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叹气,这次叹出了声。
    宁休侧头看了他一眼,问他:“要演电视剧了?”
    “嗯。不过不是你们看到的那个角色,只是个小角色而已。”
    听到耳中,宁休就明白了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他道:“你没有任何演戏经验,又没有系统学过,从配角演起磨练演技其实挺不错。”
    明雁心想你当时可是一出道就演主角,不过他当然没胆子说出口,况且宁休有那个天赋,的确当得起男一号。
    他点点头:“谢谢宁休哥,我会好好努力的。”
    “唱歌和演戏,你更喜欢哪个?”
    本以为话题就此断了,宁休又问了另一个问题。
    明雁想了想,说了实话:“没有更喜欢,只是工作,我想要一起发展。”
    宁休意味不明地“嗯”了声,随后车厢再次陷入安静。
    十多分钟后,宁休踩下刹车,明雁看了看,好像是个私人停车场,他懵懂着解开安全带,下车环顾四周,跟着宁休坐走进电梯。
    电梯门打开便是明亮的客厅,白色与黑色系的家具与装修,而且看起来并不像是酒店。
    明雁好奇问道:“这是哪里啊?”
    “我家。”宁休走去换了拖鞋,并拿了双过来给明雁。
    当宁休拿着一双毛绒绒的拖鞋走来时,明雁就感觉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在此之前,宁休给他的印象只有一个——高不可攀,可此刻他居然拿着一双毛绒绒的拖鞋给自己。
    明雁低着头自己换了鞋,小心翼翼地往里走了走便不敢动了。
    宁休给他倒了一杯似乎是牛奶的东西,走来放到他手里:“你可以随便看。”
    “哦。”明雁很是拘谨。他需要缓一缓,这一下子就把他带回家了。他们什么时候这么熟悉过?他需要适应一下。
    “要吃什么?菠萝虾仁饭?”
    “啊?哦。”明雁以为宁休要订餐,便点了点头,的确饿了。一天就吃了那么些红豆粥。
    却没料到宁休直接往厨房走去,明雁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一起走。
    只见宁休熟练地从冰箱里拿出来菠萝与虾仁,放到水里洗净。
    明雁站在厨房门口都看傻了。神仙一样又高又远的宁休带他回家就算了,还给他做饭?
    他会做饭?
    宁休的确会做饭,他初中、高中时,父母工作忙碌而且总有调动,他一直自己生活。只是这十年来越来越懒散,除非兴致特别好,否则鲜少自己做饭,即便杨浅紫,也不知他会做饭这件事。
    宁休察觉到他的视线,回身看他,见他没有喝那杯牛奶,笑道:“不尝一尝吗?香蕉牛奶,我自己做的。”
    “哦。”明雁此刻只会说这么一个字,表情也只有一个:呆。他低头喝了口那杯奶,果然味道很好,还能吃到香蕉果肉。
    宁休一直看着,见他喝了,问道:“怎样?”
    “好喝。”明雁老老实实回答。
    宁休又忍不住笑,他没有弟弟妹妹,是家中最小的,从不需要照顾别人,可他其实很享受照顾别人后的成就感。这也是为什么何元对他比对自己爸爸都亲近,因为他对待至亲,尤其又是小辈,脾气特别好,有求必应。就连这个香蕉牛奶都是何元喜欢,他才尝试着自己做的。
    如今又出现了这么个明雁,虽然不是至亲。可在宁休眼中,他也十分值得好好照顾。尤其昨晚之后,宁休下定决心以后要对这个孩子好。他只是单纯觉得明雁这个孩子不错,值得他的关心与爱护。
    想到此处,宁休自嘲,是不是人到了三十多岁总会父爱、母爱泛滥,这么想,如果有个孩子是好像还不错。可是要为了孩子而结婚?
    宁休默默地对自己说“不”。
    明雁完全不知道宁休的这些想法,他还在努力去忘记昨晚的场景,努力消化眼前这些,努力的过程中,一杯香蕉牛奶不知不觉便见了底。明雁低头看了看空了的杯子,正想走到水池边自己洗,恰好此时宁休回头看他,看到了他空了的杯子。
    宁休像哄小孩一样道:“只能喝一杯,不能再喝了。等会儿要吃饭。”
    “……”一股又怪异又温暖又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充斥明雁全身,他甚至都忘了解释他只是想洗个杯子而已,他并不是贪吃的孩子。
    宁休伸手:“杯子给我,你出去玩吧。”
    “哦。”明雁把杯子递给他,听话地回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忍不住回头看。宁休身材十分好这件事全国人民都知道,但是明雁想,应该没有多少人见过这样的宁休吧。穿着简单的家居服,站在料理台前忙碌。哪里还是别人口中那般的模样,周遭全是烟火气息。
    尽管依然不敢靠近,明雁觉得,宁休似乎离他近了些。
    宁休在往锅里倒油,响起了“刺啦刺啦”声,明雁也不知自己到底如何想的,拿出手机,对着宁休的背影拍了一张。点下拍摄键的瞬间,明雁醒了过来,慌张地收回手机,看也没再敢看一眼,跑去了客厅。
    ☆、三十三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建议背景音乐——《星空》,Richard Clayderman弹的那版挺好。
    宁休将菠萝虾仁炒饭盛在了一个花朵形状的玻璃碗内,菠萝、虾仁、青豆还有葡萄干。他还做了份番茄蛋花汤,很普通很家常的汤,同样盛在玻璃碗里,红黄相间十分的好看。他将两只碗都置在托盘上,直接走到客厅,放到茶几上,按住要站起接过托盘的明雁的肩膀。
    “吃吧。”
    客厅灯光十分明亮,灯光下的食物格外诱人,看到菠萝虾仁炒饭里的葡萄干时,明雁不自觉地伸出右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他见只有一碗饭,疑惑地抬头问:“宁休哥,你不吃吗?”
    “接你之前,我吃过了。”
    他用了“接”这个字。明雁心中一暖,他不是傻子,如果此时再没有察觉到宁休的确对他好,那是不正常的。可他很困惑,明思对他好,因为他们是亲人,从小一起长大;陈昭对他好,因为他们长期相处过,他每月还会支付相应的医药费;成风行对他好,因为他们性格合得来,曾共同奋斗过。
    宁休对他好,为了什么?
    在明雁心中,宁休当得上“完美”这个词语,不缺任何东西。说句自贬的话,即便宁休真要潜规则谁,哪怕他自荐,宁休必定也是看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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