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玲噗嗤一下笑出了声,她拽着他的手臂往自己的方向抱,他则暗暗使力往回抽。
    “你是不是没见过新娘子,紧张的很。放心好啦。孙红英上次咱们不是见过嘛。她这人挺好的。”
    远远的有人喊白玲的名字,“白玲,白玲。白知青。”
    白玲顺着声音转过头,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也跟着看了过来,见到了一张格外灿烂的笑脸。
    白玲怔了一下,就是这么一愣神的功夫燕苍梧一下把自己的手臂抽了出来。
    穿着灰绿色制服的男人快步跑过来,双眼发亮,“我远远看着就像你。白知青,你是来参加婚礼的吧?”
    白玲下意识往燕苍梧身边靠了一点,她的表情有些困惑,像是在疑惑对方是谁。
    男人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苦涩,“是我啊。知青办的干事!我们见过的!你不记得了?就你刚到团部的时候就是我接你的。”
    他可是从见到白玲起就没忘记过她,今天隔着老远,他瞥见了一个背影就一下把她给认出来了。
    这几年来了那么多女知青,他就对白玲记忆最深刻。
    白玲这才终于想起来了这个人是谁,知青办的干事,王建华。
    伸手不打笑脸人,白玲也跟对方点点头打了个招呼,态度客气而疏离,“是啊。王干事,我们是来参加孙红英的婚礼的。”
    王建华这才注意到燕苍梧,他下意识板着脸,“你怎么也在这里?”
    燕苍梧面无表情的回答,“周末。”
    王建华,“谁问你这个了。我是说,你怎么会和白玲同志在一起?你这个特务别想着白玲同志年纪小又善良就想要赖上她。上一次拿了两个罐头就知足吧!我可告诉你,我们知青办就是知青的娘家,别想着知青好欺负,就欺负人小姑娘。”
    白玲一听王建华越说越离谱,她皱眉出声道:“王干事。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同志是我的房东。燕苍梧同志,林场的职工。我们是一起来的。”
    王建华愣了一下,脸色微变,“他是你的房东?”
    这林场也太不靠谱了,怎么能把下乡的女知青放到这样的小特务黑五类分子家里住呢!
    而且这个燕苍梧还是一条进过劳改队的老光棍!
    孤男寡女的住在一起,这林场的工作到底是怎么做的?这不是把好好的姑娘往火坑里推吗?
    白玲,“是啊。这些天多亏了燕大哥的照顾。王干事,我要去参加婚礼就不跟你多聊了。”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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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起去, 一起去。知青嫁人,我这个知青办的干事也要去贺喜的。”
    他说完又咳嗽了一声,瞟了一眼燕苍梧, 对白玲说道:“白玲同志。你过来一下。我有点事要跟你说。”
    白玲眉心微皱。
    燕苍梧主动将手臂从白玲的臂弯中抽了出来, 他低眸看着白玲,动了动嘴唇,但还是什么都没说出口。
    王建华,“我以知青办的名义向你保证是很重要的事情!”
    对方把知青办的名头都搬出来了,白玲到底不好拒绝, 只能半信半疑的跟着他往外走了一点。
    两个人走到了比较僻静的巷角,王建华看着在另一边等待白玲的燕苍梧,一脸郑重的说道:“白玲同志啊。你受到了欺骗。你被骗了。”
    白玲,“什么?”
    王建华的表情严肃, “这个叫燕苍梧的人不是什么好人。你一定是受到了他的蒙骗, 他的父亲是一个出生于大地主家庭的反动知识分子,标准的剥削阶级, 吃着穷苦百姓血肉长大的地主崽子, 还曾经到过美帝国主义学习。这个燕苍梧是反动知识分子和外国特务的儿子。
    他的祖祖辈辈不是大地主就是资本家,听说还有亲属外逃到了港城和海外。你住在他家十分危险,我建议你趁早搬出来。”
    他在调来知青办之前, 就在团部的机关工作, 底下几个劳改队的情况并不算太熟悉。
    但燕苍梧的例子实在是太典型了, 他的祖父和家族在建国前就是经常见诸于报端的名流,至于他的父亲在建国初期回国,还曾担任过一定的职务。
    正是因为他担任过一定职位甚至入了党, 后来成为了‘潜伏在我党的现行反|党反|革命,不折不扣的大□□, 心怀叵测’的证据。
    燕苍梧刚被送来的那两年是运动的高峰期,团部大大小小开了不知道多少次会,基本上只要一到‘运动’的时候燕苍梧必须被拉来游街戴高帽子念检查。
    谁叫他地富反坏右全占了呢,打地主的时候,他得算上,打美帝的时候,他得算上,打右|派的时候,他也少不了。
    燕苍梧用一双粗糙的大手牵着马的缰绳站在人群中,那双蔚蓝的眼眸隔着涌动的人头平静的注视着她。
    初冬的寒风吹得他那头自来卷的短发像是鸡窝一样东倒西歪,打着补丁的破袄子包裹着高大的身躯,衣服虽然洗得很干净,但颜色已经泛旧,早已失去新衣的鲜亮。
    白玲甚至知道他的袖口磨得起了毛边,就这样一个始终贫穷而落魄的男人居然是大地主和资本家的后代。
    仅仅只从外表,他身上已经找不出一点祖辈曾经的赠予,只剩那双与这片土地格格不入的蓝眼睛印证着他的过往。
    谁也无法预测明天,预测未来会发生多么巨大的变化,现在组织上倡导知青扎根农村,而两年后整个国家的政策都会发生巨大变化。
    恢复高考,知青可以回城,放松对于知青回城的限制。
    很快,这场浩浩荡荡的运动会落下帷幕,走向结束,远离家乡的游子可以回到家乡,回到家人的身边,没有人会在计较成分问题。
    至于离开这片土地后燕苍梧所展现出的能力,几十年获得的成就,恐怕更是没几个人能够想得到。
    而这个沉寂已久的古老国家将会在未来短短几十年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仅仅1980到2020四十年的时间,平地起高楼,经济腾飞,从吃不饱饭顿顿玉米碜子粥到精细粮都不爱吃,置身于时代浪潮中的每一个人都将目睹命运的奇迹。
    白玲目光温和的看着王建华,直至他说完,她才笑了笑,“王干事,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
    王建华本以为只要揭发燕苍梧身上可怕的历史问题,就能够让白玲识破这个地主崽子的可怕面目,赶快想办法跟他划开界限,保持距离。
    可白玲居然知道?
    既然她知道为什么还能在燕苍梧家住得下去呢?她怎么还敢离燕苍梧那么近?
    难道她不怕被按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帽子,在下一次运动到来的时候被波及被牵连吗?
    “小白同志,我看过你的档案。你的父母都是军人,你是革命战士的孩子,你不能这样毁了自己啊。”
    白玲目光沉静的望着他,“我知道他的出身存在很大问题,但现在他已经在改造思想了,改造了这么长时间的思想。如果他身上还存在问题,更得有个人来看着他,阻止他。我就近住在他家里能够更好的帮助他纠正自己的问题,改造思想。我们不能畏惧困难。王干事,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王建华让白玲说的有些汗颜,他万万没想到白玲的思想觉悟居然这么高,她明知道燕苍梧是个危险分子,主动住进燕苍梧家是为了更好的去帮助他改造思想。
    “对啊。小白同志你说得对。我们兵团战士不能畏苦畏难。你说的对!”
    白玲,“那我们赶紧去参加婚礼吧。要不然赶不上了。”
    燕苍梧看着白玲走回来,她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而王建华的表情也没了那种对他毫不遮掩的鄙夷和嫌恶。
    他有些出乎意料,不禁开始思索起来这位王干事刚刚到底对白玲说了什么。
    带上这么个知青办的干事倒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有了王建华这个知青办干事的带路,白玲很快找到了孙红英的住处。
    隔着老远就听到一群年轻人的笑声,走到近前果然是热闹非凡。
    这周围都是刚建成的新房子,大门敞着饭菜的香气迎面飘出来,弥散在空气中,房门前摆了一张桌子,一对新人站在门口迎客。
    进进出出的宾客不少,人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
    这年月不流行白婚纱,结婚就得穿红,也就是新嫁娘才能穿那么红。
    孙红英穿着一件崭新的袄子,一头乌黑的长发精心编成两条长辫子,脸上洗得干干净净,端端站在那里倒是也颇为俏丽。
    旁边的年轻人比她稍微高些,皮肤晒成古铜色,笑得牙不见眼,穿一套灰绿色的军装,身板瞧着颇为挺拔。
    两个人站在一起,倒也算得上登对。
    只是远远看着新娘脸上没点笑意,怎么看都好像不太高兴。
    新郎左右看了看周围的宾客,轻轻伸手想去握孙红英的手。
    孙红英甩开新郎的手,她不悦的皱起眉头,“别碰我。”
    新郎脸上挂着笑容,眼里却有了些微不耐,小声说道:“红英。今天是咱们的婚礼,你别闹了。”
    “我怎么就闹了?”孙红英愤愤的瞪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你凭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去请那个文雅来?”
    “你们都是同一批来的知青,人家文雅在宣传队干的挺好的,上一次见到她还主动跟我打招呼问你呢。人家说是你的好朋友,我才请的。”
    孙红英,“好朋友?哪个好朋友会在别人婚礼上穿一件大红毛衣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新娘呢,她这不是诚心给我找不痛快吗?我可没有这种好朋友。”
    “人家毛衣又不是穿在外面的,外面不是一件灰色外套吗?里面的毛衣可能都没注意,而且这毛衣都是早都织好的,又不是故意赶出来一件红毛衣。一个小疏忽。你就不能大度一点,闹什么?”
    孙红英撇了一下嘴。
    她本来在知青点住着的时候就看文雅不顺眼,结婚都不想请她。没想到她自己来了。
    文雅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长得漂亮,一件灰袄子还要加个腰带,厚袄子本来不显腰身,但让那个腰带一勒,一把小腰走在人群里别提多显眼了。
    孙红英光是大喜的日子看见文雅那张漂亮脸蛋都觉得晦气。
    文雅倒好,跟没事人一样,自来熟的好像从前没嫌弃过她山沟里来的一样,挽着她的手臂,话说得别提多亲切漂亮了。
    就那个亲亲密密的劲头光说是孙红英是她失散多年异父异母的同胞妹妹都有人信,更别提文雅长得漂亮,笑起来也好看,只有孙红英实在是笑不出来。
    两个人站在一处,新娘子还没客人漂亮。
    孙红英都快让文雅这个变脸的功夫给恶心吐了,结果倒显得她不识好歹小肚鸡肠,不识好歹。
    文雅一进屋就里里外外的视察,说了几句话开始夸他们家炉火烧得旺,外套一脱露出一件大红的毛衣。
    见她那件红毛衣比自己的红袄子颜色还要正,孙红英差点没给气死,连最后一点客套都要维持不住了。
    别人要是穿来一件红毛衣,孙红英也就信了是疏忽不小心。可她文雅平时跟个人精一样。
    说什么疏忽不小心,那不是骗傻子呢?
    文雅绝对是故意的,就挑她结婚这天来给她找不痛快。
    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谁结婚的时候看到客人穿件大红的能高兴?
    偏偏她的对象还一个劲的为文雅辩解,这让孙红英更火大了。
    新郎不满的压低声音,“结婚,你应该笑。不要板着脸,让客人看见影响不好。”
    孙红英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客人,突然心底涌上来一股委屈又失望的感觉。
    她低下头,怎么也笑不出来。
    客人们一个个熟稔的跟新郎寒暄。
    来喝喜酒的大多数都是新郎的战友和朋友,而她才来这里没多久,人生地不熟,亲戚只有姑妈一家。
    在老家的父母兄弟姐妹都无法到场,更别提同学朋友。
    孙红英就这么一直低着头,直到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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