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哭笑不得的点是,香膏产业还带动了养猪。因为猪油是不可或缺的油脂原材料,林屿经常在同村或者邻村之间购买猪油提炼提纯,养猪的人家眼看自己的规模不够大,索性多养了十几头来供应,因为他养的多,现在附近几个村子想要吃肉比以前方便多了,经常有人去买,猪肉的价格还降了两文。
    经济从来都是一个整体,一个产业兴盛起来,其他行业都会纷纷跟进。
    搞定契约的事情后,林屿终于收到了沈东篱的回信。
    “拜见?”
    “对啊,赵叔叔的朋友,这位叫做沈东篱的先生,住在翠州的郊外,咱们开春不是去过吗?沈先生当时没在,于是留下礼品就走了。”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位姓田的衙门书吏,当初跟同僚们一起凑钱,帮着康平他们叫了马车把人送过来的。他们自己可能没什么挟恩以报的念头,但是林屿都记在心里,没有一个劲的攀附上去,只是在逢年过节送上一份不轻不重的礼物,浅浅的维系着感情。
    “那就去见见?”康安有点犹豫,他从前没见过这位沈先生,也不知道是个性格,兼具了长辈身份,有点怕。
    “只是见面而已,混个眼熟,跟以前的田叔叔,李叔叔他们没什么不同,尽到晚辈的礼节。”林屿对待长辈的态度就是,你关心我,我尊敬你,如果想要充大辈儿对着他指指点点,觉得他哪儿哪儿不对,那就拜拜呐您哪!
    经过他的安慰后,四个孩子慢慢想通了,也回信告知拜访的时间。
    因为铺子的生意日日不停,所以他习惯提前半月做好布置,这样偶尔外出也不会影响接下来的计划。
    既然是拜访当然要做好礼物,便宜的拿不出手,过于贵重的买不起,想来想去还是准备一点自己做的表示心意最佳。沈家有女眷的,他就准备了一套玉香雪的绢花,一大三小,怎么搭配都好看,而沈先生本人是炭笔。
    因为炭笔携带方便,随时都能拿出来记录东西,还有搭配的册子,十分实用,另外就是长兴蘑菇,以及四色糕点,这样也不算失礼了。
    赶了许久的路,终于来到沈家宅院外围,老仆沈叔眯起眼睛,努力辨认着:“前面来的是林家小郎君吗?”
    “是我,带着弟妹来访。”林屿第一个跳下马车,然后接着妹妹先下车,康平也已经率先跳了下来。老仆连忙过来帮忙拿东西,同时把人往里面引。
    沈家的院子从外面看很是威严,其实走进来之后再瞧,不免有些陈年失修的感觉,碎掉的青石砖没有及时更换,柱子上的漆也脱落了,露出木质的颜色,光线也不是很好。
    不过坐在正堂的主人,反而让人眼前一亮,男人坐在左边的尊位,一身宽松落拓的青衣,不经意透出自在的感觉,看起来是不被世俗困扰的类型。而女主人温婉端庄,十分的可亲可敬。
    第一百零四章
    一碰面, 沈夫人先笑着说,“可算是见着面了,从前东篱没在, 倒是劳烦你多跑了一趟。”
    林屿连忙回答:“夫人哪里的话!早该来拜见的。”说着他上前行礼,“见过沈先生。”
    后面四个孩子也齐刷刷的站着行礼,各个都保持着礼貌。
    沈东篱还是头一次见好友的继子,心里不免先带了三分挑剔, 唔, 长相倒是没的说,而言行举止里, 因为没有教导过,自带着粗俗,不太行的样子。
    他一个挑眉,沈夫人都知道他心里想了什么,不由得一个手肘击了过去,提醒他别太失礼。
    沈东篱勉强收好神色, 温和的说:“一路过来辛苦了。”然后把谈话模式调整到日常寒暄上。
    林屿也跟着客气, 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聊了半个时辰,告知自家大致的情况后,沈东篱的眉头总算稍微舒展了些。
    看样子, 还行。
    正好到了饭点, 几个人就转移到旁边的花厅用饭, 沈家的姑娘沈明玉也跟着陪客。
    饭桌之上好说话, 话题逐渐转成轻松, 聊一些日常的吃食之类的, 沈夫人也热情的招待着:“不了解你们的口味, 如果不合适尽管说。”
    “怎么会,十分的丰盛,夫人尽心了。”林屿连忙接话,就是真的不合口味,大不了少吃点吃慢点,混过场面再说。
    不过几个孩子都不是挑食的人,特别好养活,给什么吃什么,不然也不会个头窜的这么快。
    在一片的宾主尽欢里,沈家姑娘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慢吞吞的夹着菜,每一口都是标准的嚼十下,然后才下咽,整个过程显得格外的慢。
    楚楚捧着饭碗,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瞧沈姑娘,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实在有些失礼,林屿借着夹菜的功夫瞧了她一眼,楚楚这才不好意思的收回眼睛来。
    她好奇嘛!明明饭菜也不算难吃,怎么沈姐姐表现的跟喝药差不多,就差把难吃写到脸上。
    用过饭后老仆沈叔送上茶叶,幸好不是现在流行的香料茶叶糊糊,林屿喝的十分开心。
    “天气热,不如到小院的凉亭里坐着休息,更惬意。”沈东篱提议着,于是除了沈夫人留下收拾花厅,其余人都转移到院子中的凉亭。
    沈夫人看着女儿瘦削的背影,唉,怎么样才能让她多吃点呢?单薄成这样,实在让人忧心。
    几人转移到凉亭后,因为气氛放松,沈东篱就开始问起别的东西,比如他们都靠什么生活,以后有没有什么计划之类的。林屿答道:“在县城开了铺子,也能养活自己。”
    “喔,那就好。”只是很可惜,大概是没什么机会求知上进了,沈东篱不免有些可惜,他想了想,“可去学堂里念过书呢?多学着东西,没坏处的。”
    想起那些限制出身的学堂,林屿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没去过学堂,都是自己买了书回来自学的,弟妹们也是跟着我一起学的。”
    “这个好!不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学习。”沈东篱些微改观,有心上进的至少不是什么坏孩子,他起了兴趣,“让我来考校考校你们。”
    说着就随口来了一段四书里的典故,四书是所有读书初学者必备的书籍,算是入门级别,林屿当然看过背过,粗略的内容也还记得。但这也太像过年给亲戚表演节目了!来,学的什么乐器,哟二胡呀,来一个!
    他连忙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甩锅...不是,转让给两个弟弟,“让他们两来吧。”孩子小正缺机会呢。
    果然,康平跃跃欲试,康安面上看着不动声色,实际上腰背都挺直,迫不及待想要展示自己。
    沈东篱抽了两个简单问题,他们都对答如流,丝毫没有困难。沈东篱升起几分爱才之心,把问题的难度逐渐加深,甚至已经超过四书的基础程度,可能他自己没发觉问题的难度已经提升。
    康平皱着眉头,这个题目他还没学过呢,但是文科类的题目不像理科,没学过也可以试着分析理解,他试着讲了自己的理解跟感受,康安也跟着补充了两句,填补上了漏洞。
    “好啊,说的太好了,我先前竟然没想到这个角度,真是绝了。”沈东篱激动的把桌子拍的巴巴响,起身团团转,“不行,我得先记下来。”他正在到处找纸笔时,希希过去把随身的本子和炭笔递了过去,“用我的吧。”
    沈东篱握着炭笔,跟平时毛笔的手感截然不同,他好奇,“这又是何物?”
    “炭笔,毛笔写字很有风格和气运,但是携带不易,墨汁淋漓,还需要砚台,所以用这个做了一只容易携带的笔,只要撕开外包装上面的纸,也就能用,胜在方便。”希希认真的解释着:“沈先生不如先试试。”
    沈东篱别扭的握着笔,慢慢调整着姿势,逐渐适应了炭笔的手感,在上面随手书写着,越是写他的眼睛越亮。
    虽然刚开始很不习惯,但是在便捷这一点上完胜,有时候身在野外,灵感爆发,奈何还要找一块平地摆好笔墨纸砚,等全都准备好,灵感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小册子的大小刚好能握住,底下自带一块儿硬纸板,垫起来很平整。
    多迅捷。
    “聊什么呢这么开心?”沈夫人从回廊上款款而来,衣袂飘飘,转眼来到凉亭了。
    一直没开口的沈姑娘这时说:“在聊炭笔呢。”她指着石桌上:“真方便。”
    沈夫人瞧了两眼,弄清楚门道后,觉得的确是方便。她端了一些水果来供人食用。
    等沈东篱记录下自己的灵感后,他才长舒一口气,“上次的题目,我总算有些思路了,或者我可以试着调转一个方向,从这边着手来试着解决...”他讲的都是专有名词,本来以为几个孩子都听不懂,没想到楚楚突然插话,“如果是在这里,画上一条辅助线呢?”
    她点了点沈东篱随手勾画的线条,然后在某个图形上点了点。
    这是一道求异形图形面积的题目,难度程度大概在初中,沈东篱苦思冥想不得解,正准备换一个方向解答时,被楚楚一语道破。
    “辅助线?怎么画?”他把纸笔挪到楚楚面前,眼神逐渐变的炽热而激动,困扰他大概半个月的题目马上就要解决了,他怎么能不激动?
    “就是在这里画一条线,然后挪到这里来,原来的数值没有变动,再来求面积不就简单多了吗?”楚楚自己动手画好,然后又干脆算出了数值。
    沈东篱听的一愣一愣的,“真的吗?我再来算算。”他怎么总觉得如此魔幻呢?他想了好久没解答出的问题,被一个小女孩轻而易举的解开?
    结果他正着算了一遍,反着又算了一遍,这个答案居然是正确的?!这算什么,英才出少女吗?
    沈东篱愣愣的不可置信,反而是沈夫人圆场似的笑了,“瞧你震惊的样子,须知每人的天赋不同,个人擅长的东西也不同,岂不闻圣人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以后我出门都不敢吹嘘了,原来沈先生居然被一道小小的题目震惊住了。”
    沈东篱借坡下驴,“老了老了,脑子就是没年轻人转的快。楚楚到底是怎么学到这种法子的?”
    楚楚嘴快:“大哥买了许多算学书回来,然后又教了我们用什么法子解答。”
    这下,目光齐齐的聚集到林屿身上,妹妹都这么厉害,哥哥岂不是要上天吗?
    被众人盯着的林屿坦然自若,采用万能的借口,曾经在收集到残本孤本上瞧过解法,于是记在脑中,只可惜残本上面模糊不清,翻一页就碎一页,只能另外誊抄记录。
    听到孤本最后也没了,沈东篱万分遗憾:“这世间还有如此大才的前辈人物,我算是见识到了!只可恨不曾得见!遗憾,太遗憾了!”
    “可他的思想跟智慧还是留了下来,传递给了后人,那不就是生生不息吗?身躯总会泯灭,但是思想是万世长存的。”
    沈东篱念叨着万世长存这句话,不由得长叹道:“是我狭隘了,枉自活了这么多年,竟然还赶不上年轻人。”
    “年轻人自有他的冲动鲁莽和勇气,年长者也有他的老成持重,从来就没有优劣之分,只看什么时候该用而已。”
    “说的没错。”沈东篱眼中闪着愉悦的光,随后,又搬出好几个算学问题,热情的请教着。
    林屿有点招架不住这样的热情,简单挑了几个回答。
    凉亭里的气氛逐渐转向轻松愉快,拿着希希的笔记本,沈东篱替换回去,指尖不小心一碰,翻到了前面用过的地方。
    希希喜欢画画,有时候想到什么东西就会随手记在本子上,所以上面都是她的涂鸦,什么图案都有,有时就是随手一勾。
    但沈东篱看的专注又入神,摩挲着上面的简易线条,多优美啊!竟然寥寥的数笔,把一个人物的神态勾勒的如此清晰而生动,灵性而鲜活。
    其实能看出来,执笔者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但其中的灵气和思维碰撞,实在是沈东篱生平仅见。这么,这么好的画画苗子,居然凑到他眼前来了!
    如果自己十年前没有封笔该多好!他肯定二话不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收下这个徒弟的!只可惜世事没有万一,他也已经封笔十年了,只能看着天才从自己面前擦肩而过。
    沈东篱收敛起自己眼中的可惜,把情绪波动都隐藏起来,然后本子还给希希,希希嗯了一声,重新收好。
    剩下的聊天就是在打发时间,沈夫人更加心细,她观察了这五个孩子的外貌和言行,虽然衣裳穿的很简单,但是不论言谈还是举止都是自信蓬勃的模样,肯定没有受过什么委屈。
    这样就挺好的。
    因为这里是郊外,来往不易,所以当天晚上他们是歇在这里的。
    这时候沈夫人才有空去拆开礼物瞧,除了普通的糕点外,还另外有一包蘑菇干,沈夫人惊奇的说:“这不是你上次提过的蘑菇吗?他竟然有渠道弄到吗?”
    “嗯?”沈东篱凑过来看了一眼,“还真的是,字号也没错,看起来还是费了心思的。”
    “这孩子还是挺有心的,还特意准备了。”沈夫人把蘑菇挪开后,又打开了下层的匣子,难以掩饰的惊呼出声:“呀!竟然是玉香雪的绢花!”
    第一百零五章
    “什么绢花, 我怎么从来没听过?”沈东篱把脑袋凑了过来,仔细看匣子里装的东西,不就是丝绸扎的花吗?有什么稀奇的?
    沈夫人白了他一眼, 就知道他一点都不懂妆奁里的事情,还胡说八道,沈夫人小心的拿起花朵来,在秀发上比划着, “上次我去跟张家夫人聚会, 她就炫耀自己托人从金州买回来的绢花,特别好看, 无论是单戴还是叠戴,各有各的好。”
    而且在微微的灯光下,点缀的珠子散发着微光,闪耀又不会刺目,沈夫人越是看越是爱不释手,仔细的放进匣子内。
    “从金州托人带回来?那不是耗费了相当多的钱财?”沈东篱好奇:“要花多少银两?”
    沈夫人手下一顿, “听说花了三十两。”她像是舍不得又像是难受, “不行, 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就这么收下。”
    “别人一片心意,你要是退回去, 别人还以为是嫌弃, 不如准备另外的东西回礼好了。”沈东篱出主意。
    “也好。”沈夫人终于能安心收下礼物, 转而问起白天她一直很在意的事情:“那个叫希希的女孩...”
    “天赋实在出色啊!我生平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天赋, 如果考虑到她从来没接受过教导, 这个天赋还会再往上翻一倍...只可惜我...”沈东篱注视着自己右手手背的皮肤, 那里曾经有一道火辣辣的伤痕, 即使过去再久,依然在隐隐作痛,似乎从来没有远去。
    沈东篱曾经有过天生画家的美誉,凡事经过他画出的画卷,无一不能卖出高价,而那时候的他才仅仅二十岁。所有人都在等待他技法纯熟,经历世事后把阅历融入画中的一天,到时候,这个国家必然还会再出现一个“画圣”。
    只是夭折在这条路上的人,更多。沈东篱年轻时更是自带“年轻气盛”buff,于是跟人在“赌画”中落败,输的人要在右手背上写一个输字。
    围观者的起哄,不可置信,嘘声,都重重落到沈东篱心头,他抢过画笔,用左手歪歪斜斜的写了一个“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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