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宫人却是急了,说:“还有一人,南缙那位云中王,他也上山来了,还带了好几大箱的东西,说是来找郡主……呃……来找郡主……”
    太后蹙眉,“来找郡主做什么?”
    小宫人为难地偷瞄了元曦一眼,咬牙道:“说是来找郡主下聘的,刚好叫太子殿下碰上。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别苗头,谁也不肯放过谁,瞧着像是要打起来了!”
    哗——
    两只水呈同时掉进木桶里,溅起好大一片水花。
    *
    自那日御花园一别,连瑾就病了。
    相思病。
    白日里有事要忙倒还好些,夜深人静时才最难熬。一闭上眼,脑海里全都是她。从初见时的惊慌防备,到现在的坦诚相待,每一幕都像刀子镌刻在他心上,那样清楚,那样生动,他想忘都忘不掉。
    但他也知道,自己没有可能。
    他虽没经历过□□,但也能看得出来,她在卫旸面前,和在自己面前的不同。
    无意识地撒娇,没顾虑地随意发脾气,该是一直被捧在手心宠爱着,她才会这般肆无忌惮吧?
    连瑾也识趣,发乎情,止乎礼,不会刻意去打扰她,让她为难。
    直到最近,他听说小丫头和卫旸大吵一架,还被禁了足。他不放心,想过去看看。可任凭他寻遍什么理由,都始终被拦着,根本没法靠近。
    那一刻,说不后悔是假的。
    他放在心尖尖上的小姑娘,说不得,怨不得,凭什么让人家这么欺负?还不如跟了他,随他回南缙。横竖有他罩着,谁也别想动她一根头发。即便她会因此怨恨自己一辈子,只要她过得好,他也知足了。
    是以今晨,得知小姑娘已经出宫,他便迫不及待上山寻她。
    来不及准备聘礼,他就把这次建德帝赏给他的奇珍异宝全拿了来。随行的使臣唧唧歪歪,一口一句“王爷使不得”,吵得他脑瓜仁疼,也甚是不屑,有什么使不得的?只要她肯答应,便是把他的命给她,也是使得的!
    然他还没琢磨好,到地方之后,要怎么跟小丫头提这件事,就迎面撞上了这么个煞星。
    看着面前乌发白衣、同他一样没什么好脸色的卫旸,连瑾冷嗤一声,道:“都说帝京的城防乃九州之最,历经那么多次叛乱,都固若金汤。原先本王是不认的,直到看见殿下,才自叹弗如。有这么厚的脸皮撑着,难怪谁也攻不下来。”
    这是在讥讽他,将人气走了,竟还有脸过来。
    如此直白赤-裸的话语,卫旸已经许多年不曾听见。
    周围人寒毛都竖了起来,他却是冷笑着,平静回:“托了王爷的福,若不是亲眼见识了昔日的手下败将还敢来孤面前叫嚣,孤也不会备受鼓舞,到这山上来。”
    这一句话说得更狠,不仅把连瑾的话给怼回去了,还当众揭了这位传说中的不败战神的短。
    连瑾眸底一瞬暗沉。
    卫旸的脸也黑如锅底。
    两人就这么隔着一条小道对望,视线相撞,火星滋滋。
    第37章 十三
    过去的五年间, 元曦在宫中见惯了后宫女子争宠夺爱,也看多了勋贵人家深宅大院里头的明争暗斗。男人之间的争风吃醋,她还是第一次见。
    瞧这架势,倒也没比女人好到哪里去。
    可见这“妒忌”二字, 不过是人的通病, 从来就与性别无关。把男人放在“女人”的位置上, 他们也就成了“女人”, 会吃味, 会争宠,甚至还会大打出手。
    哪怕是身份尊贵的男人也一样。
    太后带着元曦从后院过来的时候,卫旸和连瑾正吵在兴头上。
    二位面上瞧着俱都潇潇肃肃, 爽朗清举, 乃当世少有的人中龙凤,可出口的话却都幼稚到匪夷所思,就差嘲笑对方几岁还在尿床。
    连向来一丝不苟的太后,都忍不住笑出声:“这是什么风,把你们俩都给吹过来了?”
    卫旸拱手朝她拜礼, “孙儿来给皇祖母请安。”
    拱手的一瞬,他视线越过交叠的手,向上瞟了眼立在太后身边的元曦, 确定人的确是在这里, 便淡淡收回目光,不再多言。
    连瑾却是个跳脱的性子,见本尊都来了, 也懒得再同那姓卫的浪费时间。恭恭敬敬地朝太后行了一礼, 便看着元曦, 大辣辣道:“各位的时间都很宝贵, 本王也便不卖关子。实不相瞒,本王今日过来,不为别的,就为向曦和郡主提亲。”
    他边说边抬手,招呼人把聘礼搬进来,大箱小箱的,足有十来个。大至绫罗绸缎,小至珠宝首饰,应有尽有,光是夜明珠就有十好几个,都能穿成串儿戴在脖子上。
    瞧这架势,莫不是把自己在北颐的全部家私都带过来了?
    北苑的宫人嬷嬷都瞪圆了眼,私下窃窃交谈感慨,直叹这位异国王爷的诚意。随连瑾一道过来的南缙仆众也跟着与有荣焉,腰杆子都直起来不少。
    东宫那边的内侍们却是白眼翻上天,忍不住阴阳怪气地嘀咕:
    “这有什么?铜雀台从来不缺这些劳什子,郡主要多少,殿下就能给多少。”
    “就是,郡主可是咱们北颐的第一美人,多少人排着队求呢,凭这些俗物就想娶郡主,做梦!”
    “还是说,在王爷眼中,郡主就只配这些死物?”
    ……
    内侍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有鼻子有眼。
    南缙之人听完,心中自然不快,叉腰跟着讽刺回去,诸如“说了半天,也没见你们拿出个像样的东西,亏得还是在自个儿家的地盘上呢”、“说咱们没诚意,那空手过来的岂不是该挖个坑,先把自己给埋咯”……之类的,不绝于耳。
    两边谁也不让谁,太后又似有意想让两人争上一争似的,只勾着唇角,闲闲地在一旁整理自己的衣袖,愣是一个字也没说。
    元曦夹在中间,颇为尴尬,虽说两边都在吹捧她,然这样被拎出来评头论足,也实在叫人心中不适。
    她绞着帕子斟酌言辞,琢磨该怎么把这桩乌龙给打发回去,那厢连瑾就先开了口:“只是这些俗物,自然不配给曦和郡主相提并论。”
    说着,他从怀中摸出一个藏青布料的小包,万分珍重地放在掌心,呈托而上。
    连瑾在九州也算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好东西也是见了无数,能叫他如此宝贝的,怕是比几大箱金银珠宝还稀有珍贵。
    大家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不约而同地伸长脖子探看。
    藏青布料“唰”地揭开,没有夜明珠的闪亮,也没有金银的贵气,就只有一堆红黄相间的粉末,在阳光下轻闪。
    风一吹,众人鼻子都禁不住发痒,直想打喷嚏。
    埋怨声此起彼伏,别说东宫,就连先前对连瑾赞许有加的北苑宫人,眼下都忍不住抱怨,“什么东西这么呛人,莫不是拿着什么至毒之药,想坑害我们?”
    有那见多识广的,很快便认出来,“这该不会是辣椒末子吧?”
    “辣椒末子?那不是做菜的玩意儿,也能拿来当聘礼?瞧不起谁呢?”
    ……
    质疑声越发喧嚣,甚至都有人牵扯到两国矛盾上,直斥南缙这是在故意折辱人,压根没把他们北颐放在眼里。再吵下去,怕是都要打起来。
    连瑾却丝毫不为周遭的吵闹声所扰,只昂着头,挺着胸,坦然直视前方。
    太后笑了笑,一改先前坐山观虎斗的姿态,终于肯开尊口,称赞道:“王爷有心了。”
    争吵声戛然而止,旁人纷纷投来不解的目光,瞧了瞧太后,又使劲盯着那堆辣椒末子,想知道这“心”到底有在哪儿。
    元曦却是知晓的。
    辣椒并非九州所产之物,若不是近年海运兴旺,大家伙只怕现在都还不知这物什究竟是什么。便是如今的北颐,大多也是以食茱萸入餐,甚少有人家能吃得起辣椒。
    南缙的情况则更为复杂。
    因着那边气候偏阴湿,一到阴天下雨,腿脚膝盖就疼痛不已,大家便养成了食辣驱寒的习惯。辣椒也因此成了不可或缺、却又极其难以入手的稀罕物。少了绫罗绸缎,尚且可以用粗布麻衣替代,可没了辣椒,大家就只能继续饱尝阴天下雨的折磨,南缙的将士们也就没法再驰骋疆场,保家卫国。
    连瑾将这东西作为聘礼,是想告诉她,自己之于他,便如同辣椒之于南缙一般,独一无二,无可取代。
    看似憨傻蠢钝、不可理喻,却也不失为一种少年人才有的纯粹直白,不参任何杂质。
    元曦不禁莞尔。
    她这一笑,不过是感慨连瑾的赤子之心,但落在卫旸眼中,便成了另外一种含义。
    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翻涌上来,冲撞得心脉剧痛,宛如万箭穿心,卫旸不自觉便捏紧了拳。骨节“咯咯”摩擦,百里之外似都能听见。
    熟知他的人,都知道这是要暴怒的前兆,都乖觉地闭上嘴,低头当鹌鹑。
    那厢太后瞧见了,却是一副靠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似笑非笑道:“看来有人很是不服气啊……那这样好了,自古英雄配美人,我们北颐虽重礼崇文,但也从不排斥以武论英雄。
    “而今郡主也到了适婚之龄,哀家也有意张罗一场花宴,为郡主择选郡马爷。如此,不如干脆来个比武招亲。文试武试皆有,唯有能在这两场比试之中都能拔得头筹的人,方才成为娶郡主的良人佳婿。
    “届时不只是王爷你,全北颐的英雄豪杰都会前来。王爷若当真有诚意迎娶郡主,不如也来报名,同大家争上一争,如何?”
    此言一出,满场皆怔。
    不仅元曦呆住了,连底下的人都吃惊不已。太子对郡主是什么心思,即便没有挑明,大家心里也都有数。原以为太后怎么着,都会偏向自己的亲孙子,谁知竟是直接来了这么一出?
    卫旸和连瑾,九州双璧,究竟孰更胜一筹?
    他二人有多少年没正面交锋过,九州各国便争论了多少年。原以为这辈子都不能再看见他二人的对决,熟料,这梦想竟也有实现的一天。
    且还是以这样的方式实现。
    比武招亲……
    于他们二人的身份而言,多少有些跌份儿。
    连瑾却浑不在意,还生怕她反悔似的,一口便答应下来,余光溜了眼身侧之人,又道:“倘若太后能保证最后结果公正无私,便是让连瑾上刀山下火海,连瑾也不皱一下眉头。”
    太后知晓他的顾虑,也觑了眼卫旸,笑着道:“哀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只要王爷能赢下比试,哀家就给你做这个主。谁敢违抗,哀家便处置谁,绝不姑息!”
    连瑾这才松了一口气。
    “那太子的意思呢?”太后终于腾出空来,询问卫旸。
    办一场比武招亲不难,哄连瑾来参加也算不得什么难事,麻烦的还是这位。
    卫旸是什么人?真真正正长在天山之巅的高岭之花,二十一年来就没为任何人下过凡,一向也只有他挑选别人的命,何曾被人家挑拣过?让他屈尊降贵,沦为市集上的萝卜青菜,同一群凡夫俗子竞争,他怕是宁愿死,也不会同意。
    大家才被勾起的好奇心,就这么萎靡下去。
    可那夺高岭之花,今儿却似从天山之巅移栽到了人世间一般,居然当真抬头,径直回视着太后的眼,毫不犹豫地道:“可。”
    就这么轻而易举地答应了?
    众人皆瞠目结舌,嘴巴圆得可以塞进去一个鸡蛋。
    卫旸却还从容不迫,全然不将这些放在心上,甚至还额外提了一个要求:“倘若孤赢了云中王,可否讨一个彩头?”
    连瑾扬了下眉梢,没说话。
    卫旸回头,朝他的手抬抬下巴,“还请王爷把这聘礼给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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