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老三不在家,薛老婆子正戴着老花镜看识字本想孙子呢,瞅着她还愣了一下,眼前这个黑瘦干巴妇女是谁?
    宋爱花以前在薛家,懒归懒,可人并不瘦,相反因为心眼都用在吃上还不怎么干活儿养得有些圆润呢。
    回娘家以后天天跟着下地上工晒太阳,赚不到几个工分哥嫂有意见自然吃不饱,可不就瘦了?
    宋爱花见到薛老婆子就一通阴阳怪气,“娘,托你老的福,我现在吃上肉不用下地干活儿啦。还白得俩闺女一个儿子,俩闺女不小了正好能做家务,啧啧,我现在呀,真是什么都不用干,就等吃喝呢。”
    薛老婆子瞅着她干瘪黑瘦的模样,你等吃喝就吃成这样?
    这福气,你自己留着吧。
    她客客气气不阴不阳地挤兑回去,“哟,你这大福气真是享晚了,应该早点去享。这现成的儿女都有,可不用装怀孕骗吃喝了哈。”
    宋爱花脸上有点挂不住,却也强撑着,“来看看你老,也送你条肉吃。”
    想想自己嫁过来那三年,为了口吃的,见天地巴结讨好老婆子,还得看二房脸色,那种日子实在是丢人。
    对薛老婆子来说,肉?那敢情儿好。
    薛老婆子可不白要她的,自家也不是吃不起,如果有卖肉的,她天天买给大孙子吃。
    她道:“你新男人是杀猪的,以后这不好卖的猪骨头、猪下水、猪尾巴的,卖给我,咋说也是油水儿啊。”
    说新男人有点刺激宋爱花,她还扭头看呢,“怎么不见三哥啊?”
    薛老婆子:“那你可叫不着喽。老三现在非常能干,一天十个工分妥妥的。”
    什么懒,都是借口,只要不是林苏叶那样着实没力气干不动的,就是欠收拾。
    薛老婆子原本寻思着宋爱花那么稀罕老三,当年为了嫁给他敢先把生米煮成熟饭,为了老三肯定也会勤快干活儿,一天不说八个工分,七个应该是稳的。
    老三能从一天混六七个工分到拿十几个,足以说明他们就是懒,不是不行,宋爱花也一样。
    只要她能稳赚七个工分,薛老婆子就想让她回来和老三好好过日子,哪曾想宋爱花压根就不想改,宁愿再找个男人也不肯为了老三变勤快点。
    这也说明宋爱花骨子里是真的懒,只要懒、不用干活就有东西吃,她估计啥都乐意干。
    她不待见宋爱花,却待见猪肉啊,猪肉又没错。
    她就拿钱把宋爱花带来的肉买下来,之后就把宋爱花给打发走了。
    你都跟猪肉佬了,还惦记我儿子干嘛?
    我儿子再不是个东西,现在也能赚十个工分呢,攒着以后娶房好媳妇儿。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分了好,当初就不该在一起,白耽误老三三年时间,要是找个正儿八经过日子的,这会儿起码也有个孩子了。
    看薛老婆子神情有点愤愤,林苏叶就打趣她,“你还敢吃她的肉,不怕她给你腌点耗子药?”
    薛老婆子:“那没事,昨晚上我就先让老三尝过了。”
    林苏叶:“……”行,反正是你亲儿子。
    第91章 老婆奴??
    吃过饭,小姑说去捡柴禾。
    林苏叶:“明春,我出去办点事儿,你在家里带着莎莎,陪陪娘,跟着大军小岭也识识字。”
    小姑就答应了,她在林苏叶面前和莎莎一样乖。
    首都军事学院,打靶训练处。
    虽然学员们是来进修文化、思政、指挥等方面的知识,可作为战斗指挥官,他们不可能不摸枪不训练,尤其薛明翊和秦建民。
    他们在升为团长以后都保持着和普通士兵一起出早操、特训的惯例,打靶这些常规训练也从不落下。
    来到军事学院,这里虽然也出操,但是并不强制,很多部队文职干部以及搞思政、后勤等工作的本来就不热衷训练,所以能每天坚持出操的基本就是战斗类指挥官。
    薛明翊和秦建民是风雨无阻都要训练,陆东城有几次恰好有事就想算了,结果看他俩还带一批学员去出操,也跟着坚持下来。
    薛明翊越是对他冷淡,陆东城就对他越是好奇。
    一开始他只是出于内疚,想接近薛明翊道歉,被冷拒之后他又发现薛明翊这人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学习能力非常优秀。
    原本演讲课不是他擅长的,可短短几天他就赶上来,并且能够做到优秀,这真的很了不起。
    他就生出结交心和好胜心,他不会比薛明翊差。
    谁知道不管他怎么示好,人家对他就是不冷不热,这让他有些不甘心。
    毕竟他在首都军区也算有名气,很多首长都认识他,时常夸他,初来学院的时候他还作为学员代表发言,他就不信薛明翊没听过他的事迹。
    他从小到大就是受人追捧的,哪怕他没有那么虚荣,并不太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觉,可真正被自己欣赏的人冷待,他就感受到落差,那是一种让人隐隐不安的滋味儿。
    不是羞辱,也不是愤怒,而是自己引以为傲的东西受到质疑的不甘。
    不甘让他忍不住明里暗里地观察薛明翊,再跟自己比较一番。
    薛明翊和秦建民在寒风里进行打靶训练,不管站立、卧式、移动靶子,薛明翊的成绩都很优秀,不愧他的神枪手称号。
    陆东城了解过薛明翊和秦建民的资料,薛明翊是15岁破格入伍,他的枪法非常准,一年时间就提干为排长。
    此后在军区各项大比小比中他异军突出,摘获神枪手、格斗突击手、通讯红旗手、负重越野王等奖项,被他们军区誉为“神兵利器”。
    他虽然已经三十岁,体能却依然超过二十出头的年轻战士,经常参加连营的各种训练。
    他团内的士兵对他甚至比对营长还熟悉。
    据说他的爱慕者从文工团到战地护士甚至到厨子都有,简直五花八门,当然这只是别人谣传的八卦,不当正规资料记录。
    此刻首都的冬天已经零度以下,甚至还飘起小雪花,可他看薛明翊依然没穿棉衣,标枪一样立在那里,丝毫没有怕冷发抖的迹象。
    他举枪瞄准,身形稳如青松,手纹丝不动,能这样静立超过半小时。
    陆东城自问自己能做到吗?
    应该能吧,至少刚入伍那三年是能的,只是后来……升职以后就不再那么注重基础训练。
    就在这时他瞅着好几个青年男女你推我搡地挤过来,似乎都是奔着薛明翊来的。
    他忍不住提醒她们,“他已婚。”
    几个女同志忍不住吃吃地笑,其中一个毫不客气道:“陆同志你思想有问题,我们是来看打靶的,又不是来搞对象的!”
    薛明翊多帅啊,他往那里一站,他们就觉得他站到自己心坎儿里了。
    他们有的是之前就关注他,有的是演讲公开课关注他的,反正越看越觉得他好看。
    高高的,瘦瘦的,肩宽腿长气质佳,人冷话少容貌俊,看着多养眼呐。
    谁也没规定,他结婚了就不许人看啊。
    有个女生还想你也挺帅啊,可我们也没追着你看啊,你是不是嫉妒人家薛明翊啊。
    陆东城就扛着那把56式半自动步枪,走过去对薛明翊和秦建民道:“比一下?”
    薛明翊:“没必要。”
    在这种训练打靶训练状态下,他的成绩非常好,秦建民也很优秀,陆东城的信息他也了解过,自然是很优秀的。
    没什么好比的,谁赢又如何?
    训练只是为了保持状态,毕竟他们都不是普通士兵,不需要在连队打靶中拿名次。
    陆东城对两人道:“现在军工大学正研究新式自动武器,这种半自动式要被淘换掉,回头领你们去看看吧。”
    他可以在军工学院自由出入,能够拿到新式武器的样品,虽然不成熟,却比半自动好很多,如果两人喜欢,他是可以送他们一把的。
    薛明翊有点心动,却还是婉拒了。
    进修以后看组织对自己的安排,真要想去军工学院参观,他现在也可以给军部打报告,有时间就能去,并不多难。
    再者他拿新式武器也不是为了自己用,能装备全军最底层战士的武器,才是最好的。
    他不是木头,感觉得到陆东城想和解的诚意。
    他没想到自己那么不客气的拒绝,对方还能这般心平气和地交流,不见其他大院子弟的骄矜和暴躁脾气,这算是陆东城的优点。
    大家都不是愣头青,而是来军事学院进修的军官干部,自然不会意气用事。
    既然对方有值得自己学习的优点,自然也可以友好交流。
    仅限于学术交流,至于其他的还是算了。
    他就和陆东城聊了几句。
    有俩指导员看到他们,笑道:“大礼堂那里有交谊舞会,你们快去捧场啊。”
    学院里每到周末都会举行联欢会,有时候是茶话会,有时候是交谊舞会,还有文工团来表演节目。
    一听说有交谊舞会,秦建民来了兴致,拉着薛明翊去看看。
    薛明翊半点兴趣都没,“我要去图书馆。”
    陆东城在首都待久了,什么舞会都见识过,也不是很感兴趣,他想和薛明翊去图书馆,顺便交流一些观点。
    他对薛明翊的科技武装部队的观点很感兴趣,想深入交流。
    秦建民:“你俩都有媳妇儿,我可没呢,我得去学学。”他拉着薛明翊:“老薛,你也学学,回头和弟妹跳。”
    薛明翊:“胡闹。”
    嘴上说胡闹,却还是被拖着去了。
    陆东城无奈,也跟着去凑热闹。
    陆东城虽然是跟着来凑热闹的,却一进场就被熟人拉去跳舞。
    有人看到薛明翊和秦建民过来,立刻就跑过来邀请他俩。
    薛明翊直接拒绝。
    秦建民也没去,就真的只用眼睛见识。
    秦建民:“老薛,你不去找个女同志学学?”
    薛明翊:“我有媳妇儿。”
    他向来只知道训练、学习,轻易不参加这种联谊会,对这种场面也没经验,只觉得已婚男人抱着别的女人跳舞,十分不妥。
    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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