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金钱的力量吧。
    金富贵犹在绝望中,“我的一世英名!我的名声!柳姑娘一定不会喜欢我了,她肯定以为我是一个低俗无聊自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我再也不能获得柳姑娘的欢心了!”
    他愤怒的抄起手里的黄金折扇往地上一砸,“我要这破扇子有什么用!就算我有扇子,最后还不是成了一个低俗愚蠢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扇子不会让我更加风度翩翩!”
    想起刚才差点被搜到的惊悚,金富贵声音戛然而止,生怕搜贼大队会折返,战战兢兢的等了好一会儿,侧耳倾听,发现似乎没有被注意到,犹豫半晌,还是伸手把折扇捡了回来。然后缩在这个小角落里自艾自怜,为明天的头条新闻伤心欲绝。
    凌端叶思考了一下,发现金富贵想的还是很有道理的,像他这样把金钱穿在身上的人估计满城也找不出第二个了,的确非常有辨识度,而他自己显然对这一点也非常有自信,知道只有自己一身金子到处跑,提起这个特点别人就会立马想起他。
    近距离仔细观察后她还发现,金富贵身上那些点缀的宝石不是普通宝石,全都是灵石,所以才会这么闪耀,加上金线勾勒的刺绣,简直交相辉映。
    “老板,我有一妙计啊。既然人人都能通过你的装束认出你来,不妨洗去铅华,褪下能够叫旁人认出你的标志,大大方方从这里走出去,与搜贼大队亲切对话,热情问候他们,这样大家就知道那个穿着一身金子的人不是你了。”
    凌端叶一脸真诚的说:“我愿意承受铜臭味的苦,就当是今夜把你卷进来的歉意吧。”
    金富贵睿智的眼神果然大为感动,“真的吗?没想到你原来还是个好人!”
    说着,果断开始摘戒指,摘手镯,摘宝石发冠,手里那把能够让他更加风度翩翩的黄金扇子也一并递给了凌端叶,然后脱掉点缀各种灵石以金线进行刺绣充满金钱味道的衣服。
    “老板,不穿外衣直接走出来太奇怪点,不如跟星痕换一下。”
    金富贵觉得这很有道理,就跟洛星痕交换了外套。
    摸着这朴素的衣衫,金富贵感觉自己的名声总算可以保住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简单朴素过,不由自主的感叹,“铜臭味果然还是破坏了我的气质啊。”
    说着,大大方方的从藏身地点走了出去。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传来声音。
    “金少爷你好,金少爷再见。”
    “金少爷晚上辛苦了。”
    “金少爷玩的开心啊。”
    凌端叶:“噗!”
    洛星痕:“噗!”
    因为鞋没换。
    第三十七章
    这一身充满金钱气息的装备, 金富贵穿在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很闪耀了,拿在手里仔细研究会发现,还可以更加闪耀。
    金线勾勒的图案十分精致,栩栩如生, 绣娘估计要费不少功夫, 能够以金线刺绣出如此精美的图案, 绣娘的专业水准一定很高。整件衣衫绣满了各种复杂的图案,却不会眼花缭乱, 复杂而和谐, 重量比想象中轻许多,点缀的宝石晶莹剔透,成色非常好,仔细看会发现还微微透着淡淡的柔光, 是灵石, 而且是极品灵石。宝石发冠也是以黄金和灵石打造的, 做工精巧复杂,一点都不笨重, 重量同样比想象中轻很多, 这么一个发冠戴在头上郑重端庄, 美丽大气,却不会压的脑袋疼。十个戒指就更不用说了, 也是黄金与灵石打造, 打磨的蹭亮蹭亮,相比起衣衫和发冠,戒指的工艺就相对简单多了, 但更加简单粗暴, 大块的灵石镶嵌在戒指上, 每个角度都展现出了财大气粗。
    该说幸好金富贵没有戴大金项链,跟锁链一样粗,然后镶嵌很多灵石的那种,不然会更加闪瞎别人的眼睛。
    看在金钱的面子上,凌端叶愿意真心实意的称赞一声金富贵的审美,并默默给他打上一个地主家傻儿子的标签。
    这要不是地主家的傻儿子,谁会穿成这样到处乱走,不怕被打劫吗,简直浑身上下都写满了肥羊。
    “魔道地盘的治安或许比我想象的要好,能让金富贵穿成这样大摇大摆的上街。”凌端叶忍不住吐槽。
    “他似乎也是修士。”洛星痕指出关键的一点。
    这才是最关键的,金富贵并非寻常的有钱人,是个有实力傍身的有钱人,或许这才是他穿成这样大摇大摆上街还不怕被打劫的底气之一。
    还可能是这边的名人,名气很大,至少大部分人都知道他的那种。
    “听名字越是充满了金钱的味道啊。”凌端叶不禁感叹。她还想过给梦魇老祖取名叫王富贵的,没想到今天就遇到了一个金富贵,这要是两人撞上了,就像撞衫一样,谁丑谁尴尬,名字都是富贵,那自然是谁穷谁尴尬。
    梦魇虽然也有积蓄,但论财大气粗,肯定是金富贵啊,只差在脸上直接写“有钱”两个字了。
    金富贵出去被人认出来后,果然骚动的搜贼大队渐渐平息了,大家纷纷回家睡觉。
    凌端叶和洛星痕不用继续躲在阴暗的小角落里以躲避搜查,可以大大方方的出来了,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那都是金少爷寻乐子干的,并且热情亲切的对金少爷心血来潮找刺激的行为表达了鼓励,和善的不能够更加和善。
    那句话是什么来着,只要你够强大,世界都将变得温柔,金钱显然也有这个力量,让大家给金少爷让路,说话也好听。
    金富贵不想上明日新闻头条,这下是上定了,毕竟他本人亲自出来实锤了嘛。
    成功祸水东引的两人会心一笑,不但不心虚,还觉得美滋滋。
    被猪圈熏的头昏眼花,又被当成偷猪贼撵来撵去,凌端叶的兴致已经完全没有了,“虽然没能把养猪户的猪猪都看一遍,但就目前看到的情况似乎都差不多。”她深深叹气,“猪圈卫生都做的不好,臭气熏天,我已经不想再看了。”
    洛星痕立马精神一振,可不是吗,猪圈的气味实在太可怕了,捏着鼻子都仿佛能够感觉到那股臭味,简直无孔不入,更可怕的是猪圈里飞来飞去的苍蝇,一会儿落在猪猪身上,一会儿落在沾满了屎尿的干草上,飞来飞去的,就怕会飞出来落自己身上。
    “我们还是放弃吧,别看了。”凌端叶痛苦的说。
    这种被人撵来撵去当成偷猪贼的经历,实在不想再经历了,幸好来了个傻兮兮的金富贵,不然真要被抓住了简直是社死现场。不,已经社死了一次,金富贵不但好奇的围观看直播,还舞到两人面前,一脸天真的问为什么要钻猪圈里偷猪。
    真是艹了啊,想起来就感觉天灵盖要飞了。
    还好对方不认识他们,更不知道两人的名字。
    经历了这么一遭,两人都是心有戚戚然,虽然意外获得了充满金钱气味的装备,但毕竟不能直接花掉嘛,夜市也不是只有今天才会有,以后再来玩也一样。凌端叶和洛星痕收拾了一下心情,趁着夜色悄咪咪溜走。
    今晚的经历还真是奇葩又惊险。
    回去后往床上一躺,本以为从中午睡到傍晚,晚上会睡不着觉,结果没过多久就再次睡了过去。
    第二天爬起来,凌端叶例行公事的去为楚枫序进行血气治疗,为他补充消耗掉的生气,修补掏空的身体。楚枫序依旧是打坐的姿势,似乎完全不需要休息,从白天坐到黑夜,再从黑夜坐到白天,并不完全依赖血气治疗的效果,凌端叶不在的时候他就自己打坐,既是修炼,也是在恢复身体。
    洛星痕黏在凌端叶身上,睡眼惺忪哈欠连天,像个大型绒毛挂件扒在凌端叶后背,脑袋靠着她的脑袋,似乎一点一点的,困的不得了。
    “姐姐起的好早。”洛星痕咕哝,声音都是睡意。
    “这么困就自己回去睡觉。”凌端叶没好气的说,这么大一只挂在她后背上,好沉的。
    “唔……”洛星痕不肯,不情不愿的抬眼看了看楚枫序,坚决不让凌端叶和楚枫序单独呆一会块儿,他可没忘记凌端叶说过喜欢楚枫序的脸。
    虽然现在楚枫序已经不是他最讨厌的狗,甚至,要不是楚枫序当初开口收下他,他很可能会被吴千秋收走,落到对他本来就有深深偏见和疑心的人手里,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楚枫序对他顶多是漠视,无动于衷,吴千秋指不定就是故意折磨,好让疑似金蝉脱壳混入紫云剑宗的魔修同党露出真面目。
    但一码事归一码事,这件事坚决不能让。
    楚枫序保持着打坐的姿势,腰背挺的笔直,似乎随着身体恢复,忍耐力变得更加强,整个过程都保持着一个姿势,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汇聚成汗水沿着皮肤淌下,发丝又被沾湿了,几缕湿发贴着皮肤,单薄的长衫也湿了,特别衣领处,额头脸颊以及脖颈处滑下的汗水都在这里汇聚,很快就湿了一大片,透出深色。
    昨天还要咬唇忍耐,今天根本不需要了,拳头握紧,咬着牙,全身都绷紧,就像拉满的弓弦似的。
    结束了今日份的治疗,楚枫序微微喘气,郑重恭敬的对凌端叶拱手行礼,一板一眼的表示感谢:“今日又劳烦姑娘了,非常感谢。”
    “今天挺早的啊。”一个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居然是梦魇。
    作为魔道的修士,素来跟正派修士不对盘,也瞧不起正派修士的那一套作风,今天居然一大早跑来找楚枫序,还真是意外。
    梦魇似乎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举动奇怪,“反正你一个人呆着无聊,不如和我们一起做个伴儿,以后每天都生活在一起,迟早要见面熟悉的。”
    他瞅了瞅整个房间,砸吧嘴:“这也太简陋了,空荡荡的,床上只有床板,连床单都没有。正好,叶莲打算把玉盘城的顶级茶叶都买一份,你这边缺了什么顺便添置一下。”
    感觉到凌端叶惊奇诧异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就连洛星痕都睁开了眼睛,神色奇怪意外的看着自己,梦魇一脸若无其事,“叶莲泡了茶,你也一起来喝吧。”
    两人顿时懂了,这是受不了一个人直面叶莲,又没办法逃走,打算找个来分担压力的,把每日喝茶的养老二人组变成三人组。
    不同的年龄之间有代沟,这条规律修士里也存在,梦魇、叶莲以及楚枫序,显然这三人才是一个画风的大人组,凌端叶和洛星痕都属于小辈组。
    梦魇嫌弃的看了看凌端叶和洛星痕,摆摆手,“你们两个爱去哪里就去哪里玩儿去吧。”
    养猪场的一切都没有进入正轨,大家目前都处于无所事事的阶段,自己找点乐子打发时间是理所当然的。
    凌端叶自我反省了一下,今天不能再浪费光阴了,再进城看看。
    凌端叶和洛星痕两人组队,再次进入玉盘城。
    昨晚是对养猪户家里饲养的猪进行调查,这次进城的目的是针对猪肉铺的猪肉价格以及消费人群进行调查,还有各个猪肉铺的猪肉来源,是自家饲养的,还是收购别人家的猪。
    就昨晚的调查结果来说,城里并没有大规模的肉猪养殖场。
    可能是因为在城里的缘故,最多只能养猪户自家院子里砌一个猪圈,养个一两头的猪,如酒楼之类的地方应该有自己的猪肉供应链,不可能全凭从养猪户手里收购这样被动,那样的话,应该是建在城外的农庄里。
    本来以为会听见金富贵金少爷昨晚上寻刺激当偷猪贼的头条新闻,万万没想到,进城后会看到这样一个场景,街道上时不时看见有人赶着猪猪向前走,不知道是打算去哪里。城里养猪户都是把猪养在猪圈里面的,突然赶出来就奇怪了,难不成要像放羊一样赶到城外去?
    如果只有一个两个,尽管奇怪,看一眼也就过去了,但两人进入玉盘城之后短短的时间里就看到了至少三拨人在赶着猪猪往前走,貌似还是往同一个地方去。更加离奇的是,还有城外农庄养猪的大户把猪猪往城里赶。
    和那些散养户不同,农庄里养猪的数量不少,起码有个十几头呢,需要好几个人赶猪才行。
    为了防止进城的猪乱跑,每一头的脖子上都系上绳子,绑成一串,这样赶猪的人手上只要抓着一根绳子就行了,另一只手抓着赶猪用的木棍,要是猪猪乱走就挥舞着木棍纠正。要是猪猪在地上乱拉便便,这几个赶猪的还相当训练有素的顺手把便便收拾了,就像遛狗的一样,有套专门的捡便便装备,保证不会让猪粪脏了玉盘城的大街。
    昨晚两人在猪圈里看到的猪都是脏兮兮臭烘烘的,路上行人赶着的这些猪全好似全都被洗过,身上没有沾着一点屎尿,全都干干净净的,一点都不臭。
    这情景,貌似是什么猪猪盛会,养猪散户和农庄里的养猪大户都把自己养的猪精心打理一遍,洗的干干净净,好在众人面前亮相。
    好奇看着赶猪人的不止是凌端叶和洛星痕,其他路人也都很感兴趣,纷纷投来目光。
    见这些赶猪人步履匆匆,生怕迟到错过了什么盛会一样,两人都没有上去拦一个问,而是跟在他们身后,看他们去哪里,到时候就知道了。
    越往前走,发现赶猪的人就越多,简直就像是四面八方都有人赶过来一样。
    最后汇聚到一处极为宽敞的空地。
    所有赶猪的人都把猪赶到这个地方,那场面简直了,要说这不是猪猪盛会,别人也不会信啊。现场此起彼伏的吭哧吭哧声,猪猪大概也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同伴,情绪比较激动。
    一眼看过去,猪猪的品种竟然不止是凌端叶昨晚看到的那种黑猪,还有白皮黑花纹的大花猪,就连大白猪竟然也有,只不过跟凌端叶印象里的大白猪有些不一样,应该是本土自己培育出来的白猪品种,和黑猪一样,看着壮实的很,没有多少赘肉。
    这简直是一个猪猪展示大会啊,凌端叶想要调查市场上的猪猪,这会儿竟然就举行了这样一个大会,刚想睡觉天上就掉枕头。
    主要空地都叫这些赶猪的给占了,空地周围的边缘地带则是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
    两人作为看热闹的,自然也凑到这对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中间去,顺便听听有没有人知道内部消息。还真别说,这种地方有的人就是消息特别灵通,甭管是从哪里听来的,对于不明情况吃瓜群众来说解开了心头疑惑啊。
    “据说金公子昨晚心血来潮,突然想要对玉盘城的肉猪进行市场调查,钻到别人家的猪圈里面观察,被当成偷猪贼撵的上窜下跳,还惊动了好多人,以为有偷猪贼团伙出没,纷纷出来搜贼,结果却发现是金公子。”
    “市场调查是什么?”
    “不知道,金公子说自己在进行市场调查。”
    “真不是心血来潮偷猪寻刺激,被发现后随口说了一个借口糊弄人吗?”
    “都摆出这么大的阵仗了,应该是真的吧?”
    “我猜是面子上过不去,只好假戏真做。”
    “猪有什么好调查的,大家伙吃的猪肉不都是这样。”
    “唉,这可不一定啊,金公子可是有个拜入合欢宗的姑姑,金公子又是自小就检查出天赋非凡,有修炼的资质,兴许压根就没吃过咱们凡人吃的猪肉呢,这才好奇的想要调查。”
    “金公子想干什么,谁还能拦得住啊。他想知道玉盘城都有些什么猪,咱们凡人都是吃什么猪肉的,这不,立马连夜发出消息,叫养猪户把猪赶过来,让金公子过目。”
    “啧啧,不愧是金公子,这阵仗就是大,除了在肉铺里,我还是第一次瞧见洗的干干净净的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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