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以南笑眯眯的捏了捏那红扑扑的脸蛋,上前亲了一口:“放心吧,你暂时不用担心后面,我今天没这个心思。”
曲宁红着耳朵扭了头去,不肯多看路以南一眼,他说不出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看着自己那根活跃的宝贝,重重的叹了口气,伸手去握了起来,才刚动了没两下,背后突然伸过一只手来,一把抓住他那里,上下活动了起来,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让媳妇舒服是当家男人的责任。”曲宁很想重申自己是个男的,不是他媳妇,只是下面的快感一波波的袭来,让他只能瘫软着大口喘气。
没多久,曲宁便泄了出来,大口大口喘气的曲宁看到路以南手上那些浓稠的白色物体时,诺诺了半天,道:“我也帮你弄出来吧。”路以南摇摇头,拿了布巾擦了手,他现在还在补身子呢,对于这个暂时不予考虑,一滴精是十滴血,老祖宗一直是这样说的。没养好身子前,他还是先别想这床底之事了。
摸着曲宁的睡脸,这小子发泄后没多久就睡了过去,脸上还留有一丝情欲的痕迹。闹腾了半宿,路以南这会彻底睡不着了,他是有些喜欢曲宁的。咳!好吧,不止是有些喜欢,是挺喜欢曲宁的,一开始,曲宁并不讨人喜欢。路以南甚至有点讨厌他。只是这家伙,虽说娇气了点,但是心思却颇为纯净,从他收养小黑它们那事中,路以南就觉得曲宁骨子里还是不错的。慢慢相处下来,路以南就觉得曲宁这小子是个很好哄的傻小子,偏偏这傻小子还喜欢招惹自己,要是个长的难看的敢打自己主意,小路同学肯定早就揍上去了,可曲宁这小子长的实在是不错,眉眼出奇的清俊漂亮,正是路以南喜欢的那种长相。
一来二去的,路以南就有些中意对方了,只是一开始他拒绝的太强硬,几次想挑明关系,都以失败告终,这次被狼咬伤,曲宁日日夜夜细心照顾,路以南那一分喜爱也变作十分了。一直就想找个时机,跟曲宁挑破了这层窗户纸,今天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说破了,刚刚曲宁说不同意的时候,路以南真是紧张的不行,还好那家伙最后还是答应了,果然是个傻小子,路以南笑着在曲宁的脸上啃了一口。
第三十四章
“醒了,怎么还不起,躲在床上偷笑什么?”路以南一把拍上曲宁的屁股,弹性果然很好。
“我这才刚醒。”曲宁随手捞过一件衣服套上,精神奕奕的下了床,就看到路以南将盆里浸了一夜的狼肉拿了出来,正准备收起来,随口问了一句:“今天咱们不吃狼肉了?”
路以南闻言,一脸坏笑的扭过头来,“你还想像昨天那样么?”
曲宁哼唧了一下:“我那是憋久了。”
“既然不怕晚上睡不着,那咱们今天就吃狼肉。”路以南说着又重新换了一盆凉水,将狼肉泡了起来,取了点烈酒生姜一并放了进去。
“好了,快点吃饭,趁着天还不是太热,早点下地干活。”两人的早饭十分简单,玉米饼子,咸蛋加上一盘调好的凉菜。
两人临下地前,又特意去看了看那群母羊,“估计就是这个月了。”路以南看了看羊圈,要是再多上几只小羊的话,明显是不够用了,过几天还得再扩建羊圈,真是麻烦事。
“呼,明天再收一天就收完了吧。”曲宁看着剩下不多的玉米地,心情好了许多。
“这个是收完了,还有土豆呢。”路以南的话让曲宁一下就蔫了。“而且收完没多久,咱们还得准备种下一波,这次可以种点稻子和麦子了。”
路以南种的那两小块试验田,小麦长的一般,倒是水稻的长势非常喜人,收获也就是这几天的事了。路以南估摸着这次收获了之后,怎么说也能种个一亩多地,这里的气候十分适宜水稻的生长,刨去雨季,一年两熟没有问题。等这一亩地的水稻丰收后,就有大米吃了,在吃了将近一年的玉米后,路以南和曲宁都十分迫切的想换下口味。只可惜小麦的长势不够好,看来想吃到面粉还得再等一年才行了。
看着天色还早,两人又去了溪边,自从那次在溪边遇到狼群后,除了打水两人几乎没不会在溪水边多呆上片刻,只是今天这天气实在是热死人,两人这两天一直耗在玉米地里,身上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要是在这种天气里也不能舒舒服服的洗个澡,也实在是太悲催了点。不过小路同学可不会犯上次的错误了,但凡离家里稍远的地方,都会带着小黑它们。他也在考虑弄点防身的东西,枪和火药之类的就别想了,黑火药的配方他倒是知道,可是怎么提炼硫和硝他却不清楚。
清凉的溪水给疲劳一天的两人带来了极大的享受,曲宁恨不得一直泡在里面不出来。大概是两人刚确定了关系的缘故,曲宁的心情显得极好,一边泡一边在路以南身上蹭来蹭去的吃着豆腐。路以南也懒得理他,舒舒服服的泡在溪水中,曲宁那些动作小路同学权当是按摩了,就是按着按着下面的火气就有点上来。
路以南被曲宁勾的有些气息不稳,若不是他要养身,这小子的行为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不知死活了,“你想直接在这里与我欢好么?”
曲宁一愣,干笑一声,将那只伸到对方下身的手缩了回去,虽说他心里极喜欢这个人,可是一想到要在下面,他就有点犯怵。
路以南闭着眼懒懒道:“真是没胆。”
曲宁摸了摸鼻子,没回话,眼睛却四处乱看起来,“路哥,前面的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说着,一个猛子扎到水里去了,路以南睁开眼朝着曲宁游动的方向看去,水底有个东西一闪一闪的,如果不细看,很难发现。
曲宁将那东西摸起来后,好像中了定身术一样,半天也不动一下,路以南见状也跟着游了过去,“是什么?”
一枚暗金色的金币正安安静静的躺在曲宁的手心,路以南的心脏突然停了一下,他呆呆的看着这块金币,又看看曲宁,这金币当然不可能是曲宁为了恶作剧准备的,这小子就连身上穿的都是他给的,那么这金币是从哪里出来的?两人沉默着,那枚小小的金币被他们直勾勾的盯着,像看着什么绝世宝物一样。
“这是金币吧!”曲宁的口气有些激动,可以看出他的情绪开始亢奋起来。路以南接过那枚金币,掂了掂,将金币上的那些污渍擦了擦,看了半天后,便将金币收了起来,淡淡道:“穿上衣服回去吧,别玩水了,一会儿天就该黑了。”
这枚金币简直像是点着了曲宁的希望一般,一路上,就见曲宁不停的围着路以南追问,那枚金币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路以南心里却是喜忧参半,出现金币,可以证明有人类的足迹来过这里。这自然是好事,但是这金币根本不是现在市面上流通的,路以南跟那些欧洲商人也做过生意,对方常用的几种金币他也认得,曲宁捡到的这枚明显看起来比较古早,而且这金币外表污损的厉害。这说明留下金币的人,只能是在很久以前来过。或者就像他们俩一样,漂流到这里,孤独的死去后,留下了这种金币。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以前在电视和小说上看过的,像金银岛那种情况,这里被海盗当成藏宝地了,不过应该不会这么巧吧!路以南脑中一瞬间闪过杰克船长的身影,顿时满脸黑线,真是抽风的想法,还是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不管是哪种情况,曲宁的失望都是一定的,路以南看着对方那兴奋的模样,有些不忍心,他知道曲宁早就想离开这里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罢了。
算了,让他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就想明白了,路以南对曲宁的智商还是有点信心的。
两人回去后,曲宁的情绪也慢慢降下来了,路以南这一路一直在沉默,如果有回去的希望,对方不会这样的。想了想那金币的样子,曲宁的心也冷了,那样严重的污损,不知经过了多少时间,怎么也不会是最近才出现的。
回家后的曲宁蔫蔫的躺在床上,好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路以南将狼肉和各种香料放入酒罐中,添了水后便开始炖起来。看着曲宁无精打采的样子,拍了拍自己大腿,示意对方躺过来,曲宁十分听话的枕了上去。
路以南笑眯眯的低头亲了下去,曲宁想回手抱住对方,却被路以南压在床上,“心里还难受?”看着路以南有些发亮的眼,曲宁下意识的点点头,一个热吻又将他的唇封住。一个接一个的热吻,曲宁被亲的浑身飘飘然,舒服的连脚趾都伸展开来,结果路以南却突然丢下他,慌慌张张的跑到灶台前,“我的狼肉。”掀开盖子一看,还好,水刚开没多久,把火弄的小了些后,重新盖好盖子。扭头看了眼曲宁,发现对方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手上还保持着刚刚拥抱的姿势。
不多时,一股香气便从罐子里传了出来,因为是用酒罐子炖的狼肉,空中还飘着淡淡的酒香,曲宁累了一天,又遭到了精神上的打击,本来说喝两个椰子就去睡的,却愣是被这狼肉的香味给勾起了食欲,路以南捞了一筷子肉出来,吹凉后,递到曲宁嘴边,“尝尝看。”
这肉嚼起来酥烂,麻辣咸香,尤其是那种带着点油的肉块,一点不腻不说,简直是一咬满口香,曲宁几口便咽了下去,眼睛偷偷朝着那罐子里望去,满满一罐子的肉让曲宁瞬间就觉得幸福起来。
“我以前也吃过几次狼肉的,味道总是有点腥,还有点发酸。”曲宁不解道。
“那是他们没处理好,我在这罐子里加了这么多香料,就是为了去那味儿的。”说着,路以南将盖子重新盖好,“这肉太粗,还得炖会,还不够烂。”
等到狼肉上桌的时候,曲宁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路以南这家伙总是说不够烂味道不够足,硬生生的炖了两个时辰,弄的满屋子热气腾腾的不说,曲宁那眼都要被肉香勾的泛蓝了。
整整一罐子的水被熬的只剩几碗,汤汁浓稠鲜亮。路以南知道这汤才是好东西,这厮也没吭声,先给自己舀了一大碗,将玉米饼掰碎了往碗里一扔,就着碗边吸了一口,那股子香气一下就在口腔中窜了开来。香甜的玉米饼子被汤汁泡的酥透,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没几下功夫,路以南便喝干了一碗汤。
曲宁这傻小子一开始只知道捞肉,尤其是那种带着肥油的肉,这肉滋味十足,越嚼越香,吃的曲宁收不住嘴。很快的,他就发现了路以南只在那里喝汤,肉只夹了几块。路以南这人非常会吃,曲宁对此一直深有感触。可惜他发现的太晚了,罐子里的汤汁被路以南喝的只剩一碗多一点了。当曲宁喝了一口汤之后,直呼路以南这人太狡猾。
几斤狼肉被两人吃了个干干净净,一点渣都没留。曲宁想起自己从那些狼身上只剔了一点肉,大部分都扔掉了,顿时觉得肉疼起来。
第三十五章
在地里刨土豆虽说累了点,但却没有玉米地里那种黏热刺痒的感觉,就这一项就让人感觉好受许多。两人的干活时间也特意错开了一天最热的那段时间。每天早上天才蒙蒙亮的时候,两人就爬起来刨土豆,等到上午十点多,日头正晒人的时候,两人就回到屋中去休息了,下午四点多再去地里刨土豆,就这样,忙活了不少天,两人终于将地里的粮食都收入戒指中。
有了第一年的经验,这次两人的管理要比上年好上许多,产量也增加了那么一点,虽说不多,几亩地合下来也多就出了一百多斤的粮食。
路以南有心想扩大种植面积,只是碍于两人的劳动力,二十亩地已经是极限了,要是他手里有一头牛,还有一些好使的农具,那么他肯定要扩大粮食的种植面积。土豆收了几千斤,这东西又能当饭又能当菜,路以南特意多种了一些。他不是太喜欢红薯,红薯那东西吃多了烧心,虽说烤出来后着实是香甜如蜜,但那东西吃多了就泛酸水,到底不如米面这些粮食。一个月里偶尔吃几次尝尝鲜,倒是不错,所以他种的红薯不多,一亩地不到,也收了个几百斤。
让路以南没想到的是,他种下的洋白菜吸引来了一些小家伙,一些野兔常常会跑到他的白菜地里打个牙祭什么的。可这些蔬菜路以南种出来也是为了打牙祭的,他是买了不少蔬菜作物的种子,但是不能一口气全种下去,那么多种蔬菜,分类管理真是会累死人的,第一年他就犯了这样的错误,一口气种了太多种类的作物,结果每种作物种植要求都不一样,他都要一一摸索着来,费了大劲不说,收成也不算好。这次他也学乖了,一年种上那么一种蔬菜,多种一些,反正他手里有储物戒指,这些蔬菜可以直接储藏起来,等收获了再换个其他的蔬菜种。
来打牙祭的野兔一部分跑了,还有一部分被小黑它们当场咬死,变成了两人的盘中餐。还好蔬菜类的作物总是长的快产量也高,虽说被兔子们糟蹋了一些,这一亩地也让他收了几千斤的洋白菜。
这洋白菜其实就是卷心菜,有的地方叫包菜,口感要比白菜硬一些,甜一些,丰收的洋白菜让两人现在有了新的青菜可以吃了,这一年来,他们吃的蔬菜,基本上就是黄瓜,辣椒,番茄,竹笋这几样,几乎没有其他的蔬菜,偶尔路以南会去山上挖些野菜,这点野菜在饭桌上总是第一个被消灭的。不过这家伙也懒,嫌去挖野菜费事,也就很少去。
除了野兔外,给两人造成烦恼的动物就是老鼠和飞鸟了,这些家伙们是非常称职的小偷,那些老鼠就不说了,每天不知偷走他们多少粮食。最可恨的是那些鸟儿,整日里来偷吃,甚至连路以南那块最宝贝的试验田都受到了威胁。还好那块地不大,路以南让小黑它们中的一只死守那里,才让珍贵的种子们躲过了这些鸟嘴的威胁。玉米地受到了这些鸟儿的极大欢迎,收获前的那些日子里,两人整天整天的呆在地边驱赶这些鸟儿。路以南也不知打死了多少只偷吃贼,只是这些家伙却是死皮赖脸,根本撵不走。
到了最后,路以南想起了以前看鲁宾逊漂流记里面的一个办法,其实就是杀鸡给猴看。将打死的鸟挂在田边,一只不够就挂两只,弄到最后挂了七八只鸟,这些飞贼才不敢再过来骚扰他们。这样防盗的效果虽好,就是味道熏人了些,有点招虫子。
狗抓耗子自然不如猫,但也不是捉不到。路以南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自然不想白白的送了老鼠,喂饱了它们,第二年只会生下更多的老鼠,所以在收获过后,路以南开始他的灭鼠大计了。
一开始两人做了几个小陷阱,倒也捉到了几只,只是他们捉到的都是那些小老鼠,这些老鼠十分狡猾,看到同类的死状后,第二次想用同样的陷阱捉到它们就很难了,路以南出去采摘了一些毒蘑菇,这些蘑菇的毒性都是被兔子们验证过的,十分管用。将这些蘑菇晒干磨成粉,拌入玉米饼后扔到地里。别说,效果不错,有几天两人天天在附近的地里捡到被药死的老鼠。
路以南一开始还害怕小黑他们误食这些死老鼠,便将死老鼠都收集起来一起焚烧,谁知小黑它们看了几次后,以为是自己主人需要这些老鼠。到了后来有事没事就叼着一只老鼠送到路以南面前,还好这几只家伙认为老鼠是给主人的东西,倒是不会去吃。
毒药的作用也只是持续了几天,一天早上路以南出门的时候,在自家门口发现了一块掺了毒的玉米饼子,顿时就愣住了。他看看玉米饼,又看看前面的田地,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曲宁看到后,也愣住了,老鼠们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么,难道它们还以为两人会跟它们一样去吃这掺了毒的东西么。
不管怎么说,这老鼠的作为在路以南看来,简直是成精了,竟然学会反投毒了。真是……真是太无法无天了!小路同学这是气糊涂了。
路以南以前听过一个挺损的灭鼠办法,黄豆灭鼠法,具体操作他也没试过,就是听说过,而且当时是当笑话听的,既然这些老鼠这么不知死活,路以南决定把这压箱底的招数用出来对付老鼠们。
先让小黑他们捉了几只老鼠,个头大的留了下来,小的全都拍死。路以南早早的便将黄豆在水里泡了起来,第一次做这事,小路同学还有些紧张。为了防止老鼠咬人,特意拿棕丝将它们的嘴缠住,然后掰开老鼠的菊花,将黄豆塞了一粒进去,接着拿针将老鼠那小菊花缝了起来,由于嘴巴被缠住,这些老鼠倒也没有发出多么凄厉的尖叫,就是它们身体扭动的幅度实在是大了点,可以看出十分的疼痛。
路以南一边缝一边冷汗直流,他总觉得自己这做法有点太变态,偷偷抬眼看了下曲宁,对方倒没有什么厌恶的神色,这让小路同学暗自松了口气。没一会儿功夫,七八只老鼠的菊花都都被缝上了,当然在菊花里面还有一颗黄豆。将这几只放回田间后,路以南便去洗手去了,老鼠这东西实在是太脏了,就连刚刚用过的针,路以南也细细的用烈酒擦洗了一遍。他听人说过,这些老鼠塞了黄豆回到窝里后,腹内的黄豆慢慢胀大,它们会变得急躁不堪,最后发狂咬死自己的同类,然后自己也被憋死,虽说残忍了点,但是实在是灭鼠的好办法,就是有点恶心。
每天路以南都会让小黑它们捉几只老鼠回来,每天都这样塞了黄豆后放回去,过了没几日,路以南发现田间活动的老鼠好像少了许多。两人在翻地的时候,发现了不少的老鼠洞,路以南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灭鼠成果,便将这些老鼠洞都挖开来。结果一看,好家伙,有些洞里的老鼠是死绝了,还有不少洞里的老鼠依然活蹦乱跳的,一看窝被扒开,立刻四散而逃,有些刚下崽的,被路以南一窝拍死在田间,这些都没让两人吃惊,让他们吃惊的是这些老鼠还真攒了不少的粮食,主要是玉米粒还有其他的一些果子,路以南甚至还找到了一些稻谷。这可把小路同学心疼坏了,这些稻谷种子就是来年丰收的保证啊!老鼠们挖了好几个洞用来储存粮食,路以南将田间老鼠洞里的找到的所有食物全都掏了出来,堆在一起,足足上百斤了。
这些被老鼠光顾过的粮食,路以南自然是不会再吃了,但是也不能扔了,拿去当饲料最好不过,正好他家的母羊要生产了,这些粮食给母羊们补补身子倒是极好。
两人这段时间的灭鼠行动也算是卓有成效了。只不过老鼠的繁殖力实在是太强,明年估计还得重新来一次。
路以南这次种了不少的西瓜,里面自然是有他爱吃西瓜的原因在,但是更多的原因是这家伙把西瓜当成储藏水份的东西了,路以南手里有2个大水缸,能装不少水,还有大大小小的酒罐子,这些东西虽能装水,但是在海面上的时候,日光,高温,海风的几重作用下,人体的水份流失是非常严重的。西瓜这东西含水量丰富,糖分也多,以后如果真的要在海面上漂流,椰子和西瓜是路以南首先选择的水果。
当然也许用不了那么多,只是有备无患,路以南被老天耍了几次后,越发的谨慎起来。
曲宁红着耳朵扭了头去,不肯多看路以南一眼,他说不出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看着自己那根活跃的宝贝,重重的叹了口气,伸手去握了起来,才刚动了没两下,背后突然伸过一只手来,一把抓住他那里,上下活动了起来,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让媳妇舒服是当家男人的责任。”曲宁很想重申自己是个男的,不是他媳妇,只是下面的快感一波波的袭来,让他只能瘫软着大口喘气。
没多久,曲宁便泄了出来,大口大口喘气的曲宁看到路以南手上那些浓稠的白色物体时,诺诺了半天,道:“我也帮你弄出来吧。”路以南摇摇头,拿了布巾擦了手,他现在还在补身子呢,对于这个暂时不予考虑,一滴精是十滴血,老祖宗一直是这样说的。没养好身子前,他还是先别想这床底之事了。
摸着曲宁的睡脸,这小子发泄后没多久就睡了过去,脸上还留有一丝情欲的痕迹。闹腾了半宿,路以南这会彻底睡不着了,他是有些喜欢曲宁的。咳!好吧,不止是有些喜欢,是挺喜欢曲宁的,一开始,曲宁并不讨人喜欢。路以南甚至有点讨厌他。只是这家伙,虽说娇气了点,但是心思却颇为纯净,从他收养小黑它们那事中,路以南就觉得曲宁骨子里还是不错的。慢慢相处下来,路以南就觉得曲宁这小子是个很好哄的傻小子,偏偏这傻小子还喜欢招惹自己,要是个长的难看的敢打自己主意,小路同学肯定早就揍上去了,可曲宁这小子长的实在是不错,眉眼出奇的清俊漂亮,正是路以南喜欢的那种长相。
一来二去的,路以南就有些中意对方了,只是一开始他拒绝的太强硬,几次想挑明关系,都以失败告终,这次被狼咬伤,曲宁日日夜夜细心照顾,路以南那一分喜爱也变作十分了。一直就想找个时机,跟曲宁挑破了这层窗户纸,今天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说破了,刚刚曲宁说不同意的时候,路以南真是紧张的不行,还好那家伙最后还是答应了,果然是个傻小子,路以南笑着在曲宁的脸上啃了一口。
第三十四章
“醒了,怎么还不起,躲在床上偷笑什么?”路以南一把拍上曲宁的屁股,弹性果然很好。
“我这才刚醒。”曲宁随手捞过一件衣服套上,精神奕奕的下了床,就看到路以南将盆里浸了一夜的狼肉拿了出来,正准备收起来,随口问了一句:“今天咱们不吃狼肉了?”
路以南闻言,一脸坏笑的扭过头来,“你还想像昨天那样么?”
曲宁哼唧了一下:“我那是憋久了。”
“既然不怕晚上睡不着,那咱们今天就吃狼肉。”路以南说着又重新换了一盆凉水,将狼肉泡了起来,取了点烈酒生姜一并放了进去。
“好了,快点吃饭,趁着天还不是太热,早点下地干活。”两人的早饭十分简单,玉米饼子,咸蛋加上一盘调好的凉菜。
两人临下地前,又特意去看了看那群母羊,“估计就是这个月了。”路以南看了看羊圈,要是再多上几只小羊的话,明显是不够用了,过几天还得再扩建羊圈,真是麻烦事。
“呼,明天再收一天就收完了吧。”曲宁看着剩下不多的玉米地,心情好了许多。
“这个是收完了,还有土豆呢。”路以南的话让曲宁一下就蔫了。“而且收完没多久,咱们还得准备种下一波,这次可以种点稻子和麦子了。”
路以南种的那两小块试验田,小麦长的一般,倒是水稻的长势非常喜人,收获也就是这几天的事了。路以南估摸着这次收获了之后,怎么说也能种个一亩多地,这里的气候十分适宜水稻的生长,刨去雨季,一年两熟没有问题。等这一亩地的水稻丰收后,就有大米吃了,在吃了将近一年的玉米后,路以南和曲宁都十分迫切的想换下口味。只可惜小麦的长势不够好,看来想吃到面粉还得再等一年才行了。
看着天色还早,两人又去了溪边,自从那次在溪边遇到狼群后,除了打水两人几乎没不会在溪水边多呆上片刻,只是今天这天气实在是热死人,两人这两天一直耗在玉米地里,身上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要是在这种天气里也不能舒舒服服的洗个澡,也实在是太悲催了点。不过小路同学可不会犯上次的错误了,但凡离家里稍远的地方,都会带着小黑它们。他也在考虑弄点防身的东西,枪和火药之类的就别想了,黑火药的配方他倒是知道,可是怎么提炼硫和硝他却不清楚。
清凉的溪水给疲劳一天的两人带来了极大的享受,曲宁恨不得一直泡在里面不出来。大概是两人刚确定了关系的缘故,曲宁的心情显得极好,一边泡一边在路以南身上蹭来蹭去的吃着豆腐。路以南也懒得理他,舒舒服服的泡在溪水中,曲宁那些动作小路同学权当是按摩了,就是按着按着下面的火气就有点上来。
路以南被曲宁勾的有些气息不稳,若不是他要养身,这小子的行为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不知死活了,“你想直接在这里与我欢好么?”
曲宁一愣,干笑一声,将那只伸到对方下身的手缩了回去,虽说他心里极喜欢这个人,可是一想到要在下面,他就有点犯怵。
路以南闭着眼懒懒道:“真是没胆。”
曲宁摸了摸鼻子,没回话,眼睛却四处乱看起来,“路哥,前面的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说着,一个猛子扎到水里去了,路以南睁开眼朝着曲宁游动的方向看去,水底有个东西一闪一闪的,如果不细看,很难发现。
曲宁将那东西摸起来后,好像中了定身术一样,半天也不动一下,路以南见状也跟着游了过去,“是什么?”
一枚暗金色的金币正安安静静的躺在曲宁的手心,路以南的心脏突然停了一下,他呆呆的看着这块金币,又看看曲宁,这金币当然不可能是曲宁为了恶作剧准备的,这小子就连身上穿的都是他给的,那么这金币是从哪里出来的?两人沉默着,那枚小小的金币被他们直勾勾的盯着,像看着什么绝世宝物一样。
“这是金币吧!”曲宁的口气有些激动,可以看出他的情绪开始亢奋起来。路以南接过那枚金币,掂了掂,将金币上的那些污渍擦了擦,看了半天后,便将金币收了起来,淡淡道:“穿上衣服回去吧,别玩水了,一会儿天就该黑了。”
这枚金币简直像是点着了曲宁的希望一般,一路上,就见曲宁不停的围着路以南追问,那枚金币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路以南心里却是喜忧参半,出现金币,可以证明有人类的足迹来过这里。这自然是好事,但是这金币根本不是现在市面上流通的,路以南跟那些欧洲商人也做过生意,对方常用的几种金币他也认得,曲宁捡到的这枚明显看起来比较古早,而且这金币外表污损的厉害。这说明留下金币的人,只能是在很久以前来过。或者就像他们俩一样,漂流到这里,孤独的死去后,留下了这种金币。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以前在电视和小说上看过的,像金银岛那种情况,这里被海盗当成藏宝地了,不过应该不会这么巧吧!路以南脑中一瞬间闪过杰克船长的身影,顿时满脸黑线,真是抽风的想法,还是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不管是哪种情况,曲宁的失望都是一定的,路以南看着对方那兴奋的模样,有些不忍心,他知道曲宁早就想离开这里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罢了。
算了,让他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就想明白了,路以南对曲宁的智商还是有点信心的。
两人回去后,曲宁的情绪也慢慢降下来了,路以南这一路一直在沉默,如果有回去的希望,对方不会这样的。想了想那金币的样子,曲宁的心也冷了,那样严重的污损,不知经过了多少时间,怎么也不会是最近才出现的。
回家后的曲宁蔫蔫的躺在床上,好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路以南将狼肉和各种香料放入酒罐中,添了水后便开始炖起来。看着曲宁无精打采的样子,拍了拍自己大腿,示意对方躺过来,曲宁十分听话的枕了上去。
路以南笑眯眯的低头亲了下去,曲宁想回手抱住对方,却被路以南压在床上,“心里还难受?”看着路以南有些发亮的眼,曲宁下意识的点点头,一个热吻又将他的唇封住。一个接一个的热吻,曲宁被亲的浑身飘飘然,舒服的连脚趾都伸展开来,结果路以南却突然丢下他,慌慌张张的跑到灶台前,“我的狼肉。”掀开盖子一看,还好,水刚开没多久,把火弄的小了些后,重新盖好盖子。扭头看了眼曲宁,发现对方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手上还保持着刚刚拥抱的姿势。
不多时,一股香气便从罐子里传了出来,因为是用酒罐子炖的狼肉,空中还飘着淡淡的酒香,曲宁累了一天,又遭到了精神上的打击,本来说喝两个椰子就去睡的,却愣是被这狼肉的香味给勾起了食欲,路以南捞了一筷子肉出来,吹凉后,递到曲宁嘴边,“尝尝看。”
这肉嚼起来酥烂,麻辣咸香,尤其是那种带着点油的肉块,一点不腻不说,简直是一咬满口香,曲宁几口便咽了下去,眼睛偷偷朝着那罐子里望去,满满一罐子的肉让曲宁瞬间就觉得幸福起来。
“我以前也吃过几次狼肉的,味道总是有点腥,还有点发酸。”曲宁不解道。
“那是他们没处理好,我在这罐子里加了这么多香料,就是为了去那味儿的。”说着,路以南将盖子重新盖好,“这肉太粗,还得炖会,还不够烂。”
等到狼肉上桌的时候,曲宁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路以南这家伙总是说不够烂味道不够足,硬生生的炖了两个时辰,弄的满屋子热气腾腾的不说,曲宁那眼都要被肉香勾的泛蓝了。
整整一罐子的水被熬的只剩几碗,汤汁浓稠鲜亮。路以南知道这汤才是好东西,这厮也没吭声,先给自己舀了一大碗,将玉米饼掰碎了往碗里一扔,就着碗边吸了一口,那股子香气一下就在口腔中窜了开来。香甜的玉米饼子被汤汁泡的酥透,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没几下功夫,路以南便喝干了一碗汤。
曲宁这傻小子一开始只知道捞肉,尤其是那种带着肥油的肉,这肉滋味十足,越嚼越香,吃的曲宁收不住嘴。很快的,他就发现了路以南只在那里喝汤,肉只夹了几块。路以南这人非常会吃,曲宁对此一直深有感触。可惜他发现的太晚了,罐子里的汤汁被路以南喝的只剩一碗多一点了。当曲宁喝了一口汤之后,直呼路以南这人太狡猾。
几斤狼肉被两人吃了个干干净净,一点渣都没留。曲宁想起自己从那些狼身上只剔了一点肉,大部分都扔掉了,顿时觉得肉疼起来。
第三十五章
在地里刨土豆虽说累了点,但却没有玉米地里那种黏热刺痒的感觉,就这一项就让人感觉好受许多。两人的干活时间也特意错开了一天最热的那段时间。每天早上天才蒙蒙亮的时候,两人就爬起来刨土豆,等到上午十点多,日头正晒人的时候,两人就回到屋中去休息了,下午四点多再去地里刨土豆,就这样,忙活了不少天,两人终于将地里的粮食都收入戒指中。
有了第一年的经验,这次两人的管理要比上年好上许多,产量也增加了那么一点,虽说不多,几亩地合下来也多就出了一百多斤的粮食。
路以南有心想扩大种植面积,只是碍于两人的劳动力,二十亩地已经是极限了,要是他手里有一头牛,还有一些好使的农具,那么他肯定要扩大粮食的种植面积。土豆收了几千斤,这东西又能当饭又能当菜,路以南特意多种了一些。他不是太喜欢红薯,红薯那东西吃多了烧心,虽说烤出来后着实是香甜如蜜,但那东西吃多了就泛酸水,到底不如米面这些粮食。一个月里偶尔吃几次尝尝鲜,倒是不错,所以他种的红薯不多,一亩地不到,也收了个几百斤。
让路以南没想到的是,他种下的洋白菜吸引来了一些小家伙,一些野兔常常会跑到他的白菜地里打个牙祭什么的。可这些蔬菜路以南种出来也是为了打牙祭的,他是买了不少蔬菜作物的种子,但是不能一口气全种下去,那么多种蔬菜,分类管理真是会累死人的,第一年他就犯了这样的错误,一口气种了太多种类的作物,结果每种作物种植要求都不一样,他都要一一摸索着来,费了大劲不说,收成也不算好。这次他也学乖了,一年种上那么一种蔬菜,多种一些,反正他手里有储物戒指,这些蔬菜可以直接储藏起来,等收获了再换个其他的蔬菜种。
来打牙祭的野兔一部分跑了,还有一部分被小黑它们当场咬死,变成了两人的盘中餐。还好蔬菜类的作物总是长的快产量也高,虽说被兔子们糟蹋了一些,这一亩地也让他收了几千斤的洋白菜。
这洋白菜其实就是卷心菜,有的地方叫包菜,口感要比白菜硬一些,甜一些,丰收的洋白菜让两人现在有了新的青菜可以吃了,这一年来,他们吃的蔬菜,基本上就是黄瓜,辣椒,番茄,竹笋这几样,几乎没有其他的蔬菜,偶尔路以南会去山上挖些野菜,这点野菜在饭桌上总是第一个被消灭的。不过这家伙也懒,嫌去挖野菜费事,也就很少去。
除了野兔外,给两人造成烦恼的动物就是老鼠和飞鸟了,这些家伙们是非常称职的小偷,那些老鼠就不说了,每天不知偷走他们多少粮食。最可恨的是那些鸟儿,整日里来偷吃,甚至连路以南那块最宝贝的试验田都受到了威胁。还好那块地不大,路以南让小黑它们中的一只死守那里,才让珍贵的种子们躲过了这些鸟嘴的威胁。玉米地受到了这些鸟儿的极大欢迎,收获前的那些日子里,两人整天整天的呆在地边驱赶这些鸟儿。路以南也不知打死了多少只偷吃贼,只是这些家伙却是死皮赖脸,根本撵不走。
到了最后,路以南想起了以前看鲁宾逊漂流记里面的一个办法,其实就是杀鸡给猴看。将打死的鸟挂在田边,一只不够就挂两只,弄到最后挂了七八只鸟,这些飞贼才不敢再过来骚扰他们。这样防盗的效果虽好,就是味道熏人了些,有点招虫子。
狗抓耗子自然不如猫,但也不是捉不到。路以南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自然不想白白的送了老鼠,喂饱了它们,第二年只会生下更多的老鼠,所以在收获过后,路以南开始他的灭鼠大计了。
一开始两人做了几个小陷阱,倒也捉到了几只,只是他们捉到的都是那些小老鼠,这些老鼠十分狡猾,看到同类的死状后,第二次想用同样的陷阱捉到它们就很难了,路以南出去采摘了一些毒蘑菇,这些蘑菇的毒性都是被兔子们验证过的,十分管用。将这些蘑菇晒干磨成粉,拌入玉米饼后扔到地里。别说,效果不错,有几天两人天天在附近的地里捡到被药死的老鼠。
路以南一开始还害怕小黑他们误食这些死老鼠,便将死老鼠都收集起来一起焚烧,谁知小黑它们看了几次后,以为是自己主人需要这些老鼠。到了后来有事没事就叼着一只老鼠送到路以南面前,还好这几只家伙认为老鼠是给主人的东西,倒是不会去吃。
毒药的作用也只是持续了几天,一天早上路以南出门的时候,在自家门口发现了一块掺了毒的玉米饼子,顿时就愣住了。他看看玉米饼,又看看前面的田地,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曲宁看到后,也愣住了,老鼠们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么,难道它们还以为两人会跟它们一样去吃这掺了毒的东西么。
不管怎么说,这老鼠的作为在路以南看来,简直是成精了,竟然学会反投毒了。真是……真是太无法无天了!小路同学这是气糊涂了。
路以南以前听过一个挺损的灭鼠办法,黄豆灭鼠法,具体操作他也没试过,就是听说过,而且当时是当笑话听的,既然这些老鼠这么不知死活,路以南决定把这压箱底的招数用出来对付老鼠们。
先让小黑他们捉了几只老鼠,个头大的留了下来,小的全都拍死。路以南早早的便将黄豆在水里泡了起来,第一次做这事,小路同学还有些紧张。为了防止老鼠咬人,特意拿棕丝将它们的嘴缠住,然后掰开老鼠的菊花,将黄豆塞了一粒进去,接着拿针将老鼠那小菊花缝了起来,由于嘴巴被缠住,这些老鼠倒也没有发出多么凄厉的尖叫,就是它们身体扭动的幅度实在是大了点,可以看出十分的疼痛。
路以南一边缝一边冷汗直流,他总觉得自己这做法有点太变态,偷偷抬眼看了下曲宁,对方倒没有什么厌恶的神色,这让小路同学暗自松了口气。没一会儿功夫,七八只老鼠的菊花都都被缝上了,当然在菊花里面还有一颗黄豆。将这几只放回田间后,路以南便去洗手去了,老鼠这东西实在是太脏了,就连刚刚用过的针,路以南也细细的用烈酒擦洗了一遍。他听人说过,这些老鼠塞了黄豆回到窝里后,腹内的黄豆慢慢胀大,它们会变得急躁不堪,最后发狂咬死自己的同类,然后自己也被憋死,虽说残忍了点,但是实在是灭鼠的好办法,就是有点恶心。
每天路以南都会让小黑它们捉几只老鼠回来,每天都这样塞了黄豆后放回去,过了没几日,路以南发现田间活动的老鼠好像少了许多。两人在翻地的时候,发现了不少的老鼠洞,路以南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灭鼠成果,便将这些老鼠洞都挖开来。结果一看,好家伙,有些洞里的老鼠是死绝了,还有不少洞里的老鼠依然活蹦乱跳的,一看窝被扒开,立刻四散而逃,有些刚下崽的,被路以南一窝拍死在田间,这些都没让两人吃惊,让他们吃惊的是这些老鼠还真攒了不少的粮食,主要是玉米粒还有其他的一些果子,路以南甚至还找到了一些稻谷。这可把小路同学心疼坏了,这些稻谷种子就是来年丰收的保证啊!老鼠们挖了好几个洞用来储存粮食,路以南将田间老鼠洞里的找到的所有食物全都掏了出来,堆在一起,足足上百斤了。
这些被老鼠光顾过的粮食,路以南自然是不会再吃了,但是也不能扔了,拿去当饲料最好不过,正好他家的母羊要生产了,这些粮食给母羊们补补身子倒是极好。
两人这段时间的灭鼠行动也算是卓有成效了。只不过老鼠的繁殖力实在是太强,明年估计还得重新来一次。
路以南这次种了不少的西瓜,里面自然是有他爱吃西瓜的原因在,但是更多的原因是这家伙把西瓜当成储藏水份的东西了,路以南手里有2个大水缸,能装不少水,还有大大小小的酒罐子,这些东西虽能装水,但是在海面上的时候,日光,高温,海风的几重作用下,人体的水份流失是非常严重的。西瓜这东西含水量丰富,糖分也多,以后如果真的要在海面上漂流,椰子和西瓜是路以南首先选择的水果。
当然也许用不了那么多,只是有备无患,路以南被老天耍了几次后,越发的谨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