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欢觉得,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以至于醒来的时候,脑子还是昏昏沉沉的。
    不过,梦里发生了些什么呢?
    南欢仔细回想,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算了,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一个梦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南欢坐起身来,赤脚踩在了地毯上。脚踝上带着的银铃叮叮当当地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大概是听到银铃的声音,门外的人推门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托盘。
    南欢打了个哈欠,坐到了梳妆镜前:“宋觅,你身上是什么啊?”
    宋觅放下托盘,走到了南欢的背后,捞起了一段她的头发。
    “是中原那边的首饰,我今日外出在集市上见到的,觉得很是适合公主,就买了下来。”
    南欢透过镜子,看到了宋觅别在她辫子上的迎春花。
    她的眉眼弯了弯:“还挺好看的,看来你眼光不错。”
    “说起来,北塞没有这种花呢。”
    “是中原的花吧,阿妈就是中原的人,我好想去中原看看啊。”
    宋觅替南欢编辫子的动作一顿,眼神忍不住暗了下去:“公主,中原那边没什么好看的,比北塞要差得远了。”
    “而且规矩又多,不然我也不会被流放到这里来了。”
    南欢拍开宋觅的手:“要你管,本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宋觅立马半跪下来,把右手放在了胸前,低下了头:“公主恕罪,是我逾越了。”
    都怪他,怎么能一时着急而忘了南欢最讨厌有人对她说教了呢。
    南欢推开宋觅,直接赤着脚往外跑。
    虽然说北塞的打扮看上去就像是不爱穿鞋的,但是实际上,还没有多少人真的能在荒漠和草原上光着脚行走。
    南欢赤脚,纯粹是因为一时兴起,加上离阿爹的帐篷也近,才会这样干。
    南欢跑到了主帐篷那边,一把掀开了帘子。
    在帐篷里用着馕和羊奶的北塞王看见南欢顶着半头可以编完的头发,还赤着脚就跑了过来,立马头疼了起来。
    “尔塞满,你赤着脚会被烫伤的!”尔塞满,在北塞的语言当中,是我的珍宝的意思,也是所有北塞人用来称呼自己儿女的称呼。
    南欢在北塞王对面坐下,毫不在意地开口:“现在早得很呢,连慕呢都没有升起来,地上一点都不烫了。”
    说完,南欢拿起桌上的羊奶糕咬了一口。北塞王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上的东西起身走到了南欢背后,把没有编完的半边头发捞了起来,继续着这项工程。
    北塞的女子,因为信仰天祖女神,所以日常出行都顶着一头小辫子,这样的小辫子,自己编倒也不是不可以,但要追求好看的话,还是要其他人来编最好。
    因为这样,北塞的男儿都得学会编辫子,如果不会的话,成年之后是万万迎不到媳妇的。
    所以,北塞王这么一个身形高大,手掌心里都是老茧的男人,编起辫子来一点都不生疏,还能编出好几种花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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