三公主。
    “这个问题,你问了第二遍。”
    绯红没转过脸,她嗓音嘶哑。
    “怎么,你觉得我在说谎?觉得,一个亡国公主,不可能爱上灭她全族的仇人?实际上,那只是朝代更迭,成王败寇,有什么可怨的?”
    魏殊恩是有这种猜测。
    但是——
    [女主(绯红)对您的爱意值当前为89.9%(她野心勃勃,最爱匪类)!]
    他确信,她爱他。
    因为他是元魏皇帝,中原之主,她与他结合,或许爱意并不纯粹,但强强联合,最符合她的心意!她要的权柄与利益,他都能给!
    她应跟他共同站到最高处,至高无上,俯视众生!
    第278章 全族被灭文女主角(21)
    海市国师收到了一道诏令。
    ——筹办婚礼!
    在海市的领土上,筹办元魏跟含章的婚礼!
    何其嚣张。
    他的面皮剧烈抽动。
    如今是四月,草长莺飞,风暖昼长,距离那场惊天动乱已过去了三月,海市各域逐渐平静,极力适应新君王的执政日月。然而到底是夺国之恨,平静之下沸腾着暗潮,国师很担心这一场嚣张的婚礼会激化百姓的仇怨。
    当然,他担心的不是新君王,而是担心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
    这新君王可不像海市王那样,她不披仁爱,出手狠辣,连装一点薄面都不给你装!
    海市与世隔绝,很少参与域外事务,偏生海市王雄心万丈,觉得这是一次极好的时机,于是元魏使节上门之后,他顺水推舟,自作聪明做了一局反间计,想要让元魏跟龙荒两败俱伤,国师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还竭力阻止,而海市王一意孤行,坚持己见。
    他假意宠爱宗政天香,又派海叵罗这个女性使臣出使龙荒,并用蜃楼少将军为诱饵,激发矛盾,让龙荒女王笃定,他海市非龙荒不可。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海叵罗虽然没有活捉龙荒女王,但也把对方逼得跳海,生死不知。
    而她的手下,谢新桃,也因为自己这一手吓得魂不附体,被海叵罗威逼利诱,她犹豫再三,就要加入海市。
    海市得了龙荒一臂,如虎添翼。
    到这里,海市还是掌控者。
    直到宗政天香收到了一盏花灯,海市王以及心腹大臣商议半天,觉得这是最好的收尾阶段,海市王为了立威,特意参与这一手瓮中捉鳖。
    可谁知道,他引狼入室,那是两头狼狈为奸的野兽,当他们调转血盆大口,獠牙就抵在了海市这一头梅花鹿上。
    海市王出宫之后,海市正式大乱。
    王城被烧,权贵被捉,六门被血洗了一遍。
    他们怎么知道,含章的幽流骑早在四年前就化作流民,混入海市王都,他们在一段时间的游荡之后,逐渐显露天赋,或是智谋过人,或是骁勇善战,被将军们提拔,逐步渗透进了军营重地。海市王还亲自表扬他们,夸他们是朝中的中流砥柱,有他们在,龙荒绝不敢随意进攻!
    也正是这一群中流砥柱,加快了海市的灭亡。
    含章正式复国,海市也盖上了新的印记。
    名为龙章,年号定鼎。
    海市国师不敢细究这年号的含义,他携起诏令,去见了世家。
    世家同样愁云惨淡,一朝改换新主,还是冷血无情的外姓君王,他们对前路愈发胆寒。当国师登门,有的热络,也有的冷淡至极。
    “我朝待国师不薄啊,先王临终托孤,不曾想国师……呵……”
    话语未尽,讽刺极浓。
    国师面不改色,“海市立国千年,一直龟缩此地,不听,不见,不闻,自顾自低头吃草,就相当于一头越养越肥又天真憨厚的羔羊,若不早日做出改变,迟早也会被他人烹而食之。现在的情况,海市虽有战火,却是不伤及根骨,已经是最好的破局!”
    “别忘了,女王最不怕腥膻手段,朔漠如今是什么模样,你们也一清二楚,难道诸位也想海市被一分为二,故土分裂才肯罢休吗!”
    国师自嘲一笑,“先王托孤,本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比起一个王,我更想保存海市根基,让百姓早日安定,不要成了群雄逐鹿中那一头被踩踏至死的獐子!若能保全至此,我海少焉背负天下骂名又何惧!”
    那人的气焰尽消,面带愧色拱手。
    “是我等错怪国师了。”
    国师叹息。
    “诸位,虽然战局已经平定,但内乱仍有余波,还请诸位同心协力,放下芥蒂,早日恢复我朝盛景!”他的双眼透露一抹皎然的光,“何况,诸位又怎么知道,这龙荒女王,含章三公主,不会成为最后的射鹿者呢?来日,我龙章,未尝不是开盛世的功臣!”
    “可她是女子……”
    国师掷地有声。
    “女子?从来治国者,只论成败,不论男女!”
    众臣噤若寒蝉。
    国师揉着额头,“诸位,如今说此事尚且遥远,我们还是先解决当前的棘手之事,新君大婚,举国盛事,可马虎不得!”
    尤其是海市刚刚归顺,大婚若是出了什么岔子,难免新君不会杀鸡儆猴!
    谁都不想成为那一头被悬挂的猎物。
    国师与世家筹备大典,不到半个月,血腥遍野的王城,披挂上了彩绸花灯。婚礼遵循古制,又开先河,纳彩,大征,祭天地,奉宗庙,以及王城巡游,众生同乐。国师等人最怕就是王城巡游,生怕有人不怕死,当街冲撞新君,要知道那婚轿上的,坐的可不只是一位君王!
    国师委婉进言,让绯红取消最后一项。
    当时新君正把玩着一柄赤血长刀,兴致来时,指尖拭擦了一下刀口,刹那鲜红如线,她痴迷地惊叹,“这锟铻刀果真不同凡响,竟能锋利至此。”
    国师眼皮一跳。
    而在另一边不远处,身披黑色貂裘的年轻男人盘着腿,那双摘花飞叶的尊贵玉手,正在娴熟扎着花灯。
    国师:“……”
    对比惨烈,就很离谱。
    侍女们面色如常,显然是早就习惯。
    “国师,你来了。”绯红挟起血刀,“你来看看,这究竟是不是真的锟铻刀,传说它由昆山红铜祭炼而成,能切玉如泥。这献刀者还说,只有唯一的天下之主才能拥有这非凡的宝刀。”
    魏殊恩眼睫都不掀,专注灯笼。
    国师额头淌下一缕冷汗。
    伴君如伴虎,他要如何答复,才能取悦君心?
    却不料她忽然劈向魏殊恩垂在地上的玉佩,锵的一声,玉佩碎成两瓣,国师的脸色都变了。
    “玩够了?”
    魏殊恩额角碎发被冷风拂开,他语气平淡,动作不停,“记得赔我这块玉,上等山玄玉,很贵的。”
    绯红漫不经心拖曳着刀柄,在他的衣摆划开一道刀口,“这么小气?你昨夜撕烂我那件最好看的赤鹿小衣,我都没让你赔。”
    魏殊恩眼眸荡起了水波。
    “谁说不赔?我这不是给你扎婚车的彩灯么?”
    国师快要跳出嗓子眼的心脏缓缓沉落,恢复正常。
    他松了口气。
    国君调情,真是令人害怕,常人都无法理解!
    “国师,你说,这刀削玉如泥,削几个不听话的玩意儿,是不是更绰绰有余呢?”
    新君睨了一眼,国师深深拱手。
    “臣,遵命。”
    于是王城巡游的阵势空前盛大,千年难得一见。
    朱漆为底,描金镶玉,象辇宝帐,靡丽璀璨,一盏盏金箔彩灯随着流苏飞舞,而在婚车之后,朝臣、世家、军队鱼贯而行,威仪极重。绯红散漫斜卧在象辇之上,她的婚服穿得极不正经,拢着一层轻薄的龙绡,领缘随之滑开,赤檀色的胸脯涂着一抹金粉,被衬得愈发煌煌势盛。
    新郎端正坐着,峻骨挺拔,丰神异彩,绛色婚服裁出他的宽肩细腰,再披一片金泥龙绡,竟是艳丽如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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