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金小楼是个有钱人,进超市买东西从来不看价格,而且尽捡贵的买,冰箱里放的都是好东西啊,像什么牛油果、车厘子、榴莲、山竹,她从来都舍不得买,带回去小女儿该高兴死了。
    说起来,自己从金小楼这里得了不少好处呢。拖地抹家具包饺子算什么累活啊,人姑娘一小时就给一百,忒大方了点。就是可惜这么一个大方的客户要搬走了。
    把该送到镜湖别墅的大件物品都送过去后,金小楼收拾了下平时要用到的随身物品,足足装了一卡车,又花半小时查看有无遗漏物品后,开动了大众辉腾,跟在小方的车后,直奔栖凤山的墨园。
    看了眼后视镜中的联排别墅,金小楼突然间有些不舍,她不过在这住了几个月而已。
    人太恋旧了也不好啊,无端增添许多伤感。
    墨园之名,金小楼早有耳闻,荣达地产中介的那位热血青年,曾经用着充满羡慕嫉妒恨的语气,把墨园的历史声情并茂地演说了一遍,至今她还记忆深刻。
    与镜湖花园统一开发的几千万身价的别墅相比,栖凤山上的别墅都不好称作别墅,太low,姑且称作豪宅吧。
    好吧,更low了。
    总之,栖凤山上的豪宅都是是顶级富豪权贵才住得起的、随时可以举办大型宴会的那种豪宅。
    而她刚到手的镜湖别墅,身价几个亿就能住了。
    当然,身价几千万也能住,但能不能付得起物业费就难说了。别墅的物业费可不便宜啊,每月怎么滴也得两三万吧。
    车辆驶入栖凤山的范围,沿着盘山道盘旋,快到山顶的时候,斜地里突然出现一条宽阔的石板路,路口有一块大石头,上书墨园两个字。
    金小楼精神一震,墨园要到了。
    小方的车拐入了石板路,金小楼的车和大卡车跟在后面也拐入了石板路。
    穿过一片高大得能遮住天空的枫树林后,眼前豁然开朗,只见一大片青翠的草地,被一条弯弯曲曲的溪涧分割成了大小不一的两块。
    波光粼粼的水面,在夏日火辣的阳光下,显得如此可亲。
    草地往前不知道几百米,就是沿着溪涧和山势修建的一片中式风格建筑群,墙院深深,看不到里面的具体情况,从远处只能看到气势磅礴的飞檐,映衬着背后的山峰,如在仙境。
    感叹了一句万恶的资本家后,金小楼不免为房子委屈起来,这么大的地方,就住着谈墨这一个主人和谈守义那半个主人,实在太浪费了。
    而且住在这么高的地方,生活多不方便啊,买菜买日用品啥的,还要专门下山去。
    等车辆驶入墨园的时候,金小楼才知道自己是simple了,门口那几个穿着黑白制服的青年女子,就是传说中的女仆吗?
    是了,身为超级富二代,谈墨需要亲自买东西吗?方不方便什么的,跟他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还有,谈大总裁,你艳福不浅啊。
    今天金小楼要搬家,谈墨特地没去公司等在墨园接待她,还召集了佣工来帮她搬东西,却见金小楼一下车就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不由摸了摸衬衫的领口,暗想难道是自己的衣服没穿好?
    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太过火,金小楼连忙打哈哈道:“害得谈大劳模旷工了一天,真是对不住啊。”
    谈墨笑道:“贵客大驾光临,就是有天大的事也得先放下吧。”
    不得不说,被帅哥捧的感觉实在太棒了,金小楼都有点飘飘然了,她突然凑近谈墨,在他耳边问道:“你家规定佣人都要穿制服吗。”
    耳朵沾染了金小楼呼出的热气,谈墨只觉得心跳的速度都加快了,血气都有些上涌,接触到她狡黠灵动的眼神,更加来不及分析这句话里的猥|琐含义,实话实说道:“我只管保镖的事,菲佣都是方伯管着,不知道方伯有没有做这个规定。”
    “菲佣?”金小楼恍然大悟,“难怪我一直觉得她们有点奇怪,原来是菲律宾人啊。”
    谈墨:“外公喜欢用菲佣,后来这地方给我住后就一直没改。”
    眼见两人相谈甚欢起来,司机小方急了,问道:“大少,东西搬哪去啊。”没看人搬家师傅都等急了吗?
    搬家师傅才不急呢,他们第一次来这种豪宅,还没看够呢。
    金小楼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眼谈墨,虽然没有开口,但眼神明明白白地表达出了——我住哪儿啊?
    谈墨立即道:“这里空房间比较多,你不如都看看,选处最合心的。”
    一直站在后面但被金小楼彻底忽略的管家方伯气得拧了一下司机小方,自家这根愚木头,真是多少年都没有长进,读不行,工作工作不行,连看眼色都不会。
    金小楼欣然接受了谈墨的提议,她也需要一个绝对私密不被打扰的空间。
    深入墨园,金小楼才发现里面和自己想象中的雕梁画栋不同,是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既有曲折回廊小桥流水,亦有整面墙都是玻璃这样的现代元素,两者完美切合,无缝对接。
    顾不得观赏园内的景致,金小楼跟着谈墨,一边听他将哪里哪里是谁住的,一边思索自己该住哪里好。
    不过谈墨显然是早有准备,看了一半的建筑后,谈墨指着一栋二层小楼对金小楼道:“这栋楼安装了指纹和瞳孔识别锁,目前它是空的。”
    “我就住这儿了,”金小楼立马决定了下来。
    ☆、第106章 美景
    就像上大学的第一天,拼着能把人晒脱水的太阳和地图上长得吓死人的路线,也要把学校走个遍一样。
    把卡车上的纸箱搬到临时居所后,金小楼懒得收拾,乘着天还没黑,兴致勃勃地参观起了墨园。
    谈墨则打发了所有的保镖、菲佣、司机、厨师、园艺等认真工作or看热闹的闲杂人等,殷勤地做着向导。
    首先吸引住金小楼目光的就是从院中潺潺流过的溪涧,鲜花环绕,水浮金鳞,美得如梦如幻,似乎心灵都被净化了。
    溪边盛放着大片大片鲜艳的花朵,姹紫嫣红都开了个遍,以她贫乏的知识根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溪岸用大块的岩石加固过了,且每一块都安置得恰到好处,不仔细观察甚至看不出人为的痕迹。
    岩石缝隙间,顽强地生长着兰草,挺拔秀气,苍翠欲滴。
    舍不下眼前的美景,金小楼也没心思去别的地方逛了,专心致志地在溪边流窜,一会儿去捡水底漂亮的鹅卵石,一会儿寻找水面狭窄的地方,从这边跳到那边,一会儿拿树枝戳躲在石头底下的螃蟹,玩得不亦乐乎。
    这样美丽的精致,当真是很少见了,她的老家算是很贫穷落后的地方了,开发程度也小。然而,并没有什么能让人眼前一亮的美景。
    金小楼坐在石墩上拿狗尾巴草编戒指的时候,面前突然多了一束花环,却是谈墨递过来的。
    谈墨把花环戴在了金小楼的头上,道:“不错,很漂亮。”
    金小楼眼珠转了转,把草戒指套到了谈墨的中指上,“喏,我的回礼。”
    谈墨调整了一下草戒指,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不用谢,”金小楼高冷地摆了下手,然后欣喜地取下头上的花环,,翻来覆去地看,只见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都漂亮得不得了,谈墨的审美还真不是盖的。
    可惜的是今天搬家,她只穿着最普通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绑着简单的马尾。
    如果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裙子和水晶凉鞋,披散着头发,带上花环就完美了。
    心动不如行动,金小楼干脆把黑色皮筋撸了下来,头发如流水一般倾泄下来,将将及腰。
    带上花环后,她迫不及待地站在溪边,看着自己的倒影臭美。
    只听咔嚓一声,却见谈墨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相机,这家伙是哆啦a梦吗?不过这里的草屋、花屋、树屋、木屋确实比较多,藏个相机应该挺容易的。
    谈墨略带歉意道:“我的爱好之一就是摄影,不介意我拍两张吧。”
    金小楼:“当然介意啊。”
    谈墨:“抱歉,我……”
    金小楼打断了他,嗔怪道:“你好歹等我换身漂亮衣服、找个风景好的角度、摆个美美的pose再拍啊。”
    谈墨真心实意道:“你怎么拍都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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