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书房的地面铺的是水磨地砖,光滑如镜,冷硬如冰。
叶汝真的脑门叩在上头,凉意从脑门直蹿后背。
她在赌。
赌赢了,她就能离开这云谲波诡的宫城。
赌输了,小命就要交代在这里。
但不赌的话,小命也不在自己手里,天知道风承熙下一道旨意是让她去干什么。
这个姿势让脑袋充血,两耳嗡翁直响,心跳声大得仿佛能充满整座御书房。
头顶久久没有动静。
等得越久,叶汝真的心跳声就越大,简直要振破自己的胸膛。
毫无疑问这是逆颜犯上。
她所赌的就是风承熙并非传言中的昏君,也许能放她一条生路。
但她忘了,他不是昏君,并不等于他可以任她冒犯帝王的威信。
恐惧在此时涌上了心头,叶汝真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龙涎香气忽然袭近,地上金线刺绣的龙袍一展,风承熙竟是在地上十分随意地在她面前坐了下来,声音里没什么情绪,“抬头。”
叶汝真不敢。
从入宫起就攒着的那点勇气已经快要耗光了,她甚至忍不住开始思考,现在跪地哭诉刚才都是一时糊涂他会不会相信……
风承熙忽然伸出手,托起了她的下巴。
叶汝真僵住,随着他手上的力道,抬起头。
风承熙端详着她的脸,看到她额头有细密的汗珠,鬓角都湿了。
“叶卿在护国寺吓着了吧?”风承熙收回手,叹了口气,“商贾之子,却肯读书,一定会是被家里人如珠如玉一般捧在手心里,别说杀人了,连杀鸡都没见过吧?”
叶汝真一时不敢接话。
“朕就不一样了。朕在这皇宫里,看杀人比看杀鸡还多。”风承熙说着,忽然道,“你看过杀鸡吗?剪子往鸡脖子上‘咔嚓’一下,戳出一个洞来,把鸡血放净了,鸡便死得透透的了。”
叶汝真:“……”
万万没有想到这辈子会听到皇帝聊杀鸡。
而且是在这种情形下。
“人不一样,人很难死透的,血也多,没那么快放干净,也没有人会专门拿个碗接着,那血会汩汩涌出来,四处乱流,弄得到处都是,脏得很。”
风承熙的脸上没什么表情,语调也是一贯的懒散,“喏,你看你跪着的这块砖缝里就有,怎么样也洗不干净的,全渗到地底下去了。”
叶汝真被他说得一阵悚然,下意识跪直了,努力少占点地方。
风承熙一笑。
他不笑的时候整个人都冒着寒气,一笑又瞬间便是春暖花开。
“怕成这样,当真是吓着了。”
叶汝真舔了舔唇,干巴巴地开口:“臣——”
风承熙抬手,止住她的话头:“朕准你三天假,回去好好歇歇。辞官的事就别提了,朕从来没这么笼络过人,你不能这么不给朕面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看叶汝真,视线落在偏一点的地方,叶汝真莫名感觉他似是有一两分不自在的样子。
但应当是错觉,她现在整个人有种劫后余生的虚软,也不敢再硬刚,“……臣遵旨。”
起身的时候还趄趔了一下,险些摔倒。
她听到风承熙一声轻笑。
“叶卿用的是什么面脂?”
叶汝真回头,就见风承熙依旧懒散地坐在地上,宽大袍袖铺了一地,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之下,金线刺绣亮到耀目。
他一手托腮,一手指尖彼此微微摩娑了一下,脸带笑意:“肌肤触手生温,软滑如玉。倒比宫中的还要强些。”
第13章 郗兄
叶汝真前脚刚回家,宫里的赏赐后脚就到了。
叶家第一次接圣旨,一团慌忙,在传旨太监的指点下才知道把香案搬出来。
圣旨上说叶汝真上体圣心,忠于职守,赐下宝墨一副,古砚一方。
赏赐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满朝都没见过三天两头不当值,皇帝还赏的。
各家大臣的礼物流水般接蹱而来。
叶汝真起初还应酬了几回,后面一看压根儿没有停下来的功夫,干脆称病,全交给父亲打点。
叶世泽这一辈子都没有同这么多官宦人家打过交道,忙得脚不沾地,对着堆了整间库房的礼物,心情复杂。
上天若是帮他把女儿和儿子掉个个儿多好!
这些若是叶汝成挣来的,那便是光耀门楣,可叶汝真挣来的,那却是收得越多,隐患越大。
叶汝真若是当个默默无闻的起居郎,还能混些时日,而今成了炙手可热的御前红人,那便是千百双眼睛盯着,稍有不慎就万劫不复了。
这两天叶汝真把自己关在书房写辞呈。
白氏从丫环手里接过一盘樱桃,拈了一颗送到叶汝真唇边。
叶汝真看也没看,张嘴吃了。
白氏问:“味道怎么样?”
“唔,挺甜,不过比蜀中的还是差了些。”
白氏:“我吃着也是,只觉得甜,不如家里的,甜里带着一点酸,才不腻。”说着微微叹息,“家里的樱桃早该熟了,怕是要给鸟吃完了。”
叶汝真抬起了头。
樱桃搁在书案上,每一颗都大而饱满,殷红光润。
蜀中的樱桃没这么大,且是黄中带红,像玛瑙一般。
这个时节的蜀中正是春深,夜夜春雨如丝,天一亮就雨散云收天放晴。清晨的庭院上,花瓣与叶片上皆凝着细密的水珠,枝上的樱桃被雨水洗过,一颗颗如同宝石。
每年这个时候,叶汝真都会摘下最早成熟的一盘果子,给白氏送去。
“外祖母,我们回蜀中吧。”叶汝真忽然道。
说完立马挨了一记白眼:“回蜀中做什么?我死了,蜀中就你一个人了,不像京城,你爹娘兄弟都在这里……”
说到“兄弟”,白氏便恼恨,“虽说是个不正经的兄弟,好歹是个兄弟,将来有什么事也能彼此帮扶。再说京城大,人多,买卖也好做,也好给你多攒些家底,女人,没什么都不能没钱……”
叶汝真在白氏的絮叨里重新撑着脑袋发愁。
辞呈她已经改了好几份,却不知道怎样写才能让风承熙放人。
她以前从没有和皇帝打过交道,但总觉得皇帝不该是这样。
说他喜怒无常吧,有时候脾气还挺好,她那么犯颜直上,他也不恼。
但若是就此认为他是个仁君,那可就大错特错,回头就被他卖了还给他数钱。
“真真,你想回蜀中,是不是在宫里遇上了什么大麻烦?”白氏猛地停下来。
白氏虽是要强,但到底有点年纪了,叶汝真一般都报喜不报忧,这次却是有点瞒不下去了,笑了笑,“麻烦不算大,我就是在想,万一辞呈递上去不管用,是不是先回蜀中,过两年再来京城。”
“两年……”白氏迟疑,“两年后,你就二十一了……”
姑娘家,挑到十九,已经算是晚了,再拖两年,就轮到旁人来挑了。
“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我也不是什么天纵奇才,未见得人家会死抓着不放哈哈哈……”
话没说完,丫环进来禀告:“袁家七少爷来拜。”
这位七少爷是袁子明。
袁子明是叶府的常客,以往都不需要通报,直接往里请的。
而今情况特殊,叶世泽会把他拦在大厅招呼,以便给叶汝真更衣换装的时间。
叶汝真一面走到屏风后更衣,一面思索今天不是旬休的日子啊……衣带刚解开,就听见门外传来说话声。
叶汝真手里的衣袍险些跌地上,不是该在大厅吗?怎么直接过来了?
还好白氏在,闲闲地把人堵在了门外。
叶汝真迅速换好了衣裳,再穿上厚底的靴子,叶汝成比她略高一些,得用靴底来补足。
叶汝成的眉毛也要浓重一些,是英挺的剑眉,平时出门之前叶汝真都得把眉毛描粗些,书房没有妆奁,这项是来不及了。
不过无妨,袁子明心大如斗,未必看得出来。
叶汝真一整衣襟,走出屏风。
但是万万没想到,袁子明不是一个人来的。
一人站在袁子明身边,穿一身宽袍大袖的春衫,通体梨花白,以同色丝线绣有暗纹,远看素净雅致,近看花纹隐隐闪现,才觉出奢华。
白氏挡在门口,闲闲同他聊天,问他姓什名谁,多大年纪,家中人口,等等。
他一一答道:“晚辈郗明德,现今二十,无父无母,飘零京师,只存一身。”
白氏听完,眼睛刷一下亮了。
比手指上的鸽子血戒指还要亮。
“袁兄,郗……郗兄!”叶汝真抢上前一步,挡在白氏身前,“二位里面请!”
白氏不甚情愿地走了,走的时候目光还依依不舍。
叶汝真关上书房门,转身就要跪下。
风承熙负起手,优哉游哉地打量书房,“拦着。”
袁子明立即架住了叶汝真,一脸可怜兮兮地——是陛下逼我带他来的。
叶汝真的脑门叩在上头,凉意从脑门直蹿后背。
她在赌。
赌赢了,她就能离开这云谲波诡的宫城。
赌输了,小命就要交代在这里。
但不赌的话,小命也不在自己手里,天知道风承熙下一道旨意是让她去干什么。
这个姿势让脑袋充血,两耳嗡翁直响,心跳声大得仿佛能充满整座御书房。
头顶久久没有动静。
等得越久,叶汝真的心跳声就越大,简直要振破自己的胸膛。
毫无疑问这是逆颜犯上。
她所赌的就是风承熙并非传言中的昏君,也许能放她一条生路。
但她忘了,他不是昏君,并不等于他可以任她冒犯帝王的威信。
恐惧在此时涌上了心头,叶汝真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龙涎香气忽然袭近,地上金线刺绣的龙袍一展,风承熙竟是在地上十分随意地在她面前坐了下来,声音里没什么情绪,“抬头。”
叶汝真不敢。
从入宫起就攒着的那点勇气已经快要耗光了,她甚至忍不住开始思考,现在跪地哭诉刚才都是一时糊涂他会不会相信……
风承熙忽然伸出手,托起了她的下巴。
叶汝真僵住,随着他手上的力道,抬起头。
风承熙端详着她的脸,看到她额头有细密的汗珠,鬓角都湿了。
“叶卿在护国寺吓着了吧?”风承熙收回手,叹了口气,“商贾之子,却肯读书,一定会是被家里人如珠如玉一般捧在手心里,别说杀人了,连杀鸡都没见过吧?”
叶汝真一时不敢接话。
“朕就不一样了。朕在这皇宫里,看杀人比看杀鸡还多。”风承熙说着,忽然道,“你看过杀鸡吗?剪子往鸡脖子上‘咔嚓’一下,戳出一个洞来,把鸡血放净了,鸡便死得透透的了。”
叶汝真:“……”
万万没有想到这辈子会听到皇帝聊杀鸡。
而且是在这种情形下。
“人不一样,人很难死透的,血也多,没那么快放干净,也没有人会专门拿个碗接着,那血会汩汩涌出来,四处乱流,弄得到处都是,脏得很。”
风承熙的脸上没什么表情,语调也是一贯的懒散,“喏,你看你跪着的这块砖缝里就有,怎么样也洗不干净的,全渗到地底下去了。”
叶汝真被他说得一阵悚然,下意识跪直了,努力少占点地方。
风承熙一笑。
他不笑的时候整个人都冒着寒气,一笑又瞬间便是春暖花开。
“怕成这样,当真是吓着了。”
叶汝真舔了舔唇,干巴巴地开口:“臣——”
风承熙抬手,止住她的话头:“朕准你三天假,回去好好歇歇。辞官的事就别提了,朕从来没这么笼络过人,你不能这么不给朕面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看叶汝真,视线落在偏一点的地方,叶汝真莫名感觉他似是有一两分不自在的样子。
但应当是错觉,她现在整个人有种劫后余生的虚软,也不敢再硬刚,“……臣遵旨。”
起身的时候还趄趔了一下,险些摔倒。
她听到风承熙一声轻笑。
“叶卿用的是什么面脂?”
叶汝真回头,就见风承熙依旧懒散地坐在地上,宽大袍袖铺了一地,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之下,金线刺绣亮到耀目。
他一手托腮,一手指尖彼此微微摩娑了一下,脸带笑意:“肌肤触手生温,软滑如玉。倒比宫中的还要强些。”
第13章 郗兄
叶汝真前脚刚回家,宫里的赏赐后脚就到了。
叶家第一次接圣旨,一团慌忙,在传旨太监的指点下才知道把香案搬出来。
圣旨上说叶汝真上体圣心,忠于职守,赐下宝墨一副,古砚一方。
赏赐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满朝都没见过三天两头不当值,皇帝还赏的。
各家大臣的礼物流水般接蹱而来。
叶汝真起初还应酬了几回,后面一看压根儿没有停下来的功夫,干脆称病,全交给父亲打点。
叶世泽这一辈子都没有同这么多官宦人家打过交道,忙得脚不沾地,对着堆了整间库房的礼物,心情复杂。
上天若是帮他把女儿和儿子掉个个儿多好!
这些若是叶汝成挣来的,那便是光耀门楣,可叶汝真挣来的,那却是收得越多,隐患越大。
叶汝真若是当个默默无闻的起居郎,还能混些时日,而今成了炙手可热的御前红人,那便是千百双眼睛盯着,稍有不慎就万劫不复了。
这两天叶汝真把自己关在书房写辞呈。
白氏从丫环手里接过一盘樱桃,拈了一颗送到叶汝真唇边。
叶汝真看也没看,张嘴吃了。
白氏问:“味道怎么样?”
“唔,挺甜,不过比蜀中的还是差了些。”
白氏:“我吃着也是,只觉得甜,不如家里的,甜里带着一点酸,才不腻。”说着微微叹息,“家里的樱桃早该熟了,怕是要给鸟吃完了。”
叶汝真抬起了头。
樱桃搁在书案上,每一颗都大而饱满,殷红光润。
蜀中的樱桃没这么大,且是黄中带红,像玛瑙一般。
这个时节的蜀中正是春深,夜夜春雨如丝,天一亮就雨散云收天放晴。清晨的庭院上,花瓣与叶片上皆凝着细密的水珠,枝上的樱桃被雨水洗过,一颗颗如同宝石。
每年这个时候,叶汝真都会摘下最早成熟的一盘果子,给白氏送去。
“外祖母,我们回蜀中吧。”叶汝真忽然道。
说完立马挨了一记白眼:“回蜀中做什么?我死了,蜀中就你一个人了,不像京城,你爹娘兄弟都在这里……”
说到“兄弟”,白氏便恼恨,“虽说是个不正经的兄弟,好歹是个兄弟,将来有什么事也能彼此帮扶。再说京城大,人多,买卖也好做,也好给你多攒些家底,女人,没什么都不能没钱……”
叶汝真在白氏的絮叨里重新撑着脑袋发愁。
辞呈她已经改了好几份,却不知道怎样写才能让风承熙放人。
她以前从没有和皇帝打过交道,但总觉得皇帝不该是这样。
说他喜怒无常吧,有时候脾气还挺好,她那么犯颜直上,他也不恼。
但若是就此认为他是个仁君,那可就大错特错,回头就被他卖了还给他数钱。
“真真,你想回蜀中,是不是在宫里遇上了什么大麻烦?”白氏猛地停下来。
白氏虽是要强,但到底有点年纪了,叶汝真一般都报喜不报忧,这次却是有点瞒不下去了,笑了笑,“麻烦不算大,我就是在想,万一辞呈递上去不管用,是不是先回蜀中,过两年再来京城。”
“两年……”白氏迟疑,“两年后,你就二十一了……”
姑娘家,挑到十九,已经算是晚了,再拖两年,就轮到旁人来挑了。
“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我也不是什么天纵奇才,未见得人家会死抓着不放哈哈哈……”
话没说完,丫环进来禀告:“袁家七少爷来拜。”
这位七少爷是袁子明。
袁子明是叶府的常客,以往都不需要通报,直接往里请的。
而今情况特殊,叶世泽会把他拦在大厅招呼,以便给叶汝真更衣换装的时间。
叶汝真一面走到屏风后更衣,一面思索今天不是旬休的日子啊……衣带刚解开,就听见门外传来说话声。
叶汝真手里的衣袍险些跌地上,不是该在大厅吗?怎么直接过来了?
还好白氏在,闲闲地把人堵在了门外。
叶汝真迅速换好了衣裳,再穿上厚底的靴子,叶汝成比她略高一些,得用靴底来补足。
叶汝成的眉毛也要浓重一些,是英挺的剑眉,平时出门之前叶汝真都得把眉毛描粗些,书房没有妆奁,这项是来不及了。
不过无妨,袁子明心大如斗,未必看得出来。
叶汝真一整衣襟,走出屏风。
但是万万没想到,袁子明不是一个人来的。
一人站在袁子明身边,穿一身宽袍大袖的春衫,通体梨花白,以同色丝线绣有暗纹,远看素净雅致,近看花纹隐隐闪现,才觉出奢华。
白氏挡在门口,闲闲同他聊天,问他姓什名谁,多大年纪,家中人口,等等。
他一一答道:“晚辈郗明德,现今二十,无父无母,飘零京师,只存一身。”
白氏听完,眼睛刷一下亮了。
比手指上的鸽子血戒指还要亮。
“袁兄,郗……郗兄!”叶汝真抢上前一步,挡在白氏身前,“二位里面请!”
白氏不甚情愿地走了,走的时候目光还依依不舍。
叶汝真关上书房门,转身就要跪下。
风承熙负起手,优哉游哉地打量书房,“拦着。”
袁子明立即架住了叶汝真,一脸可怜兮兮地——是陛下逼我带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