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的时候, 乔青青梦见了上辈子大地震时的场景, 当时她被拘留,关于她杀人罪的审判已经下来了,她在拘留室里看着小窗外面,只能看见一片浓郁的黑。失眠的夜晚她想了很多, 她放任自己沉溺于过去的美梦中, 无所谓自己的即将到来的死期。眼前突然亮起来, 那种亮光非常夺目, 让人无法忽视, 她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直到其他拘留室传来嘈杂声,外面的看守失去镇定开始议论, 随后激动地奔跑,她才反应过来, 原来是太阳出来了。
    当时大概是早上七点多,永夜骤然终结,那一天人们看见了天阳, 冉冉升起的朝旭。
    多么刺眼夺目啊,朝阳点燃了许多人颓唐无望的心, 哪怕在拘留室里, 乔青青都能听见外面海浪一样激动的呐喊。
    然后一切忽然天旋地转,墙壁倒塌,铁门变形, 乔青青从废墟里爬了出来, 在人间炼狱里疯狂奔逃, 直到身上的伤压垮她,她倒在了地上,人生的最后画面是那轮太阳,以及从她身边奔跑而过,无数双求生的脚。
    猛然睁开眼睛,乔青青看着帐篷顶部,身边是母亲和婆婆的呼吸声,外间鸡笼里还有鸡零星的叫声,可见新环境让它们不安。她缓了一下才平复梦境残留的情绪,重新进入睡眠。
    搬家后,一家人的生活可以说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生活环境大大变差。不过大家都经历过逃难的岁月,适应几天后就习惯了。
    家里养的鸡,能杀的都杀掉,一部分存起来,一部分留着吃,一天吃一顿,将一家养得满面红光。还能继续养的就带过来继续养,第二天邵父和邵盛安就重新做了篱笆让鸡住,前两天鸡群适应不了,母鸡下的蛋都变少了,几天后才适应了新环境,咕咕咯咯地讨要饲料吃。每天邵盛飞都会领着它们出去散步,鸡群们啄路上的石头,啄才冒出芽的野草,有时候被邵盛飞一赶,还会连蹦带飞,厉害的能一下子掠过五六米,唬得邵盛飞焦急大喊:“大宝回来!”
    “哎呀,看它们终于有精神肯吃东西,我的心终于放进肚子里了!”邵母喜笑颜开。
    鸡的动静引来其他邻居的关注,有人过来询问鸡怎么卖。
    这些鸡是乔青青家自己养来补充肉类资源的,完全没有想要售卖的念头,如果人家真的想买,价格可不便宜,几家人问过后打消了买鸡的念头,转而买鸡蛋。鸡蛋他们也不卖,乔青青说:“成鸡我们不卖,不过可以卖你们刚孵出来的小鸡,你们可以买小鸡回去自己养。”
    这年头谁有多余的食物喂鸡啊?
    最后只有一户人家买了两只鸡,一公一母,买鸡的是那天晚上遇到的打水夫妻,男人说是姓连,叫连俊河,他询问过乔青青家喂鸡的饲料后,决定自己勤快一点去挖野草回来喂鸡。
    连俊河换小鸡的物资是半袋自己做的玉米野菜杂粮饼,乔青青一家还没有吃过这种东西,邵父咬一口,眉头微皱:“好硬,拉嗓子,咬起来像咬沙子,这里面肯定不止玉米面和野菜,咳咳,应该还加了别的。”
    “味道怪怪的。”乔诵芝艰难咽下,喝了一大口水。
    乔青青面不改色地吃了一口:“其实还挺好吃的,这种饼还算好东西了,好多人家都吃不上。”
    “味道其实还不错,就是吃不惯,剩下的用水煮一煮吧。”邵母说。
    “唉,我们就是日子过得太好了,这样可不行。”乔诵芝点头,“听阿霞的,剩下的用水煮一煮一样可以吃。”
    乔青青是真的觉得挺好吃的,水煮后成糊状反而不好吃了,她坐在门口守家里的鸡时,手里就那一块并慢慢啃着,越啃觉得越香。
    在这里的日子肯定比不过平安社区安稳,定居第七天晚上,家里就进贼了。
    贼人踩中陷阱,惨叫一声逃走,乔青青让邵盛安别追了。
    “不用追,陷阱里我加了一些好东西。”她的脸在照灯下显出两分冷意。
    邵盛安想起那些妻子一手包办的陷阱,好奇地问:“你下毒了?”
    乔青青脸上的冷意消失,她忍不住笑:“怎么可能,又不是电视剧。”然后轻声说,“我加了点酸雨在里面,那个人为了不发出大动静应该没有穿鞋,顶多穿袜子了,踩下去的话会先被竹片刺破脚板,然后碰到酸雨——”
    回想起酸雨的威力,邵盛安心有余悸:“那比毒药好使。”
    小偷跌跌撞撞逃离,可是越跑脚下越痛,简直跟钻心一样。他感觉到路上的细沙钻进了伤口里,脚底板除了被尖锐物刺出来的疼痛,还有一种好像腐蚀血肉的痛苦,痛得他一个踉跄跌落在地。
    背后没有追赶的动静,他爬到角落里,喘着气打开手电筒,手电筒没什么电了,灯光颤动几下就熄灭,但这十几秒的功夫足够他看见自己脚上的伤了。
    “呜……”他喉间发出痛苦的哼声。
    “好像有什么声音——”
    “听起来好吓人啊,你别出去!”
    “我怕是小偷!娘的我要出去抓小偷,我们之前丢的饼肯定就是被偷了!”
    “别去了外面那么黑……”
    旁边屋里传来住户的声音。
    小偷咬住衣服袖子不敢再出声,缓过这一阵后他脱下衣服将脚板包起来,一瘸一拐地离开这里回到自己家。
    “继续睡吧,小偷应该不会再来了。”乔青青对家里人说。
    巡逻队过来时,乔青青还遇见了熟人。
    柳昭云见到乔青青很吃惊:“你们一家怎么住到这里来了?是家里出现什么变故么,需要帮忙吗?”她记得青青家在平安社区啊,那可是最受欢迎的核心新社区之一。
    “我家有一点天灾恐惧症,害怕即将到来的大地震,所以才卖房子搬到这里来。”
    听乔青青这么一解释,柳昭云有些理解,又有些不理解。
    “这几年下来好多人都有天灾恐惧症,唉没办法,不过你怎么舍得卖房子?卖了房子以后想要买回来就麻烦了,房价比以前涨了快一倍呢!”
    “没事,先度过这一次难关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安排。”乔青青没办法跟丈夫与母亲之外的人说大地震的事情,在那之后,所谓新社区,所谓基地外围,所谓基地野外,全都成了一样的地方,大家都在一样的生存线上,哪里能活就往哪里去,核心社区的房子已经无关紧要了。
    “那你要注意安全啊,外围肯定比不上平安社区安全的。”
    乔青青笑着点头:“你也是。”
    跟柳昭云告别后,乔青青走回自己家,看见丈夫在杀鸡,小板凳上放着一个不锈钢盆,里面装着鸡血。邵盛安利索地将放好血的鸡塞进刚烧好的热水里,听见动静抬头:“聊完啦?怎么不带她来家里坐坐。”
    “昭云说还得去巡逻,这只鸡怎么了?”看个头并不算很大,怎么就杀了?
    “这只公鸡被母鸡啄死了。”邵盛安说,“就那只大宝。”
    大宝就是用空间里储存的受精蛋孵化出来的鸡里面,第一只下蛋的母鸡,邵母爱她爱到不行,给它取名大宝。末世天灾前的受精蛋孵化的鸡,被乔诵芝称为一代鸡,后来再由一代鸡产下的鸡蛋孵出来的鸡,被分为二代鸡,以此类推,越往后面的鸡体质越好,个头也大。大宝是一代里面少数完全适应新环境的母鸡,长得膘肥体胖,仰起脖子展翅时格外有气势,脾气很大,即使自己独占一个小隔间,也要透过篱笆的缝隙去啄隔壁隔间的鸡,很霸道,二代三代鸡里,还少有比得过它的呢。
    邵母觉得大宝血脉优良,很值得继续培育下去,于是常亲自挑选体格好的公鸡给它作伴,那些公鸡经常被它啄得咕咕叫。
    乔青青听了就笑:“我就猜是它,这都是第三只了吧。”
    “第五只了!”邵母从屋里出来,搬了两个凳子,“青青啊坐——这是第五只了,哎呀大宝怎么脾气这么差,刚才我去喂食,发现这只公鸡在角落里一动不动的,我当时就知道坏了!又被咬死了!”
    坐下后,邵母将装鸡血的盆挪过来,斟酌着往里面加盐和水。
    “盐这样够了吧?”她抬头问乔青青。
    “够了,我端进去吧,等放凝固了再收起来。”空间里存着的鸡血都吃不完,一盆盆鸡血凝固被煮熟后她倒进桶里,现在空间里有一大桶处理好的鸡血呢。
    放好鸡血后,乔青青到里间看一眼,邵父和邵盛飞出去溜鸡了,她妈坐在帐篷里点着蜡烛缝衣服,乔青青看出来那是飞飞的外衣。
    “妈,怎么不开灯啊,多暗啊。”
    乔诵芝抬头:“不用,我就缝一点很快就好,蜡烛光够用了。外头盛安杀鸡呢,你去瞧着玩。”
    “我来陪你。”
    第111章
    乔青青爬进帐篷, 打开照灯,帐篷一下子大亮。
    “你这孩子, 多浪费电池啊。”
    乔青青不听, 挨着她坐,给她捏腿。
    乔诵芝一下子笑了:“不用按,我的腿不酸,昨天的演练我跑得多快啊, 完全撑得住, 明天早上的锻炼我也跟得上, 你放心吧。”
    搬过来安顿下来后, 每天早上乔青青都会带着家里人锻炼, 虽然之前她就交代乔诵芝他们在家里时多锻炼,但没有她盯着,乔诵芝他们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是她从邵盛飞口中问来的。
    “那就好, 我给你再按按,这样舒服一点。”
    乔诵芝加快速度将衣服补好, 补好后第一时间就是把照灯灭了,蜡烛也熄了。
    “走吧走吧,我们出去看盛安杀鸡。”省电呀。
    乔青青无奈, 被母亲拉出去。
    幸存者基地内围,某高档套房里, 林明勇在客厅里抽烟, 客气里没有开灯,林德俊推门进来的时候只看见沙发方向有一点火光。
    林德俊闻到烟味微微皱眉,忍不住咳嗽几声, 径直走向卧室。
    “回来了也不叫人?”林明勇说。
    摸黑走到卧房的林德俊冷笑一声没说话, 大力摔门窝进卧室里。
    “白养你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心情不好的林明勇骂了一句, 狠狠地再抽一口烟。
    没想到林德俊重新开门,大声喊:“那是我老婆!是我老婆!”他妈走了之后他放肆玩乐了一阵,直到突然心脏开始出问题,整个人虚弱了下来,那段时间是护工对他好,关怀备至,年轻的护工长相清秀温柔体贴,跟他妈妈一样对他好,他怎么能辜负对方?结果两人结婚不久老婆就失踪了,是姐姐查出来,说他老婆被他爸送去给一个主任做小了,听到那个消息后,林德俊恶心得吐了出来,从此恨透了他爸。
    “那我是你爸!生你养你的亲爸!你以为你现在的好日子是哪里来的!真是白养你了!”林明勇拍桌站起来。
    这几年的不顺让他心生戾气,面由心生,于是他脸上那份成熟中年男人的英俊气质就被戾气污染了,他的眉心竖纹越来越深,眼神不再儒雅温和,脾气上来时也开始动用暴力了。
    拍桌子不算,他还冲上前去一巴掌打在林德俊脸上。
    生病后的林德俊完全没有当初纨绔子弟的风采,身娇体弱,一巴掌就倒了。
    “老子为了这个家头发都熬白了,你以为你现在住着好房子,吃着好肉好菜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我,你老子,你亲爹!我努力挣来的!不就是一个保姆嘛,你就恨我了怨我了?你看看你姐,你姐都懂事了,你什么时候能懂事!?”
    “那是我老婆!”林德俊捂着胸口,还是只有这句话。
    哪怕屋里黑漆漆的,林明勇好像还是能看见儿子那仇恨的眼神穿透黑暗,刺向他。
    巨大的失望将他席卷,林明勇忽然之间什么都不想儿子说了,他疲惫地将烟丢到地上,随意用脚碾灭,大步离开了家。
    离开家后,林明勇去了办公室,他现在虽然在后勤,说是一个小领导,听起来似乎很有油水,但后勤分类也非常细,他负责的正好是没有油水的城建部分。井盖能天天换吗?路灯能天天换吗?那些都是重要物资,换一个都得打详细报告,自从几年前城建方面被罗市长严查过一次之后,这方面早就没有利润可钻了,他要是敢伸手,分分钟被撸下去。
    结果就这么一个岗位,在于靖深死了之后他都险些没有保住,后来是送新鲜出炉的儿媳妇出去才勉强稳住。
    林明勇迫切想要转到更好的岗位上去,所以他将女儿嫁给有军中关系的一个领导,想要调到叶山那边去。乱世枪杆重,傍上叶山就算仍干后勤,那也比现在强。结果一山还有一山高,他竞争失败了。
    这一次,他努力找到新的机会,如果能成功,他将能沾手现在的资源点转移。
    为了应对未来的大地震,许多资源点都开始分散转移了,以他的级别只能听到一丁点风声,如果能沾到一点点……
    “你的主意我觉得不错,那你帮我找一下林、乔青青的住址。”
    在办公室坐了一会儿,林明勇下定决心,前去找侄子林城,如此对林城说道。这次机会难得,他找到一条门路,就是那个人有点不太好宣之于口的癖好,他得找一个心甘情愿帮他的女人。儿媳妇、女儿都用出去了,现在再找回来就是得罪人,他只好放弃。
    青青,他的大女儿,前几年遇见的时候长得非常美丽,像他的前妻。
    后来他遇见过青青的丈夫,看起来也是个没出息的,只能在工地上讨生活。
    他是青青的父亲,帮她找一个更好的归宿不是理所应当么?
    不愿意没关系,他会说服她愿意的。
    林城捂着肚子,脸色非常差,不过他还是挤出笑脸,为自己的献策得到叔叔的重视而高兴。
    “叔,等一下敏敏回来我跟她说,她最近总是加班。叔喝茶,喝茶——”
    林明勇担忧:“你到底是怎么了,这两年老是嚷肚子痛,我让你去做检查你去了吗?”
    “去了去了,就说是普通的胃溃疡,没事的。”林城忙说。
    跟叔叔重逢后,他总算从破房子里搬出来,过上了好日子。叔叔真厉害啊,不仅给他找工作,还给他介绍了老婆,这日子跟做梦一样。这两个月他的肚子痛得更狠了,他有些后悔,上次跟叔叔讨要医药费后没有去看医生,而是花天酒地潇洒完了,现在要说都不好开口。
    跟林城交代好后,林明勇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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