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笙却没有提筷子。她放下手中的“伏特加”,起身挪了一下位置,直接坐到了沙发上,他身边。
    一身的酒气,其中夹着丝丝的槐花蜂蜜的香气,陡然欺近,南风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她的肩膀,问道,“怎么了?”
    “嘿嘿嘿嘿。”陆笙一边傻笑,一边钻进了他的怀里。
    南风不明所以,抚了抚她的发丝,“陆笙?”
    陆笙早有点神志不清了,她觉得扭着躯干抱着他这个姿势有点吃力,干脆直接跨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对着他。
    南风想推开她,又怕她倒下去,他只好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女孩子的身段天生比男性柔软很多,陆笙还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她的身躯火热而柔软,紧贴着他,激得他心脏狂跳,血液的流速都加快了。
    整个人感觉像是之身火焰之中,热烈,焦灼,火热的渴望。
    他扶着她,吃力地问,“你想做什么?”
    说出这话之后,他觉得自己太卑鄙。他确实在发问,又何尝不是在引导她诱哄她?诱哄一个醉酒的女孩子?
    陆笙却没意识到这么多,她搂着他的脖子,脸蛋贴着他的脸,亲昵地蹭啊蹭的。她的脸蛋光滑细腻又弹性十足,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南风压着心口那股邪火儿,向后仰头躲她,“陆笙,别闹。”
    陆笙却执着地蹭他的脸。她远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激情如火,而是纯情得不像话,突然把他按在身下,也只是亲昵地蹭他的脸。
    南风便也有些冷静了,他想推开她,她却固执地黏在他身上。
    “我好喜欢你呀,”陆笙搂着他,吐字含混,“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陆笙,其实我……”
    陆笙却不理会他,自说自话,“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呢?”
    突然而至的表白,令他心口一片滚烫。他抚着她的头,柔声说道,“陆笙,再等等,等你再长大一些好不好?你现在还小。”
    “唔,”陆笙瘪了瘪嘴吧,“那你要给我浇水呀,不给我浇水我怎么长大呢!”
    南风:……
    一句醉话让南风莫名红了脸。
    他觉得吧,对这熊孩子来说,“耍流氓”真算是天赋技能点。
    ☆、第章 番外之往事
    陆维维从小就长得好看。
    人的美貌也分很多种,有人美得温婉,有人美得端庄,还有人美得柔弱。陆维维的美,偏偏是最不受待见也最受嫉妒的那种。
    ——妩媚又夺目,特别接近于狐狸精的那一款。
    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时尚,陆维维上高中的时候,打扮特别特别新潮,大卷发,黑墨镜,蝙蝠衫,收脚牛仔裤,走在街上,男女老少的目光都往她身上飘。
    啧啧啧,打扮成这样,一看就不是正经姑娘。
    这样的话她不知听过多少遍。
    陆维维有点难过,难过不是因为别人轻而易举地用“性”攻击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她。
    没有人懂她!
    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用怪异的目光打量她,竟然还有人背后传她勾引数学老师的谣言,以至于那个学期她都不敢和数学老师说话。还有一次,校外几个小混混来勾搭她,陆维维认都不认识他们,结果教导处主任没骂小混混,倒是把她揪过去批评一顿。
    总之如果姑娘和不正经的男人有牵扯,那么首先被讨伐的肯定是姑娘。
    陆维维就觉得她周围的人都有点不可理喻。
    哦,包括她爸妈。
    爸爸妈妈都是国企工人,低调本分,长得也勉强算中上之姿,没料到生出这么一个人间妖孽。爸爸有心脏病,陆维维当面不敢和他顶嘴,背后我行我素该做什么做什么。妈妈性子软的很,陆维维拿捏得住,更不受管束了。
    就这么上完高中,陆维维没考上大学。从此以后好几年,她一直作为反面教材被老师们广为传播。就是“不好好学习光想着吃穿打扮到最后没考上大学”的经典案例。
    其实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人少之又少。
    高中毕业后的陆维维在小学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后来觉得与学校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就没再继续。父母托关系帮她在国营商场找了个卖衣服的工作。国营商场的衣服很难看,售货员上班时间打毛衣说闲话,对着顾客鼻孔朝天。陆维维和她们实在没有共同语言,辞职了。
    她爸爸很生气:“你到底要干什么?干什么?!”
    陆维维被问得很迷茫。是啊,她到底要干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啊……找个稳定的工作赚工资打毛衣说别人闲话就这么一辈子过去吗?
    更可怕的是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要嫁人生孩子从此一辈子相夫教子吗?
    不,不要!
    陆维维的人生陷入了纠结的十字路口,她站在路口惊慌地四下张望,不知道该迈那条腿,朝着哪个方向。
    周瑾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周瑾瑜长得一表人才,理着郭富城那样的中分发型,穿白衬衣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干净得像是歌里唱的少年。
    他第一眼见到陆维维时说,“你很漂亮。”
    陆维维知道很多男人喜欢她,但她这是第一次从男人嘴里听到这四个字。许多男人觊觎她的美貌,却又极其吝啬于对她的赞美。又或者那些男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会是:我给你好吃的好穿的,你跟我走吧……
    跟他走去哪里呢?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结了婚,她一辈子做个“贤妻良母”。
    陆维维面对周瑾瑜这样的赞美时很害羞,脸红了一下。
    他们两个很快“谈朋友”了,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细想一下又仿佛天注定一般。陆维维生活在爱情的滋润里,整个人像是一株充满生机的玫瑰花。
    陆氏夫妻对女儿的男朋友是不太满意的。
    其一,周瑾瑜没有正当工作,是个“个体户”。个体户在他们眼中,可以与“游手好闲”划等号。
    其二,周瑾瑜不是本地人。不是本地人,就不能知根知底,谁知道他在家乡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又不好打听。再者说,如果在家里能好好的,怎么会远走他乡呢?综上原因,周瑾瑜大概不是好人。
    但是女儿的一颗心全扑在周瑾瑜身上,陆氏夫妻只好做了一点让步,允许她带周瑾瑜来家里做客,未来的岳父岳母可实行进一步的考察。
    那天,周瑾瑜把自己的身世老老实实跟陆维维一家人交代了。听完他的交代,陆氏夫妻更加不能同意他们的婚事了。
    原来周瑾瑜自小父母双亡,他跟着奶奶长大的。他十六岁那年,奶奶也死了。他独自一人生活,直到今天。然后他还表达了一下他会永远对陆维维好的决心。
    这是天煞孤星吧?一个人把全家人都克死了……
    就算我们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不去想天煞孤星的事,可这样一个人还未成年亲人就死光了,他的家教很成问题啊!
    虽然现在看不出什么问题,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谁知道结婚后会怎么样呢?到时候就晚了!
    就这么着,客客气气地送走了周瑾瑜,陆氏夫妻把自己的想法和女儿说了。
    陆维维自然不干。让她和周瑾瑜分开,怎么可能?!不行!就不行!非他不嫁!
    那天,陆爸爸打了陆维维。
    她从小到大,爸爸骂过她很多次,这是第一次打她。
    陆维维哭着跑出去了,她不知道该恨谁,好像谁都不能恨,又好像谁都可恨。外头下着大雨,她在雨中跑了一会儿,冷得浑身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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