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吐蕃王的性格,估计这次回去,不会立刻发难……”
    幽州郡城里,秦阳正在与几个心腹分析着吐蕃以后可能会发生的情况。
    “……新王与先王之间,估计会暂时达成一个平衡,但这个平衡,不会维持太久,到时候,就有热闹看了。”
    新王的性格,秦阳早就清楚了。
    他一直都关注着吐蕃王都那边的情况,对于新王选谁上位这件事,他也让人暗中出了一把子力。
    虽然幽州派去的人,也仅仅只是助攻了一把,但最终的新王,的确就是被他相中的这一位。
    这个新王,从各方面来讲,都与吐蕃王不太一样,但又不是纯然的胆小无能,其实此人还挺有能力,尤其是在“表演”方面,算得上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影帝。
    也就是这样的人,才能与回去的那位“先王”斗个你来我往,不至于一下子就被掀下台。
    “不过眼下,还有另一件事,要与诸位商量。”秦阳一改方才的轻松模样,正色道:“党项羌人已有五位首领提出,要与幽州进行长期贸易往来。”
    “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当地的特产,而我们,则可以用盐巴、素油、猪肉以及一些日用货品来换购。”
    “这件事,你们觉得,可行否?”
    秦阳虽是这么问了,但看他的表情,显然是并不排斥这种合作。
    张允济却说道:“这几个党项羌人部落,都是当初依附拓跋赤辞的部落……”
    毕竟在贞观三年,细封举部降唐。
    到贞观六年左右,党项羌人,前后内属者三十万口,都降了唐,被圈在了固定的一片区域里。
    唯有拓跋赤辞带领的部落,一直都不肯降唐。
    党项是西羌的一支,所以被称为党项羌。
    但在秦阳这里,却是指代着之前被吐蕃王强征入伍的那些党项与羌人部落。
    这些部落,其实更趋于“野人部落”。
    秦阳有理由怀疑,这些部落大概本在历史长河里都不曾留下过什么痕迹,那些记录在史书上的党项羌人里,大概都没有他们的一个位置。
    或许就是因为,他们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因为远离了党项羌的主流圈子,又最终因为当初跟错了人,后来又远离了所跟的人,成了“无主”的群体。
    这样的部落,在任何一个稍微强大的政权眼里,大概都是一块肥肉。
    说真的,秦阳还真是想要将这几万人留下来。
    毕竟这些党项跟羌人,并不是当初降唐的那三十万人口里的,也不是跟着拓跋赤辞最终走了的那些人,这些人是一群“散兵”,游荡于各处。
    若是放任他们继续游荡或是归隐山林,其实就是一种隐患。
    幽州地广人稀,有着大片需要开垦出来的土地,往北去,大片的土地需要人扎根经营,若是将这几万人留下来,蛊惑他们将部落都迁移到幽州,不是两全其美吗?
    既将野兽笼养了,又能让野兽成为家养,为“自家”提供一份力。
    就算是李世民知道此事,也只会赞同,不会反对。
    但该怎么让这群野了心的异族人加入幽州,成为幽州百姓,这就需要一番准备了。
    秦阳将自己的想法,说给了在座的几人听。
    “……这就是我的打算,他们当初虽然依附过拓跋赤辞,但后来却没有继续跟着拓跋赤辞,否则也不会落到今日的地步。与其放他们回去,倒不如,将他们留在幽州。这次的贸易往来,其实就是一个机会。”
    “强留是不能强留的,但以利引之,却是可行的。”
    “我决定,在原本是战场的那个地方,临时开辟出一个贸易区。就在那里,进行各种贸易活动。”
    “趁着冬日还远,先将贸易区建起来,然后引着这些人在那里扎根下来。”
    “在黑水之内,若是能再建立一个新区,新区之外,再在黑水设防,层层递进,幽州郡城才像个样子。”
    以前那种犹如孤城,毫无卫城拱立的情况,他看了都心酸。
    其他人听了,都被说服了。
    换做其他人这样与他们说,他们大概就要想:建区哪有这么轻松?吸纳几万异族,哪有这么容易?里面的麻烦事多着呢!
    可这样说的人是他们大王,这件事,也就不叫个事儿了!
    张允济忽然又说:“对了大王,这次幽州获胜的捷报,已是送去长安了吧?”
    秦阳点头:“第一时间就已送去长安。”
    “上次您与下官说,待幽州胜了,就该准备您与长乐公主的婚事了,如今,郡城这边也要开始准备了吧?或许明年开春,王府就要迎来女主人了!下官就在这里提前向大王贺喜了!”
    突然被提到这件事,其他人也都跟着贺喜,原本想看看他们大王脸红的模样,毕竟再怎么老成,也还是个少年人啊!
    结果就发现,他们大王不愧是大王!
    就算是被他们几个人调侃,也是脸不红心不乱跳的,稳得很!
    这让几个官员都有些遗憾。
    秦阳的心思,却已是随着这个话题被提起,飞向了长安城。
    此时此刻的丽质,又在做什么呢?
    此刻的李丽质,正在练枪,对着靶子,啪啪啪地打着。
    瞄准这种事,对于李丽质来说有点难。
    毕竟她过去可是个标准的娇娇女,骑马是会骑的,毕竟大唐是马上得来的天下,又民风不是太保守,女子也是可以骑马的,更有着男女都爱打马球的传统。
    在这种情况下,李丽质的骑马技术很是不错。
    但“骑射”中的“射”,她就非常的普通了。
    说是普通,其实都是在往好了说,她从小到大就没拉过几次弓。
    没有这方面的基本功,在练枪的时候,就有些吃力。
    好在她因为喜欢画画,所以腕力还不错,单手举枪也能举一会儿,双手一起握着枪时,更是很稳。
    对着靶子瞄准着打了十几次,终于在最后一次,她成功射中了三十步开外的靶子。
    虽然只是射中了极大的靶子的边沿,但已是一种进步。
    李丽质挺高兴,这时,有侍女上前,给她擦汗,同时笑着说道:“公主,您若是练好了手枪,等到过几日秋猎时,必能大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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