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还没等离开,赵研只觉后背传来一股大力,纵然她有心防备,还是被这股力直直拍在田里,小脸朝地,摔了个更加彻底的狗啃泥!
    “啊!林卿!我的新衣裳!”
    赵研放声尖叫,她怒不可遏地拄地爬起,转身双眼冒火地看向林卿。
    林卿扫她一眼,混不吝道:“赵妍小姐姐,不好意思,我呢本不是个狠人,但你总撩骚我,我觉得不对你狠点,有点对不起你,背后推人这招,刚跟您学的!”
    她轻轻一笑:“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家田里的泥可还好吃?”
    “你,你……”赵研用手指着她,被气得几乎说不出话。
    “你什么你,用手指人这么没礼貌!”林卿一把扫开她的手,双手抱胸,上下打量一眼,又奴了奴嘴:“全身都湿了,可惜了这身衣裳。你今天又不下地干活,还不快点回去洗衣服!”
    “林大叔林大婶,林卿欺负我!”自己的新衣裳脏成这样,还有泥水不停往她嘴里流,赵研一脸绝望,带着哭腔大声指控林卿。
    远处的林大叔看着这一对花猫,疑惑地看向林卿。
    林卿双手一摊,无辜地耸了耸肩。
    林大叔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他假装板起脸,不轻不重地哄:“赵妍,林卿太不像话,回头我就教训她。今儿日头大,你快些回吧。”
    最终,没讨到好的赵研哭着鼻子走了。
    赵妍走后,林卿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已成功下地了。
    小学语文六年级的课本曾教过我们: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很多事情,去做了,你会发现,原来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此时此刻,林卿就是这种心境。原本她觉得下田难,跟无数肉眼可见和不可见的小虫子在一起就跟上屠宰场似的。眼下,她真正双脚放在泥土里,就觉得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脚下的田地,浮于其上的水凉凉的,像在夏天用凉水泡着脚,而真正的泥土之中,却蕴含着温热之感。她试着往前走,看似踩着一黑色而柔软的毛毯,行走起来,却比她想象的要艰难许多。原来这就是泥土地真正的感觉,厚重而温润。
    林卿挪到林大叔和林大婶身边,申明千万不要给她乱定娃娃亲,得到了肯定答复,才算安心。接下来,她就在田中走来走去,不停适应。期间会有小泥鳅们冒出来,当她想要去踩的时候,泥鳅溜的比她还快,还有嘲笑她的蛤蟆,她一凑近,刹那就逃得不见影,再说蚯蚓,不去细细感受,脚下是没什么存在感的,果然,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正在劳作的林大哥和林二哥黑线的看着自己妹子,在田里踩来踩去,偶尔还小小蹦跶一下,双双表示,小姑娘的思绪真心不懂。
    万事开头难,经过几次下田,林卿算是基本克服了农田恐惧症,即使有小boss水蛭冒出来,她也只是抽抽嘴角,装没看到。嘿,农妇山泉有点田,她已经成功踏出第一步了。
    因克服了下田的心里障碍,本着巩固的心思,近段时间她都赖在田里,这不劳作不知道,一劳作才发现她是插秧小能手,手速飞快,瞬间赶超林大叔和林大婶,甚至比过了林大哥和林二哥,全家人都瞠目结舌!看得林二哥只喊:“小妹威武!”
    这一日傍晚,林家的其他人都先回了,她一个人还在田里跟一株秧苗较劲。挖了几次坑,这株秧苗就是挺不住,扶起来,又倒下来,往返几次,她执拗的脾气被勾出来了,小样儿,我还收拾不了你!
    凭着一股蛮劲,她打算挖个很深的坑,埋也要把它埋住。在持续不断的挖坑动作中,啪的一声,无名指指甲折断了!指甲的边缘立刻就渗出了血,十指连心,随之而来的是锥心的疼,真是痛啊,痛得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
    翘着指头,林卿从深土里扒出了罪魁祸首:一小坨硬泥。
    原本她想随手丢掉,转而想到这么硬的一块泥,附近都是她家的农田势力范围,以后家人踩到了,岂不是二度伤害,索性把它捏捏碎以绝后患。
    捏了半天,不仅没碎,反而又被膈了一次手,于是她坐在田埂上,不死心地抠下一层又一层的黑色的外泥,里面漏出了一颗脏兮兮的仅有弹珠大小的石子,这么小的石子居然能裹挟住这么多的泥土?原来就是这个小玩意害得她指甲翘掉,血流不止!
    就着田边的清水洗净,去掉了附着在外的泥土,里面露出一颗晶莹的小珠子,珠子仅比玉米粒大一点点,材质有点像半透明玻璃,又有点像玉石。拿起来,仔细看,中心一小圈,是浓浓的、化不开的绿,如翡翠点一样。
    “这是个什么东西呢?”林卿摸摸下巴自言自语。如果是在现代,那这个肯定是地摊货,夜市里二十块可以买一把,可放到这个时代就不一样了,按家里的日常用品和这村里的贫瘠程度推算,肯定不会出现玻璃琉璃等现代化产品,难不成她家地下是个玉矿?林卿被自己的天马行空惊呆了,她晃晃脑袋,赶紧拉回自己犹如脱缰野马般的思绪,真是想钱想疯了。
    此时正值傍晚,晚霞铺满了天空,如淡红色的绸一般层层叠叠,她站起来,眯着眼睛,翘着无名指,单手捏着小珠子拿着过了头顶,对着夕阳仔细照。柔和金黄的微光,洒在小珠上,晶莹透亮,透过光的映射,中心的绿仿佛会流动,再一看,又像是错觉。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真美。
    不管了,以后穿个洞,可以当项链带,林卿心想。
    这颗珠子仿佛有迷惑力一般,林卿再次举着它,对着阳光找最漂亮的角度,怎知,她原站在田埂上,不知觉地后退中一下子踩在了低洼的小水坑里,此时,脚一滑,受伤的手也没捏紧珠子,在紧张中,珠子正掉进了她由于受惊张大的嘴巴里,一下子条件反射,咽下去了。
    这下可急坏了林卿,这么颗小珠子掉进去,万一在胃里成结石了怎么办?她趴在田埂上,狠狠地抠喉咙,怎奈怎么都没有把这颗珠子吐出来,弄得自己涕泪满面。
    天渐渐黑了,折腾了半天,她灰头土脸地又一想,这么小的珠子,消化不了,应该会随着上厕所排出体外吧,有了这个认知,她决定先回家,因为折断指甲的那段手指真是僵痛僵痛啊!她简单收拾了农具悻悻地回家了。
    谁也没有注意到,在珠子被吞下前,指甲逢中新流下的血,有一丝被珠子吸收,并转而消失。
    第6章 村姑的娱乐
    次日清晨,鸡鸣之后,各家各户又开始忙碌,林卿虽然吞了个小珠子,由于当晚没闹肚子,早上方便过后,她就将这个事情丢一边了。
    从克服软体动物恐惧症后,她决定好好计划下未来的路。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也许是黄粱一梦,更可能是真的,旁边的人是那么的鲜活,一呼一吸都真真切切,她看看微明的天空,轻轻叹口气,或许,永远回不去了。
    那么怎样在这里更乐观向上、幸福美满的生存下去,就是她要思考的事情了。她从小到大,一向独立积极不被动,相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现有的条件下掌握主动,才能创造更好的生活。
    士农工商,原先她所处的行业是商业,按目前的年龄和资源,是不可能去从商的,她还是不要去吓林大叔林大婶了,以前的经验帮助值为零!另外,读书入仕更加没戏,她是个女子,连科考的门都进不了,不要说,她压根没“之乎者也”的天分。至于做工,这个,掌握一门手艺可以有,只是扫了一眼自己的豆芽身材,把夫子的女儿招成女童工,这个也不像是福岙村的店家会做的事吧。
    四大项目已经绝缘了三个,眼下也只有“农”勉强可以发展了。经过一番权衡之后,林卿决定她近期主要任务,是念书认识这个世界,掌握更多的知识,其次,便是跟着家人投身于农田大业了。在无力改变环境之前,只能适应。
    白驹过隙,弹指而过,不知不觉中,林卿来到这个福岙村已一年之多了。这些时光里,她的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实在也没多少机会体验不知名远方的诗和田野,因为古代的交通太太闭塞了!
    经过多方了解,她已知道现处的朝代,在历史上没有出现过,而现在生活的福岙(ao)村,顾名思义,坐落在山岙脚下。
    此村往东向,相连着零零星星几个村落,几十里外是村民们向往的县镇,那个县城,林卿去过几次。再往远去,村民就知之不详了。
    往北向,背靠巍峨延绵的大山,是村民口中的丹雪山,也是他们崇敬的母山。不知从哪个山峰发源的水从丹雪山静流而出,汇成称丹水河,西环福岙村南下。丹水河河水清澈,滋养了这方圆千里的土地,在河的对面,生活着另一个小小的村落。
    福岙村往南,继续链接的也是不大不小的一些村镇,再过去,便是几座连绵的丘陵,翻过丘陵,便没人知晓了,大抵也是其他村落。
    总之,周围要么是山水阻隔,要么是发展水平不相上下的农村。福岙村人在此地一代代繁衍,大多村民至多也是去县镇或附近的其他县镇赶赶集,简单而古朴。
    在这段时光,林卿逐步适应了古代的生活。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得不说,只要愿意,人的适应能力还是非常强大的。经过这些时间的琢磨,她已不怕常见的蛇虫鼠蚁了,从刚开始一见到的尖叫漫天,进化到洗漱灶上蹲个小强,她都能淡定自若地漱口洁面。在哥哥们的帮助下,她还在屋后的的小荒地里,开辟出了一块小实验田,专门用来亲自种植蔬菜。
    说来也怪,林卿种植的蔬菜,就是比其他人种的看着要精神。她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在现代世界,她可是多次养死过仙人掌的植物杀手!
    现今,因提水等不便,园中的瓜果蔬菜大多用的是她洗漱剩下的水,却意外地长势喜人,她也成了大家眼中的种菜小能手,真真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些不可思议。
    望着眼前一茬茬绿油油的青菜,她自豪感爆棚,喜滋滋地在这个小天地里穿行,她精挑细选着最好的菜,准备早餐。
    现在的身子年纪还小,暂时没有生存或嫁人的压力,这一大段时光,读书种菜,林卿过得非常平静。这远离都市的田园生活,经常让她产生了岁月静好的恍惚之感。只是,偶尔午夜梦回的时候,心底里还是有个小小的念头会萌生:真的回不去了么?
    正当林卿忙着浇水摘菜的时候,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从后门边传来。
    抬头一看,原来是赵妍、小花和何桃来了。
    三个小姑娘如青葱一般,亭亭玉立在门边,其中颜色最好的当属赵妍。现已夏末时节,清晨的天气已有些凉意,赵妍穿着件淡紫色的薄罩衫,底下乳白色收腰褶皱罗裙,三百六十度看都不像个村姑,她站在门口,明眸善睐,十二岁的年龄,正值金钗年华,好不鲜活。
    每每看到这小姑娘,林卿都怀疑自己以前的时间都活到狗身上了。她在赵妍身上吃了多次暗亏,可因心虚自己真实的年龄,不好意思找小姑娘麻烦,所以见了此女,秉着“我惹不起,我还躲不起”的宗旨,多半绕道走。可偏偏,此女似乎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较劲感,特别爱来招惹她。上次在课堂中,林卿书法被徐夫子表扬后,兴许是挫了她的锐气,已近一月没有再生是非了。
    除了赵妍外,她已认识了村里大部分年纪相当的女孩。这里农村的女孩子地位偏低,名字取得大多敷衍,什么荷花,桃花,菊花一路上叫过去,能碰上好几个。林卿再次庆幸他的老爹有点文化,至少取名字还算别出心裁,这么多的女孩子中,和林卿走的比较近的是小花和何桃。
    此刻,小花身着淡色小坎肩,挨在门边,笑盈盈地看着林卿,她今年正值碧玉年华,已与林大哥定亲,等到第二年便完婚,是林卿的准嫂子。
    再旁边身着浅蓝色的是何桃,小姑娘性格安静温婉,稍显怯懦,是小家碧玉型的佳人一枚。看见三人,林卿不由感叹,这三人也算是福岙村的前三美了,村沟沟里也是很能飞出金凤凰的。
    在林卿打量三个小姑娘的时候,三人也在同时关注着她,特别是赵妍。要说赵妍,在村里家境算是不错,哥哥们争气,自认为又是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姑娘,却单单对林卿总是无法释怀。
    林卿的年纪小,还是个黄毛小丫头,但是那双清澈的眼睛仿佛能看到她的心底里面去。只见她今日穿着件淡黄色的厚衫,底下配一件浅绿的褶裙,简简单单的打扮,却充满灵气与美好,对,就是这股灵气,让赵妍很是眼红。
    “傻在那边干嘛,种田小能手。”赵妍第一个打招呼,口气中略带揶揄。
    林卿痞痞地笑:“看美人们呗。”对于赵妍,林卿已无话可说,纵然她千百次有意避着,但村就那么小,哪里都能碰上,一来二去的,她也就只能释然。
    “菜种得这么好,要否比比其他的,今天不用去学堂,大家下棋怎样?”赵妍挑衅。在赵妍的观念中,女孩子种田好有什么出息,以她的条件,以后肯定是出入有仆,前呼后拥的。所以对于自己老爹,表扬林卿菜种得好,她很是嗤之以鼻。
    林卿一听,满头黑线,躲你还来不及呢,一大早就干下棋这么烧脑的活动,她才不要,她摆摆手道:“不比了,算你赢了。”
    赵妍冷哼一声,声音尖细道:“我用的着你让么,不敢下就直说。”转而又狡黠一笑,“那我们来画画吧。”她提出第二种方案,笑盈盈的看着众人。
    小花淡笑道:“我都可以。”何桃也腼腆一笑:“我听大家的。”
    只有林卿果断拒绝:“我没多大兴趣,还是不要了。”
    见赵妍又要发话,林卿拨去菜叶上的一点泥,直接道:“我说赵妍,有没有娱乐性强点的简单项目?不知道的还以为咱四个是什么侯门千金。”琴棋书画实在没兴趣啊!
    “林卿,你就是喜欢跟我作对。”赵妍见林卿又拒绝了,眼睛一红,看看年纪最大的小花,一跺脚,犹如被欺负了,指着林卿抖抖道:“小花姐,你看看她,你说说她。”
    赵妍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尽管她立志将来要嫁到县城里去,然而环顾村、镇上的年轻男子,就属林家的二哥最风神俊秀!在辗转反侧了几夜之后,她决定将来即使嫁到县镇,也要让林二哥对她魂牵梦绕,对她比妹妹还好。她就不信她经常出现在林家,时不时展现她的才艺,林二哥能一直对她不屑一顾。
    赵妍的心思,在场的几人自然不知。小花见这样下去,两个小姑娘又要闹的不愉快了,就赶紧打圆场:“好啦好啦,先不讨论这些了,林卿,你先上来,赶紧吃饭,我们商量后再决定。”
    林卿自然不想一大早就坏心情,有了小花递过来的话杆子,赶紧就把拾掇好的青菜拿起来,边走边招呼:“你们先聊,我很快出来。”
    等到林卿解决了早饭,三个小妮子,已经讨论出今日的玩乐的初案了。
    第7章 小丹雪一日游
    学堂这几日放假,姑娘们约好了一起打发时间。小花见林卿来了,就道:“何桃刚想了个好主意,我们讨论看看是否可行。”
    何桃羞涩的提议道:“要不我们今日上小丹雪山,捉兔子如何?”
    何桃一向喜欢小动物,她好像很不适应出主意,继续腼腆的解释道:“几日前,我堂兄给了我堂妹一只兔子,通体雪白,很是可爱,我也想养一只,要不我们去寻寻看,等天气凉了,再过一阵,兔子可能都找不见了。”
    这个提议可愁了林卿,她现在不怕这些毛茸茸的小动物了,可也不喜欢刻意接近。
    介于早上已拒绝赵妍的建议,再拒绝何桃的建议有些不近人情,加上小花也很喜欢小动物,自己又没更好的提议,只好点头同意。
    四人各自回家准备一番,小半个时辰后,四个小姑娘,就到了小丹雪山脚下。
    丹雪山脉位于福岙村北,据传此山脉历史久远,不可追溯。整个山系绵延几千里,峰群中呈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之态,主峰丹雪峰更是,壁立千仞,无人能攀!
    当然,以上都是传说,村民们从来没进入过主峰群,更不用说丹雪主峰了,关于山脉的传闻都是先祖留下,也有后世青年尝试进山寻踪探宝,不幸均一去不复返。所以,丹雪主山群一直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高端而神秘的存在。
    林卿他们去的,或着说村民们经常打猎的地方,号称小丹雪山,其实是整个丹雪山系,最靠北,最外延,最邻近民居地的一个小山林。此山林多年被开发打猎,基本已无猛兽,仅剩有小兔、山鸡、穿山甲等。附近村民也知晓不可竭泽而渔,穷林而猎,因此留下这些无伤害的小动物休养生息。
    多年下来,此小山林成了附近几个村落的孩子们玩乐的天地,但是,每一个小孩也都被大人们嘱咐过,万不能翻过小丹雪,进入后面的瘴气林。瘴气林是小丹雪山与丹雪峰群外围的一道天然屏障,据谣传,瘴气林雾毒弥漫,很多村民不信邪地进去后,从无生还。林卿自然也被叮嘱过,她对那个瘴气林毫无兴趣,好奇心杀死猫,那么多人的扑街证明了这个瘴气林是个杀人犯,她当然敬而远之。
    山色清幽、翠痕点深。
    山脚之下,望着小丹雪山,微风扑面,神清气爽,林卿完全是抱着郊游的心态来的,能否找到兔子真心不重要。临出发前,她拿了多样糕点、零嘴、郊游用具,分门别类用小布袋装的满满背在身上。
    小丹雪山因长年有村民上山,故被踩出了多条山间小径,林卿等人延着小径轻松走入山林。
    暮夏时节,山道上仍然姹紫嫣红,野花繁盛。四人一边走,一边欣赏林间小景,偶尔采几朵路边的野花,兴致来了,在这种美景中,少女心泛滥,其他三人还扑扑蝶,好不惬意。
    临近午时,烈日当空,到了一个山涧旁,众人拿出自备的食物共享,像真正的郊游。
    何桃一边吃一边环顾四周,没有发现兔子,有点垂头丧气:“连个兔子的影子都没见到,早知如此应先向堂兄打听清楚是哪一带抓的,带大家走了这么多冤枉路,真不好意思。”
    小花的心态要好很多,她淡笑道:“别着急,下午再找找会有的,我们早上,大多时间在玩乐,都没认真找啊。”
    “狡兔三窟,我说,我可从来没抓过兔子,如果兔子出来了,你们逮得住么?”林卿对抓兔子这件事兴趣缺缺,她大咬一口喷香的肉饼,享受的眯起了眼,这样逛逛,野餐郊游再好不过。
    赵妍又发现了个她比林卿强的地方,兴致勃勃道:“我当然会抓,我跟我二哥学的。”
    何桃难得踊跃,举手羞涩道:“我也是会。”
    小花一边整理东西一边笑道:“我自然也是会的,林卿妹妹放心。”
    林卿点点头。她喝口水,看着前面的小径分析:“我们现在走的这条路,恐怕很难再有兔子了,大伙儿都走这条道,很可能已经被抓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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