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云觉得这才合适嘛,整天“爱学媳妇、爱学媳妇”的,整得她好像没有名字、只是陈爱学的附庸一样。
    除了要回自己的独立称呼外,林若云还收获了二十元的稿费。原来这稿子不仅被省日报采用了,还被举荐到全国妇女报了。虽然不一定能采用,但能被送选就代表着肯定,这让她十分激动,也更加喜欢这个爱好。
    当然,也只是爱好,是不能当成主业的。
    她要出工干田地的活儿,还有喂鸡喂猪,晚上还得学习,确实忙的很。
    说到学习这事,她才想起陈爱学把这一项落下了,等他回来再跟他好好说一说,他也得看书学习,不然真恢复高考了。他俩要是一个考上、一个没考上,那多难受。时间久了,肯定会出大问题的。
    ***
    过了两天,陈爱学放假回家。
    这一回儿他领的正式工工资,三十五块底薪,加上他肯吃苦自愿加班,挖煤量多,津贴也多,一共有四十三块钱,票券也跟着翻倍。
    陈爱学算了一下,他几个月的工资再加上媳妇的稿费、林大姐寄的钱、分家分到的钱,家里有一百八十多块的存款了。
    “媳妇儿,咱家现在也有这这么多钱,是不是该买车了?”
    “怎么想买车了?买了车,家里可就没多少存款了。”
    “媳妇儿你的文章登了报纸,这么大的好事儿能不庆祝一下吗?况且没车,你去县城也不方便,每回都要先搭一段牛车,那颠簸的滋味不好受。这钱,该花。”
    林若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便点头答应了,第二天两人就进城买车。
    正好年前拍的照片也该取了,两人带上给林家的东西,将它们和照片一块寄出去。
    寄完东西两人来到百货大楼挑自行车,当前流行的就是二八大杠,十分结实,坐上两个大人再抱个孩子完全不成问题,也方便拉东西。
    如今也没太多款式可挑,两人很快选好,交了钱和工业券,便推着自行车出来。
    吃过午饭,陈爱学本来还想带着林若云去看电影的,他心心念念了好久,不过林若云担心这自行车被人偷,就没去成。
    下午陈爱学回了厂子,林若云则是慢悠悠的骑车回家。
    到了村子里,又是叫人一阵羡慕得不行。
    “这老陈家的日子真是越过越美哈,四个孩子一儿一女当上了工人,这三儿媳长得好看还有文化,能上报写文章领稿费。这好福气要是分点给我就成了。”
    “我也想哈哈哈哈”
    李氏在后面听着,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原先她可是陈家最出息的儿媳妇,勤快能干挣得了满工分又生了俩儿子,谁不羡慕?后来老二媳妇进门,别人说她不如刘氏嘴皮子利落,人缘也没她好。再后来老三又娶媳妇了,原以为是个干啥啥不行的读书娃,实际上那农活人学得又快又好、还能写文章挣钱。这才是最气人的。
    她老公比不过老三会挣钱,儿子也比不过春梅会念书,自个儿也比不过老二老三媳妇,真是糟心透了。
    不过谁也没发现她的小情绪,男人和孩子们都在院子里看新自行车,女人们则在灶上煮肉。
    肉是林若云买的,毕竟今儿个买车了啊,买房买车这可是大喜事,怎么能不庆祝一番?
    第二天,林若云带着购车发/票去了县公安局,给自行车上牌照烙钢印,这样的话哪怕丢失了也有很大几率被找回来。
    上完牌照后,她终于可以放心使唤这车子了。
    真好,这辆车是他们夫妻俩在这里挣下的第一笔产业。
    作者有话说:
    大嫂:我没啥别的意思,就是爱比比,简称b king
    第34章
    几场春雨过后, 玉米种子发了芽,又过了两天, 那嫩黄的芽变成了浅绿的叶。这时候队员们就把头尾两端的薄膜揭开, 说是散热通风。
    趁着玉米苗还没长好,加上天色晴朗,队长就组织着队员们赶紧把地里的榨菜收了。
    菜头砍下来装车, 是拉去供销社卖的。价格很便宜,一斤也就五厘钱,好在菜头个大吃称, 一个就是七八两, 全队的菜头收完, 一共有两万多斤,卖了一百多块。
    这个不是粮食, 不按人头分,按工分分钱, 除去了小孩和懒汉那样的人, 算下来一个人能分到一块多,不是很多, 但一年的盐巴酱油钱是够了的。
    除了钱,还剩下一些小个的、砍破皮的菜头,这种品相稍差一点则是分给了队员们。
    春天里谁家都不缺菜, 因此这些菜头都被洗好切丝晒干,洒上盐巴和辣椒做成了榨菜。
    那些菜梗菜叶子,老的喂猪,嫩一点的就晒一会儿, 再用来做酸菜。等到冬天没菜时, 这些就能派上用场了。
    收完菜头, 玉米苗已经抽了两叶,绿油油的一片看着就喜人。这时候,它头上的薄膜全都掀了,指导员说得让它们经历日晒雨淋,这样苗儿才能长得才更强壮,挪摘的时候也不容易死掉。
    山野间的桑树也抽出了新叶,嫩嫩的一小片,提醒着队员们可以养蚕了。
    养蚕是自愿的,想养就去队长那登记,统计好再去县里领蚕种。
    老陈家就一间蚕房,所以这蚕是一块养的,等摘了茧卖的钱再平分。
    傍晚,吴氏领回了蚕种,用纸包着一小撮。
    林若云没养过,“娘,这点就够了?”
    “够呢,等明天孵好了,就能变成好多。”吴氏把蚕种放在盒子里盖住,不让它见光。
    等到了第三天早上,她拿出筛子,底下垫上一层白纸,又从老母鸡身上拔下一根鸡毛,将孵好的幼蚕轻轻赶到纸上,给它们挪了个窝。
    “好了,从今天开始就要喂蚕了,咱们一家养一天,都精心点,可别养死了。”
    幼蚕娇贵,吴氏担心媳妇们伺候不好,头三天是自己照看的,那桑叶采回来后还拿毛巾擦了一遍,怕上头有水吃坏了蚕。再把桑叶切成头发粗细的丝,才给蚕吃。
    蚕长得极快,吃叶的第二天就粗了一圈,身上露出点白色。
    三天后它蜕了一次皮,体型翻一倍,看得出头上的黑须,这时候原来的筛子就有些挤了,便把他们挪到了蚕扁上。
    蚕的体型长得极快,人也一样,一怀孕那肚子就跟吹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
    郑立强推着车子,看向车上的林若绣,提议道:“阿绣,等下我们去百货大楼吧。”
    林若绣并不想去,她只想赶紧到家上厕所。
    自从怀孕后,她上厕所的次数越发多了。
    “去那里干什么?”
    郑立强憨憨一笑,老实回道:“我看你身上的衣裳好像紧了,穿着不大合身,想给你买件新的。”
    “阿绣,你是不是胖了啊?不过老人们都说胖点好,有福气…”
    这话……简直是在捅林若绣的心窝子。
    “停,我不用你送了。”
    她的脸色是明摆着不高兴,郑立强哪敢真让她走,立马追上去道歉。
    “阿绣,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惹你生气了?你别跟我计较,我这人就是嘴笨,不会说话。”
    “要不,你打我两下出出气。”
    他握住林若绣的手,往自己脸上扇去。
    林若绣眼里蓄满了水光,雾蒙蒙的盯着他,“你哪有什么错,错的是我,是我!”
    说罢便飞快的跑开。
    若说先前郑立强还没当回事,只以为她是耍小脾气是情趣,可这会再看她那模样,是真的慌了。
    “阿绣,你怎么了?有什么火气你冲着我发就好了,别跟自个儿较劲儿。”
    林若绣被他拉住,泪眼婆娑的看着他,不住摇头。
    “对不起,是我犯了错。强哥,你是个好人,可我配不上你,你值得更好的姑娘。咱俩就这么算了吧。”
    郑立强懵了,好好的怎么就到要散了的地步?
    他追了几年,好不容易才让阿秀答应,咋能就这么散了。
    “阿秀,你把话说清楚。什么叫配不上我?啥叫就这么算了?”
    “你…你是不是有了新的相好,不想再跟我好,故意这么说的?”
    只是这么想想,郑立强的心就难受得不行,喉咙像是放到烟囱里熏烤一样,叫他眼睛酸酸的。
    林若绣猛的摇头,“没有,没有别的相好。这几年,我谈过好几个对象,只有强哥你对我是最真心最好的。”
    郑立强松了口气。
    林若绣继续抽噎:“可就是强哥你对我太好了,我心里不安,愧疚得慌。强哥,你以后别对我这么好了。”
    “你是我对象,对你好不是应该的吗?阿秀,你不要有负担。”郑立强红着脸,去牵林若绣的手,“咱俩以后还要过一辈子呢,互相扶持……”
    话还没说完,林若绣手就像触电一般,飞快甩开他。
    她满脸痛苦,“强哥,真的对不起。我配不上你,咱俩就到此为止吧。”
    这回林若绣没有再给他追上来的机会,跑进家里,迅速把门关上,抵在门后,痛哭出声。
    郑立强在外面急得要死,砰砰的敲门,“阿秀、阿秀,你到底怎么了?你遇到啥事了,你跟我说啊。”
    这动静太大,周围的邻居都出来劝了,但林若绣就是不开门。
    眼看着天彻底黑下来,郑立强不得不回去,“阿秀,明天早上我来接你。”
    林若绣没出声,透过门缝往外看,见他的身影彻底消失,拿手背抹掉泪痕,面无表情的进了厨房。
    这一通哭嚎,实在是耗费体力。
    不过她没敢吃太多,只吃了一点点。
    晚上睡觉,她也没太早睡,听着收音机消耗时间,快到十一点才熬不住睡下了。
    第二天,郑立强跟往常一样买好豆浆包子,挂在车把上,在林若绣家门口等着。
    不过等了半个小时,也没等到人。
    还是林振兴要上学,开门看到郑立强,“你怎么还在这儿?我二姐早走了。”
    “她早就走了?”
    郑立强失落不已,阿绣这是当真要与他生分?
    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到了厂里,郑立强去找林若绣,对方却是不肯再跟他说话,远远的见到他就调头避开。
    工友也看出点苗头,劝道:“你俩是不是闹矛盾了?哎呦~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该跟对象低头就低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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