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顾渝不用自己提醒也把称呼改了,萧明川满意地笑了笑,又道:“阿渝呐,你有没有觉得二哥这个称呼容易搞混,咱们换个更亲密点的如何?”好几次,顾渝在说顾湘,他都差点自作多情。
顾渝怀里抱着抱枕,背后靠着靠枕,姿势摆得非常舒服。他听到萧明川的话,挑眉笑道:“那你想听什么?明哥哥?川哥哥?太肉麻了,我叫不出来。还是小明?小川?明明?川川?……”
顾渝话没说完,自己就先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根本停不下来。
萧明川无语望天,他的名字明明又简单又大方,怎么被顾渝这么一说,就有点不对劲了。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笑了,还伸手把顾渝揽进怀里,吻了吻他的鬓角。
良久,顾渝止住笑,认真道:“怎么?真想听我叫你夫君?”这个事萧明川上回就提过,被他打马虎眼混了过去,谁知萧明川念念不忘,这会儿竟然又想起来了,真是叫他不知该说什么。
“这是铁铮铮的事实啊!阿渝总不能不承认我是你夫君吧?”萧明川略显夸张地叫了起来,“我们可是拜过天地祭过祖宗的,等到你我百年之后,阿渝还要埋在我家祖坟的。”
萧明川的话说得太直白了,顾渝的嘴角不自觉地抽了抽,可他没有否认,还主动凑上去,飞快地在萧明川的唇上轻啄了下,再用低到几乎听不清的声音叫了句:“夫君!”
萧明川傻眼了,瞪大眼睛不知所措。片刻,他回过神来,抓住顾渝的肩膀用力晃了晃:“阿渝,再叫一声好不好?”顾渝这一下来得太突然了,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实在是太亏了。
顾渝摇摇头,坚决不肯再喊,还小声道:“你轻点,晃得我有点头晕……”
萧明川立即松开了手。随即,他又把顾渝捞了回来,低头吻上了他的唇。再让顾渝叫他一声夫君是不可能了,可那个蜻蜓点水一样的吻,搞得他心里痒酥酥的,他得自己找补回来。
萧明川的吻又温柔又霸道,吻得顾渝就要透不过气,只能被动地迎合他的节奏。
就在两人吻得如火如荼的时候,马车停下了,朱雀平静的声音飘进来:“主子,西林街到了。”
顾渝瞬间找回了自己的神智,他推开萧明川,用手捂住滚烫的脸颊,满眼都写着不可思议。
这是在大街上,没有封路那种,两边就有行人经过,他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至于影卫,顾渝早就当他们不存在了,反正他和萧明川说的那些话,青龙朱雀肯定是一字不落听到了的。
“咳、咳……”萧明川轻咳两声,若无其事地道:“阿渝,到了,我们下去吧。”
顾渝用手拍拍脸,感觉温度还是有些高,不由紧张道:“我的脸是不是很红?”
萧明川撇开脸,尽量不露笑意地道:“没事的,我家夫君如此美貌,人们只会注意到你的美色,不会留意其他的。”说完给顾渝整理了下披风,车里点着炉子,温度比外面要高些的。
顾渝的脸颊原本只是有些微红,被萧明川这么一逗,顿时又变得火辣辣了。顾渝不高兴地瞪了萧明川一眼,他发现他是出了宫就开始放飞自我,说起话来一点顾忌都没有。
顾渝想了想,把披风后面的帽子翻了起来,戴得整整齐齐。
这件披风是萧明川前几日送给顾渝的,用的是他去年秋天狩猎打到的白虎皮。那只白虎的体型非常庞大,给顾渝做了披风后剩下的边角料还给萧岭做了一床褥子和一副套袖。
萧明川出于个人的审美偏好,让人在披风的边缘缝了一圈毛茸茸的细绒毛。不仅如此,他还叫人在系带上坠了两个毛球,把好端端的一件白虎皮披风搞成了可爱的风格。
顾渝拿到披风的时候就嫌弃过,说是给岭儿穿着的样式,还想把两个毛球摘下来,被萧明川制止了。他再三表示,白虎是他辛辛苦苦打来的,顾渝不能对不起他的心意,毛球坚决不能去掉。
顾渝想不通,萧明川辛不辛苦和那两个一看就很幼稚的毛球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亲手做的。不过见萧明川实在喜欢,顾渝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披风上的毛球,还在今日穿了出来。
这件披风很长,能把顾渝整个人都裹进去,一直垂到了脚踝。帽子的边缘也有又细又长的白色绒毛,顾渝把帽子翻起来戴好,整张脸顿时被遮住了一半,也没人看得清他的脸色了。
会来书市的,往往都是读书人,而供得起子弟读书的人家,往往都是不穷的。因此顾渝的那件披风虽然显眼,但也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两人下了马车,挨着店铺逛了起来。
萧明川习惯性地伸出手,想要牵着顾渝的手,结果发现他的手裹在披风里,不好拿出来。萧明川叹口气,感觉自己有点作茧自缚,然后长手一伸,把顾渝的肩膀给揽住了。
顾渝偏头看了萧明川一眼,没说什么,随他去了。
因今日出宫的时间有些晚了,萧明川又说买了书还要去看戏,顾渝挑书的速度就变得比较快,差不多是翻一翻就确定要不要了。
他们进的这家书铺人不少,可是大部分人看的都是十三经及其注解,还有人在一旁提笔抄书的。虽说造纸术和印刷术都在改进,可书籍的价格整体来说还是比较贵,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买的。有些家境贫穷的读铺来抄书,这样只要付几个钱的租金就好,比买书回去便宜多了。也有人抄书来卖的,这种多是科举无望,卖字为生了。
买杂书的也有,一般就是一两本,买来闲暇的时候放松一下的。像顾渝这样专门盯着杂书买,还一会儿工夫就挑了十几本的,绝对是异类,萧明川怀疑他们要被当成某家的纨绔子弟了。
顾渝并不在意旁人的目光,自顾自地挑着的好处,只是有些人不明白而已。
突然,顾渝看到前面有本南洋岛志的手抄本,就弯腰探过去拿,谁知他的动作慢了些,那本书被站在对面的一个年轻人拿到了。
那个年轻人的年纪看上去和顾渝差不多,一身的衣饰看起来也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他拿着书扬了扬,启唇笑道:“先到先得。”
顾渝撇撇嘴,不甚在意地笑了笑,又把掌柜的叫过来,问他这本书还有没有。
听到顾渝问起《南洋岛志》,掌柜的都没去找就摇头道:“没了,这本书就这一本。”
“原本呢,原本在吗?”既然有手抄本,肯定就有原本,便是掌柜的不肯卖,他也可以叫人抄。
谁知掌柜的还是摇头,说这本书是别人抄了卖来的,放在店里好久了,一直无人问津。
竟然是孤本,顾渝不高兴地蹙起眉头。萧明川就站在顾渝身旁,他原是打算问问拿到书的年轻人,能不能先借他一夜,他找人先抄下来,可看清那人是谁,他立马放弃了这个打算。
“阿渝,回头我找楚楚给你拿书,他保证有更详细的,我们先走吧。”不管这本《南洋岛志》的原本在哪里,萧明川相信,不会有人手里握着比晋阳王一家更丰富详实的关于南洋诸岛的资料。
顾渝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萧明川说的楚楚是指萧明楚,不禁失笑。他当然知道萧明楚有书,可他隔得太远了,他借书来抄,一个晚上就完事了,岂不是更简单便捷,反正又不是他亲自动手。
见顾渝还想再说什么,萧明川心里暗自叫苦。他没法告诉顾渝,拿到《南洋岛志》的人恰好就是明年春闱的探花年悦容,这会儿跟人借书来抄,明年金殿廷试的时候再见面,岂不是很尴尬。
不等顾渝开口,年悦容就笑道:“既然没有原本了,我借你抄好了,三日后还我。”说着把书扔了过来,还报了住址,然后转身结账去了。
顾渝笑着道了谢,保证会按时还书,萧明川却是更无语了。这算怎么回事,人家买的书,还没看就被他们借走了,等到殿试年悦容知道他和顾渝的身份,估计会吓一跳的。
从书铺出来,顾渝两手空空,萧明川手里抱着厚厚一摞。不过他出门就把书给了青龙,让他先放到马车上,然后问朱雀:“你都打听清楚没有?今天兰桂园演什么戏?”
朱雀嘻嘻一笑,回道:“马上要上演的有两场,流芳阁演的是《凤求凰》,碧玉楼演的是《金缕衣》,主子要看哪出?属下把两场的包房都定好了。”
萧明川不说话,扭头去看顾渝的神色,这种事情肯定他说了算。
顾渝想了想,问道:“《金缕衣》说的可是青阳王和状元郎的故事?”
朱雀颔首道:“正是。”虽说万昌一朝下降的皇子有两位,可老晋阳王和安远侯是青梅竹马,戏剧性没有那么强。殷明颖却是寒门出身,高中状元,迎娶皇子,最后做到内阁首辅。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年代,殷明颖的经历太富有传奇性了,甚至可以说是完成了所有读书人的梦想,难怪他和青阳王的故事传唱至今,经久不息。
“二哥,就是《金缕衣》好了。”殷明颖和顾家渊源极深,顾渝顿时来了兴趣。
萧明川点点头,又对青龙朱雀吩咐道:“你们两个不用跟着了,自己找地方玩去。要不,你们去看《凤求凰》,听说也蛮好看的。”青龙朱雀齐齐摇摇头,对萧明川的异想天开敬谢不敏。
第66章 序幕
顾渝平时说不上有多喜欢看戏,但也看过不少,因为宫里人少,逢年过节为了热闹些,都会让乐府养的小戏子唱上几出,他闲来无事,也就跟着看了。
顾渝长期住在宫里,每每回家都是由于红白喜事,比如说老爷子过寿,比如说顾津娶媳妇。顾家人都不是爱好玩乐的,家里平时也没养着戏班子,但是这样喜庆的场合,也会请人唱堂会。
简而言之一句话,顾渝以往看戏,都是在自己家里搭台子看,到戏园子看戏,还是头一回。
既然是头一回,难免就有新鲜感,跟着萧明川走进碧玉楼时,顾渝好奇地四下打量了一番。
到底是专业吃这碗饭的,兰桂园的硬件设施非常到位,单说戏台,比宫里的都不差。
面对戏台的三面都有戏楼,正面视线最佳,两边稍微逊之。戏楼的二楼都是包房,主要是给那些家里有点钱但又请不起戏班子搭不起台子的小富人家准备的。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人家请得起,可就是觉得家里气氛不够,来戏园子看戏更有氛围的富贵人家的少爷。
一楼则是大堂,前排摆着整整齐齐的八仙桌,桌上有茶水点心,显然是给手头稍微富裕的人准备的位置。八仙桌的后面和两边就是条凳了,无论是视线还是舒适度,明显都是最差的。
顾渝见状抿唇一笑,小小一个戏园子,座位的设置也是泾渭分明,挺有意思的。
朱雀给皇帝夫夫订的包房是在最好的位置,正对着戏台,看得清晰,也听得清楚。
因为是要看戏的,戏园子的包房不可能四面都封得严严实实,朝着戏台的那一面是必须露出来的,只挂上帘子作为遮挡,客人若是觉得有需要,可以自己把帘子放下来。
牵着顾渝的手上楼的时候,萧明川无意识地向上瞄了一眼,正好有间包房的帘子是掀起来的,被他看到了里面的情形,萧明川凑到顾渝耳边,小声道:“看来朱雀的两间包房都是白订了。”
顾渝不解其意,眨了眨眼问道:“二哥这是什么意思?”青龙和朱雀不爱看戏,不去隔壁的流芳阁看《凤求凰》他可以理解,可他们都走到这里了,难道萧明川又有什么新的想法。
顾渝怀里抱着抱枕,背后靠着靠枕,姿势摆得非常舒服。他听到萧明川的话,挑眉笑道:“那你想听什么?明哥哥?川哥哥?太肉麻了,我叫不出来。还是小明?小川?明明?川川?……”
顾渝话没说完,自己就先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根本停不下来。
萧明川无语望天,他的名字明明又简单又大方,怎么被顾渝这么一说,就有点不对劲了。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笑了,还伸手把顾渝揽进怀里,吻了吻他的鬓角。
良久,顾渝止住笑,认真道:“怎么?真想听我叫你夫君?”这个事萧明川上回就提过,被他打马虎眼混了过去,谁知萧明川念念不忘,这会儿竟然又想起来了,真是叫他不知该说什么。
“这是铁铮铮的事实啊!阿渝总不能不承认我是你夫君吧?”萧明川略显夸张地叫了起来,“我们可是拜过天地祭过祖宗的,等到你我百年之后,阿渝还要埋在我家祖坟的。”
萧明川的话说得太直白了,顾渝的嘴角不自觉地抽了抽,可他没有否认,还主动凑上去,飞快地在萧明川的唇上轻啄了下,再用低到几乎听不清的声音叫了句:“夫君!”
萧明川傻眼了,瞪大眼睛不知所措。片刻,他回过神来,抓住顾渝的肩膀用力晃了晃:“阿渝,再叫一声好不好?”顾渝这一下来得太突然了,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实在是太亏了。
顾渝摇摇头,坚决不肯再喊,还小声道:“你轻点,晃得我有点头晕……”
萧明川立即松开了手。随即,他又把顾渝捞了回来,低头吻上了他的唇。再让顾渝叫他一声夫君是不可能了,可那个蜻蜓点水一样的吻,搞得他心里痒酥酥的,他得自己找补回来。
萧明川的吻又温柔又霸道,吻得顾渝就要透不过气,只能被动地迎合他的节奏。
就在两人吻得如火如荼的时候,马车停下了,朱雀平静的声音飘进来:“主子,西林街到了。”
顾渝瞬间找回了自己的神智,他推开萧明川,用手捂住滚烫的脸颊,满眼都写着不可思议。
这是在大街上,没有封路那种,两边就有行人经过,他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至于影卫,顾渝早就当他们不存在了,反正他和萧明川说的那些话,青龙朱雀肯定是一字不落听到了的。
“咳、咳……”萧明川轻咳两声,若无其事地道:“阿渝,到了,我们下去吧。”
顾渝用手拍拍脸,感觉温度还是有些高,不由紧张道:“我的脸是不是很红?”
萧明川撇开脸,尽量不露笑意地道:“没事的,我家夫君如此美貌,人们只会注意到你的美色,不会留意其他的。”说完给顾渝整理了下披风,车里点着炉子,温度比外面要高些的。
顾渝的脸颊原本只是有些微红,被萧明川这么一逗,顿时又变得火辣辣了。顾渝不高兴地瞪了萧明川一眼,他发现他是出了宫就开始放飞自我,说起话来一点顾忌都没有。
顾渝想了想,把披风后面的帽子翻了起来,戴得整整齐齐。
这件披风是萧明川前几日送给顾渝的,用的是他去年秋天狩猎打到的白虎皮。那只白虎的体型非常庞大,给顾渝做了披风后剩下的边角料还给萧岭做了一床褥子和一副套袖。
萧明川出于个人的审美偏好,让人在披风的边缘缝了一圈毛茸茸的细绒毛。不仅如此,他还叫人在系带上坠了两个毛球,把好端端的一件白虎皮披风搞成了可爱的风格。
顾渝拿到披风的时候就嫌弃过,说是给岭儿穿着的样式,还想把两个毛球摘下来,被萧明川制止了。他再三表示,白虎是他辛辛苦苦打来的,顾渝不能对不起他的心意,毛球坚决不能去掉。
顾渝想不通,萧明川辛不辛苦和那两个一看就很幼稚的毛球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亲手做的。不过见萧明川实在喜欢,顾渝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披风上的毛球,还在今日穿了出来。
这件披风很长,能把顾渝整个人都裹进去,一直垂到了脚踝。帽子的边缘也有又细又长的白色绒毛,顾渝把帽子翻起来戴好,整张脸顿时被遮住了一半,也没人看得清他的脸色了。
会来书市的,往往都是读书人,而供得起子弟读书的人家,往往都是不穷的。因此顾渝的那件披风虽然显眼,但也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两人下了马车,挨着店铺逛了起来。
萧明川习惯性地伸出手,想要牵着顾渝的手,结果发现他的手裹在披风里,不好拿出来。萧明川叹口气,感觉自己有点作茧自缚,然后长手一伸,把顾渝的肩膀给揽住了。
顾渝偏头看了萧明川一眼,没说什么,随他去了。
因今日出宫的时间有些晚了,萧明川又说买了书还要去看戏,顾渝挑书的速度就变得比较快,差不多是翻一翻就确定要不要了。
他们进的这家书铺人不少,可是大部分人看的都是十三经及其注解,还有人在一旁提笔抄书的。虽说造纸术和印刷术都在改进,可书籍的价格整体来说还是比较贵,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买的。有些家境贫穷的读铺来抄书,这样只要付几个钱的租金就好,比买书回去便宜多了。也有人抄书来卖的,这种多是科举无望,卖字为生了。
买杂书的也有,一般就是一两本,买来闲暇的时候放松一下的。像顾渝这样专门盯着杂书买,还一会儿工夫就挑了十几本的,绝对是异类,萧明川怀疑他们要被当成某家的纨绔子弟了。
顾渝并不在意旁人的目光,自顾自地挑着的好处,只是有些人不明白而已。
突然,顾渝看到前面有本南洋岛志的手抄本,就弯腰探过去拿,谁知他的动作慢了些,那本书被站在对面的一个年轻人拿到了。
那个年轻人的年纪看上去和顾渝差不多,一身的衣饰看起来也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他拿着书扬了扬,启唇笑道:“先到先得。”
顾渝撇撇嘴,不甚在意地笑了笑,又把掌柜的叫过来,问他这本书还有没有。
听到顾渝问起《南洋岛志》,掌柜的都没去找就摇头道:“没了,这本书就这一本。”
“原本呢,原本在吗?”既然有手抄本,肯定就有原本,便是掌柜的不肯卖,他也可以叫人抄。
谁知掌柜的还是摇头,说这本书是别人抄了卖来的,放在店里好久了,一直无人问津。
竟然是孤本,顾渝不高兴地蹙起眉头。萧明川就站在顾渝身旁,他原是打算问问拿到书的年轻人,能不能先借他一夜,他找人先抄下来,可看清那人是谁,他立马放弃了这个打算。
“阿渝,回头我找楚楚给你拿书,他保证有更详细的,我们先走吧。”不管这本《南洋岛志》的原本在哪里,萧明川相信,不会有人手里握着比晋阳王一家更丰富详实的关于南洋诸岛的资料。
顾渝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萧明川说的楚楚是指萧明楚,不禁失笑。他当然知道萧明楚有书,可他隔得太远了,他借书来抄,一个晚上就完事了,岂不是更简单便捷,反正又不是他亲自动手。
见顾渝还想再说什么,萧明川心里暗自叫苦。他没法告诉顾渝,拿到《南洋岛志》的人恰好就是明年春闱的探花年悦容,这会儿跟人借书来抄,明年金殿廷试的时候再见面,岂不是很尴尬。
不等顾渝开口,年悦容就笑道:“既然没有原本了,我借你抄好了,三日后还我。”说着把书扔了过来,还报了住址,然后转身结账去了。
顾渝笑着道了谢,保证会按时还书,萧明川却是更无语了。这算怎么回事,人家买的书,还没看就被他们借走了,等到殿试年悦容知道他和顾渝的身份,估计会吓一跳的。
从书铺出来,顾渝两手空空,萧明川手里抱着厚厚一摞。不过他出门就把书给了青龙,让他先放到马车上,然后问朱雀:“你都打听清楚没有?今天兰桂园演什么戏?”
朱雀嘻嘻一笑,回道:“马上要上演的有两场,流芳阁演的是《凤求凰》,碧玉楼演的是《金缕衣》,主子要看哪出?属下把两场的包房都定好了。”
萧明川不说话,扭头去看顾渝的神色,这种事情肯定他说了算。
顾渝想了想,问道:“《金缕衣》说的可是青阳王和状元郎的故事?”
朱雀颔首道:“正是。”虽说万昌一朝下降的皇子有两位,可老晋阳王和安远侯是青梅竹马,戏剧性没有那么强。殷明颖却是寒门出身,高中状元,迎娶皇子,最后做到内阁首辅。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年代,殷明颖的经历太富有传奇性了,甚至可以说是完成了所有读书人的梦想,难怪他和青阳王的故事传唱至今,经久不息。
“二哥,就是《金缕衣》好了。”殷明颖和顾家渊源极深,顾渝顿时来了兴趣。
萧明川点点头,又对青龙朱雀吩咐道:“你们两个不用跟着了,自己找地方玩去。要不,你们去看《凤求凰》,听说也蛮好看的。”青龙朱雀齐齐摇摇头,对萧明川的异想天开敬谢不敏。
第66章 序幕
顾渝平时说不上有多喜欢看戏,但也看过不少,因为宫里人少,逢年过节为了热闹些,都会让乐府养的小戏子唱上几出,他闲来无事,也就跟着看了。
顾渝长期住在宫里,每每回家都是由于红白喜事,比如说老爷子过寿,比如说顾津娶媳妇。顾家人都不是爱好玩乐的,家里平时也没养着戏班子,但是这样喜庆的场合,也会请人唱堂会。
简而言之一句话,顾渝以往看戏,都是在自己家里搭台子看,到戏园子看戏,还是头一回。
既然是头一回,难免就有新鲜感,跟着萧明川走进碧玉楼时,顾渝好奇地四下打量了一番。
到底是专业吃这碗饭的,兰桂园的硬件设施非常到位,单说戏台,比宫里的都不差。
面对戏台的三面都有戏楼,正面视线最佳,两边稍微逊之。戏楼的二楼都是包房,主要是给那些家里有点钱但又请不起戏班子搭不起台子的小富人家准备的。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人家请得起,可就是觉得家里气氛不够,来戏园子看戏更有氛围的富贵人家的少爷。
一楼则是大堂,前排摆着整整齐齐的八仙桌,桌上有茶水点心,显然是给手头稍微富裕的人准备的位置。八仙桌的后面和两边就是条凳了,无论是视线还是舒适度,明显都是最差的。
顾渝见状抿唇一笑,小小一个戏园子,座位的设置也是泾渭分明,挺有意思的。
朱雀给皇帝夫夫订的包房是在最好的位置,正对着戏台,看得清晰,也听得清楚。
因为是要看戏的,戏园子的包房不可能四面都封得严严实实,朝着戏台的那一面是必须露出来的,只挂上帘子作为遮挡,客人若是觉得有需要,可以自己把帘子放下来。
牵着顾渝的手上楼的时候,萧明川无意识地向上瞄了一眼,正好有间包房的帘子是掀起来的,被他看到了里面的情形,萧明川凑到顾渝耳边,小声道:“看来朱雀的两间包房都是白订了。”
顾渝不解其意,眨了眨眼问道:“二哥这是什么意思?”青龙和朱雀不爱看戏,不去隔壁的流芳阁看《凤求凰》他可以理解,可他们都走到这里了,难道萧明川又有什么新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