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明姝笑容勉强,“夫君你放心去办正事,我乖乖留在家里等你回来。”
    她睁着眼睛说瞎话,她既不相信沈嗣真的是雍州去查案,也不会乖乖的留在家里当个望夫石。
    说不定沈嗣是出去赌的呢。
    他在她眼里是有些游手好闲,成日也不知在忙活些什么。
    阮明姝既不过问也懒得管,趁他不在府里,她还能将他之前让人抬走的那箱子陪嫁找回来。
    他不在京城,王府就由她说了算。
    到时候她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沈嗣的手再长也不能从雍州伸到京城来管教她。
    阮明姝迫切希望她的夫君能尽快离开京城,最好这几个月都不用再回来。
    她这句话没几分真心,都是连掩饰都懒得遮掩的敷衍。像随口捏出来打发叫花子。
    沈嗣捏她的脸好像上了瘾,揉了两下,颇有些爱不释手:“你今晚便叫丫鬟帮你收拾行李,后日便随我坐马车前去雍州。”
    阮明姝咬紧牙齿,极力忍着才没对他发脾气,这个人怎么如此蛮横?说一不二的,比皇帝还横。
    他以后如果当了皇帝还了得?肯定要骑在她的头上。
    还好他这辈子都没有当皇帝的命。
    阮明姝刚甩开他的手又被他捉在掌心,她其实也不是不怕她的丈夫,只是她擅于虚张声势,让自己看着拥有着十足的底气。
    “夫君,我真的不想去嘛。”阮明姝对上他深不见底的眼睛,说话都软了几分,她仰着脸,神色乖巧:“等到了雍州都快入夏了,天气炎热,蚊虫又多,我…”
    沈嗣早知她是娇滴滴的大小姐,此去的路途确实不大好受。
    不过离入夏还有半个月,路上也不会太热。
    沈嗣捏着她下颌的手指收拢了几分力道,少女被迫仰着细白的脖颈,呼吸急促湿热,眼底泛潮,她身上香香的,衣襟宽松,身段窈窕。
    沈嗣差点就心软了。
    可他又没病,没有什么怪癖,不会让她有给自己戴绿帽子的可能性。
    “你我既是夫妻,本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阮明姝心里早就翻起了白眼,谁要和他有难同当。
    她这辈子只打算享福。
    “夫君。”
    “嗯。”男人漫不经心揉了揉她的脸,沙沙哑哑的声音打断了她:“听话好不好?”
    沈嗣看似是在问她,话音落地便低沉笑了声,揉捏着她脸颊的拇指压了几分不痛不痒的力道,“不听话也没关系,就捆了手扔上马车,等到了雍州再给你松绑,路上不舒服你也别怨我。”
    阮明姝发现他时不时就会说些危言耸听的疯话。
    从京城到雍州少说也要五天。
    他难道敢绑她五天吗!?
    沈嗣好像看透了她的想法:“如何不能一直绑着?”
    只要保证她全身的血液循环流通,维持足够的体力,就不会出现其他的意外。
    阮明姝骂他:“你这个不讲理的疯子。”
    沈嗣在医院是备受敬仰的医生,风评极好,从没被人用贬义词辱骂过。
    但是他也觉得自己确实是个疯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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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迫嫁
    沈嗣没有绿.帽.癖, 他这小妻子脑回路又不同于常人。不能要怨他严防死守,走哪儿带哪儿。
    若她不肯就绑着随他去雍州,也不全是沈嗣吓唬她说的话。这样办比较省时省力, 高效便捷,不过鉴于她胆小如鼠,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用这种损人也不利己的方式。
    沈嗣又不是故意虐待她,瞧着她气的小脸发白,好笑的同时还有点生气, “我给你调制了驱虫的膏药,四月远远算不得炎热, 你若是受不了, 我给你打扇。”
    阮明姝挑三拣四:“光打扇有什么用?”
    沈嗣的底线不知何时起步步退让, 早先说好绝不纵容她,他自己反而失言。
    “路上不会少了你的冰块来降温。”
    即便如此,阮明姝还是不满意的。
    她不想去,看什么都不顺眼, 哪里都能挑出刺来。
    阮明姝又怕他真的找两根绳子将她捆起来扔进马车里, 到时候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她怕沈嗣有很大部分是因为那颗血淋淋的人头。
    直白袒露在她面前的血腥, 震慑了她。
    阮明姝除了诅咒他早点死之外, 拿他毫无办法。而且对一个天阉,绞尽脑汁用美人计也是徒劳。
    她百般不情愿,也得跟着他折腾。
    沈嗣嘴上说自己是去查案, 她亦是见过他刑讯审案时用的手段,他只会严刑逼供, 这样能查出什么案子?
    阮明姝不得不屈服于他, 僵硬点点头答应了随他去雍州查案子。
    至于行李, 没有两个大箱子,定是不够装的。
    他可别嫌她麻烦事多。
    阮明姝保证那个时候他定会后悔带上她这个不省心的娇小姐。
    要带春天的衣裙,也得带着夏装。
    雍州不是最富庶的地方,若是买不到好料子做衣裳,她可不就得委屈自己?阮明姝可以短了吃喝,却不能将就着穿不够好的衣裳。
    “既然你已决定,我又能说什么。”
    “你成日闷在京城,出去看看大好河山也可开拓眼界。”
    沈嗣说话一向漂亮,方方面面都挑不出毛病。
    可阮明姝就不是会和他讲理的寻常人,天生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沈嗣觉着她像随时都在炸毛的坏脾气小猫咪,眼睛漂亮极了,眼神警惕灵敏,竖着耳朵说话。
    “你是嫌我眼皮子浅薄?”
    “没有。”
    “你读书时成绩也没多好,差点还被太傅轰出学堂呢。”阮明姝回击他,这件事是张玠说给她听的。
    张玠和她说过很多话,什么都有。
    那个时候张玠一有机会就在她耳边絮絮叨叨,说尽了沈嗣的坏话,说他少时念书什么都背不出来,照着书念还有些结巴,完不成太傅布置的作业,就去偷抢别人的,陛下知道后勃然大怒,软禁了他两个月,叫他闭门思过。
    沈学霸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人指责成学渣。
    原主除了张脸长得还不错,还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出一个优点。
    心理阴暗,性格狭隘。
    嗜血成性,杀戮无辜。
    看来原主不仅性格有缺陷,学习能力也很有问题,难怪不受重视。
    沈嗣并没有她想象中的羞愧,坦然点头:“你学的不好,我学的也不好,可见我们天生是要做夫妻的。”
    阮明姝被他晦暗漆黑的眼盯得发怔,又听见这番话,更是面红耳赤,“谁和你是天生。”她嘀嘀咕咕:“明明是你要强求。”
    沈嗣收下她的不满,事已至此,只能委屈她和他做一场夫妻。
    而且沈嗣这些日子也想过了,和离不是最优选择。
    古代人,迂腐刻板,不适合她。
    能无底线纵容她的男人,这个世道却也不好找。
    何况沈嗣觉得自己应该负起责任,并且要负责到底。即便是原主留下来的烂摊子,他也不能为了省事就甩手不管。
    沈嗣的指腹剐蹭了两下她的唇角,她的唇瓣红滟滟的,看着像是抹了口脂,倒是怪漂亮的,却原来是天生丽质。
    “委屈你了。”
    阮明姝感觉自己被他噎了一下,垂下眼皮,抿了抿唇不再说话。
    —
    新科状元骑马游街,是件大喜事。
    寻常百姓家里有读书人,也想去看热闹沾沾喜气。尤其是早就听闻今年的新科状元郎样貌不俗,长得比探花还漂亮。
    眉目清俊,气质出众,年纪也是极轻的。
    这样好的条件,说不准皇亲贵胄都打算要来榜下捉婿。
    春风得意马蹄疾,阮敬辞是极不喜欢出被围观的,可是又不得不走这个过场。他绷着张看不出喜色的脸,胸前佩戴大红绣球,坐在高头大马上。
    阮明姝带着春枝出门,早就定好了酒楼最好的位置。
    街边人挤人,酒楼里亦是满座。
    阮明姝以前也来过此处,陆衍被点了探花的那年,她也是站在同样的位置,靠在窗边往外看。
    给他扔簪花、手帕的小姑娘们,数都数不过来。
    那时候阮明姝也还小,腼腆害羞,也给陆衍丢了簪花,只是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酒楼早就不剩什么好位置。
    世家小姐们哪能错过相看夫婿的好时机,眼巴巴的展望着,只等看中了人回去就要父母去帮忙说亲。
    她们都认得阮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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