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都在疯狂跟唱,从皇后乐队唱到甲壳虫,气氛热烈,似乎连空气都滚烫,叶霄这家伙更是如同一个溜出寺院的小和尚般跟着节奏狂跳,仿佛全世界都在狂欢……
    只有他一个人这样安静,想找一支烟来吸。
    肖林忽然觉得有点冷。
    这算什么呢?缅怀?祭奠?听见他要开演唱会,千里万里地赶了过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高尚的热爱音乐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他而已。
    周围还是一片喧闹,他却感觉有点意兴阑珊,拍了拍叶霄的肩膀,唱摇滚唱得正开心的音乐总监压根没有搭理他,仍然在学着rcury晃个不停,估计等会唱high了学他穿一条短裤弹吉他也是可能的。
    肖林收回手,双手插兜,挤过人群准备往外走。
    然后他刚走过两个人,就听见舞台上忽然静了下来。观众仍然在意犹未尽地大声喝彩尖叫,话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些窸窣声,仿佛在往舞台上搬什么东西。
    他套上黑色卫衣的兜帽,继续往外走,纽约的冬天冷得很。他来的时候其实穿了厚羽绒服,结果被叶霄家全扒了下来,笑他带孩子带成了个黄脸婆,太不修边幅。这卫衣也是叶霄硬给他套上的……
    观众仍然在尖叫喝彩,他逆着人群往外走,像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直到话筒里传来一声:“喂。”
    他僵住了。
    肖林站在激动的观众中,茫然地回过头往舞台上看,越过无数的人头,越过无数激动的面孔和挥舞的双手,越过荧光棒的海洋,看见了舞台上的那个人。
    齐楚穿得很简单,场馆里不算暖和,他穿了一件简单的白t恤,时光荏苒,他身形已经不复当年青年的单薄,已经有了宽厚的背脊,和天王该有的姿态。然而他低头把麦克风放上麦架的动作,和在钢琴前坐下来的样子,都一如当年。
    钢琴?
    肖林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扒开挡在自己面前的人群,场馆里渐渐安静下来,他就像当年一样为了他跋山涉水,只为了挤到舞台的最前端,去看一看那架钢琴的样子。
    叶霄high完了,正四处找他,回头就看见他气势汹汹地扒开人群一路冲过来,疑惑地问道:“你去哪了……”
    肖林打断了他的话。
    “帮我看一下那架钢琴!是不是雅马哈手工系列的s4!”他把叶霄推到靠近舞台的位置,他们拿的顶级vip的票,近到可以摸到主舞台的边。只不过他一直在靠后站。
    叶霄满头雾水,只大略扫了一眼:“是雅马哈,这个尺寸应该在190厘米左右没错,你又不弹琴,怎么会知道。”
    肖林没有回答。
    不是190厘米,是191厘米,04年的时候,这一架钢琴的售价是40万,在那些他攒钱的日日夜夜里,他把这些参数反反复复念叨了无数遍,到现在还记在心里。
    场馆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只有一束追光打在钢琴上,十年前贵得让人绝望的奢侈品,到今天也只是一架黯淡的旧钢琴而已,几乎要陪衬不上他今时今日的天王身份。
    又有谁会记得,曾经有另一个人为了它一次次路过那家琴行的门口,在明亮的玻璃窗外反复张望,为了它接了无数剧本,写了无数连自己也不忍卒读的荒唐情节,甚至累晕在某个三流酒吧的后台。
    钢琴没有感情,冰冷一如当年,黑的琴键沉重,白的琴键皎洁,又有哪个琴键会记得,许多年许多年前,那个生日的晚上,曾经有一个瘦瘦的青年小心翼翼地将它蒙上黑布,送给自己的心上人。又有谁会记得那天晚上他的笑容,温柔而深情,仿佛他愿意摘下天上最亮的星辰,献给面前的这个人。
    过了太久了。
    久到最赤忱的热血也冰冷,最诚挚的真心也被伤透,当初那双会安静注视他的眼睛,现在正以同样的温柔,注视着另外一个人。
    齐楚张了张嘴,他看见台下无数张热切面孔,无数崇拜的眼神,他看见相携而来的情侣,看见满脸兴奋的少女,他们都在热烈地欢呼他的名字,尖叫喝彩,殷切期待。
    他却找不到自己想要唱歌给他听的那个人。
    他已经有许多年不曾唱歌了。
    最开始是不想,后来是不敢。
    那些歌里的深情会伤到他,离别更会伤到他。那天《云麓传》再聚首,来了许多老面孔,他本来想唱一唱那首主题曲,然而翻开一看,句句诛心。
    “我这首歌,是唱给一位当年的朋友的……”齐楚听见自己的声音,从音响设备里清晰地传出来,在整个场馆里萦绕,阿青说票已经送到。
    他有没有来呢?
    在离主舞台不远的地方,叶霄正在努力试图把肖林的兜帽扯下来。
    “你躲什么!太没用了!怕什么,想上就上嘛!大不了把他睡了,再回去找涂遥负荆请罪好了!”他很是看不惯肖林这种扶不上墙的样子,急得不行,要不是大病初愈没力气,估计肖林的衣服早就被他薅下来扔到舞台上去了。
    肖林拿他没什么办法,只能一边躲闪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台上:“别闹,叶霄,再闹我生气了。”
    他这两年带孩子带得脾气温和许多,但真生气了还是一样说一不二,叶霄悻悻地停了手,但还是气不过,憋得牙痒痒,索性抓着肖林,在他肩膀上磨了磨牙。
    然而肖林只是专心地注视着台上,卫衣的黑色兜帽挡住了舞台上衍射过来的灯光,他的五官都浸在阴影里,这么多年了,他照顾糯糯,给涂遥当经纪人,打舆论战,半退隐状态下,还扶了一把叶岚。但是他的神色始终是淡淡的。似乎他再也不会有当年那样的深情,也再也不会那样掏心掏肺地去爱一个人。
    相比被华天压榨得快累死的尹奚,身体里埋着欲望的叶霄,还有他扶持的叶岚许辰,他要从容得多,也强大得多。他就这样安静地隐居着,如同入定老僧,深居简出,无悲无喜。
    但叶霄最担心的反而是他。
    他最怕的,就是肖林会一直这样下去,这世间繁花锦簇,朝华夕月,那些让人激动的情绪,痛或者爱,筚路蓝缕的痛苦,和爬上山顶后看见的朝阳,都与他无关。人的一生遥遥无期,他不该这样心如止水地过下去。
    但是肖林太固执。
    他像是给自己和这世界间筑了一道墙,他独自一人躲在墙后,安静而警觉地窥视着整个世界,稍有风吹草动,他就躲回了自己的蜗居里。这圈子里多少人都在传说他和齐楚的故事,一个天才的经纪人,一个如日中天的天王,快意恩仇,爱恨纠葛,谁都喜欢这样痛快的故事,也对他的圆满结局很是钦佩。
    只有叶霄知道,他的伤口从未愈合。
    他再也不会像那样赤忱热烈地爱一个人,捧出自己的心去任由他糟践,捡起了自己血肉模糊的残骸,还得若无其事地对他微笑。他再也不会那样英勇地去厮杀,明明为他战胜了全世界,却还要被他嫌弃自己身上的血腥味。
    他是中了匕首陷阱的鳄鱼,谁都看见他的鳞甲,谁都知晓他的强大。但是没人知道他的心脏上还插着一把刀。他不敢往前走,也不敢回头看,只能忍着剧痛停在那里。
    所有人都以为他忘了,其实他没有。
    只是有些事就是这样,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但又不能忘。
    第76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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