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源将门开得大一些,示意我们快进去,我耍赖地模样向他吐着舌头。
“十夜可不是什么外人,这个也是你同意的。”我嬉皮笑脸的拉住十夜的手臂跟在馥汀兰身后,清润灵动的调笑口气道,“我们这几天去郊游了,这不是马上回来请安了嘛,嘻嘻。”
十夜礼节性的向陈思源点了点头,从陈思源身边擦过。
陈思源侧眸看过去,快速的收回视线,十夜走过去后,他认真的看着十夜的背影,眼中藏着复杂,根本看不懂那心思。
我被馥汀兰独自留下了,她拘走了十夜。
走前十夜对我温和的微笑着,他笑起来就是很好看,唇形弧度极致精致,可一眨眼功夫,他就被带进了最里边的茶室。
陈思源轻摆了下头,将我叫到了旁处。
“哥,十夜遭不住欺负的,你要救救我们!”我一本正经的梗着脖子强撑着,“十夜真的是无辜的,是我忘记请假了。”我烦躁的阴沉着眼睛,小声嘀咕着,“再说了,我是个成年人,也不是你们的私人物品,你们何必小题大做的……”
陈思源眉眼清淡,声音也很平静,“你是个成年人了,当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咱们家里情况特殊,你这样几次不辞而别,怪不得馥先生担心你。”
第四十二章 就当我们从未遇见
若说这十夜,是个人见人爱的模样,他有本事让天下喜欢,却唯独不能入了馥汀兰的眼。
在馥汀兰看来,他生得一双桃花眼,唇红齿白,岌岌可危,看上去就是副风流模样,而我被她带得单纯,生生被他这幅乖模样勾了魂去。
馥汀兰因此纠结了许久。她每每见到我与十夜同框,她都会想起自己百年前还是一年少女子,那时与沈安之也是这般光景,除了与过去的锦衣华服不同,尤其我这张馥汀兰一模一样的脸与十夜眉目相传的神情,委实能让她恍惚回到那一辈子。
也许是某种错觉,她总能在十夜身上找到一些沈安之的影子,她如今虽有着不老不死的身躯,内心却早已苍老得没有力气继续支撑那破败的生命,她羡慕我们还那么真正的年轻,而她早已心中无限凄凉。
她想自己许是疯了,作为母亲强拆散了我们,看似一切理由完美无瑕,但是只要她远远的看着我们,她都心如刀割的难过,如此,她容不得十夜对于我有一点瑕疵,何况他碰了馥家的底线。
馥汀兰冷漠的眼神盯着十夜,示意他坐在对面,她的视线就如一条锋利的剑影,一动不动。那一脸苍白的色泽,让十夜一瞬想起祖爷爷那张照片中的女子阿兰,似乎真的死了,而那躯体就在眼前,而他想到这里时,不禁暗自打了个冷颤。
十夜坐在一把紫檀圈椅里,身体向后靠了靠,本想开口说些什么,但他很快陷入庞大的寂静里,巨大的玻璃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透出窗外高大树木的倒影。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如陷入进一片深海里,甚至连心跳都缓慢了许多,他正在将一切不如意的事情渲染,感觉压抑极了。
“你出于什么目的接触馥芮白?”馥汀兰那双冰眸并没有再看十夜,而是正专注的看着自己手里的骨瓷咖啡杯,那一双漂亮修长的手优雅从容的抬起,在嘴边抿了一口。
十夜微微偏了下头,勾唇露出一个标志性的微笑,很认真的想了一下,“我与馥芮白没有目的,只有喜爱。”
“你几时来的京海?”馥汀兰柔柔开口,却显得有些急切。
十夜一怔,他明白了,看来陈思源并没有把曾调查自己的结果告诉馥汀兰,甚至他的原名叫做沈旭恐怕馥汀兰也并不了解。他想不清楚陈思源为何要为自己打这样的掩护,难怪他几次与我约会,馥汀兰都没有阻止,那么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是来自于陈思源的筹谋!可是他又在筹谋什么呢?
“我忘了,大概八年前就与蓝妈妈便生活在京海,或许更久一些。”十夜的后背浮上一层冷汗,他莫名觉得整个聊天过程比他任何时候都觉得烦躁和恍惚,他看向馥汀兰那张绝美的脸,那眼睛正浮动着意味不明的探寻。
“你在找什么?”直觉告诉馥汀兰,十夜隐瞒了什么,但是她却看不出那张阳光的脸色有任何撒谎的痕迹。
十夜在整个过程中也在注视着馥汀兰,他看不出馥汀兰在想什么,虽然馥汀兰与我模样没什么区别,但那种成熟的韵味,与其说是我的姐姐,不如说是我的妈妈,想到这里,他不禁冒出来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您与馥芮白一点都不像姐妹。”
这场景无端就生出更多尴尬来,馥汀兰已是豪无耐性,十夜顺势将话语收了回来,轻咳了两声,由衷赞叹,“您对她太好了,就像妈妈一样的有点过于溺爱了。”
我硬是脱开了陈思源,趴在门外偷听,急出了一脑门的汗。
“我想你可以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馥汀兰面无表情继续开门见山的问道。
在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真正的登峰造极的谎言,除非你将假的做成真的。
“那封书信是你买走的吧,你知道黑家人因此已经全部都亡了吗?”
“死了……是什么意思?”十夜目瞪口呆,好半天,他用红红的眼睛看着馥汀兰,“我承认开始接触馥芮白是有我的目的,但不代表我一直在欺骗她!”
“只要你说出理由,我便允许你们继续在一起。”
“那您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没有资格与我谈条件!”
挚爱的两个人在拿我的情感谈条件,那一刻觉得我就如一杯被随手扔掉的咖啡,他们将我孤零零的扔在了垃圾桶里,堂而皇之的想要坚持他们所谓的理论,可无非都是阴谋和算计,原以为无论发生多么悲痛和沮丧的事情,我都不会离开十夜,而现在,我又回到一个人了。
“馥汀兰,你够了!”我狠狠的推开门,很想要对他呐喊,但是这样难熬的时刻,我声色淡淡,“十夜,我们完了,就当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你走吧!”
十夜站在原地僵硬得微笑着,伸出手在我柔软的碎发上揉了揉。我从不曾知道,没有被亲人放弃过的人不会懂得,这样的诀别,对他意味着什么,我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他,他只剩形单影只,莫名令人心痛。
那笑容划过同时,他已略过了我,背影决绝冷漠的朝着大门外走去。
我转过身,眼泪刚刚涌起,十夜的头顶一轮巨大的明月,照亮着他即将远离我的背影,均匀的光芒流动在他周围,我看见他的样子,泪水就那样涂抹在整个视线前面,我慢慢弯下了腰,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一阵潮般的巨大轰鸣声浪渐渐远去,带走我心脏跳动的声音,留下一片黑暗世界,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知道十夜离开了我。
我,在那一刻,感觉自己就是个笑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这样的瞬息万变的噩耗,滑稽的连话都说不出来。陈思源走过来紧紧的抱住了即将要发疯的我,甚至抬起手在我的后背上轻轻拍了拍,他像是知情一般安慰我,而我的世界已经全部停止了。
第四十三章 我所失去的世界
在日记里,母亲因揭开了这件事而陷入忧虑,前尘往事一桩桩、一件件、一幕幕翻滚,本以为百余年尔尔,心中早已四平八稳,再生不出一丝波澜,这一番却令惆怅感喟下来,几日足不出户。她并不清楚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这样的举动究竟是出于对我过分的爱,还是对沈安之的恨,或者还有什么她自己也想不清楚的溯源,甚至迁怒了我的情感。我看到那日记,方才抚平了我心中的一些疑虑,她被时光弃了,于是无数次想要将生命结束,算计过无数次死法,可最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一事事、一物物远离,她内心脆弱无比,我总能在恍惚间想起那段时间,她一双上挑的眼角微微泛红,衬得容色更加潋滟,却更透出孤独而无助的恍惚,母亲不过是个普通女人罢了,她有自己放不下的执念和情感郁结,也更希望生活给她一个答案,可是这个世界上本就并不是处处都有答案的,有些纠缠便是应了那句永生永世,却依旧未解罢了。
经过几天的折腾,我的心似已经渐渐平静。一早,我扶着昏沉的头冲向了厨房,刚刚提起水果刀,便被从后背抱住,将刀子抢了过去。
馥汀兰的眼神显得很忧愁,像是又一夜未睡,小脸更加苍白,那双杏眸里满是忧伤,她伸手一把搂住我,身体情不自禁地颤抖着,我能感受到那如一叶扁舟般的清瘦,轻轻的问,“女儿,不要伤害自己!我很害怕……”
我只是想要切个苹果而已!被她抱住那一瞬,我把自己所有的愤怒抛到了脑后,我稳了稳心神,她竟在担心我因为失恋而自杀,我这是被嘲讽了,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会有这种脑回路,思及至此,我收起顽劣的表情,十分不理解的愣在了那里。
“你会怪妈妈吗?”馥汀兰紧紧的抱住我不放,那种浓郁的爱像早已酝酿起的一种癫狂,我甚至可以听见她内心深处的炙热火种在燃烧的声音,像在求得我的原谅。实际上馥汀兰担心我因初尝情滋味,比不得那些花丛老手,那情谊自然是满满当当,虽这样日久处着,也不一定就会是我相伴一生的夫君,可是在情浓正炙时令两人突然分离,心中自然会有许多伤怀,她万般想要替代我去受苦,却也是没有办法的,她日日都在想着将如何让我解脱,却又能够不再怪她,那样子真是傻得很。
“没有。”瞧着她那张发白的小脸无可奈何的认输了,我很想安慰她,却哽住了。说来可笑,我面上自然潇洒,但介意的其实并不是馥汀兰拿我当作条件去与十夜谈什么,而是十夜从开始便有目的接近我,馥汀兰明明知晓,却不早些告诉我,我自始至终就是个笑话而已,没有人能理解我心中是个什么滋味。
好一会儿,她停止了颤抖,想要握住我的手停在了中途,低声的说了几句,大概的意思是说她很难过,并半醒半梦的想要再次抓住我的手。
那把刀咣当一声落地,结束了这场尴尬的对白,馥汀兰又因为毫无防备触摸了我,手部灼烧,看得出她很痛,而我抬起手的瞬间,正候在不远处的陈思源跨过来,直接将馥汀兰圈在了怀里。
“馥先生……几夜未睡,让她睡一会儿吧。”优雅从容的陈思源在抱住馥汀兰时,很明显身体紧绷,非常紧张,心情十分复杂,不过他自控力一向很强,面上连我也看不出他的异样,“奶糖,先别走,一定要等我一会儿。”
馥汀兰被送走后,陈思源又走过来坐在了与我相对的沙发上,他强行从容的向我掷了一个笑容。
“哥,你自始至终都知道的吧!”我抬眸,目不斜视,露出不怎么相信他的样子,“既然你们都将我当作筹码,你今天又想与我聊什么呢?”说完我勾着嘴角报复性的轻笑一声,拿出玩世不恭的情绪,清悦的声线如恶魔般犀利,字字清晰。
“其实你们不必这般,我既不会做出如你们担心那般寻死的事,也不会像馥汀兰变得那样被感情伤得冷酷无情,只希望你们不要再干涉我的生活。”
我从来没有把什么永远留在身边的自信,自小到大,与馥汀兰若即若离的母女关系,与朋友几次离散,几经搬家,我需要做的只是与陌生环境的融合,还有随时准备好的离散,所以与十夜这样的结束,我并不是真的那么难以自拔,心伤是难免的,只是我早为自己做了分离的准备罢了。
“从小到大,一直感觉我就只是孤身一人,你们太过紧张就有点假了。”我勉强回他一笑,以这样的方式希望尽快结束对话。
陈思源这张优雅斯文的脸,最终还是变了颜色,“奶糖,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这件事我有义务纠错,大概……我想你应该想想,馥先生那么爱你,她从未想拆散你们,请你一定不要留下什么心结……我很抱歉……”
陈思源自从知道了十夜的真实名字是沈旭后,他便一直有一个猜测,但是他派人查他的身世,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查到更多有用的讯息,他似乎并不满意现在的结果,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此刻硬留我坐在面前,并要求一定要谈一谈的原因,陈思源脸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表情,不再胸有成竹,反而充满犹豫,他双手交叠食指对在一起,互相摩挲着。
“他又关我什么事?一个不用再见的路人罢了。”我轻飘飘的说着,“你们的确应该抱歉,但是从小到大也不是第一次将我当猴耍,这次竟然还加磅了一个外人。”
“奶糖,你别说了……”我能清楚的看见陈思源在控制情绪,他紧紧蹙着眉,我说的话他似乎刺痛了他心中的某处柔软,曾几何时,他也曾被人误解,会被这样次痛过一般,那时沧海桑田,可惜回不去了,“也许他有一天会后悔,明白的太迟,那人终究不会在原地了……”
陈思源的一番话,我在心中仔细的过了一遭。过去我不是个善于思考的人,此时我似乎从被十夜那绵绵爱意包裹中苏醒,变得异常清醒。
按照馥汀兰的习惯来讲,她并不是一个能够随意放任我的人,陈思源单方面自然也无法真正影响馥汀兰的任何行动,我身边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她自然会调查得精细无疑,我的几次夜不归宿,她定然也是清楚的,却并没有阻拦,而她得行动仅仅是因为十夜的这次自投罗网,她只是想单独告诫而已,也并不是真的要拆散我们,如果不是我无意中听见了真相,恐怕一切还相安无事。我很想知道,为什么馥汀兰明明知道十夜欺骗了我,却表面上无动于衷,如果非要论个结论,她更像是在成全我!而陈思源也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他却这样一反常态的纠结,他们到底隐瞒了我什么!
我所失去的世界,因伤重难以治愈,失血过多,命悬一线,我与馥汀兰,或与十夜都是这般,我第一次知晓,这场情伤是我无法自我修复的,彼时,我一切的狠话,都无法令我真正解脱。
第四十四章 偶遇的人
情爱之伤,是会反复的。
我整理着文件的片刻,抬头瞧了瞧,仿佛看见十夜正在我面前,对着我温暖的微笑着,就像真正深爱着的样子,很想本能的回应一个更加灿烂的笑容,突然,我伸手将他挥散。
这几天似乎魔障了,怎么哪哪都是他!
我一把扯住文件摔在了办公桌上,没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头顶笼罩着一顶乌云。
庄晗晗头一次见我这幅模样,走到我身边,压低声音,“白,出了什么事吗?”
我抬起头,右手微撑着额头,一动不动,大概过了几十秒,我从回忆里抽身,听见庄晗晗正在喊我,轻飘飘的口气,“我能有什么事。”
他心里不住的琢磨,用眼神与我交流,细细品味,“不对,你虽然表面看着平静,可神色明显不对。”
身边擦过的拿着对讲机忙碌的同事们,耳朵里强烈的轰鸣声,让我条件反射般只想逃的远远的。我突然抓着自己的头发,表情有些撕裂,“晗晗,你帮我请个假,随便编个理由。”说完我向办公室外拔腿走去,庄晗晗小碎步跟了上来。
“彩排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可是节目的总策划,你再坚持一下啊,你请了很多次假,这个月已经没有全勤奖了。”庄晗晗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程,拉住了我的胳膊,“白哥!我知道你不在乎这点钱,可新一期节目马上就要开始录制了,这次的彩排你都敢跑,同事们可都在盯着你,尤其那个王玥,咱俩一定要把这脸争回来啊!”
我能感受到庄晗晗拉着我的手很用力,生怕我就这么跑掉了,他另一只手举起小拳头,“白啊~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嗯?”
我怔了怔,很想歇斯底里的叫一通,但再看见庄晗晗满含结晶的眼睛,我将脚搬了回来,他心满意足的抱住我的肩膀,“没错,就是这样,乖乖把流程跑完,你有什么想不开的,下班后我陪你去浪啊!”
巴诺市有三个热闹的地方,位于东环有一片我与庄晗晗经常来的特色小店。庄晗晗神色炙热,一个小酒吧门口正在抽烟的男人向他打了个招呼,他回应着,“嘿,师哥,给我开一桌,先上十瓶杰克可乐,安排!”
他叫白良,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个子很高很英俊,看上去比我们年长四、五岁左右的样子,侧颜有一层错落有致的腮胡子,与我一样也戴着一副精致的黑色眼镜框,身上没有那种夜场的烟火气,倒是有一些书卷的矜贵沉冷,但他这个类型怎么描述呢,嗯,他既没有陈思源的压迫感,也没有十夜的阳光明媚,他属于儒雅并含蓄风流的那类。
白良不紧不慢熄灭了香烟,有些精致的男人熄灭烟卷儿的时候会有些特色,用指尖轻轻按在垃圾桶上方的烟灰处理区,小心翼翼的将烟灰卸掉,那烟曾点燃的位置仍然是齐刷刷的横截面,就与弹雪茄有点像,他再次确认那烟已经熄灭后,回了一句,“老地方,进去吧。”
我的衣着差不多还是老样子,只是看上去更飒了,黑色的紧身体恤,下身黑色的小短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乔丹鞋,虽然我自己看不出哪里扎眼,但这样一出现在酒吧,引起无数超出内涵的打量。
我表情冷淡的坐在了第一排c位的圆桌边上,一双长腿搭在椅子的扶手上,若无其事的拿着一支玻璃杯。那是一杯冰水,边把玩解闷儿,边喝了一口,说实话我虽然经常与庄晗晗出来吃喝,却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虽然有了上次馥汀兰带我吃酒的经验,但还是有些不适应,尤其是那阵人脑壳的音乐。
庄晗晗叉着腰,正在一侧举着小手对服务员指指点点,服务员陆陆续续送过来一些好吃好玩的东西,他满意的看着这阵仗,抬手浮弄了额头一下散落下来的碎发。
“小白白,今天我请,敞开喝,有什么不开心,我都陪着你!”庄晗晗将大包放在我怀里,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向洗手间而去。
白良从吧台深处走来,手里捏着一杯淡蓝色的鸡尾酒。
我听见几个人在吆喝着,啧了一声,大致说什么老板竟然亲自给客人服务,真是罕见。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我能清晰的听见有人在欢笑,还有酒杯互相碰撞的声音,但我似乎也开始学会了伪装,既能从容不迫的应对各种不怀好意的眼神,也能掩饰心中的无奈,换作过去,我恐怕早被人看的不自在了。我们都清楚,即便如此,也想方设法面对这些好戏,因为人们热爱生活中这样刺激而跌宕的感觉,那些放肆的笑声,正式的将我拉向了现实中。
我错愕中抬起头,这时白良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声音不温不火,“女孩子来这种地方,不太安全。”
他将那杯蓝色的液体放在了我面前,我表情冷漠,扫了一眼,并未推辞,却也未置可否。
昏暗的灯光投射在他的镜片上,我这才近距离看清楚这白良的模样,他的侧颜有一层错落有致的络腮胡子,那胡须薄薄一小层,与耳际边缘的鬓角齐刷刷的有一处分水岭,很是精致,这大概是我见过蓄须最好看的男人。尽管周围喧嚣,但他却深不可测的自成一个世界,他也正漫不经心看着我,“怎么怕我下毒,不敢喝?”他缓缓拿起喝了一口,声音算不得温和,下巴微扬,“这间酒吧的每个杯子都是我的,你就不怕你手里的?”
我修长的手指捏了捏鼻梁,这脾气说上来就上来了,提过那酒杯喝了一大口,那味道,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怎么样?”白良眼上掠过一抹幽光,他随意靠住一个高脚椅,伸手抽走了我手里的酒杯。
那一刻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了十夜,当眼神与我在空间中交汇,很快那影子与眼前这人的形态拆分并消失,我顿了顿,收了若隐若现的邪气,脸上染了些许暗淡,冷冷的回了句,“又酸又甜,没什么特别。”
“这杯鸡尾酒的名字叫‘初恋’。”他拿着酒杯又喝了一小口,细细品味着,“你说的没错,又难忘又心酸,就是初恋的味道。”
见庄晗晗回来了,白良点了点头,从左侧的环形楼梯向二楼走去。我抬眼望去,二楼是不对外开放的地方,灯光也比楼下明亮,庄晗晗小声趴在我耳朵上,“上面有一间神造的牌室,智慧和荣誉的结晶,要不要一起上去耍?”
“不去。”
“十夜可不是什么外人,这个也是你同意的。”我嬉皮笑脸的拉住十夜的手臂跟在馥汀兰身后,清润灵动的调笑口气道,“我们这几天去郊游了,这不是马上回来请安了嘛,嘻嘻。”
十夜礼节性的向陈思源点了点头,从陈思源身边擦过。
陈思源侧眸看过去,快速的收回视线,十夜走过去后,他认真的看着十夜的背影,眼中藏着复杂,根本看不懂那心思。
我被馥汀兰独自留下了,她拘走了十夜。
走前十夜对我温和的微笑着,他笑起来就是很好看,唇形弧度极致精致,可一眨眼功夫,他就被带进了最里边的茶室。
陈思源轻摆了下头,将我叫到了旁处。
“哥,十夜遭不住欺负的,你要救救我们!”我一本正经的梗着脖子强撑着,“十夜真的是无辜的,是我忘记请假了。”我烦躁的阴沉着眼睛,小声嘀咕着,“再说了,我是个成年人,也不是你们的私人物品,你们何必小题大做的……”
陈思源眉眼清淡,声音也很平静,“你是个成年人了,当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咱们家里情况特殊,你这样几次不辞而别,怪不得馥先生担心你。”
第四十二章 就当我们从未遇见
若说这十夜,是个人见人爱的模样,他有本事让天下喜欢,却唯独不能入了馥汀兰的眼。
在馥汀兰看来,他生得一双桃花眼,唇红齿白,岌岌可危,看上去就是副风流模样,而我被她带得单纯,生生被他这幅乖模样勾了魂去。
馥汀兰因此纠结了许久。她每每见到我与十夜同框,她都会想起自己百年前还是一年少女子,那时与沈安之也是这般光景,除了与过去的锦衣华服不同,尤其我这张馥汀兰一模一样的脸与十夜眉目相传的神情,委实能让她恍惚回到那一辈子。
也许是某种错觉,她总能在十夜身上找到一些沈安之的影子,她如今虽有着不老不死的身躯,内心却早已苍老得没有力气继续支撑那破败的生命,她羡慕我们还那么真正的年轻,而她早已心中无限凄凉。
她想自己许是疯了,作为母亲强拆散了我们,看似一切理由完美无瑕,但是只要她远远的看着我们,她都心如刀割的难过,如此,她容不得十夜对于我有一点瑕疵,何况他碰了馥家的底线。
馥汀兰冷漠的眼神盯着十夜,示意他坐在对面,她的视线就如一条锋利的剑影,一动不动。那一脸苍白的色泽,让十夜一瞬想起祖爷爷那张照片中的女子阿兰,似乎真的死了,而那躯体就在眼前,而他想到这里时,不禁暗自打了个冷颤。
十夜坐在一把紫檀圈椅里,身体向后靠了靠,本想开口说些什么,但他很快陷入庞大的寂静里,巨大的玻璃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透出窗外高大树木的倒影。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如陷入进一片深海里,甚至连心跳都缓慢了许多,他正在将一切不如意的事情渲染,感觉压抑极了。
“你出于什么目的接触馥芮白?”馥汀兰那双冰眸并没有再看十夜,而是正专注的看着自己手里的骨瓷咖啡杯,那一双漂亮修长的手优雅从容的抬起,在嘴边抿了一口。
十夜微微偏了下头,勾唇露出一个标志性的微笑,很认真的想了一下,“我与馥芮白没有目的,只有喜爱。”
“你几时来的京海?”馥汀兰柔柔开口,却显得有些急切。
十夜一怔,他明白了,看来陈思源并没有把曾调查自己的结果告诉馥汀兰,甚至他的原名叫做沈旭恐怕馥汀兰也并不了解。他想不清楚陈思源为何要为自己打这样的掩护,难怪他几次与我约会,馥汀兰都没有阻止,那么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是来自于陈思源的筹谋!可是他又在筹谋什么呢?
“我忘了,大概八年前就与蓝妈妈便生活在京海,或许更久一些。”十夜的后背浮上一层冷汗,他莫名觉得整个聊天过程比他任何时候都觉得烦躁和恍惚,他看向馥汀兰那张绝美的脸,那眼睛正浮动着意味不明的探寻。
“你在找什么?”直觉告诉馥汀兰,十夜隐瞒了什么,但是她却看不出那张阳光的脸色有任何撒谎的痕迹。
十夜在整个过程中也在注视着馥汀兰,他看不出馥汀兰在想什么,虽然馥汀兰与我模样没什么区别,但那种成熟的韵味,与其说是我的姐姐,不如说是我的妈妈,想到这里,他不禁冒出来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您与馥芮白一点都不像姐妹。”
这场景无端就生出更多尴尬来,馥汀兰已是豪无耐性,十夜顺势将话语收了回来,轻咳了两声,由衷赞叹,“您对她太好了,就像妈妈一样的有点过于溺爱了。”
我硬是脱开了陈思源,趴在门外偷听,急出了一脑门的汗。
“我想你可以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馥汀兰面无表情继续开门见山的问道。
在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真正的登峰造极的谎言,除非你将假的做成真的。
“那封书信是你买走的吧,你知道黑家人因此已经全部都亡了吗?”
“死了……是什么意思?”十夜目瞪口呆,好半天,他用红红的眼睛看着馥汀兰,“我承认开始接触馥芮白是有我的目的,但不代表我一直在欺骗她!”
“只要你说出理由,我便允许你们继续在一起。”
“那您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没有资格与我谈条件!”
挚爱的两个人在拿我的情感谈条件,那一刻觉得我就如一杯被随手扔掉的咖啡,他们将我孤零零的扔在了垃圾桶里,堂而皇之的想要坚持他们所谓的理论,可无非都是阴谋和算计,原以为无论发生多么悲痛和沮丧的事情,我都不会离开十夜,而现在,我又回到一个人了。
“馥汀兰,你够了!”我狠狠的推开门,很想要对他呐喊,但是这样难熬的时刻,我声色淡淡,“十夜,我们完了,就当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你走吧!”
十夜站在原地僵硬得微笑着,伸出手在我柔软的碎发上揉了揉。我从不曾知道,没有被亲人放弃过的人不会懂得,这样的诀别,对他意味着什么,我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他,他只剩形单影只,莫名令人心痛。
那笑容划过同时,他已略过了我,背影决绝冷漠的朝着大门外走去。
我转过身,眼泪刚刚涌起,十夜的头顶一轮巨大的明月,照亮着他即将远离我的背影,均匀的光芒流动在他周围,我看见他的样子,泪水就那样涂抹在整个视线前面,我慢慢弯下了腰,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一阵潮般的巨大轰鸣声浪渐渐远去,带走我心脏跳动的声音,留下一片黑暗世界,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知道十夜离开了我。
我,在那一刻,感觉自己就是个笑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这样的瞬息万变的噩耗,滑稽的连话都说不出来。陈思源走过来紧紧的抱住了即将要发疯的我,甚至抬起手在我的后背上轻轻拍了拍,他像是知情一般安慰我,而我的世界已经全部停止了。
第四十三章 我所失去的世界
在日记里,母亲因揭开了这件事而陷入忧虑,前尘往事一桩桩、一件件、一幕幕翻滚,本以为百余年尔尔,心中早已四平八稳,再生不出一丝波澜,这一番却令惆怅感喟下来,几日足不出户。她并不清楚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这样的举动究竟是出于对我过分的爱,还是对沈安之的恨,或者还有什么她自己也想不清楚的溯源,甚至迁怒了我的情感。我看到那日记,方才抚平了我心中的一些疑虑,她被时光弃了,于是无数次想要将生命结束,算计过无数次死法,可最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一事事、一物物远离,她内心脆弱无比,我总能在恍惚间想起那段时间,她一双上挑的眼角微微泛红,衬得容色更加潋滟,却更透出孤独而无助的恍惚,母亲不过是个普通女人罢了,她有自己放不下的执念和情感郁结,也更希望生活给她一个答案,可是这个世界上本就并不是处处都有答案的,有些纠缠便是应了那句永生永世,却依旧未解罢了。
经过几天的折腾,我的心似已经渐渐平静。一早,我扶着昏沉的头冲向了厨房,刚刚提起水果刀,便被从后背抱住,将刀子抢了过去。
馥汀兰的眼神显得很忧愁,像是又一夜未睡,小脸更加苍白,那双杏眸里满是忧伤,她伸手一把搂住我,身体情不自禁地颤抖着,我能感受到那如一叶扁舟般的清瘦,轻轻的问,“女儿,不要伤害自己!我很害怕……”
我只是想要切个苹果而已!被她抱住那一瞬,我把自己所有的愤怒抛到了脑后,我稳了稳心神,她竟在担心我因为失恋而自杀,我这是被嘲讽了,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会有这种脑回路,思及至此,我收起顽劣的表情,十分不理解的愣在了那里。
“你会怪妈妈吗?”馥汀兰紧紧的抱住我不放,那种浓郁的爱像早已酝酿起的一种癫狂,我甚至可以听见她内心深处的炙热火种在燃烧的声音,像在求得我的原谅。实际上馥汀兰担心我因初尝情滋味,比不得那些花丛老手,那情谊自然是满满当当,虽这样日久处着,也不一定就会是我相伴一生的夫君,可是在情浓正炙时令两人突然分离,心中自然会有许多伤怀,她万般想要替代我去受苦,却也是没有办法的,她日日都在想着将如何让我解脱,却又能够不再怪她,那样子真是傻得很。
“没有。”瞧着她那张发白的小脸无可奈何的认输了,我很想安慰她,却哽住了。说来可笑,我面上自然潇洒,但介意的其实并不是馥汀兰拿我当作条件去与十夜谈什么,而是十夜从开始便有目的接近我,馥汀兰明明知晓,却不早些告诉我,我自始至终就是个笑话而已,没有人能理解我心中是个什么滋味。
好一会儿,她停止了颤抖,想要握住我的手停在了中途,低声的说了几句,大概的意思是说她很难过,并半醒半梦的想要再次抓住我的手。
那把刀咣当一声落地,结束了这场尴尬的对白,馥汀兰又因为毫无防备触摸了我,手部灼烧,看得出她很痛,而我抬起手的瞬间,正候在不远处的陈思源跨过来,直接将馥汀兰圈在了怀里。
“馥先生……几夜未睡,让她睡一会儿吧。”优雅从容的陈思源在抱住馥汀兰时,很明显身体紧绷,非常紧张,心情十分复杂,不过他自控力一向很强,面上连我也看不出他的异样,“奶糖,先别走,一定要等我一会儿。”
馥汀兰被送走后,陈思源又走过来坐在了与我相对的沙发上,他强行从容的向我掷了一个笑容。
“哥,你自始至终都知道的吧!”我抬眸,目不斜视,露出不怎么相信他的样子,“既然你们都将我当作筹码,你今天又想与我聊什么呢?”说完我勾着嘴角报复性的轻笑一声,拿出玩世不恭的情绪,清悦的声线如恶魔般犀利,字字清晰。
“其实你们不必这般,我既不会做出如你们担心那般寻死的事,也不会像馥汀兰变得那样被感情伤得冷酷无情,只希望你们不要再干涉我的生活。”
我从来没有把什么永远留在身边的自信,自小到大,与馥汀兰若即若离的母女关系,与朋友几次离散,几经搬家,我需要做的只是与陌生环境的融合,还有随时准备好的离散,所以与十夜这样的结束,我并不是真的那么难以自拔,心伤是难免的,只是我早为自己做了分离的准备罢了。
“从小到大,一直感觉我就只是孤身一人,你们太过紧张就有点假了。”我勉强回他一笑,以这样的方式希望尽快结束对话。
陈思源这张优雅斯文的脸,最终还是变了颜色,“奶糖,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这件事我有义务纠错,大概……我想你应该想想,馥先生那么爱你,她从未想拆散你们,请你一定不要留下什么心结……我很抱歉……”
陈思源自从知道了十夜的真实名字是沈旭后,他便一直有一个猜测,但是他派人查他的身世,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查到更多有用的讯息,他似乎并不满意现在的结果,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此刻硬留我坐在面前,并要求一定要谈一谈的原因,陈思源脸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表情,不再胸有成竹,反而充满犹豫,他双手交叠食指对在一起,互相摩挲着。
“他又关我什么事?一个不用再见的路人罢了。”我轻飘飘的说着,“你们的确应该抱歉,但是从小到大也不是第一次将我当猴耍,这次竟然还加磅了一个外人。”
“奶糖,你别说了……”我能清楚的看见陈思源在控制情绪,他紧紧蹙着眉,我说的话他似乎刺痛了他心中的某处柔软,曾几何时,他也曾被人误解,会被这样次痛过一般,那时沧海桑田,可惜回不去了,“也许他有一天会后悔,明白的太迟,那人终究不会在原地了……”
陈思源的一番话,我在心中仔细的过了一遭。过去我不是个善于思考的人,此时我似乎从被十夜那绵绵爱意包裹中苏醒,变得异常清醒。
按照馥汀兰的习惯来讲,她并不是一个能够随意放任我的人,陈思源单方面自然也无法真正影响馥汀兰的任何行动,我身边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她自然会调查得精细无疑,我的几次夜不归宿,她定然也是清楚的,却并没有阻拦,而她得行动仅仅是因为十夜的这次自投罗网,她只是想单独告诫而已,也并不是真的要拆散我们,如果不是我无意中听见了真相,恐怕一切还相安无事。我很想知道,为什么馥汀兰明明知道十夜欺骗了我,却表面上无动于衷,如果非要论个结论,她更像是在成全我!而陈思源也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他却这样一反常态的纠结,他们到底隐瞒了我什么!
我所失去的世界,因伤重难以治愈,失血过多,命悬一线,我与馥汀兰,或与十夜都是这般,我第一次知晓,这场情伤是我无法自我修复的,彼时,我一切的狠话,都无法令我真正解脱。
第四十四章 偶遇的人
情爱之伤,是会反复的。
我整理着文件的片刻,抬头瞧了瞧,仿佛看见十夜正在我面前,对着我温暖的微笑着,就像真正深爱着的样子,很想本能的回应一个更加灿烂的笑容,突然,我伸手将他挥散。
这几天似乎魔障了,怎么哪哪都是他!
我一把扯住文件摔在了办公桌上,没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头顶笼罩着一顶乌云。
庄晗晗头一次见我这幅模样,走到我身边,压低声音,“白,出了什么事吗?”
我抬起头,右手微撑着额头,一动不动,大概过了几十秒,我从回忆里抽身,听见庄晗晗正在喊我,轻飘飘的口气,“我能有什么事。”
他心里不住的琢磨,用眼神与我交流,细细品味,“不对,你虽然表面看着平静,可神色明显不对。”
身边擦过的拿着对讲机忙碌的同事们,耳朵里强烈的轰鸣声,让我条件反射般只想逃的远远的。我突然抓着自己的头发,表情有些撕裂,“晗晗,你帮我请个假,随便编个理由。”说完我向办公室外拔腿走去,庄晗晗小碎步跟了上来。
“彩排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可是节目的总策划,你再坚持一下啊,你请了很多次假,这个月已经没有全勤奖了。”庄晗晗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程,拉住了我的胳膊,“白哥!我知道你不在乎这点钱,可新一期节目马上就要开始录制了,这次的彩排你都敢跑,同事们可都在盯着你,尤其那个王玥,咱俩一定要把这脸争回来啊!”
我能感受到庄晗晗拉着我的手很用力,生怕我就这么跑掉了,他另一只手举起小拳头,“白啊~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嗯?”
我怔了怔,很想歇斯底里的叫一通,但再看见庄晗晗满含结晶的眼睛,我将脚搬了回来,他心满意足的抱住我的肩膀,“没错,就是这样,乖乖把流程跑完,你有什么想不开的,下班后我陪你去浪啊!”
巴诺市有三个热闹的地方,位于东环有一片我与庄晗晗经常来的特色小店。庄晗晗神色炙热,一个小酒吧门口正在抽烟的男人向他打了个招呼,他回应着,“嘿,师哥,给我开一桌,先上十瓶杰克可乐,安排!”
他叫白良,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个子很高很英俊,看上去比我们年长四、五岁左右的样子,侧颜有一层错落有致的腮胡子,与我一样也戴着一副精致的黑色眼镜框,身上没有那种夜场的烟火气,倒是有一些书卷的矜贵沉冷,但他这个类型怎么描述呢,嗯,他既没有陈思源的压迫感,也没有十夜的阳光明媚,他属于儒雅并含蓄风流的那类。
白良不紧不慢熄灭了香烟,有些精致的男人熄灭烟卷儿的时候会有些特色,用指尖轻轻按在垃圾桶上方的烟灰处理区,小心翼翼的将烟灰卸掉,那烟曾点燃的位置仍然是齐刷刷的横截面,就与弹雪茄有点像,他再次确认那烟已经熄灭后,回了一句,“老地方,进去吧。”
我的衣着差不多还是老样子,只是看上去更飒了,黑色的紧身体恤,下身黑色的小短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乔丹鞋,虽然我自己看不出哪里扎眼,但这样一出现在酒吧,引起无数超出内涵的打量。
我表情冷淡的坐在了第一排c位的圆桌边上,一双长腿搭在椅子的扶手上,若无其事的拿着一支玻璃杯。那是一杯冰水,边把玩解闷儿,边喝了一口,说实话我虽然经常与庄晗晗出来吃喝,却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虽然有了上次馥汀兰带我吃酒的经验,但还是有些不适应,尤其是那阵人脑壳的音乐。
庄晗晗叉着腰,正在一侧举着小手对服务员指指点点,服务员陆陆续续送过来一些好吃好玩的东西,他满意的看着这阵仗,抬手浮弄了额头一下散落下来的碎发。
“小白白,今天我请,敞开喝,有什么不开心,我都陪着你!”庄晗晗将大包放在我怀里,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向洗手间而去。
白良从吧台深处走来,手里捏着一杯淡蓝色的鸡尾酒。
我听见几个人在吆喝着,啧了一声,大致说什么老板竟然亲自给客人服务,真是罕见。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我能清晰的听见有人在欢笑,还有酒杯互相碰撞的声音,但我似乎也开始学会了伪装,既能从容不迫的应对各种不怀好意的眼神,也能掩饰心中的无奈,换作过去,我恐怕早被人看的不自在了。我们都清楚,即便如此,也想方设法面对这些好戏,因为人们热爱生活中这样刺激而跌宕的感觉,那些放肆的笑声,正式的将我拉向了现实中。
我错愕中抬起头,这时白良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声音不温不火,“女孩子来这种地方,不太安全。”
他将那杯蓝色的液体放在了我面前,我表情冷漠,扫了一眼,并未推辞,却也未置可否。
昏暗的灯光投射在他的镜片上,我这才近距离看清楚这白良的模样,他的侧颜有一层错落有致的络腮胡子,那胡须薄薄一小层,与耳际边缘的鬓角齐刷刷的有一处分水岭,很是精致,这大概是我见过蓄须最好看的男人。尽管周围喧嚣,但他却深不可测的自成一个世界,他也正漫不经心看着我,“怎么怕我下毒,不敢喝?”他缓缓拿起喝了一口,声音算不得温和,下巴微扬,“这间酒吧的每个杯子都是我的,你就不怕你手里的?”
我修长的手指捏了捏鼻梁,这脾气说上来就上来了,提过那酒杯喝了一大口,那味道,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怎么样?”白良眼上掠过一抹幽光,他随意靠住一个高脚椅,伸手抽走了我手里的酒杯。
那一刻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了十夜,当眼神与我在空间中交汇,很快那影子与眼前这人的形态拆分并消失,我顿了顿,收了若隐若现的邪气,脸上染了些许暗淡,冷冷的回了句,“又酸又甜,没什么特别。”
“这杯鸡尾酒的名字叫‘初恋’。”他拿着酒杯又喝了一小口,细细品味着,“你说的没错,又难忘又心酸,就是初恋的味道。”
见庄晗晗回来了,白良点了点头,从左侧的环形楼梯向二楼走去。我抬眼望去,二楼是不对外开放的地方,灯光也比楼下明亮,庄晗晗小声趴在我耳朵上,“上面有一间神造的牌室,智慧和荣誉的结晶,要不要一起上去耍?”
“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