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吴晓雨这个人吧,孩子是个好孩子,就是除了脾气有点暴躁以外,还有一点点的八卦。但是他这个八卦和女生的八卦不同,他只八卦熟人,还是那种关系好的,而且如果让他知道你倒霉了,他能自己想想乐乐想想乐乐就这么一天过去了。当然了,他还是很有原则的,就是你很惨的话,他是不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的。就比如……现在:“额,咳咳,怎么回事啊?你怎么就失恋了?我记得你不是没对象呢吗?”要有对象,那买衣服啥的,不就该他对象去了,有自己什么事啊?再说了,如果有对象,还会让人老板娘老板娘的叫?等等!老板娘!他忽然觉得有点细思恐惧:“那个!不会是因为你女票知道咱两的事所以和你吹的吧?”
在吴晓雨看来,这个罪过可大发去了,如果真是这个原因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就是亏欠着随轩的啊!千万别被说中了。
“没,其实,我还是喜欢男的。”随轩想了想,直接说,他觉得吴晓雨这个人,就是智商不在线的那种典型,也就是说,只要你不说明白了,他绝对不知道你在暗示什么:“但是我喜欢的人,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女孩子,并且坚定不移地这么相信。”但你说真要一下子说清楚了,那么把人和初中的时候那个样子吓跑了,可就不好了,这个事情就有点太大了。
原本听到随轩说还是喜欢男的的时候,吴晓雨的心忽然被提了起来,但是后面随轩这么一说,他又觉得这说的一定不是自己,然后自然而然地松了一口气,可是觉得似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畅快,有点心里堵的慌:“啊?那,那你就直接跟他说啊。”
“你也知道,同性恋不是谁都能接受的。”随轩的语气中透着几分无奈。
“那你这样也不是个事啊。”
……
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好久,等到随轩催促说是太晚了,吴晓雨明天还要上班,快去睡觉的时候,吴晓雨才警觉这都已经十二点多了,他居然可以和随轩聊同性恋聊正在一个多小时,也是厉害了。
其实随轩不知道的是,吴晓雨虽然觉得自己是直男,但是他还真的不太排斥同性恋这个东西。他只是不能想象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他的身上会怎么样罢了。早就说过了,当初吴晓雨的退学和随轩一点关系都没有,完全就是那个时候的时间,地理,人,等等的作祟。
在挂电话的时候,吴晓雨还特地强调了:“你别想太多了,艹,大老爷们的,怕啥,喜欢就去追!小爷我支持你,不就是同性恋吗,你长这么帅,看着也有钱,怕啥,光用脸就迷倒他!不行加个身材,脱光了给他看!再不行就用钱砸晕他,先上车后补票!”
随轩挂了电话,脑子里想的还全是吴晓雨说的话,身材啊,想完,他在他笔下已经初具某样的前任草稿上又加了一个线团人。下面那个前任草稿小人,头上戴着兔子耳朵,屁股上有一个小尾巴,全身没穿衣服,只有一块布的样子遮挡了一下重点部位,嘴巴被堵住了,手上还戴了铁链,头微微向后扬起,眼睛的位置订了眼泪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我失恋了,不管你信不信,哦,宝贝们,我明天不更新~要去浪里个浪,浪新坑的一万存稿!大概是个很痛心的过程~么么哒
第27章 来自吃藕人的嫉妒
本来昨天晚上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睡眠时间的,但是莫名其妙被随轩吵醒后,从来不失眠的吴晓雨居然破天荒的失眠了!
其实吧,随轩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喜欢的人喜不喜欢他,都不是自己可以关心的事情啊?就好像是之前钟立冬或者是莫七七他们和自己聊感情的时候,自己怎么的也就是随口敷衍几句帮忙出出馊主意罢了,哪怕是很气愤钟立冬被渣女给伤害了,也没有出现过失眠这个事情。但是偏偏,明明在和随轩聊天的时候,很想睡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吴晓雨一闭上眼睛,就能幻想出一个没有脸的人,站在随轩的面前,随轩一脸痛苦的表情,然后……
“师傅,你昨天没睡好啊?”陈默每天见到吴晓雨都是感觉师傅和神一样,做东西好吃,人长得帅,每天见他都是那样的朝气蓬勃,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即使是有些时候如同莫七七他们说的那样有点刀子嘴吧,但是不管怎么说,还是很好的。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店的生意才会总是这么好的吧。可是今天吴晓雨从到店里的时候就开始不对劲了,浓重的黑眼圈,不用化妆都能去COS熊猫了。无精打采的,做蛋糕的时候,还差点把蛋黄当蛋清倒在面粉里。好在自己拦的快,虽说造成不了多大损失,但是总得浪费不少面粉和蛋黄:“你这黑眼圈,跟被女妖精吸了精气一样!”
“你TM□□气是吸黑眼圈的!”吴晓雨说这句话的时候,凭借的完全就是一个本能反应,其实陈默说话的时候,他还在神游,知道还口,但是还真的不知道这人说的是什么:“唉?你胆子大了,什么女妖精,我能被女妖精吸了精气?”
“哦哦哦,男妖精!”吴晓雨反应过来了,但是抓的重点不对啊,顺带着,将陈默的重点也给带偏了。不过大概也是随轩老板娘的形象在他心中太根深蒂固了吧,一开始还没想到,经过吴晓雨的一点,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师傅有师娘啊,那铁定生气是因为性别的问题!之前他要来这边工作还特地做了准备的,去网上看了好多好多关于男男关系的事情,还了解了同性恋的心理,那里面有一句说到过,就是男同性恋中,有一部分人,是真的不能接受男女关系的。所以啊,大概他师傅就是那一类人,那一听说是女妖精,当然生气了哦!
陈默想的是理所当然,反正吴晓雨怎么想的他不知道,吴晓雨也不会跟他说,那他就只好借这万能的网络来填补自己的脑洞了。
吴晓雨简直不想跟这种人说话,以前读书的时候吧,每次看着自己不及格的试卷,他就会觉得,自己真的很笨啊,其实他也挺努力的了,就拿英语来说吧,别人大概一天花十几分钟背那个单词,他能一次花上一个小时去记。因为有人和他说过,勤能补拙。但是偏偏每次到了考试,就是记不住那个单词,因为他花了一个小时,但是听写完了就忘了啊。而且别人有偏科的现象,吴晓雨一点都没有,他每门功课都特别的均匀,因为除了语文,就没有及格的。那个时候他爹妈闹离婚不要他,他就觉得是不是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太笨了,他们能看透说自己没有本事,以后一定没有出息的,于是才不要他的。但是遇到了陈默,他真的觉得,自己原来真的还算可以的了:“什么男妖精!你每天梳头敲脑袋吗?里头是不是有回声?”然后甩手就走,好歹也相处了一段时间了,他已经知道如果自己还在这个地方的话,八成陈默会都不过脑子想想这是在骂他没脑子,然后问自己怎么会有回声呢?
吴晓雨好不容易将今天一天店里大概能卖的东西给准备好了,然后就解下围裙,拿起一盒榴莲千层打算走出店门。
“唉!老板你去哪里?”今天看店的是童亚,本来老板去哪里也不用和她报告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别人都觉得陈默很好,就是她,每次看到这个人都觉得有点尴尬。这吴晓雨要是走了,那不就只能她和陈默两个人在店里了?于是急急忙忙地就问了一声。
童亚之前和他说过陈默的事情,吴晓雨自然知道这时候叫住自己干什么。平常吧,他没事都会在店里面,能帮着缓解缓解尴尬,就缓解缓解,但是昨天随轩和他说的话他很在意啊,刚才他有留意到了,今天的这个订外卖的里头,有随轩的名字:“我去送蛋糕,你们自己好好相处。”挥了挥手,走的很是帅气。
“……”你送蛋糕只送一盒?剩下的这些不还是要等刘成来了送的吗?明知道吴晓雨这个只是一个借口,但是她就是不能多说什么,这种感觉……简直爽歪歪:“什么嘛!借口!”
“童亚,我有一句话,想说很久了……”陈默忽然出现在了童亚的面前,然后认真地看向她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半天才吞吞吐吐的问:“内个,我是不是哪里不好,然后你不喜欢我?”
说实在的,陈默这个人,家境还算是不错,之前在亲戚那边做助手,那也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且他工作的亲戚家的酒店根本就不是那种什么不入流的小饭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傻白甜的王子病。再加上大小儿长的还真不错,被捧着的也多了,忽然出现像是童亚这样的,还真的就觉得不舒服了。这种话吧,也不好直接问,他纠结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个只有他们两的机会问出了口。
“……”这事情怎么说呢?像是陈默这么直接走过来问的,童亚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想了半天,看着陈默的脸,她憋出了一句:“大概……你长得好看我长的丑,嫉妒吧。”
“……”
“……”
好吧,反正感觉就是很冷,不知道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内个啥,昨天有点浪过头了,然后就过了更新的时间点……怎么也没赶上十二点之前完成更新,你们别怪我啊,我努力了。还有,谢谢“22102378”宝贝的雷雷~破费了,么么哒~
第28章 恭喜玩家收获了只死仓鼠
现在这个时间还早,路上的人来来往往的也不是很多,车子大多都停在车位上或者路旁,所以吴晓雨除了红绿灯需要等一等,几乎是一路顺通的来到了随轩家小区楼下。
吴晓雨之前几次来都没有注意随轩的小区环境,只知道这个小区离大学城那边还是挺近的,走走路穿小路也就十来分钟的样子,很适合骑着小电驴来送蛋糕。可是吴晓雨想着自己毕竟只送这一份,如果把车骑走了,那刘成送别的蛋糕就会被耽搁,于是就傻兮兮地开着他的小车,等了红绿灯。这个小区可以说是离大学城最近的高档小区了,起初没有多想,这时候结合结合随轩买衣服的架势和平常的一些生活,吴晓雨突然就惊觉,这个叫随轩的怕是不简单!
“我就不懂了,明明长得好,又有钱,怎么就总失恋呢?”吴晓雨想着想着,就觉得有点不解,他真的觉得,这么看下来,随轩好像除了喜欢男人以外,别的真的很极品啊,就是那种别人常说的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九分好男人:“呀!”原本在自言自语的吴晓雨,忽然看到自己说的人站在了门前,而面前的大门打开,露出了里面人帅气的脸庞,吓的不由得惊叫出声。
“你怎么来了?”随轩一边把吴晓雨拿拖鞋,一边问:“还有,来就来了,你站在门外为什么不敲门?”
“……”我倒是想敲啊,你给我机会啊!吴晓雨觉得有点委屈。天知道,人吓人吓死人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依据的。不过这话吧,他也不好说,毕竟还真的是自己站在人家随轩的门口不敲门的,怕是随轩一开始开门看到有一个人直杆杆地站在他门口,也被吓到了。再说了,这不是,他刚才还在说随轩吗,说的就算是不是坏话吧,也没和别人讨论,但是怎么着也算是议论别人了,多不好啊,这事还真是他理亏没办法:“你,你怎么就突然开门了?我来给你送千层。”说罢,脚踩进随轩就放在他边上的拖鞋里,还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说谎,迅速将手中的千层,跟扔炸弹一样扔了过去。
“噗,你怎么每次给我送千层,都跟恐怖分子一样?”吴晓雨到他家送了两次千层外卖,两次都是烫手山芋一样的把东西扔给他。好像是这东西就是炸弹一样,特别是第一次,他扔了还跑了,那更像。
吴晓雨听了随轩的话,有些吃惊地看着面前这个人:“什么叫恐怖分子!你家恐怖分子这么好看?走哪哪儿都是发光源,还没爆炸就被发现了!”吴晓雨知道随轩什么意思,但是他就是不喜欢这个比喻,开玩笑,这么帅,为什么要用身体吃饭?然后他鄙视地看着随轩,说:“我说,你是不是没把我当朋友啊,当朋友下次要吃什么打个电话不就好了,还用下单吗?”那个时候看到随轩的外卖单他就想说了。他发现随轩特别喜欢吃千层,还是榴莲千层。这玩意吧,虽说不便宜,但是像是钟立冬来他店里吃东西就从来不付钱。他觉得,像是随轩这种都和他能半夜打电话咨询感情问题的关系,怎么的也不用这么客气啊。
“不是你说,给我打折的吗?”随轩一边将千层拿到了厨房,然后打开盖子,一边拿了两个勺子,转过身问吴晓雨:“一起吃吧?老板,我就订了一个千层。”
吴晓雨家的千层就是寻常意义上的那种千层盒子,用小饭盒装的那种,个头不大,但是味道顶好。一般就配了一个勺子,所以随轩就去拿了两个大铁勺。两个男人就这么的坐在了随轩家的沙发上,分着吃一个千层。像是这种千层,大概一个女生,可以吃了不用吃饭的份量,但不管怎么说,对于男生来说还是太小了一点,再加之随轩拿的是那种略大的铁勺,没几口,就发现……
“咳咳,你吃吧。”吴晓雨自己也喜欢甜食,不然也不会去学什么做蛋糕,更不会开什么甜品店了。之前随轩递给他勺子的时候,他还想着,自己就吃一口,尝尝,不然太不给随轩面子了。没想到吃着吃着,他看着最后一口在的位置,发现应该比随轩吃的还要多,登时有点不好意思了。
随轩好笑地看着吴晓雨,然后也没多说,只是真的一点不客气的将那口千层挖到了自己的勺子上,满满的一口,看着就能想到放到嘴里了以后,那种甜腻中带着丝滑,丝滑中还有绵软的质感了,吴晓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虽说他没有做戏的成分,但是随轩也太不客气了,怎么也不推一推呢?按理来说不是应该你吃,哦不还是你吃这样的套路的吗?还有,你要吃就吃啊,放在嘴边,就是不咬下去干什么,你再看它也不能变成两口啊!啊啊啊啊啊!
“唔!”吴晓雨刚想张口叫随轩吃了,别墨迹了,就被一个勺子堵住了嘴,然后嘴里慢慢划开的奶油带着浓浓的榴莲味道,幸福的使他眼睛都眯了起来:“腻肿么给我次了!”(你怎么给我吃了)吴晓雨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然后瞪圆了眼睛,看着正看着手中勺子出神的随轩,咬字不清地问!
“看你想吃。”随轩微微的笑着。明明说是看你想吃,但是光看着他宠溺的眼神,别问吴晓雨是怎么忽然开窍知道那个眼神是宠溺的眼神的,反正他就是觉得那个是宠溺的眼神!听着如同炸弹在密闭的环境下爆炸的那种低音炮的声音,吴晓雨觉得,让他相信随轩此刻说的是“看你吃就很幸福”他都相信!
当然了,事实证明,他想的一点也没有错。吴晓雨喜欢吃随轩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他故意放慢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就看着吴晓雨明明一开始很克制,但是一口千层到了嘴里以后,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的样子。而且吴晓雨吃的时候,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大概觉得吃的太快会让人觉得没礼貌,他每次都偷偷挖一大勺,然后满满的塞到口中,可以让他的腮帮子鼓起来的那种程度。也好在这是蛋糕,里头是奶油,是柔软的食物,否则估计现在自己就能收获一只死了的仓鼠了。嗯,噎死的。
在吴晓雨看来,这个罪过可大发去了,如果真是这个原因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就是亏欠着随轩的啊!千万别被说中了。
“没,其实,我还是喜欢男的。”随轩想了想,直接说,他觉得吴晓雨这个人,就是智商不在线的那种典型,也就是说,只要你不说明白了,他绝对不知道你在暗示什么:“但是我喜欢的人,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女孩子,并且坚定不移地这么相信。”但你说真要一下子说清楚了,那么把人和初中的时候那个样子吓跑了,可就不好了,这个事情就有点太大了。
原本听到随轩说还是喜欢男的的时候,吴晓雨的心忽然被提了起来,但是后面随轩这么一说,他又觉得这说的一定不是自己,然后自然而然地松了一口气,可是觉得似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畅快,有点心里堵的慌:“啊?那,那你就直接跟他说啊。”
“你也知道,同性恋不是谁都能接受的。”随轩的语气中透着几分无奈。
“那你这样也不是个事啊。”
……
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好久,等到随轩催促说是太晚了,吴晓雨明天还要上班,快去睡觉的时候,吴晓雨才警觉这都已经十二点多了,他居然可以和随轩聊同性恋聊正在一个多小时,也是厉害了。
其实随轩不知道的是,吴晓雨虽然觉得自己是直男,但是他还真的不太排斥同性恋这个东西。他只是不能想象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他的身上会怎么样罢了。早就说过了,当初吴晓雨的退学和随轩一点关系都没有,完全就是那个时候的时间,地理,人,等等的作祟。
在挂电话的时候,吴晓雨还特地强调了:“你别想太多了,艹,大老爷们的,怕啥,喜欢就去追!小爷我支持你,不就是同性恋吗,你长这么帅,看着也有钱,怕啥,光用脸就迷倒他!不行加个身材,脱光了给他看!再不行就用钱砸晕他,先上车后补票!”
随轩挂了电话,脑子里想的还全是吴晓雨说的话,身材啊,想完,他在他笔下已经初具某样的前任草稿上又加了一个线团人。下面那个前任草稿小人,头上戴着兔子耳朵,屁股上有一个小尾巴,全身没穿衣服,只有一块布的样子遮挡了一下重点部位,嘴巴被堵住了,手上还戴了铁链,头微微向后扬起,眼睛的位置订了眼泪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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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失恋了,不管你信不信,哦,宝贝们,我明天不更新~要去浪里个浪,浪新坑的一万存稿!大概是个很痛心的过程~么么哒
第27章 来自吃藕人的嫉妒
本来昨天晚上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睡眠时间的,但是莫名其妙被随轩吵醒后,从来不失眠的吴晓雨居然破天荒的失眠了!
其实吧,随轩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喜欢的人喜不喜欢他,都不是自己可以关心的事情啊?就好像是之前钟立冬或者是莫七七他们和自己聊感情的时候,自己怎么的也就是随口敷衍几句帮忙出出馊主意罢了,哪怕是很气愤钟立冬被渣女给伤害了,也没有出现过失眠这个事情。但是偏偏,明明在和随轩聊天的时候,很想睡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吴晓雨一闭上眼睛,就能幻想出一个没有脸的人,站在随轩的面前,随轩一脸痛苦的表情,然后……
“师傅,你昨天没睡好啊?”陈默每天见到吴晓雨都是感觉师傅和神一样,做东西好吃,人长得帅,每天见他都是那样的朝气蓬勃,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即使是有些时候如同莫七七他们说的那样有点刀子嘴吧,但是不管怎么说,还是很好的。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店的生意才会总是这么好的吧。可是今天吴晓雨从到店里的时候就开始不对劲了,浓重的黑眼圈,不用化妆都能去COS熊猫了。无精打采的,做蛋糕的时候,还差点把蛋黄当蛋清倒在面粉里。好在自己拦的快,虽说造成不了多大损失,但是总得浪费不少面粉和蛋黄:“你这黑眼圈,跟被女妖精吸了精气一样!”
“你TM□□气是吸黑眼圈的!”吴晓雨说这句话的时候,凭借的完全就是一个本能反应,其实陈默说话的时候,他还在神游,知道还口,但是还真的不知道这人说的是什么:“唉?你胆子大了,什么女妖精,我能被女妖精吸了精气?”
“哦哦哦,男妖精!”吴晓雨反应过来了,但是抓的重点不对啊,顺带着,将陈默的重点也给带偏了。不过大概也是随轩老板娘的形象在他心中太根深蒂固了吧,一开始还没想到,经过吴晓雨的一点,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师傅有师娘啊,那铁定生气是因为性别的问题!之前他要来这边工作还特地做了准备的,去网上看了好多好多关于男男关系的事情,还了解了同性恋的心理,那里面有一句说到过,就是男同性恋中,有一部分人,是真的不能接受男女关系的。所以啊,大概他师傅就是那一类人,那一听说是女妖精,当然生气了哦!
陈默想的是理所当然,反正吴晓雨怎么想的他不知道,吴晓雨也不会跟他说,那他就只好借这万能的网络来填补自己的脑洞了。
吴晓雨简直不想跟这种人说话,以前读书的时候吧,每次看着自己不及格的试卷,他就会觉得,自己真的很笨啊,其实他也挺努力的了,就拿英语来说吧,别人大概一天花十几分钟背那个单词,他能一次花上一个小时去记。因为有人和他说过,勤能补拙。但是偏偏每次到了考试,就是记不住那个单词,因为他花了一个小时,但是听写完了就忘了啊。而且别人有偏科的现象,吴晓雨一点都没有,他每门功课都特别的均匀,因为除了语文,就没有及格的。那个时候他爹妈闹离婚不要他,他就觉得是不是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太笨了,他们能看透说自己没有本事,以后一定没有出息的,于是才不要他的。但是遇到了陈默,他真的觉得,自己原来真的还算可以的了:“什么男妖精!你每天梳头敲脑袋吗?里头是不是有回声?”然后甩手就走,好歹也相处了一段时间了,他已经知道如果自己还在这个地方的话,八成陈默会都不过脑子想想这是在骂他没脑子,然后问自己怎么会有回声呢?
吴晓雨好不容易将今天一天店里大概能卖的东西给准备好了,然后就解下围裙,拿起一盒榴莲千层打算走出店门。
“唉!老板你去哪里?”今天看店的是童亚,本来老板去哪里也不用和她报告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别人都觉得陈默很好,就是她,每次看到这个人都觉得有点尴尬。这吴晓雨要是走了,那不就只能她和陈默两个人在店里了?于是急急忙忙地就问了一声。
童亚之前和他说过陈默的事情,吴晓雨自然知道这时候叫住自己干什么。平常吧,他没事都会在店里面,能帮着缓解缓解尴尬,就缓解缓解,但是昨天随轩和他说的话他很在意啊,刚才他有留意到了,今天的这个订外卖的里头,有随轩的名字:“我去送蛋糕,你们自己好好相处。”挥了挥手,走的很是帅气。
“……”你送蛋糕只送一盒?剩下的这些不还是要等刘成来了送的吗?明知道吴晓雨这个只是一个借口,但是她就是不能多说什么,这种感觉……简直爽歪歪:“什么嘛!借口!”
“童亚,我有一句话,想说很久了……”陈默忽然出现在了童亚的面前,然后认真地看向她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半天才吞吞吐吐的问:“内个,我是不是哪里不好,然后你不喜欢我?”
说实在的,陈默这个人,家境还算是不错,之前在亲戚那边做助手,那也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且他工作的亲戚家的酒店根本就不是那种什么不入流的小饭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傻白甜的王子病。再加上大小儿长的还真不错,被捧着的也多了,忽然出现像是童亚这样的,还真的就觉得不舒服了。这种话吧,也不好直接问,他纠结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个只有他们两的机会问出了口。
“……”这事情怎么说呢?像是陈默这么直接走过来问的,童亚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想了半天,看着陈默的脸,她憋出了一句:“大概……你长得好看我长的丑,嫉妒吧。”
“……”
“……”
好吧,反正感觉就是很冷,不知道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内个啥,昨天有点浪过头了,然后就过了更新的时间点……怎么也没赶上十二点之前完成更新,你们别怪我啊,我努力了。还有,谢谢“22102378”宝贝的雷雷~破费了,么么哒~
第28章 恭喜玩家收获了只死仓鼠
现在这个时间还早,路上的人来来往往的也不是很多,车子大多都停在车位上或者路旁,所以吴晓雨除了红绿灯需要等一等,几乎是一路顺通的来到了随轩家小区楼下。
吴晓雨之前几次来都没有注意随轩的小区环境,只知道这个小区离大学城那边还是挺近的,走走路穿小路也就十来分钟的样子,很适合骑着小电驴来送蛋糕。可是吴晓雨想着自己毕竟只送这一份,如果把车骑走了,那刘成送别的蛋糕就会被耽搁,于是就傻兮兮地开着他的小车,等了红绿灯。这个小区可以说是离大学城最近的高档小区了,起初没有多想,这时候结合结合随轩买衣服的架势和平常的一些生活,吴晓雨突然就惊觉,这个叫随轩的怕是不简单!
“我就不懂了,明明长得好,又有钱,怎么就总失恋呢?”吴晓雨想着想着,就觉得有点不解,他真的觉得,这么看下来,随轩好像除了喜欢男人以外,别的真的很极品啊,就是那种别人常说的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九分好男人:“呀!”原本在自言自语的吴晓雨,忽然看到自己说的人站在了门前,而面前的大门打开,露出了里面人帅气的脸庞,吓的不由得惊叫出声。
“你怎么来了?”随轩一边把吴晓雨拿拖鞋,一边问:“还有,来就来了,你站在门外为什么不敲门?”
“……”我倒是想敲啊,你给我机会啊!吴晓雨觉得有点委屈。天知道,人吓人吓死人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依据的。不过这话吧,他也不好说,毕竟还真的是自己站在人家随轩的门口不敲门的,怕是随轩一开始开门看到有一个人直杆杆地站在他门口,也被吓到了。再说了,这不是,他刚才还在说随轩吗,说的就算是不是坏话吧,也没和别人讨论,但是怎么着也算是议论别人了,多不好啊,这事还真是他理亏没办法:“你,你怎么就突然开门了?我来给你送千层。”说罢,脚踩进随轩就放在他边上的拖鞋里,还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说谎,迅速将手中的千层,跟扔炸弹一样扔了过去。
“噗,你怎么每次给我送千层,都跟恐怖分子一样?”吴晓雨到他家送了两次千层外卖,两次都是烫手山芋一样的把东西扔给他。好像是这东西就是炸弹一样,特别是第一次,他扔了还跑了,那更像。
吴晓雨听了随轩的话,有些吃惊地看着面前这个人:“什么叫恐怖分子!你家恐怖分子这么好看?走哪哪儿都是发光源,还没爆炸就被发现了!”吴晓雨知道随轩什么意思,但是他就是不喜欢这个比喻,开玩笑,这么帅,为什么要用身体吃饭?然后他鄙视地看着随轩,说:“我说,你是不是没把我当朋友啊,当朋友下次要吃什么打个电话不就好了,还用下单吗?”那个时候看到随轩的外卖单他就想说了。他发现随轩特别喜欢吃千层,还是榴莲千层。这玩意吧,虽说不便宜,但是像是钟立冬来他店里吃东西就从来不付钱。他觉得,像是随轩这种都和他能半夜打电话咨询感情问题的关系,怎么的也不用这么客气啊。
“不是你说,给我打折的吗?”随轩一边将千层拿到了厨房,然后打开盖子,一边拿了两个勺子,转过身问吴晓雨:“一起吃吧?老板,我就订了一个千层。”
吴晓雨家的千层就是寻常意义上的那种千层盒子,用小饭盒装的那种,个头不大,但是味道顶好。一般就配了一个勺子,所以随轩就去拿了两个大铁勺。两个男人就这么的坐在了随轩家的沙发上,分着吃一个千层。像是这种千层,大概一个女生,可以吃了不用吃饭的份量,但不管怎么说,对于男生来说还是太小了一点,再加之随轩拿的是那种略大的铁勺,没几口,就发现……
“咳咳,你吃吧。”吴晓雨自己也喜欢甜食,不然也不会去学什么做蛋糕,更不会开什么甜品店了。之前随轩递给他勺子的时候,他还想着,自己就吃一口,尝尝,不然太不给随轩面子了。没想到吃着吃着,他看着最后一口在的位置,发现应该比随轩吃的还要多,登时有点不好意思了。
随轩好笑地看着吴晓雨,然后也没多说,只是真的一点不客气的将那口千层挖到了自己的勺子上,满满的一口,看着就能想到放到嘴里了以后,那种甜腻中带着丝滑,丝滑中还有绵软的质感了,吴晓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虽说他没有做戏的成分,但是随轩也太不客气了,怎么也不推一推呢?按理来说不是应该你吃,哦不还是你吃这样的套路的吗?还有,你要吃就吃啊,放在嘴边,就是不咬下去干什么,你再看它也不能变成两口啊!啊啊啊啊啊!
“唔!”吴晓雨刚想张口叫随轩吃了,别墨迹了,就被一个勺子堵住了嘴,然后嘴里慢慢划开的奶油带着浓浓的榴莲味道,幸福的使他眼睛都眯了起来:“腻肿么给我次了!”(你怎么给我吃了)吴晓雨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然后瞪圆了眼睛,看着正看着手中勺子出神的随轩,咬字不清地问!
“看你想吃。”随轩微微的笑着。明明说是看你想吃,但是光看着他宠溺的眼神,别问吴晓雨是怎么忽然开窍知道那个眼神是宠溺的眼神的,反正他就是觉得那个是宠溺的眼神!听着如同炸弹在密闭的环境下爆炸的那种低音炮的声音,吴晓雨觉得,让他相信随轩此刻说的是“看你吃就很幸福”他都相信!
当然了,事实证明,他想的一点也没有错。吴晓雨喜欢吃随轩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他故意放慢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就看着吴晓雨明明一开始很克制,但是一口千层到了嘴里以后,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的样子。而且吴晓雨吃的时候,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大概觉得吃的太快会让人觉得没礼貌,他每次都偷偷挖一大勺,然后满满的塞到口中,可以让他的腮帮子鼓起来的那种程度。也好在这是蛋糕,里头是奶油,是柔软的食物,否则估计现在自己就能收获一只死了的仓鼠了。嗯,噎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