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与沈温年生死与共一番,有救命之恩,沈家至多就一顶小轿抬他女儿为妾。
    但作为一个父亲, 还是一个从小把女儿捧在手心长大的父亲, 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女儿去当妾。
    宁嫁寒门妻不为高门妾,都是男人, 秋文成明白,妾就是个玩意儿。
    就算是宠妾那也是主人家说打杀就能打杀的存在,半点自由都没有。
    何况现在沈温年因为救命之恩対她女儿另眼相待,过几年这份恩情散去,宠爱也散去,他女儿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所以秋文成内心很是焦灼,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连续好些日子都躲着沈温年。
    就怕他伤好后来找自己提要纳秋若笙为妾的念头,他作为自己的上官,女儿又対他有情,他该怎么拒绝?
    索性两个人到现在都没有挑明,他就装作不知道好了,等沈温年伤一好,就催促他赶紧回京。
    只要他离开了,女儿伤心一阵子,应该也能缓过劲来了。
    毕竟,这是他女儿一开始就跟他说好了的。
    可沈温年何等聪明的人,秋文成连续躲他数日,秋若笙也渐渐不跟他接触了,他就猜到了他的心思。
    主动来找了秋文成,打躬作揖,一套女婿之礼做得周到至极,开门见山。
    “秋大人,沈某不是不知好歹之人,秋小姐不惜舍命就我,沈某就算再不是个东西,也不会做那忘恩负义之人。”
    “沈某现在还无法给秋大人和秋小姐承诺。”说着,他从身上取下一枚玉佩递给秋文成,“以挨此玉佩为证,沈某保证,三年,三年后,沈某定以正妻之礼向秋小姐下聘!”
    秋文成拿着沈温年的贴身玉佩,心情复杂:“当真?”
    他怎么听着这话不真啊,三年,今年他女儿都二十二岁了,再等三年,那不就二十五岁了。
    越拖越老。
    沈温年也丝毫不避讳:“秋大人也清楚,沈某这样的娶妻,必须要门当户対的高门大族家的闺秀,家里才会满意。”
    “秋小姐很好。”沈温年顿了顿,“是沈某不配,沈某需要时间来布局,光明正大的将秋小姐迎娶回家。”
    外人看着世家子公子霁月风光,殊不知世家公子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他当然也可以直接把秋若笙带回沈家,坚定地告诉家里人,他要娶她。
    然后呢?
    让秋若笙与整个秋家为敌么?
    他那样做了,不用想秋若笙也会成为沈家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即使她是他沈温年的恩人又怎样。
    毁了沈家精心培育出来的家主,就算她进了沈家的门,依旧有数不清的麻烦在等着她。
    一个的精力是有限的,爱意也是有限的人,天天处在一个対她不好的环境下,再浓厚的情意也会消散的。
    那样做,他不仅没有报恩,他是在恩将仇报。
    他沈温年要娶秋若笙,就必须要沈家求着娶,而不是让她为自己委屈求全。
    “啊!”不得不说,沈温年这番话惊到秋文成,一个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不要看他说什么,要看他做什么。
    说真的,沈温年要想娶他女儿很简单,只要他态度坚定一点,沈家就算不愿意,看在他女儿対沈温年有过救命之恩的情况下,再怎么样也能做个面子风光把他女儿娶进沈府。
    但是那样,他女儿肯定为沈家人所不喜,以后日子也难过,喜怒哀乐全都要靠看沈温年过活。
    但若是沈温年愿意提前布局,让沈家求着娶,情况又不一样了。
    他女儿是他们三请四请,八抬大轿抬回去的,他女儿以后就是沈家说一不二的主母,就算沈温年与秋若笙日后起了龌龊,只要他女儿不犯错,沈温年没有任何资格敢休他女儿。
    看到秋文成惊讶的目光,沈温年再次作了一揖:“还请秋大人相信温年,若是三年后,温年没有兑现承诺,秋大人可以拿着这块玉佩到京城状告沈某始乱终弃。”
    缙朝男子的贴身玉佩非妻子不能赠予,他的贴身玉佩在秋若笙手里,那就证明这是他选定的妻子。
    “信信信!”秋文成反应过来后,拿着沈温年的玉佩,心里舒坦了,“沈大人愿为小女做到如此地步,下官怎会不信呢。”
    世间男子,都是薄情寡义的多,情深意厚的少,嘴上说得好听,敢付之行动的没几个,沈温年不说要以正妻之礼迎娶他女儿,就说能为他女儿提前回京布局的打算,他相信沈温年対他女儿是一片真心。
    原本还在担心跟了沈温年还不如嫁个普通人的秋文成那一刻作父亲的心,顿时放了下去。
    “好,那我们就以三年为期限。”当然秋文成也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人,不能沈温年说什么是什么,“若三年后沈大人没有如约而至,小女还是得该找人家的找人家,该嫁人的嫁人。”
    一想到秋若笙以后会嫁给别人,那双如宝石一样的眼睛会为别人绽放,沈温年的下颚紧了紧,嘴硬道:“当然。”
    与秋文成说好后,沈温年也没有去打扰秋若笙,身体恢复后,集结了因为风沙而吹散的护卫,启程回京了。
    除了秋文成秋若笙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这里在许诺过什么。
    “沿途帮我搜罗些漂亮的小倌。”他失踪后,沈家也快马加鞭派了人来,这会儿看到自家的下人,沈温年毫不遮掩的向自家的下人提出要求,“要越漂亮的越好。”
    小倌就是红粉青楼里专门为哥儿们还有一些特殊癖好的男子提供那种服务的男子。
    沈家的下人一接到沈温年,见沈温年已经完好无损地从沙漠里出来了,身上的余毒也清了,原本大松了一口气。
    听到自家少爷又突然提出这样一个要求,全都震惊了:“少、少、少爷,要这玩意做什么?”
    沈温年肃着一张脸,没有回答:“让你去办,你就去办。”
    沈温年没说用小倌来做什么,而他又向来是个沉稳的性子,想必不会做出一些不合身份的事情来,沈家下人无法,只得去照办了。
    也就没有注意到沈温年眼底散过的一丝狡黠,只有沈家人才知道怎么対付沈家人,这一局,他从现在就得开始落棋。
    沈温年走了,秋若笙也很快就把自己的心收了回去,又恢复到没有出使西域前,每天在家看看书、弹弹琴、绣绣花的日常大家闺秀生活。
    秋文成见她这般,好奇地问道:“你就一点都不担心他这一去不回。”
    “担心。”秋若笙垂眸,“但是担心也没有办法。”
    身份地位放在这里,就注定了她只能心动而不能有所行动。
    现在她能够获得沈温年的一颗心还能让他为了自己愿意去与家里人周旋,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原本她就与她爹讲好了,她陪沈温年这一程,回来之后不论怎样,这辈子她都觉得值了。
    是的,秋若笙利用了沈温年,她当初用来说服她爹的让她去西域的理由就是:“她対沈温年一见倾心,想在他身旁多看看他,哪怕是去西域受苦受累她也甘愿。”
    她爹想也没想地相信了她,毕竟,沈温年一个气质卓然,才华横溢,又年轻有为的高官,她这样的乡下村姑不倾心才不正常。
    是事实她的确是心动了,不心动,她不可能在沙漠里拖着中毒不能动弹的沈温年到处找路。
    但她也只敢心动了,身份地位的差距使她不敢沦陷,二十二岁还没有找到人家出嫁的现实告诉她,她这样的不可以去肖想。
    即使出了沙漠,沈温年因着她在沙漠里,対他的救命之恩対自己有所不同,秋若笙也只敢回他一个腼腆的笑容,要是他真找她爹要纳她妾的话,她会拒绝的。
    人的一辈子能够有一次悸动,还能与所喜欢的人经历这么一场难以忘怀的过程,就足够让她回味一生了,又何必非要强行挤在一起,相互折磨。
    是的,她若为妾,以后如何面対他的其他妻妾,那样対她来说太过于折磨了,会把她消磨掉的,所以她选择不去行动。
    没有想到,沈温年居然会找她爹说下那样一番话,秋若笙心里既甜蜜又酸涩。
    可她家太小门小户了,她除了等待,助不了他什么力。
    不,或许,她可以从别的地方上努力?
    秋若笙突然间头脑清明了:“爹,沈大人这一回京城,我们与缙朝互商已经势在必得了,我们是不是得准备起来了。”
    “准备什么?”秋文成还沉静在他女儿真清醒的状态中,没有回到工作上去。
    “在沙漠里开设驿站,开办寻找会更多会说缙朝话和西域话的人,建立能够在沙漠里保护过路商人的护卫队,打造属于我们缙朝自己的官商队。”
    跟着沈温年出使了一趟西域,秋若笙也长了不少见识,她韧劲强,也从沈温年身上学到不少东西。
    这些知识和她这一路所见所闻,所经历的,很快就汇集成了一条清晰的脉络。
    她在其他地方帮不上沈温年,至少也不要给他拖后腿,强大自身,才是给他最好的助力。
    秋若笙说得不错,回了京城,沈温年把与西域王签订的协议一呈上,两国贸易正式打开。
    因为沈温年回缙途中,还曾遭遇了西域其他部落的袭击,差一点两国贸易之事就黄了,还差一点就挑起战争。
    昌盛帝很生气,直接派兵去驻守边境了,又给西域王去信一封,为表两国友好,只要西域王有需要,他随时都可以借兵给他,助他対付他治下那些不能安分守己之人。
    但西域王不知是怕引狼入室,还是纯粹就是想找个外援一直没有行动。
    昌盛帝也没有管,他就是放了个态度在这儿,缙朝的威严不容任何人侵犯!
    不论如何,昌盛帝这一态度一出来,加之,西域和缙朝已经达成了协议,西域内部再不安分也暂且安定下来,更加促进了两国贸易的发展。
    盛北这边,挖了半个月运河土,不说陈烈酒腰肢都练出一层薄薄的马甲线,就说许怀谦都感觉自己的身体好上了许多。
    陈小妹更盛,原本不怎么长的个子,最近可能因为吃得多,一下窜高了一点。
    都有陈烈酒脖颈高了。
    许怀谦估计陈烈酒有一米七八的身高,而在他脖颈处的陈小妹,怎么着都有一米六五左右。
    在缙朝能长到这个身高的女子没有几个,连王婉婉都可能只有一米六,小妹能长这么高,许怀谦还挺自豪:“我看小妹,还能再长长。”
    长到一米七去,腰细腿长,多好看啊。
    “女子长太高不好嫁人。”対此陈烈酒持不同的意见,但他很快想了想自家现在又不缺钱,“不过,咱家有钱,就让她随便长吧,嫁不出去,我们也养得起。”
    女子不似哥儿,没有潮热期,陈烈酒是一点烦恼都没有。
    正常女孩子十五六岁家里就该给她相看了,可陈烈酒看陈小妹还跟小孩一样,整天小孩玩性,一点都给她相看的架势都没有。
    再等等吧,兴许,她能遇到自己喜欢的。
    “小妹自己也养得起自己啊。”许怀谦笑,“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长个才是正常的。”
    嫁人才不正常!
    “看她现在那个孵化室和养鸡场就跟金饽饽似的,再等几年,看着吧。”许怀谦渍渍了嘴,“别说小妹长得高,就算长成个巨人,求娶的人都能把咱家门槛踏破。”
    现在盛北不缺吃的了,又丰收了两年了,还到处都在建设,可以这么说,现在的盛北,只要家里没有懒人,败家子,一家人齐心协力努力两年,都建得起房。
    人们手上有钱又有粮,自然舍得吃了,买得起的直接去养鸡场买鸡,买不是鸡的就买鸡崽自己喂来吃。
    何况,盛北现在陈烈酒的鼓励下,还有不少自助创业摆摊的。
    都是农家人,摆摊也做不了什么大买卖,就开个吃食铺子,吃食铺子用到鸡肉的地方多了去了,全盛北的店家都在陈小妹哪儿买鸡,怎么看她都赚麻了。
    “也是!”听许怀谦这样一说,陈烈酒更不着急了。
    正说曹操呢,曹操就来了,她穿了条浅青色的裙子,嫩得跟刚长起来的青草芽儿似的,手里拿着一封信,笑着向他们而来,活力得很:“大哥二哥,小哥的信,嫂嫂生了!”
    “男孩女孩?”许怀谦和陈烈酒都没有意外,按照时间,王婉婉早该生了才是,这个时候才给他们来信,可能是因为,这个时候才忙完。
    “是个小侄子。”陈小妹跑到许怀谦和陈烈酒面前喘了口气,一张脸红扑扑的,“他们就取了小名,叫阳阳,让二哥给取个大名呢。”
    “男娃也行。”许怀谦其实是挺想要小哥儿或者姑娘的,能够像陈烈酒一点,这样就算他们此生都没有孩子,也能够弥补一下陈烈酒想要个孩子的小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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