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
    怀远一听这熟悉的两字,心下一紧。
    人家文人才子踏青是赏自然风景,取天地之灵秀,做诗词歌赋画之类,而他家三郎君的踏青——那真是一言难尽。
    可惜,此时的孙亦谦还未识破新任“益友贤弟”的真面目,故而未曾多思多想,只道:“早闻这琅琊山风景秀丽非常,山间踏青,自然甚好。”
    谢云曦笑得愈发愉悦,连忙招呼仆人们准备“踏青”的一应事物。
    随后,瞧着孙亦谦身上的锦袍,亦是关心热情道:“亦谦兄啊,不如换身衣服,正巧,你同我大哥身形相差无几,前段时间他还放了几套便服在这儿,都是新做的,若不嫌弃,不如先换上换,也好方便行动。”
    孙亦谦只当他所谓的“行动”只是山间行走,踏山寻水,身着便衣自然比锦袍更为方便,故未多想,便欣然接受。
    然而,当他换好便服走到院门处,却发现谢云曦除了一身麻衣便服外,竟然还戴了斗笠,背了竹筐,若不是气质容颜过于出尘,估计真会被人误认是农家子弟出门干活。
    孙亦谦眯了眯眼,视线聚焦在他手上拿着的斗笠和竹篮子上,察觉有异,脚步往后退了两步,“贤弟,不是去踏青吗?”
    印象中,踏青就是衣裳飘飘临山而立,在群山环绕中,感受自然,倾听天地,在自然中吸取灵气,吟诵诗词歌赋之类。
    再不济也该寻一处山涧凉亭,饮茶赏景,总归是怎么有情调就怎么折腾,那有像谢云曦这般——朴实无华,如此接地气的。
    孙亦谦同谢文清互为对手,相爱相杀多年,除了才子榜排名接近外,也有两人人设过于相似,常被人拿来对比的缘由在。
    谢文清的人设是君子端方,孙亦谦的人设则是谦谦君子——殊途同归,走的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君子风范,故而谢文清有的讲究,孙亦谦同样不逞多让。
    头可断血可流,仪表仪容不可失——换便服没毛病,但戴斗笠拿竹篮实在有违文人气质,孙亦谦是万不可接受的。
    “贤弟,踏青而已,这斗笠竹篮之类,大可不必。”全身心都写着“绝不接受”四个大字。
    怀远怜悯的看了他一眼。
    话说,上一次表现得如此决绝的可不就是他们家大郎君,结果你瞧,大郎君都已经自觉到自己备好粗布常服,还是四季常备新衣的那种。
    怜悯完孙亦谦这个主子,怀远又瞧了眼一旁乖巧白嫩的小书童三七。
    瞧瞧,这孩子也就十三、二岁的模样,多白嫩,多文静,多乖巧——可怜的孩子,以后就要和他一样,历经沧桑磨难,唉!
    本着同是天涯沦落人,怀远上前关怀,一边递上斗笠箩筐,一边语重心长,“三七兄弟啊,山间日头烈,好好戴斗笠。”保护好头发,以后苦恼太多,容易脱发秃头。
    三七不明所以,只记得不能给孙家丢了礼节,诚恳一谢,天真而懵懂。
    ——哎,真是个好孩子。
    两书童之间的互动,谢云曦无暇关注,他挂着那一张禽兽无害的俊脸,笑看着他的“亦谦兄”——笑容过于灿烂,亦迷了人眼。
    孙亦谦眼底闪过一抹惊艳,不禁感叹——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然而总有人得天地之造化,哪怕衣衫褴褛,依旧难掩绝代。
    惊艳之下,警惕之心渐渐散去些许。
    心神松懈之际,忽悠神人——谢云曦轻起朱唇,体贴道:“亦谦兄,巳时日当头,山间日晒意伤肤,我瞧着亦谦兄这白皙如玉的肌肤,实在不忍它受到损害,这斗笠用来遮挡阳光亦是最好不过。”
    被人夸赞肌肤如玉,亦等同赞他仪容俊美,是人便爱听好话,况且这说话的人还是琅琊公认的第一美,言辞亦是真挚,未有半点虚假。
    孙亦谦不能免俗,心神愈发松懈,只是形象包袱太重,依然犹豫不决——装备太丑,不想穿,但不穿的话,晒黑了可如何是好。
    好生为难啊!
    谢云曦眨了眨眼,又是一笑,“亦谦兄,我戴这斗笠丑吗?”
    “并无。”孙亦谦诚恳赞道,“贤弟容颜依旧,天下无双。”
    谢云曦逐步递进,“竟如此,兄长又何必担忧仪容有损,不过一顶斗笠罢了,如亦谦兄这般,纵然粗布麻衣,依然风姿绰绰,难掩风华。”
    先灌蜜,再安其心,“何况,此间山脉并无外人进出,亦无人窥见,亦谦兄何苦为难自己,伤了肌肤,损了容颜,这才是得不偿失呢。”
    略略一思,觉得挺有道理。
    故接过斗笠,迟疑一顿,然一瞧日头,终究还是戴了上去,至于竹篮……
    孙亦谦跨出门栏,走了几步,突然疑惑戴斗笠也就算了,为什么他还要拿一空篮——恩,也不算全空,里面还放着一把铁质的剪刀和小铲。
    “踏青为什么要带这些?”
    若竹篮放些吃食茶饮之类的还能野炊,但剪刀和小铲——孙亦谦疑惑,“这要作何用途?”
    谢云曦踏着快乐的步伐,边走边笑道:“踏青,消食嘛,随便走走能有什么乐趣,又消得了多少奶茶,当然要多做些其他事来,多出出汗才好。”
    做些其他事?
    孙亦谦这会儿还未明白这其他事是指何事,脚步还算轻快。
    一刻后……
    谢云曦满山腰的放飞自我,一步三跳,下蹲挖泥巴,收获一株苦苦菜,向后一投入框,再继续一步三跳,下蹲挖泥,再次收获二、三,四株苦苦菜。
    如此反复,不一会便红光满面,额间泌汗,果然如前头所言——做些事来,多出出汗。
    愉快又消食,还有额外获得山间美味——如此一举多得,甚好!
    谢云曦抬腕拭去额间的细汗,自己享受野趣的同时,还不忘将快乐分享。
    “亦谦兄啊,别愣着,快来这边,好多苦菜呢,这些野菜最认时节,过了小满以后就容易长老,等开了花叶就不嫩了。”
    又道:“亦谦兄多采点哦,午间我给你做苦菜酸辣汤,还有凉拌,或炒肉亦是极好。”
    孙亦谦瞧着一手举菜,一手拿小铲,衣角尘土斑斑,脸上一抹泥抓印的“益友贤弟”,风中凌乱,三观尽碎。
    ——说好的世家才子,桃花居里的桃花仙呢!
    ——说好的不似尘土间人的谢家三郎呢!
    ——说好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琅琊第一美呢!
    这明明就是他表嫂家的、表哥的儿子,他那年仅七八岁的表侄子的放大版——活脱脱一山间田野乱跑的泥孩子。
    孙亦谦开始怀疑人生。
    怀疑着,怀疑着,突然清醒过来,回顾这一早上所经历的种种。
    初见时,一切正常,谈论诗词歌赋。
    微熟后,转到茶之一道,然后——煮茶揉面同饮奶茶,这里只是微微有些怪异,大概……吧!
    至于现在……
    所以,他是怎么一步一步沦落到如今这般田地的?
    他的“益友贤弟”为什么同想象的如此……不同?
    “我不是来以文会友的吗?”——友已交,文在否?
    “亦谦兄,你呢喃什么呢?”
    正在三观重塑的孙亦谦一时不查,待听到声音一抬头,入目竟是谢云曦徒然放大的俊脸,也不知他是何时靠过来的。
    定了定神,孙亦谦瞧着那本该白皙如玉、一尘不染的面容,如今却横着泥印,偏这人还毫无所觉,一脸的天真烂漫,笑意冉冉。
    谢云曦热情的抬起手上的野菜,笑言:“亦谦兄,你是不是分不清哪些是苦苦菜,哪些是杂草,没事,这株给你,照着样子多挖几次就熟了。”
    多挖几次就熟了?
    ——谁要熟悉这种技能,他一文人墨客,熟悉笔墨便好,为什么要熟悉挖野菜!
    孙亦谦眯着眼,看着被塞了一手泥土的野菜,刚修复过半的三观再一次粉碎。
    然而,孙亦谦此刻的模样同谢文清当年实在太像,而谢文清这大哥在谢云曦的心目中,那就是口嫌体正直的典范。
    每次开始前,都是这般嫌弃抗拒,但一玩起来,什么龟毛的讲究都不记得了,最多挖好玩好再来一阵跳脚抓狂,回过头,还不是该玩玩该挖挖,简直不要太分裂。
    谢云曦看孙亦谦,就如同在看他大哥一般——这些标榜什么君子之风的人啊,就是活得太累太纠结,不过谁叫一个是亲哥,一个是挚友呢。
    对待口嫌体正直亲友,要包容,要耐心,要多多。
    这不,在谢云曦热情的鼓励下,孙亦谦生无可恋的蹲下身,两指捏着小铲,有气无力的戳了一下泥,有了第一下,就有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
    ——好脏,好讨厌!
    ——我为什么要这么听话挖这个什么苦苦菜,这名又难听,样子瞧着和杂草没差,有什么好吃的。
    ——等等,为什么要想好不好吃?谁要吃这脏兮兮的东西,哼!
    ——呃,恩……
    戳着戳着,不知什么时候起从两根手指捏铲,变成了全手握铲。
    挖着挖着,挖出了第一株野菜,看着自己的成果——感觉,也不是那么糟糕。
    然后……
    第二株野菜,第三株野菜,第四、五、六……株野菜。
    根本停不下来!
    “哇,亦谦兄,你挖得好快,好厉害!”
    “咳咳,贤弟过奖,唯熟而已。”
    两人碰头,一把抓住同一颗苦苦菜。
    谢云曦抬头看他,孙亦谦亦抬头回视。
    四目相对,手上各自用力。
    稍众,谢云曦抢占先机,率先挖出菜根,一把扔进背后箩筐,且得意道:“承让承让,唯熟而已。”
    孙亦谦眯了眯眼,随即低头,默默加快了挖菜的速度。
    而谢云曦亦同样化身挖土机器,两人开始较起劲来。
    “贤弟,承认了,为兄痴长你几岁,自然力气大些,你莫要在意。”
    半响。
    “亦谦兄,挖菜亦有技巧,非蛮力可胜,我先行一步。”
    “……”
    怀远,三七起身休整。
    两人抬袖,擦了擦额间的汗,视线落在前方的两位郎君身上,听着他们相互较劲,拼比挖菜,瞧着竟还挺认真,两人默然无语,不知该用何种表情。
    怀远接受较为良好,毕竟见怪不怪,他只是没想到孙家的大郎君沦陷的如此之快,如此之深。
    至于三七,他从未见过如此不顾形象,挖野菜挖得如此欢脱的孙亦谦。
    印象中,他家大郎君向来都是谦和疏离的君子模样,心思极为内敛,甚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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