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梁元有些不明白。
    上辈子日月两族的关系虽然越来越好,可却没有合并,这一世居然要合并了?
    那村民见他不明白,就把日族和月族的约定说了一遍,得知日月两族居然还有这样的比试,哪一族变强了,能带领日月部落走向辉煌,就能合并弱的那一族,梁元和金毓都笑了起来,觉得两位族长还挺有意思的。
    越往海边走,路上遇到的人就越来越多,各个村的人都有,男女老少汇集在一起,嬉笑声,谈话声,声声不绝于耳。
    这家的小孩追着那家的,那家的孩子溜着小狗儿,这家的小孩坐着板车,高声呐喊,歌唱,哼着不成调的曲儿,笑得小脸红扑扑的。
    金毓很喜欢这种人间烟火气氛,她拉了拉梁元的手:“我也想唱歌了。”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就一直没有唱过歌。
    梁元眸光温柔的看着她:“想唱就唱。”
    金毓眉眼弯弯:“那我唱了,你不许捂耳朵。”
    梁元皱眉:“难不成你唱得很难听,那你还是别唱了。”
    金毓呵呵:“晚了,我已经做好了大声歌唱的准备了,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梁元耳朵动了动:“唱得蛮好听的呀!我爱听,继续继续。”
    金毓瞪了他一眼,继续唱着歌儿,新奇的曲调很快引起了路上行人的注意,见是金毓在唱歌,他们纷纷安静了下来,听了半会儿后也跟着哼唱起来,从一开始的杂乱,逐渐变得声音整齐。
    梁元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见金毓越唱越开心,他也跟着大声唱起来。
    “今天天气好晴朗......”
    哼唱的人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远远的传开。
    另一条石头路上,正在往海边走的日族人听到了歌声,一个个好奇不已。
    “这首曲子好稀奇啊!从来没听过。”
    “是从月族的那条道上传来的,咱们过去看看。”
    一群群日族人纷纷往月族那边而去,人群里,王大文拉住秦雨柔的手:“走,媳妇,我们也去看看。”
    秦雨柔皱了皱眉,声音娇柔:“相公,我走不动了。”
    王大文闻言,想也不想就蹲下身来背她。
    秦雨柔爬到他的背上,闻到他身上浓浓的汗臭味,皱了皱鼻子,眼底都是嫌弃。
    没多久,日族的人们就来到了月族这边,一眼就看到了路上边走边唱的月族人,纷纷上前去问。
    “三水,你们唱的这是什么曲子呀?谁编的,真么好听。”
    被问的月族人道:“是金姑娘编的曲子,我们见她唱了,就也跟着唱了,这首曲子唱着心情好。”
    日族的人闻言,目光立刻在人群里扫视,不一会儿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一看到他们两人,王大文就眼睛亮了亮:“是金姑娘和梁元兄弟。 ”
    第140章 收起你那恶心的眼珠子
    日族和月族互相有通婚,金毓三家种出蔬菜开书院的事儿老早就传到了日族,那时候日族从东临国买来的种子还未下地种植,得知月族居然有人种出了冬季蔬菜,日族人一直不敢相信,于是乎就派了些人来月族打听情况,得到的结果是,月族真的种出了蔬菜,不仅如此,还开了书院和医馆,已经有三十人读上书了,除了蔬菜和书院以及医馆,月族似乎还在秘密进行着什么事情。
    月族里的惊人改变,都是因左七郎带来的那十四人而起,他们各有各的本事,且和善,不会瞧不起人,乐意传授月族人本事,不藏私,不傲慢。
    日族人们对金毓等人一直很好奇,很想与他们说上话,这会儿看到金毓和梁元,王大文等人忍不住了,当即就走过去想和金毓二人打招呼。
    结果才走了几步,就被月族人拦住了。
    “你们想干嘛?这么多人围上去,是想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呢?”
    月族人把王大文等人往后推:“都后退一点,后退一点。”
    王大文不服了:“我认识他们两个,只是想上去和他们打声招呼,没想做什么,你们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月族人依旧不让行:“打招呼可以,但是你们的人太多了,全过去,不仅会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还会把路给堵了。”
    金毓唱得喉咙有点干,正打算喝口水,一扭头就看到王大文和秦雨柔,王大文此人还可以,但她很不喜欢秦雨柔这个女人,所以很不想打招呼,然而王大文却眼尖的瞧见了她,冲她挥手大声喊了起来:“金姑娘,我是王大文,你还记得我吗?”
    梁元闻声回头,也看到了王大文,金毓呼了口气:“去跟他打声招呼?”
    梁元点点头,抛开秦雨柔不说,王大文此人是个好的。
    梁元朝王大文挥了挥手:“大文兄弟。”
    王大文开心的笑了,让挡在他面前的人走开,把背上的秦雨柔往上托了托,就背着人快步朝金毓二人跑过去。
    “梁元兄弟,想跟你们说上两句话可真不容易,方才你们月族的人都不让我们过来,嫌我们人多,怕吓着了你们。”王大文憨厚的笑着说,将秦雨柔放下来。
    看到金毓,秦雨柔的眉头轻微一皱,这个村姑怎么变好看了,肌肤居然比她还要白嫩。
    她微微福身,很有礼仪的跟金毓二人打了招呼,端的一副千金小姐的高傲姿态,似在表现她与金毓这个村姑的不同。
    随即,秦雨柔隐晦的偷瞧了梁元两眼,当时在船上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男子很俊俏,如今许久未见,她发现这个男子更有魅力,与王大文这些粗俗的野人很不一样。
    而且他还是个大夫,开了医馆。
    想到了医馆,秦雨柔就想到了月族的书院,很是心烦,她读过书,识的字,原本也是想在日族开书院的,但因为刚来,不适应日族的生活方式,到了王家之后,就大病了一场,躺了好多天,好不容易病好了,就从王大文这里得知,当初从赤云国来的那群粗人了,竟有一人比她先一步开了书院。
    当初看到那些人其貌不扬的,不是瘦骨嶙峋,就是脸上有刀疤,或是断腿,竟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敢开书院教人读书,真是不知所谓。
    不过......
    秦雨柔轻抬眼眸,又偷看了眼正在跟王大文说话的梁元,这个男子倒是不错的,若能......
    金毓喝了水,将水囊放回梁元的腰间挂着,一抬眼,就对上了秦雨柔那窥视的目光,神色一冷,从梁元的面前绕过来,挡住了秦雨柔的视线,一双眼睛冷冷的盯着她:“把你的眼珠子给我收回去。”
    秦雨柔忙吓得把目光收回,躲到了王大文的身后,王大文诧异不已的问金毓:“金姑娘,你怎么了?”
    金毓皮笑肉不笑的说:“没什么,只是不小心注意到,你媳妇的眼珠子会往外凸,生怕她的眼珠子掉下来,我就下意识的出声,吓得她收回了眼珠子。”
    梁元也是注意到了秦雨柔的恶心目光的,见金毓这么说,二话不说就不冷不热的附和道:“大文兄弟,身为大夫,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媳妇的眼睛是有病的,这病得早治,否则会眼瞎,但是很抱歉,我不会治这种眼病,你们......算了,不说了,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他说着,拉上金毓就走,根本就不给王大文两口子反应的机会。
    “梁元兄弟......”王大文想追上去,可梁元二人的背影却眨眼就淹没在人群里。
    秦雨柔气得胸口起伏:“说我的眼睛有病,胡说八道。”
    她拉住王大文:“我没有病,我的眼睛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们两个是骗你的。”
    见她情绪激动,王大文赶忙安慰:“是是是,你没病,你的眼睛这么好看,不可能有病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王大文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梁大夫和金姑娘跟他没有仇,梁大夫又是大夫,犯不着骗他才对,不行,等回去以后,不管媳妇愿不愿意,也得带她去找巫医瞧瞧,他的媳妇这么好看,又是识字的,不能变成瞎子。
    远离了王大文二人,金毓和梁元走到无人的地方,金毓咬牙切齿的道:“你刚才没看到,她看你的眼神有多恶心,若不是因为路上人多,我真想把她的眼珠子挖出来,这女人有毛病,有了相公还窥视别的男人,啊啊,出门遇上这个不安分的玩意儿,真是晦气。”
    梁元捧着她的小脸:“不气了,为那种人生气不值得。”
    金毓扒开他的手:“我只是不喜欢别人用那种眼光盯着你看,什么人啊,自己的相公就在旁边呢,也敢看别的男人的,呵呵呵,不要脸。梁元,我总觉得这个女人肯定会弄出幺蛾子,你也说了她是个害人精,上辈子害死了左七郎,既然如此,趁着这次机会,咱们找机会让她献出原形怎么样?”
    梁元:“可以,早日把隐藏的祸害除去了,才好安定过生活。”
    两人说了一会儿,就继续往海边走,路上与月族的人结伴而行,晌午之前,他们总算走到了海边,金毓双脚都走酸了,揉着脚腕哼哼唧唧:“等制造出了青砖,就请裴族长把路修修,用青砖铺路,再弄些马车,以后出行全靠马车,省时省力。”
    他们家里虽然有马匹,但月族里的路况,大多数都不适合马车通行,想要致富必先修路,月族的路得修,太不方便了。
    海边挤满了人,日月两族的人都有。
    梁元和金毓挤在人群里,朝岸边走去,正想找一艘船出海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道女声。
    “梁大夫,金姑娘。”
    金毓二人一转身,看到了袁小鱼,袁小鱼身边跟着三个人,是她大哥跟爹娘,她欢快的跑过来:“真是你们呀!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你们怎么来海边了?”
    金毓笑着说:“我们想出海捕鱼。”
    第141章 莎莎?沙悟净?
    袁小鱼家里共七口人,除了父母,她还有一个爷爷,一对哥嫂,一个妹妹,妹妹名为袁二鱼,十三岁,今日没出来参与捕鱼,在家照顾她嫂子,嫂子名为陈三喜,是陈家村的,怀有九个月身孕,近两日生产。
    袁小鱼一家都是很热情的人,得知金毓和梁元要出海捕鱼,就借了一艘船给他们,让他们二人与他们同行,避免在海上迷失方向,或是遇上不长眼的招惹上麻烦。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日月部落虽然和谐,但人多了,总有那么几个人渣。
    金毓知道袁小鱼一家住海边,对海边熟悉,有他们在,出海的时候会更安全,可是一会儿她要去见小白鲨,鲨鱼这种海里动物,一般人可不敢接触,当初小白鲨多次被捕的事儿过于奇异,梁元有让左七郎等人保密,回了部落没有把这事儿到处乱说,所以部落里的人并不知小白鲨的存在,金毓也不想让他们知道,至少现在不想。
    所以,今日她和梁元不打算跟袁小鱼一家出海,也不和左家村的人一起,他们俩人要单独行动。
    金毓婉拒了袁小鱼一家:“我俩没啥捕鱼的经验,这次出海,捕鱼是假,实际就是想在海上玩玩,看一眼海上的美景,我们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所以这次出海,我们就不跟你们一起了,谢谢你们的好意。”
    闻言,袁小鱼也不觉得有什么,见他们是真的不愿跟他们一家一起出海,便不再强求了,给他们指了指海上的几个地方,哪儿可以去,哪儿不可以去,都说的清楚明白。
    “部落的人出海捕鱼,乘的都是小木船,这船狭窄,不结实,所以捕鱼的时候,大家都不会跑远的,远了容易出事,尤其是鬼雾那边,更是不能过去,相当的危险。”
    金毓把他们一家说的话都记在心里,嘴里感激不尽。
    很快,他们两人与左家村的人们打了招呼,跟着袁小鱼一家去了沙岸,看到一条小木篷船,在船只的附近,有一些渔民正在修渔网。
    与渔民们打了招呼,袁家人带着金毓二人走到船边。
    “这船是我哥和我爹自己做的,用了两个月了,以往都是我嫂子和二哥乘坐这艘船出海,可我嫂子如今怀了孕,就快生了,所以这艘船今天就空了下来,正好可以借给你们。”袁小鱼上了船,里里外外检查一遍,确定船只完好无损,什么也没少,就下了船,继续说:“船很好,金姑娘,梁大夫,你们要不要上去看一眼。”
    金毓摇头:“不用了,你说是好的,那肯定就是好的。”
    袁小鱼笑了笑:“过一会儿就涨潮了,到时候就可以出海了,你们准备一下吧。”
    袁家人又给金毓二人说了两句,之后便不再耽搁,去了另一边的海岸那里,那个位置还停放着两艘他们家的木船,与金毓二人所乘的这个差不多大小,他们家总共有三艘船,都是自家人做的,不如外面那些国家的船精致,但出海在附近捕鱼还是可以的,每次出海回来,他们的船都得修理一番,否则容易坏掉。
    金毓二人上了船,看了眼里面的东西,有蓑衣,木浆,船篙,草鞋,渔网一个。
    金毓拿起木浆看了看:“虽说小鱼家不收租船的钱,但我还是想给他们,不给银钱,给了他们也不收,换一种方式给吧,让他们家多捕点鱼。”
    梁元点头:“等见了小白鲨,就去找他们。”
    金毓:“给小白鲨取个名字吧?我们一直都没有给它取名。”
    “你来取就行了,它肯定喜欢你取的名字。”
    “叫白白?”
    “......”
    “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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