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和香一时无法和苏半子解释清楚青山君是个好妖怪,即便向他解释了,他都不会信,更不敢向他说出自己与青山君生了一个蛋。
    苏和香只好收下了苏半子递来的锦盒,顺了苏半子的意。
    “是,女儿知道了。”
    “今夜就干掉他。”苏半子比划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苏和香捏着那个锦盒,点头道:“嗯,今夜就干掉他。”
    只剩苏和香一个人的时候,她走到僻静的角落,打开了那个锦盒,药丸有指甲盖大小,呈黑色,苏和香拿到鼻下闻了闻,飘着一股淡淡的臭味。
    她立马拿远了。
    这么臭的东西,即便把青山君的眼睛和鼻子挡住了,他嚼巴嚼巴都会吐出来,骗不了他这一条修炼成精的蛇。
    苏和香把药丸放回红色锦盒,从围墙外丢了出去,锦盒刚好就砸中了经过围墙外的一名路人。
    那路人是蜀州城‘一香酒肆’的小工。
    他路过蔡宅,被扔出来的东西砸中,正想骂骂咧咧敲门去讨说法,可看见砸中自己的是一个锦盒,他连忙捡起锦盒,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个看上去就很名贵的药丸,以为是好东西,举目向四周一看,没看见有人往他这里瞅,他就把装着药丸的锦盒揣进了兜里。
    小工回到还未正式开张的‘一香酒肆’,把那锦盒当作宝贝献给了在试酒的掌柜。
    “金掌柜,小的娘在员外郎府中做杂役多年,今日员外赏了娘一盒补药,娘让小的献给掌柜,说掌柜你面黄肌瘦,应该多进补。”
    坐在桌前捧着一杯酒喝的公子一身华服,发间束金冠金簪,脚下的鞋用金线纳成,串了一圈的玛瑙。
    手上十根手指,有九根手指都戴了金戒与玉戒,还有一根没有戴戒指的手指是前日半夜喝醉上茅厕,开门时把那根手指夹伤了,肿了一圈,没法戴上戒指。
    他那金光闪闪的打扮,走在街上,极其被旁人误认他是从王府里走出来的主子。
    他长得并不面黄肌瘦,反而珠圆玉润,微微发胖,从他发胖的脸庞中,隐约透露出可爱。
    他一手执酒杯,一手取下挂在腰间的钱袋,丢给了献宝的小工。
    “你有心,替我谢谢你娘,这点赏钱拿去喝茶。”
    那一袋子的钱何止买一杯茶,连一个茶棚都能买下来了。
    小工收下那袋钱,对掌柜千恩万谢。
    此酒肆掌柜姓金,名富贵,年龄未知,外表看上去至多就二十来岁的样子,小工有一次在他的醉言中,听到他自称是从淮安城迁过来的,原先在淮安城开酒肆,生意不好,最近就回了蜀州城。
    蜀州城是他老家,青城山人士。
    在淮安城以前,他还在好几个城开过酒肆,生意皆不行,开一家倒闭一家,然后就换个地方继续开酒肆。
    酒肆开一家关一家,按理说他手上的钱会越来越少,可他出手阔绰,身上佩戴的金银首饰一大堆,头上的金簪子每日都不重样,丝毫不见他财富减少。
    他开在蜀州城的这家酒肆,还未开张,小工就有薪钱了,且薪钱比起别的酒肆高出许多,平日里小工送个不值钱的小东西给他,都能将他哄得欢欢喜喜,回赠远超出物品价值的赏钱。
    小工捡到从蔡宅里丢出的锦盒,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这宝贝献给自家掌柜。
    果不其然,换来了一袋子的赏钱。
    酒肆开在可以眺望江堰湖的柳林街,这是金富贵特地选的位置。
    夜深,金富贵凭栏坐在面对江堰湖的窗前,饮着名为‘悲生乐’的一坛酒。
    已饮下大半坛酒,酒坛被他抓在手里,坛底的酒被晃得发响。
    他醉眼挑向盘中,下酒菜被他刨来吃得一点儿都不剩了,他想起了小工送的补药,装在一个红色锦盒里。
    拿来下酒正好。
    金富贵抬手,右手手心朝上,绕起了圈,戴满了戒指的手指绕得就像一朵花。
    放在书房台架上的红色锦盒悬空飞起,避开门框,穿越门帘,稳稳地飞到了金富贵面前。
    金富贵取下,打开锦盒,连那药丸是黑是白,是香是臭都不知道,他就掰了一半放在嘴里咽下了肚,另一半放在锦盒里,让它照原路飞回去,留着下次吃。
    自二十多年前一口吃掉了一支长在雪山里的人参,金富贵断断续续流了一年的鼻血,补过头了,吃一堑长一智,如今他对补药、补食,不敢吃太多。
    吃下了那半粒药丸后,金富贵就继续从酒坛里倒起了酒喝。
    一碗酒还没喝完,金富贵一下就感到心悸发慌,肉嘟嘟的脸上五官被折磨到皱成了一团,红脸蛋子上密密麻麻冒出了一粒粒汗珠,小腹从微疼逐渐转为巨疼。
    怎么回事,是酒有问题,还是药有问题?
    这酒是从邻镇运来的,试喝了一段时间,都没出现过心悸腹疼的情形,今夜为何……
    容不得金富贵思考,顿感喉咙瘙痒,他把手指伸进喉咙里抠,引导着喉咙呕吐,很快就吐出了一块粘稠的黑血。
    醉的再不清醒,金富贵也清醒了,不是酒有问题,而是药有问题。
    小工翌日来到酒肆,一进门就被似是飞过来的金富贵扑上,一把卡住了喉咙,抵在了墙上。
    喉部被尖锐的器物抵住,不知道是剪子,还是匕首,小工只感觉很锋利。
    小工不敢低眸去看抵在喉咙上的是何物,只看着像变了一个人的掌柜金富贵,双腿双手打着颤。
    经过一夜后,金富贵那张肉脸都消瘦了几分,人也萎靡了,黑色的眼珠子像蒙上了一层灰,变得灰扑扑的了,眼下顶着一对发青的眼袋。
    他熬两天夜喝光叁坛酒都不会出现这种憔悴样。
    一双病眼猩红,神情狰狞,如一只痨病鬼,披散着长发,连象征贵气的金簪都没戴了。
    “说,你送我的药是从哪儿来的?”
    “那,那是小的娘亲,从……”
    见他说话吞吐犹豫,抵住他喉咙的硬物一刺,鲜血就流了出来。
    金富贵被头疼腹疼全身疼折磨到恨不得杀掉眼前这个人类。
    枉自己对他这么好,给了他人类最爱的钱,他就是这样报答自己的。
    “如实说来,不然,我就拿你的血酿酒了。”
    小工只得说出了真相,那一颗带锦盒的药丸是从蔡宅里扔出来的,他捡到后,就献给了金富贵,想从金富贵处讨得赏钱。
    任他想破脑袋,都想不出那一颗药丸是毒药。
    不值价的毒药会用锦盒装?
    “蔡宅……”  金富贵念了一遍,抵在小工喉咙上的爪牙收回。
    他把吓破胆的小工一推:“蔡宅是个什么地方?你带路,引我前去。”
    金富贵离开蜀州城那一年,城内城外人口一共不足千人,如今他重回蜀州城,城内城外人口近八万人了。
    这蜀州城早已是另一番光景了,他不知道这蔡宅住的是何许人也,竟有能让妖吃了都疼痛难忍的药丸。
    赵粉正在院内空坝与云奴来回踢着毽子,玩的不亦乐乎,张元之一走来,赵粉看见他,便连毽子都不踢了,转身就走。
    “师父。”云奴捡起地上的毽子,对张元之有嗔怪之意,但又不敢表达出来。
    张元之拿过云奴手里的毽子,正要试着也踢一踢那毽子,大门就被人从外一脚踢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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