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唱k、吃饭、逛商场,把云夏市的繁华中心地段能走得全走了一遍,拍了好多照片发朋友圈。
    临近十二点,其他人提前预知什么的,纷纷找借口离开。
    只剩下她和他。
    两人漫步夜色之中,少女在前,少年在后。
    前者时不时抬起手腕看时间,心里焦急地想:十二点好遥远。
    时间相对论必然成立的,如果不在意身边的一切事物飞快如风,反之,则度秒如年。
    看穿了她的心思,沈厌长腿一迈,挡在她身前,“先别动,生日礼物。”
    脚步顿住,温书梨抬眸,眼底蕴含点点星光,愈发纯粹亮眼,“礼物,是什么?”
    回答她的是一款蓝丝绒质地的长盒,看样子应该是项链。
    他引她,“打开看看。”
    长盒开了一个口,看清楚才发现,是戒指和项链的结合。
    戒指里圈印有一句英文,凹陷显现,字字清晰易见——
    the most beautiful little rose.
    定制款,独一无二。
    戴上后,温书梨笑了,怎么这么快就送戒指啊。
    而巧的是,她为沈厌准备的也是一枚戒指,同样细链穿过,牢牢桎梏银质小圈。
    这枚戒指是对他的“回礼”,是喜欢他的证明。
    挑了好长时间,小心翼翼藏于口袋,不被发现。
    拿出,打开,踮脚为他戴上。
    盛夏炎热,衣料单薄。
    那条银链坠于少年皙白的脖颈,单独的颜色,收拢月光,与周遭黯淡的环境扦格难通。
    女孩儿桃花眼弯了弯,“我们好有默契,都为对方送戒指。”
    音落,手机闹钟声音响起:“现在是7月7号零点。”
    她专门定了闹钟提醒自己成年。
    够可爱的。
    不等她反应,沈厌牵着人来到人流量少之又少的角落。
    这里有灯,但晦暗,很适合接吻。
    担心她挨着墙壁受凉,手掌放在她身后抵住,隔绝开来。
    所有小细节,他永远把控细腻。
    两人面对面,身高差错开,沈厌略显浮躁的呼吸声,有意被打乱似的,她听得清楚。
    最直观归为紧张。
    其实,她也紧张,害怕拙言破坏气氛,害怕自己不知该如何承受。
    “阿厌。”
    一次次叫他的名字,一次次更软。
    温书梨觉得,这不像她,却又是她。
    白藕似的手臂搭在他肩侧,拉近距离,善意提醒:“我十八岁了,权利有很多很多,比如现在……”
    “你可以亲我。”
    是他忍得难受。
    抬手,本以为要捏她的下巴,转阵到了耳垂,触感温热,夹杂些许绵绵密密、难以启齿的痒,仿佛燃不尽的火焰,灼烧荒野。
    他好像很喜欢这里。
    “梨梨,闭眼。”
    嗓音低沉,不像话。
    他第一次叫她“梨梨”。
    好好听,想贪心地再听一次。
    视线陷入黑暗,却能感受到双唇相贴,触及分离。
    一记浅尝辄止的吻。
    到了她“反击”的时候,轻微偏头,唇瓣翕张着,下一秒,轻咬了下他的喉结。
    应该没有想到,少年漆黑的瞳孔放大了些。
    假如两人双向奔赴,需要走一百步,或者一千步,沈厌已经走完了,他一直在奔向她。
    那接下来,换我走。
    温书梨又亲了他一下,这次是唇。
    “阿厌,做我男朋友吧,好不好?”
    “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他揉了揉她的脑袋,笑意轻缓:“女朋友。”
    作者有话说:
    来个小剧场~
    江辞:哥,告诉我你怎么追女孩儿的。
    沈厌:简单,对象成年接吻,送戒指。
    江辞(震惊脸jpg):这么……猛的吗?
    爱宝贝们~
    第67章
    女朋友。
    三个字简短扼要, 好像裹挟一层魔法梦幻外衣,拂上心口,如浮雪般轻, 似蜜糖般甜,彻底让人沦陷溺毙。
    耳边微风掠至, 不知怎的, 那种感觉被无限放大, 有点飘忽不定,却又真真切切存在。
    成年即接吻、恋爱,应该没那么多人像她一样大胆吧。
    堪称得上“佼佼者”?
    估计算是。
    想到这,温书梨忍不住评价自己真的赚翻了, 高考拿状元, 对象好看到炸天, 只对她一个人好、黏着她、保护她,深情又专一。
    这就叫事业爱情双丰收。
    遐想天马行空,甚至连以后的生活日常都提前看到了画面, 一起买菜、做饭、喂猫, 还有……
    “想什么呢?”
    沈厌放在她背后的手不太安分,稍微动了动,碰到她凸起的肩胛骨,但没做坏事,只是相触。
    视线下落那枚银质戒指, 眉眼含笑, 眸光上移,与她四目相对。
    嗓音漫不经心的:“计划怎么打我主意?”
    严谨一点来说, 和她现在想的差不了多少, 因为另一半都是他。
    温书梨没有否认, 嗯了声。
    小白鞋向前迈了一步,双手捧起他的下颌,故意用很轻的声音:“我在想,我以后要赚好多钱,最好像山一样高,多到花不完,然后……”
    一字一顿,更轻了,“包、养、你。”
    金屋藏娇?想法的确不错。
    有的时候,温书梨又觉得自己挺亏的,从高二开学到他们认出彼此的那段时间,全然是沈厌暗戳戳撩她、接近她,自己什么也不知道,还把他当朋友。
    后悔,非常后悔!
    她要一次不落地撩回来,想看他脸红、看他不知所措、也想看他只能展现给自己的另一面。
    小姑娘多少有点钓系属性在身上。
    这语调,真引人犯罪。
    沈厌低头轻笑,肩膀隐隐颤动,继而抬眸,可以看清他的鸦羽长睫染了几缕细碎月光,喉结左侧的黑痣滚了一下,又一下。
    让人想摸。
    没关系,她亲过了,心里还算平衡。
    他那只左手依然在她身后,右手扬起,下一秒,掐住她的纤纤细腰,很轻,舍不得伤她那种,连带着她整个人往后退了一步,丧失主导权。
    俯身,附在她耳侧:“好啊,我等你包养。”
    好痒。
    救救救命!
    还是撩不过他!
    想逃走,现在就逃走!
    但晚了不止一步,沈厌箍住她的腰,挡住唯一的去路,又说:“温书梨,我说过什么你忘了吗?”
    怎么不叫“梨梨”,她还想再听听。
    什么什么?每天发生这么多事情,她怎么可能记得那么清。虽然自己答应过他有关于他的一切都不会忘,但人的记忆力有限,内存不足,存档……存不了。
    耍赖意味。
    看她的反应已经知晓,应该忘得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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