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媛媛:“那您两位有什么忌口吗?”
“没什么忌口。”
林媛媛便推荐菜单上的菜,很快点好菜,快速去打单。此时小丽端着一盘红烧肉越过蒋老板和杨经理身侧。
目光扫过红烧肉,蒋老板神色微凝。
盘子里的红烧肉,肉皮晶莹,红酥油亮,因为服务员前行的动作而颤颤巍巍地颤动,盈汪汪地颤出水油波。
“旗帜鲜红劲风招。”观红烧肉之颜色,蒋老板脑中回荡起这句话。这盘红烧肉在“色”方面,达到了绝佳。
他是豪临饭店的老板,曾经也是豪临饭店的主厨,只是近年来退了下来。身为一名厨师,他深知,能将红烧肉做出这般卖相,厨师的技艺必定十分高超。他做不出来这样的红烧肉,豪临饭店现在的主厨也做不出来。
杨经理直直盯着送到别人桌上的红烧肉,喉结上下滑动,这家小饭馆的红烧肉真是……比他们豪临饭店大厨做的还要好看啊。
不多久,林媛媛将一盘红烧肉端上桌。红烧肉近在咫尺,香味直钻鼻腔。鲜浓的肉香如龙卷风一般卷进鼻子里。
蒋老板不禁低喃:“穿云香气丹墀漫,急得神仙把手招……”
杨经理吞着口水,“这红烧肉可真是……”
香,太香了!杨经理拿起筷子就要去夹红烧肉吃,忽然停住动作,“老板,您快尝尝。”
蒋老板执筷,夹起一块红烧肉,软滑的红烧肉被夹在筷子之间,似乎长了脚,滑溜溜的,想滑下去。
他用筷子夹紧红烧肉,送入口中,首先抵达牙齿的是红烧肉晶莹油润的肉皮,q弹的肉皮带着筋道的胶质感,口感极妙。
晶莹的肉皮下面是肥瘦相间的肉,一层肥肉一层瘦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肥瘦层层叠叠相间,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十分香甜咸鲜,浓醇弹糯。
红烧肉烧出这样的口感,红烧肉的调味以及火候必定达到了无比精准精湛、寻常人难以掌握,难以企及的程度。
咀嚼着红烧肉,蒋老板沉默下来。杨经理赶紧问:“老板,味道如何?”
蒋老板叹息,“难怪这样的小饭馆能抢走我们豪临的核心客户。这家饭馆的主厨……实在是非常人。”
杨经理立马去夹红烧肉,嫩滑的红烧肉进入口中,入口即化,满嘴留香。杨经理咀嚼的动作慢下来,他呆住了。从色和香方面,他已然猜到红烧肉会很好吃,但等红烧肉真正吃进嘴里,他才明白,自己还是低估了面前这盘红烧肉的美味程度。
这盘红烧肉,比豪临饭店的主厨做的红烧肉好吃十倍,不,一百倍,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也无法想象还有红烧肉能比面前的红烧肉更好吃。
毫不夸张地说,这样一口红酥弹糯的红烧肉下去,活塞神仙!
难怪那些富豪会抛弃豪临饭店,选择这样一家破旧的小苍蝇馆子。难怪刚才老板会说这家饭馆的主厨非常人。能做出好吃到如此地步的红烧肉,这家饭馆的主厨,可不就是非常人?
他望向半开放式的后厨。后厨里,戴着口罩的少女动作流畅利落,明明才不到二十的年轻女孩,下厨的气势却似那有了几十年经验的大厨。
这样年轻,厨艺就已经这样出神入化,未来肯定会更……杨经理不禁生出些许敬佩来。
注意到自家老板也在打量叶宁,杨经理心里一咯噔,老板的心情肯定好不了,这家饭馆的主厨厨艺如此厉害,他们豪临完全干不过。
尤其是,这家饭馆的主厨就是老板,他们豪临也没办法挖墙脚,把人家主厨挖走。
宁冬饭馆这家小饭馆,会一点一点吸走豪临饭店的客户。
打量叶宁良久,蒋老板微微叹气,随后继续吃红烧肉。杨经理压住所有思绪,也继续吃红烧肉。
与此同时,饭馆对面的小卖部里,老刘高声道:“明英,你先来收钱,我回家拿点东西。”
小卖部旁边再走几步路就是老刘和周明英的家。老刘见周明英过来了,快步走出小卖部往家里赶。
周明英把啤酒拿给客人,快速去柜台收钱。
“老板,拿包烟,红双喜的。”
“哎,好,红双喜是吗?请稍等。”
客人离去。周明英把钱收好,她望向前方,宁冬饭馆门前人群聚集,街上人来人往。
以往清冷荒凉的老街,如今热闹起来。
她出生在老街,老街是她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在她还小时候,老街并不老,人很多,很繁华。然而等她越长越大,老街越来越老,人烟越来越少,越来越冷清荒凉。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生长的地方逐渐“老”去,她心酸却又无能为力。
老街在时代的洪流之中被淘汰,也许再过几年,她也不得不搬出老街。可是老街是她的家,是她半辈子的记忆所在。她不愿离开自己的家。
但她没有任何办法。时代的洪流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然而不曾想,一家小饭馆抵抗住了时代的洪流,正在逐渐将老街重新推进洪流里,给已然枯萎的老街重新灌输生命力。
她凝视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眼角微微湿润起来。
“老板,有没有脉动?”有客人进来。周明英快速回神,笑容满面,“有的。”
饭馆快要打烊时,叶宁正想着晚上吃什么夜宵。瞧了瞧案板上剩的五花肉,思索几许,她说:“舅母,你去削一些土豆,两大碗就够了。”
“行。”
叶宁转过脸,“阿郑,你把这两块五花肉切成块,焯一下水。”
阿郑是之前招来的帮厨,三十多岁,厨艺不错,干活很利索,听到叶宁的话,忙不迭去切五花肉。
叶宁往锅里下油,油烧热,把焯好的五花肉倒进锅里煸炒。锅铲不停地翻动五花肉,油脂慢慢从肉块里滋啦滋啦冒出来。
肉块表面逐渐变得焦黄,此时叶宁把八角、姜片、桂皮香叶、红辣椒下入五花肉里。接着放冰糖、料酒。
继续煸炒,辅料的香味渐渐被炒出来,待炒香,淋入生抽老抽,肉块上色均匀之后,倒入热水煮开,再加少许食盐。
五花肉炖到第三十分钟,叶宁把切好的土豆放入锅内。大火烧开煮开转小火继续炖。
五花肉和土豆炖到软烂收汁时,叶宁把八角桂皮等辅料挑出来。在锅里撒上一把葱花,翠绿的葱花散落在黄褐色的土豆肉块里。
土豆烧肉做好,淋在米饭上,香喷喷的土豆烧肉盖饭出炉。
阿郑端着自己的土豆烧肉盖饭,深深嗅着香味,他到桌前坐下,拿出自己的杯子,倒上一杯菊花茶,再去舀一碗绿豆汤。
软烂咸鲜的土豆烧肉盖饭,清悠悠的菊花茶,冰冰凉凉的绿豆汤,搭配起来吃有滋有味畅快十分畅快。
阿郑满足地翘起嘴角,这家饭馆他真是来对了。在别家饭馆哪里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他以前在别家饭店当帮厨,吃得不仅没有现在好,也没有现在的好吃!
他埋头刨饭,吃得满嘴流油。很快吃完,又去添了些土豆烧肉和米饭。
叶宁从另一边桌子看过来,“阿郑,够不够吃?”
“够吃的,老板,够吃。”
“好,吃饱点。”
“谢谢老板。”
叶宁从浴室里出来,她擦着头发,穿过走廊,李满福说和田淑香的房间门半开着,叶宁看过去。田淑香在折叠衣服,李满福拿着块布在绣东西。
田淑香折好衣服,“满福,别绣了,该睡了。”
“我再练一会儿。”
“该睡的时候就得睡。”
“我多练一会儿,练好些,能少占宁妹妹的时间。”
田淑香张张嘴,没再说什么。叶宁敲敲门,走进去,“舅母,满福姐姐。”
“宁宁洗完澡了?快去吹头发。”
叶宁擦着头发,说:“不着急。”她坐过去,“满福姐姐,要不你就每天专心练绣工,不用去厨房里洗碗了。”
李满福怔了下,随后急得快哭出来,“宁妹妹,你是不是嫌我洗碗洗得不好?我会好好洗碗的!”
叶宁哭笑不得,“你误会了,学刺绣,练绣工费时费力,你又学刺绣又要工作,很累的。”
“我不累的。”
“你现在是不累,以后学刺绣入门了,会越来越累的。而且,”叶宁语气沉缓,“学刺绣得专注,要学就拿全部精力去学,不能把精力分散开。”
叶宁直视李满福:“满福姐姐,你想学好刺绣吗?”
“想!”
“那你就好好学,拿全部精力去学。”
李满福犹豫,“可是……”
“洗碗工我会再另招一个,你不用担心。”
田淑香忙道:“这样也行,满福,你要是想学好刺绣,就专心去学,学好了才不辜负你宁妹妹对你的教导。”
听到这话,李满福郑重认真地点头,“那我不洗碗了,我好好学刺绣!”
“好,满福姐姐加油,你有天赋,以后肯定会很厉害。”叶宁笑道,转身离开。
刚关上门,她忽而想起什么,又要开门,还没开门,就听到里面田淑香的声音响起来。
“满福,你好好学,如果真能闯出名堂来,你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你宁妹妹。”
“嗯!我会的!”
叶宁按着门,唇角弯了弯,她重新开门进去,“舅母,我的毛巾掉这里了。”
回房间吹完头发,叶宁捏捏泛酸的四肢,四肢如同灌满铅一样,沉重疲惫,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没有这么明显,一旦休息下来,沉重的疲惫感如同被放大镜放大了一般。
她躺进被窝里,给小冬掖好被角,沉沉睡去。
迷迷糊糊里,耳边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放在被子外面的胳膊泛起鸡皮疙瘩。因为太累,她想睁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不知过了多久,凉意终于把她激醒。
外面在下大雨。
一场大雨下来,驱赶走了连日来的闷热,空气变得凉飕飕起来。她赶紧关掉空调,又给小冬压好被子,随后继续睡。
不知睡了多久,叶宁感到头很沉重,宛若四肢灌的铅全部涌进了脑袋里。
昏昏沉沉中,她感到口干舌燥,想喝水。费力睁开眼,豁然而亮的光线刺得她眼睛有些疼。
她及时闭眼,再缓缓睁开。
头顶玉粉金丝床账落入眼眶。光亮柔滑的玉粉金丝床账上绣着双面绣,细腻精致,美轮美奂。
她看着帐顶,愣了一下,神思顿然清明些许,慢慢偏转过脸,古色古香的床柱刻着镂空花纹,花纹隐隐传出金丝楠木的宁神清香。
叶宁滞住。
第57章
叶宁抬起沉重的手臂,用力地揉眼睛,再度睁眼,仍然是精致柔滑的玉粉金丝床帐,镂空花纹的金丝楠木床。
“没什么忌口。”
林媛媛便推荐菜单上的菜,很快点好菜,快速去打单。此时小丽端着一盘红烧肉越过蒋老板和杨经理身侧。
目光扫过红烧肉,蒋老板神色微凝。
盘子里的红烧肉,肉皮晶莹,红酥油亮,因为服务员前行的动作而颤颤巍巍地颤动,盈汪汪地颤出水油波。
“旗帜鲜红劲风招。”观红烧肉之颜色,蒋老板脑中回荡起这句话。这盘红烧肉在“色”方面,达到了绝佳。
他是豪临饭店的老板,曾经也是豪临饭店的主厨,只是近年来退了下来。身为一名厨师,他深知,能将红烧肉做出这般卖相,厨师的技艺必定十分高超。他做不出来这样的红烧肉,豪临饭店现在的主厨也做不出来。
杨经理直直盯着送到别人桌上的红烧肉,喉结上下滑动,这家小饭馆的红烧肉真是……比他们豪临饭店大厨做的还要好看啊。
不多久,林媛媛将一盘红烧肉端上桌。红烧肉近在咫尺,香味直钻鼻腔。鲜浓的肉香如龙卷风一般卷进鼻子里。
蒋老板不禁低喃:“穿云香气丹墀漫,急得神仙把手招……”
杨经理吞着口水,“这红烧肉可真是……”
香,太香了!杨经理拿起筷子就要去夹红烧肉吃,忽然停住动作,“老板,您快尝尝。”
蒋老板执筷,夹起一块红烧肉,软滑的红烧肉被夹在筷子之间,似乎长了脚,滑溜溜的,想滑下去。
他用筷子夹紧红烧肉,送入口中,首先抵达牙齿的是红烧肉晶莹油润的肉皮,q弹的肉皮带着筋道的胶质感,口感极妙。
晶莹的肉皮下面是肥瘦相间的肉,一层肥肉一层瘦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肥瘦层层叠叠相间,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十分香甜咸鲜,浓醇弹糯。
红烧肉烧出这样的口感,红烧肉的调味以及火候必定达到了无比精准精湛、寻常人难以掌握,难以企及的程度。
咀嚼着红烧肉,蒋老板沉默下来。杨经理赶紧问:“老板,味道如何?”
蒋老板叹息,“难怪这样的小饭馆能抢走我们豪临的核心客户。这家饭馆的主厨……实在是非常人。”
杨经理立马去夹红烧肉,嫩滑的红烧肉进入口中,入口即化,满嘴留香。杨经理咀嚼的动作慢下来,他呆住了。从色和香方面,他已然猜到红烧肉会很好吃,但等红烧肉真正吃进嘴里,他才明白,自己还是低估了面前这盘红烧肉的美味程度。
这盘红烧肉,比豪临饭店的主厨做的红烧肉好吃十倍,不,一百倍,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也无法想象还有红烧肉能比面前的红烧肉更好吃。
毫不夸张地说,这样一口红酥弹糯的红烧肉下去,活塞神仙!
难怪那些富豪会抛弃豪临饭店,选择这样一家破旧的小苍蝇馆子。难怪刚才老板会说这家饭馆的主厨非常人。能做出好吃到如此地步的红烧肉,这家饭馆的主厨,可不就是非常人?
他望向半开放式的后厨。后厨里,戴着口罩的少女动作流畅利落,明明才不到二十的年轻女孩,下厨的气势却似那有了几十年经验的大厨。
这样年轻,厨艺就已经这样出神入化,未来肯定会更……杨经理不禁生出些许敬佩来。
注意到自家老板也在打量叶宁,杨经理心里一咯噔,老板的心情肯定好不了,这家饭馆的主厨厨艺如此厉害,他们豪临完全干不过。
尤其是,这家饭馆的主厨就是老板,他们豪临也没办法挖墙脚,把人家主厨挖走。
宁冬饭馆这家小饭馆,会一点一点吸走豪临饭店的客户。
打量叶宁良久,蒋老板微微叹气,随后继续吃红烧肉。杨经理压住所有思绪,也继续吃红烧肉。
与此同时,饭馆对面的小卖部里,老刘高声道:“明英,你先来收钱,我回家拿点东西。”
小卖部旁边再走几步路就是老刘和周明英的家。老刘见周明英过来了,快步走出小卖部往家里赶。
周明英把啤酒拿给客人,快速去柜台收钱。
“老板,拿包烟,红双喜的。”
“哎,好,红双喜是吗?请稍等。”
客人离去。周明英把钱收好,她望向前方,宁冬饭馆门前人群聚集,街上人来人往。
以往清冷荒凉的老街,如今热闹起来。
她出生在老街,老街是她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在她还小时候,老街并不老,人很多,很繁华。然而等她越长越大,老街越来越老,人烟越来越少,越来越冷清荒凉。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生长的地方逐渐“老”去,她心酸却又无能为力。
老街在时代的洪流之中被淘汰,也许再过几年,她也不得不搬出老街。可是老街是她的家,是她半辈子的记忆所在。她不愿离开自己的家。
但她没有任何办法。时代的洪流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然而不曾想,一家小饭馆抵抗住了时代的洪流,正在逐渐将老街重新推进洪流里,给已然枯萎的老街重新灌输生命力。
她凝视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眼角微微湿润起来。
“老板,有没有脉动?”有客人进来。周明英快速回神,笑容满面,“有的。”
饭馆快要打烊时,叶宁正想着晚上吃什么夜宵。瞧了瞧案板上剩的五花肉,思索几许,她说:“舅母,你去削一些土豆,两大碗就够了。”
“行。”
叶宁转过脸,“阿郑,你把这两块五花肉切成块,焯一下水。”
阿郑是之前招来的帮厨,三十多岁,厨艺不错,干活很利索,听到叶宁的话,忙不迭去切五花肉。
叶宁往锅里下油,油烧热,把焯好的五花肉倒进锅里煸炒。锅铲不停地翻动五花肉,油脂慢慢从肉块里滋啦滋啦冒出来。
肉块表面逐渐变得焦黄,此时叶宁把八角、姜片、桂皮香叶、红辣椒下入五花肉里。接着放冰糖、料酒。
继续煸炒,辅料的香味渐渐被炒出来,待炒香,淋入生抽老抽,肉块上色均匀之后,倒入热水煮开,再加少许食盐。
五花肉炖到第三十分钟,叶宁把切好的土豆放入锅内。大火烧开煮开转小火继续炖。
五花肉和土豆炖到软烂收汁时,叶宁把八角桂皮等辅料挑出来。在锅里撒上一把葱花,翠绿的葱花散落在黄褐色的土豆肉块里。
土豆烧肉做好,淋在米饭上,香喷喷的土豆烧肉盖饭出炉。
阿郑端着自己的土豆烧肉盖饭,深深嗅着香味,他到桌前坐下,拿出自己的杯子,倒上一杯菊花茶,再去舀一碗绿豆汤。
软烂咸鲜的土豆烧肉盖饭,清悠悠的菊花茶,冰冰凉凉的绿豆汤,搭配起来吃有滋有味畅快十分畅快。
阿郑满足地翘起嘴角,这家饭馆他真是来对了。在别家饭馆哪里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他以前在别家饭店当帮厨,吃得不仅没有现在好,也没有现在的好吃!
他埋头刨饭,吃得满嘴流油。很快吃完,又去添了些土豆烧肉和米饭。
叶宁从另一边桌子看过来,“阿郑,够不够吃?”
“够吃的,老板,够吃。”
“好,吃饱点。”
“谢谢老板。”
叶宁从浴室里出来,她擦着头发,穿过走廊,李满福说和田淑香的房间门半开着,叶宁看过去。田淑香在折叠衣服,李满福拿着块布在绣东西。
田淑香折好衣服,“满福,别绣了,该睡了。”
“我再练一会儿。”
“该睡的时候就得睡。”
“我多练一会儿,练好些,能少占宁妹妹的时间。”
田淑香张张嘴,没再说什么。叶宁敲敲门,走进去,“舅母,满福姐姐。”
“宁宁洗完澡了?快去吹头发。”
叶宁擦着头发,说:“不着急。”她坐过去,“满福姐姐,要不你就每天专心练绣工,不用去厨房里洗碗了。”
李满福怔了下,随后急得快哭出来,“宁妹妹,你是不是嫌我洗碗洗得不好?我会好好洗碗的!”
叶宁哭笑不得,“你误会了,学刺绣,练绣工费时费力,你又学刺绣又要工作,很累的。”
“我不累的。”
“你现在是不累,以后学刺绣入门了,会越来越累的。而且,”叶宁语气沉缓,“学刺绣得专注,要学就拿全部精力去学,不能把精力分散开。”
叶宁直视李满福:“满福姐姐,你想学好刺绣吗?”
“想!”
“那你就好好学,拿全部精力去学。”
李满福犹豫,“可是……”
“洗碗工我会再另招一个,你不用担心。”
田淑香忙道:“这样也行,满福,你要是想学好刺绣,就专心去学,学好了才不辜负你宁妹妹对你的教导。”
听到这话,李满福郑重认真地点头,“那我不洗碗了,我好好学刺绣!”
“好,满福姐姐加油,你有天赋,以后肯定会很厉害。”叶宁笑道,转身离开。
刚关上门,她忽而想起什么,又要开门,还没开门,就听到里面田淑香的声音响起来。
“满福,你好好学,如果真能闯出名堂来,你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你宁妹妹。”
“嗯!我会的!”
叶宁按着门,唇角弯了弯,她重新开门进去,“舅母,我的毛巾掉这里了。”
回房间吹完头发,叶宁捏捏泛酸的四肢,四肢如同灌满铅一样,沉重疲惫,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没有这么明显,一旦休息下来,沉重的疲惫感如同被放大镜放大了一般。
她躺进被窝里,给小冬掖好被角,沉沉睡去。
迷迷糊糊里,耳边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放在被子外面的胳膊泛起鸡皮疙瘩。因为太累,她想睁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不知过了多久,凉意终于把她激醒。
外面在下大雨。
一场大雨下来,驱赶走了连日来的闷热,空气变得凉飕飕起来。她赶紧关掉空调,又给小冬压好被子,随后继续睡。
不知睡了多久,叶宁感到头很沉重,宛若四肢灌的铅全部涌进了脑袋里。
昏昏沉沉中,她感到口干舌燥,想喝水。费力睁开眼,豁然而亮的光线刺得她眼睛有些疼。
她及时闭眼,再缓缓睁开。
头顶玉粉金丝床账落入眼眶。光亮柔滑的玉粉金丝床账上绣着双面绣,细腻精致,美轮美奂。
她看着帐顶,愣了一下,神思顿然清明些许,慢慢偏转过脸,古色古香的床柱刻着镂空花纹,花纹隐隐传出金丝楠木的宁神清香。
叶宁滞住。
第57章
叶宁抬起沉重的手臂,用力地揉眼睛,再度睁眼,仍然是精致柔滑的玉粉金丝床帐,镂空花纹的金丝楠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