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叔祖莫恼。”谢砚笑着道,“不管侄孙之后怎么做,这婚事总要回去和父亲族老们商议的,您说可对?”
    “……罢了,正事要紧。”六老太爷再是留恋落霞城的美景和人文,也知道轻重,只不过想到自己年纪到底大了,这次出来又出了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回去后老妻会不会将他关起来,再不放他出门。
    就兴致不高。
    另外一边沈家,沈天赐也在询问沈风和谢砚谈得如何,期间被妻子容氏拧了好几下:“大事当前你怎么能把自己喝醉呢?囡囡是不是你闺女?一点不上心?”
    “哎呀,容容你误会我了,事关囡囡的终身,我怎么可能不上心?”沈天赐委屈的揉了揉自己的腰侧,“我这不是怕弄巧成拙嘛,这事儿如果我出面就没啥回转的余地了,让老大和那谢家大郎提一提,要是能成我再出面说,要是不成也不至于和谢家结了仇怨。”
    “当真?”容氏不信,觉得这男人就是馋酒了。
    二十年的陈酿呢,早前就琢磨着什么时候有机会拿出来喝,这次可不就逮着机会了。
    “真,绝对真的,我哪里会在你面前说胡话糊弄你呢?”沈天赐说的话自然是真的,他们父子早就讨论好的,但面对二十年的陈酿没有刹住喝高了也是真的,但这绝对不能认啊,不然今晚还上不上炕睡觉了?
    容氏冷哼一声,不再搭理身边的男人,扫过对面神色各异的三个孩子,最后目光停在微笑的老大沈风身上:“老大你说,你们谈得如何?”
    沈风没有隐瞒,除了隐去那句不会辱没了谢砚的话之外,前前后后都交代了清清楚楚。
    “那谢大郎当时没有恼?”容氏还挺惊讶的。
    “有些惊讶……似乎被吓到了。”沈风脸上的笑容加深,“倒是没有丝毫恼怒的意思。”
    “不错,当真不错。”沈天赐本来就高看谢砚,如今更是,“这谢大郎明年才弱冠,年纪轻轻稳重的很,当真厉害。”
    “确实。”容氏不管以前还是现在,见过的少年,能在这个年纪就有如此气度的一只手都数得出来。
    “既然我们已经提了,对方也说考虑之后给答复,那便暂且先放一放吧。”沈风侧脸看向一脸平静事不关己的妹妹,和似乎就还没有完全醒酒,整个人有些懵的弟弟,低头笑了笑,他记得弟弟那句让妹妹去吃谢家大米的大喊,真是……
    “确实,横竖囡囡明年才及笄,咱们不着急。”沈天赐抬手拍了拍大儿子的肩膀,“明年你们兄弟俩好好考,到时咱这也是书香门第了,要是你们俩都中了进士,你妹妹别说十五,就是二十也能找到好人家。”
    “说的什么胡话?二十岁了好的都被挑走了!”容氏白了沈天赐一眼,转而对着两个儿子道,“不管谢家成不成,都不妨碍你们兄弟先寻摸起来,看到年纪相当的,人品相貌好的就好好看看,说不定就能挑到那好的。”
    “听娘的。”沈风点头,沈华看了自家大哥一眼,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明白他家娘这一大段话,跟着点点头,一声不吭满脸无辜茫然,看得人发笑。
    “虽然有了谢砚这个珠玉在前,估摸着其他都会变成将就,但咱也不能一根歪脖子上吊死,是吧?”容氏说着看向自家小闺女,“囡囡觉得呢?”
    “我?”沈清鸾脑子里还在琢磨谢家送来的礼单,果然是条大鱼,听到自己的名字,不怎么走心的点点头,“我听大哥的。”
    容氏:……
    “你自己的婚事,你就没有点想法?”容氏看着明显不上心的小闺女疼头。
    “……长得好看的吧。”沈清鸾沉吟了一下,也不打算另外想借口了。
    容氏:……
    第二十九章
    乡里的秋收还没有结束, 不论是私塾还是加盖房子都暂时没戏,于是在沈清鸾的催促下,沈天赐拉着三个子女一起进山了。
    原本上一次就打算是今年的最后一次进山, 但是因为熊瞎子弄得格外顺利, 最重要的是,他甚至连一个擦伤都没有,也不用修生养息。
    这样干等着冬日来临显然浪费时间, 于是趁着秋收结束之前, 在短暂的进山一趟。
    走之前沈华将他想到的,用来改良肥皂的改良方法一一记录好后交给容氏,另外还有皮蛋的配方, 厕纸也在沈清鸾的强烈要求下找好了不少材料, 用竹篱笆在了离后山不远的河沟浅水处围了个圈, 什么树皮草茎破麻都浸了进去。
    进入大凉山的前半段路沈清鸾已经走过,大约是天气比上次寒凉的缘故,这回也用树枝敲着探路,但能敲出来的东西很少,地上的落叶倒是厚了一层,踩上去咔呲咔呲,偶尔遇到绊脚的树藤也因为枯黄而少了韧性,有时候人被绊得踉跄了一下, 但树藤更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直接就断裂开了。
    “上一次我和囡囡就是从这里走的。”沈天赐往边上一指, “那山谷这会儿怕是比上一次更好走一些,不过……”沈天赐有些嫌弃的看着因为长时间爬山已经开始脸红的两个儿子, “你们俩个也走不了, 下次我和囡囡两个人可以走那边, 快很多。”
    沈风总是瓷白的俊脸泛着微微薄红,呼吸有些重,旁边沈华要比他好一些,再看自家爹和妹妹,就跟刚出门差不多。
    虽然心里早有预料,这摆在眼前的差距还是让人挺无奈的。
    “行了啊爹,这人都有擅长不擅长,你也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沈华扶了扶肩膀上的背篓带子,“说话就说话,老是含沙射影的,多没意思啊!”
    “嘿!你个嘴欠的臭小子,我是你老子还说不得你了?”沈天赐啧了一声,“你大哥武是不行,好歹占了文,你呢?还不能说了?”
    “那怎么样?”沈华耸耸肩,“这不是像你嘛。”
    “狗屁!你哪点像老子?”沈天赐呸了一声粗话都出来了。
    “文不成武不就像你啊。”沈华被身边的妹妹抬手一扯,躲过自家老爹劈头一棍子,虽然不躲也不会被敲得多疼但还是嚷嚷开了,“你怎么还动手呢?你不讲武德!”
    “老子跟你讲武德?”沈天赐指着沈清鸾,“囡囡不许拉偏架,老子一身武艺方圆百里无敌手,哪里武不就了?”
    “老头子不要脸皮,你几岁,你儿子我几岁?二十年后你咋知道我的武艺不如你?”沈华直接躲在沈清鸾身后,明明可能会被追着打还要叫嚣。
    “……”沈天赐书里的棍子一顿,有些不知道怎么反驳,毕竟他记忆缺失,他压根不记得自己十六岁时武艺是个什么水平,提着棍子点了点藏在闺女身后的二儿子,“这次放过你。”
    沈华回他老子两个白眼,沈天赐又手痒,就听小闺女面无表情道:“大哥休息好了吗?”
    “嗯,我们继续走吧。”沈风看了一会儿父子俩闹腾,摇了摇头,他家弟弟总是没啥心思,很容易吃亏,看来他要额外看顾一些,不过这一次就让他自己吃点教训。
    果然沈华就是一个喜欢闹腾的性子,还喜欢撩拨自家老爹,偏偏沈天赐和沈华的性子差不多,每次停下休息的时候就是父子俩你来我往的闹腾。
    几次下来,体力最差的沈风因为每次好好休息到还能撑住,倒数第二的沈华不行了,等到再次休息放下背篓整个人都趴在了上头,再次上路两条腿重若千斤,没一会儿就落在了最后面,喘息声就跟个破风箱似的。
    其他三人都停下转头看他。
    沈华:……很想用脚趾抠个地下宫殿拥有居住,但抬脚的力气都没有了。
    “让你平日里偷懒,行事也没个成算。”沈天赐将自己身后的背篓背到了前面,走到沈华面前背对着蹲下,“上来,爹背你。”
    沈华扭捏了一下,幸福的趴在老爹背上,还不忘大喘气着拍马屁:“谢谢爹,有爹的孩子像块宝。”
    “可闭上你那张嘴吧。”沈天赐也不管儿子已经十六岁了,抬手就在他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原本死于一条的沈华差点跳起来:“爹你咋还打我屁股呢?妹妹还在呢!我不要面子啊!”难为他喘着粗气还能一口气说完,就是说完了几乎缺氧把自己憋过去。
    “你在你妹妹面前还有面子?”沈天赐切了一声,侧头看向另外一边同样喘息颇重但还能撑住的大儿子,转头对脚步依旧轻快的闺女道,“囡囡帮你大哥那个筐提一下,马上就到地方了,再坚持一下。”最后一句是对着大儿子说的。
    “嗯。”沈风知道自己的能耐,不会逞强,应是之后就把背上的箩筐卸了下来。
    “哦。”沈清鸾也点了点头,然后伸手提起沈风卸下来的箩筐,朝着自家大哥示意先走,她走在最后。
    “谢谢囡囡。”沈风握着手里的棍子继续往前,抬头就可以看见背着弟弟的爹,这会儿弟弟似乎已经缓过气来了,又开始嘴欠了,他家爹正在威胁要把弟弟扔下来。
    身后是帮他提着框脚步轻快,沉默少言但绝对可靠的妹妹。
    家里还有兴致勃勃摆弄各种配方,等着他们回家的娘和她肚子里的双胞胎。
    真好!
    沈风嘴角的弧度变大,原本脸上的沉稳退去不少,倒是显出了几分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少年气。
    此时此刻离清凉镇数百里的某个都城中,一个盒子有人在看看天黑之前送到了一间不起眼的杂货铺中,一身风尘的大汉虽然疲累,但是眼睛还是亮晶晶的,在杂货铺关门之前下马踏进了门槛:“掌柜的,有没有大凉山的人参。”
    “哪里来的莽汉找茬,咱们这是杂货铺,你找人参你不去药店来杂货铺做甚?”掌柜目光一闪,一脸刻薄的翻着白眼,手里的算盘打的噼啪直响。
    “不敢不敢,是我嘴瓢说错了,是找从大凉山那边来的皮毛。”大汉立刻笑着改口。
    “那倒是有,兔皮狐皮狼皮都有。”掌柜抬眼仔细打量来人,似乎在评估这人买不买得起皮毛。
    “掌柜有没有虎皮?”大汉上前两步,压低声音,同时将手里一块小巧的木牌露给掌柜的看。
    “……巧了,别看咱这店小,还真有一张虎皮,就怕你买不起。”掌柜点了点头,“你掂量掂量自己的钱袋,若是觉得够就跟我往后头去看看。”
    “掌柜的安心,我带钱了。”大汉拍了拍胸口的钱袋。
    “跟我来吧。”掌柜抬了抬下巴示意大汉跟上,一边往后走一边扯开嗓子,“小六子,死哪儿去了,过来看店!”
    旁边店铺的人听到喊声不以为意,这家杂货铺子东西不错,就是掌柜的有些刻薄,小二有些懒,不过也有些生意,倒是一直能支撑着不关门。
    “壮士稍等,小老儿去前头请东家。”掌柜把大汉领到后头的厢房,那张刻薄的脸已经变了个模样,脸上带笑,“可是巧了,东家这几日正好来这里查账。”
    “那自然是最好。”大汉闻言也露出笑容。
    掌柜的离开没多久,就转了回来,身后跟着一个身量并不算高的少年。
    “公子有何事吩咐?”来人是个看着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年,容貌秀丽俊雅,身材纤细匀称,但大约是常年主事,所以神态从容不迫,很有一股气势。
    “见过童当家。”大汉立刻从椅子上站起来对着少年行礼,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这是公子让我送到这里的,既然遇到童当家,那便直接交给童当家。”
    “无需多礼,辛苦你了,明叔你安排这位壮士去休息。”被称为童当家的少年接过盒子笑着做了安排,也不多问就转身进了另外一边的房间,然后打开盒子将东西拿出来。
    盒子不大,里面只有一块手帕包着的不知名东西和一封折好的信。
    拿出信打开手帕,少年看着手帕里有些浑浊的粗躁玩意儿,带着疑惑看起了信……
    “肥皂?”少年看完信和夹在里面的配方,然后拿起摸着有些滑腻腻的肥皂,仔细打量了一番,又是摸又是闻,最后环顾四周,将目光扫过桌子上的砚台和屏风后的净室。
    很快一双原本细白,现在却占满了黑墨的手伸进水盆里,再然后拿过肥皂搓搓,黑色的泡泡在手中浮现,肥皂滑得很,一不小心就从手心里溜走,又捞又搓了几回,少年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原本是要干什么,换了水清洗干净手上的泡沫。
    刚才还都是黑墨的上手此刻在灯光下干净莹白,似乎比没沾黑墨之前还要干净一些。
    等等明日天亮了再试试衣服裤子和鞋,还有多换几种料子,要是都有不错的表现,那这个叫肥皂的就是一宗大生意了!
    不愧是公子。
    少年点点头,转而坐到桌前开始写回信。
    等到沈风接到信的时候已经是六天之后了,一大三小已经从山中满载而归了,村子里秋收也结束了,家里准备加盖的棚子和房子终于开始动工了。
    还有沈华琢磨了两天,又和木匠铁匠抓头了好几天的帘子轨道也开始制作了。
    第三十章
    太元新旧两朝对于商人来说还是比较友好的, 虽然税收比较重,但并没有商户不能读书科举的规定,在穿着和佩戴的服饰上, 除了皇室特有的纹样和颜色, 也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定。
    男女之间也相对开明,不管贫富都有年轻女子上街,只不过富贵人家的女子上街大部分都会带上能遮挡容貌的帽子纱巾。
    但要说在男女之上最不讲究规矩的, 还要数江南首富童家。
    别的人家一般都是长子或者嫡子继承制, 但是童家不是,童家是能者居之。
    在童家不论出身不论男女都可以竞争家主之位,这就导致童家每一代的家主更替都是充满腥风血雨, 但同时,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杀出重围力压众人的, 那必然不是俊杰也是枭雄了。
    童家就是在这样一代又一代养蛊一样的培养人才方式之中,慢慢扩张壮大,最后成了太元江南一片的首富。
    而这一辈年轻的家主竞争者中有不少好苗子,特别是其中一个分家的女儿,不管是眼光和见解都要比同龄的竞争者们强上好大一截,但做童家的继承人光是会做生意还不行,还的让童家其他族人顺服,还要能挡住从其他继承人那边而来明枪暗箭。
    毫不夸张地说, 童家继承人的夺位之争,比皇室夺嫡更加血腥残酷。
    很不幸那个被童家不少人看好的姑娘, 在十五岁那年没有躲过暗算,虽然后来挣扎着爬了出来, 但一辈子只能坐在轮椅上。
    一个身有残疾的人怎么能做家主呢?
    她只能隐于人后, 最后成了童家的话事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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