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主,能够和你一起用餐,是我的荣幸。”李洪芳坐下来以后说道。
    刘长安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这和在学校食堂里用餐是不同的,在学校食堂里是各自端着一个盘子,而今天一起吃火锅,两个人的筷子在同一个锅里夹菜,没有使用公筷。
    “门主,你吃这个蓝莓山药,味道不错。”烧烤是点好以后过一会再送上来,火锅倒是马上可以涮,李洪芳倒了一匣雪花牛肉进锅,然后给刘长安推荐小点心。
    刘长安尝了尝,确实不错,就是山药是铁棍山药,脆生生的,不够糯。
    老辈人都知道,山药就是要弯弯曲曲的才是正宗,那是真正长在山林土地里的山药,铁棍山药则是长在笔直的培养桶里,让它只能笔直地生长。
    培养方法的进步,大幅地改善了山药的处理效率,那些弯弯曲曲的山药,以前只能用筷子边刮啊刮啊,皮肤容易过敏的人来处理山药完全是折磨。
    真正的老辈人是没有什么皮肤过敏毛病的,八零九零年代出生的人,生活条件要好不好的,才有这种刮山药过敏的经历。
    “门主,山药有没有壮阳的功能啊?”李洪芳突然问道。
    “没有。”刘长安皱了皱眉,她肯定是想到铁棍山药长而且粗的形状了,这个人真是……刘长安不知道说她什么好。
    一会儿烤好的黄牛肉先送上来了,刘长安尝了尝,厨师手艺很不错,就是黄牛肉不是菜市场买的新鲜宰杀的,而是冰鲜黄牛肉,影响了一点口味。
    他不是挑剔的人,依然打算吃的干干净净,李洪芳看了一眼认真吃烧烤的刘长安,扭头却看见一个穿着中式双排扣上衣的男人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男人四十出头,身材高挑,并不显得很壮实,但是拳头却显得骨骼粗大而手指钢直有力。
    “小芳,好久不见。”中年男人脸上带着那种意味深长的笑意。
    这种笑容在成熟男人脸上经常能够看到,总给人一种他已经掌握了对方什么秘密,把柄,或者控制住了场面的感觉。
    小芳?刘长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李洪芳的头发,蓬松的卷发,松软绵绵的感觉,倒是和人一听到“小芳”就想起的大粗辫子完全不同。
    刘长安没有去关注那个男人,只是说起小芳和大粗辫子,就不得不提一下《小芳》,根据刘长安的阅历和见识,略带偏见地说,很多唱和创作民谣情歌的,基本都是流氓型渣男。
    基本都是,不全是,一家之言,不必在意。
    渣完之后,再为你写歌,含情脉脉地演唱,深情款款地表演,真有意思。
    李洪芳知道刘长安不会管她的私事,但是她真的不想在这里见到这个男人,李洪芳收敛了刚才面对刘长安时的姿态,眉目间多了三五分冷意:“好久不见不如永远不见。”
    “你这话说得就没意思了。”中年男人不以为忤,脸上依然带着淡淡的笑意,“你也知道,我的公司是搞网络大数据和安全系统的。现在这个世界,你只要在公共场合露面,我就能找到你。”
    这话是说的没错,李洪芳当然知道这一点,只是她原本并没有觉得这个叫李夹马会再来找她,也没有刻意要躲避他追查的意思。
    很多行当都是如此,合作过一次,以后就再无交集,井水不犯河水。
    更何况自从李洪芳跟着刘长安,成为他座下走狗,一直安全感满满,最近的很多行动,包括网络社交媒体上的行迹,也没有刻意掩饰过。
    李洪芳想了想,应该是她最近总是在关注麓山龙吟的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不少言论还附带过自拍照,才被李夹马找到了她。
    至于为什么在调查麓山龙吟的时候会发自己的自拍照……很简单,女人不管发表哪方面的言论,附带自拍照是理所当然之事。
    有些人爹妈死了坟头蹦迪全村吃饭都喜欢附带自拍照呢。
    李洪芳最近也没有藏匿行迹的需求了,自然不会刻意躲躲藏藏,小心翼翼。
    “你找我干什么?还用尽手段,我们的合作早就结束了。”李洪芳和李夹马没有仇怨,上次阵亡的团队里并没有李夹马的亲朋戚友。
    之前和李夹马的合作,也没有发生什么纠葛,都是李夹马提供了一些信息,李洪芳和她的团队根据这些信息,在李夹马的资金支持下,最终找到位置发掘。
    尽管发生了一些不愉快,总的来说和李夹马没有什么后续的纠葛,按道理应该从此分道扬镳,断绝联系,但是李夹马依然时不时地联系李洪芳,甚至在李洪芳工作的时候,突然发来信息表示知道李洪芳最近在干什么。
    李夹马也没有因为知道李洪芳工作的相关信息,而泄露出去,给李洪芳带来麻烦,但是做这一行的,自己的行踪完全被对方掌控,这是一件非常不舒服的事情。
    李洪芳跟着苏南秀的那段时间,李夹马却没有再联系李洪芳了,很显然是因为苏南秀的关系,李夹马这样的人去调查苏南秀身边的人,自然会被负责苏南秀安全的组织视作威胁,要么阻止了他的调查,要么会让李夹马受到威胁知难而退。
    没有想到苏南秀离开了郡沙,李夹马又找上门来,好在李洪芳已经成为刘长安门下走狗,自觉有了靠山,并不把李夹马放在眼里,于是李洪芳说完话,又放了一片羊肉烫了烫,便夹给了刘长安。
    李夹马这才看了一眼旁边的年轻人,安静少年的模样,似乎只知道吃东西,但是仔细一看眉目间又有些沉稳的感觉,属于那种能够融入年轻人群体,在成年人时间里也不至于格格不入的人。
    让李夹马有些在意的是,李洪芳居然给这个年轻人夹菜,不是那种朋友间的感觉,更带着几分小眉小眼的讨好模样,尤其是李洪芳夹完菜以后,会看着这个年轻人,等他吃了露出些赞赏之意后,李洪芳才转开眼神。
    李夹马不禁想,要是自己不在这里,她大概会不顾及那么多矜持,甚至因为这个年轻人的赞赏之意而眉目含笑吧。
    看来李洪芳长时间停留在郡沙,有这个年轻人的原因。
    李洪芳养个小白脸很正常,像李洪芳这种经历和从业背景的人,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纯净无害的感觉,远离她那个复杂危险的圈子,让她有一种像普通人生活恋爱的感觉。
    至于李洪芳这副小眉小眼的姿态,倒没有什么奇怪的,男女恋爱中有一方格外卑微,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总是小心翼翼地讨好,这太正常了。
    双方相处时这种卑微地讨要爱和傲慢地实施爱的关系,有时候和双方的经济,社会,能力地位都没有关系。
    很多富有的,有很高社会地位的女性,往往会找一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这个男人甚至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予取予求,也是常见的情况,李夹马就见识过不少。
    李洪芳多半也是这个状况,女盗墓贼在面对那些象牙塔里阳光帅气的男孩子,内心自卑太正常了。
    年轻就是好啊,长得帅就是好啊,李夹马感慨着,很多女孩子会被成熟男人的气质所吸引,但是有些女人,尤其是那些成熟女人,总是抑制不住那种对年轻男人身上强烈荷尔蒙的渴望,更喜欢这些小年轻一些。
    “我有一个新的项目想和你合作。”李夹马笑了笑,对李洪芳说道,李洪芳养了一个小白脸,这件事情让他有点不舒服,但这并不重要。
    就像美味的蛋糕上,沾染了一点污渍,不嫌弃的话撇掉那点污渍,蛋糕的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李洪芳这样的女人,不适合当正妻,但是哪个男人不想有这样危险而魅惑的情人呢?
    或者说,到了李夹马这个年龄,对女人的审美,自然而然地转移到了女人的屁股上,而在这一点上,李洪芳足以傲视群雌,她这个太能戳中李夹马的欲点了。
    “没兴趣。”李洪芳想都不想就拒绝了,自从她得到了战斗衣以后,领略到超越时代科技的魅力,对于获得金钱时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就大幅度下降了。
    李洪芳现在的目标是成为一个资深权威的宋画收藏家,对于挖坟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了……最重要的是,上次和刘长安再探那个东汉大墓,是她毕生难忘的恐怖经历,但事后还是非常刺激和满足的,尤其是门主让她展示自己的屁……不对,尤其是见证了活人棺,这几乎是盗墓界的巅峰经历了。
    李夹马说的合作项目,无非也就是挖坟,李洪芳兴趣不大,她有些奇怪的是,李夹马掌控着许多互联网科技企业,并不缺钱,李夹马似乎也不是什么文物收藏爱好者,不知道他常年深度涉入这种见不得光的圈子是想干什么。
    “你会感兴趣的。”对于李洪芳的态度,李夹马是有所预料的,并没有指望他一来到她面前,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李夹马看的清楚李洪芳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去幻想,这是年轻男人在追逐异性时才会常犯的错误,总是为对方那些明显对自己充满反感的言辞和举措,帮对方找很多理由和原因来安慰自己。
    有一点很重要的是,李洪芳旁边这个年轻男子未必是对李洪芳的过往一无所知,否则的话,李洪芳应该会在见到李夹马的第一时间,就想法设法遣开这个年轻男子,或者示意李夹马注意说话,但是李洪芳都没有。
    李洪芳没有说话,不感兴趣就是不感兴趣。
    “先吃火锅,这天寒地冻的,一口铜锅真是心头好啊。”李夹马喊了一声服务员,“加一套碗筷,谢谢。”
    服务员送来碗筷,询问了一下还有没有什么需求,李夹马再次说了谢谢,然后拿起了筷子,眼前这一桌是真够多的,摆的菜至少够四五个人吃的,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人摆满餐桌干什么。
    “慢着。”就在李夹马准备往火锅里伸筷子的时候,刘长安拿起了尚未使用过的公筷,挡住了李夹马的筷子。
    “嗯?”李夹马微微皱眉。
    “别夹,锅里有我的口水,尽管极其细微,但你还是别下筷了。”刘长安摇了摇头。
    李夹马笑了笑,这年轻人倒是有趣,不过这里的铜锅都比较大,是够一大桌人吃的容积,再加个铜火锅上来也没必要,于是李夹马说道:“大家伙一块吃才热闹,不讲究,随意随意。”
    “我讲究。”刘长安放下了公筷,没有再继续阻拦,能在他这么说话以后还下筷的,那也不是一般人了,“不让你吃就别吃了吧。”
    李夹马的脸就像铜锅的边沿一样滚烫,他极少遇到有人对他这么无礼……别说他的身份地位,就算是普通人的社交中,会这么无礼的人也极其少见。
    他看了一眼李洪芳,自问他和李洪芳关系不算亲密,但也是熟人了,她也不管管自己的小白脸如此放肆?
    “要不要我去准备个陶罐?”李洪芳压低声音对刘长安说道。
    刘长安笑了笑,不愧是李洪芳,他可没有这么残暴,人家只是不请自来,自顾自地要加筷子也不问问主人,有点无礼罢了。
    李洪芳领会到了,冷哼一声,“李夹马,没事你就走吧,今天算你运气。”
    李夹马拍下筷子,没有想到李洪芳竟然翻脸不认人到如此程度,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站起身来面无表情地说道:“我会再来找你。”
    说完,李夹马也不管李洪芳什么反应,径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李夹马也不再年轻气盛,被人甩脸子就放弃不是他的作风,更何况他都亲自来了怎么会就此打道回府?
    今天多半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在这里,李洪芳不肯支开他,那就不好说话,李夹马有充分的信心让李洪芳重新出山,海昏侯的第二个墓,谁能抵挡住这种诱惑?
    第七百九十九章 走上人生巅峰
    李夹马离开了,刘长安吃火锅的心情并没有受到影响,继续吃。
    李洪芳看到刘长安没有心情大坏以至于连火锅都不吃了,松了一口气,准备继续伺候门主,一边夹菜一边涮菜。
    寒夜的火锅,滚烫的铜火锅,熊熊燃烧的炭火,如此美好的情景,李洪芳可不想被李夹马破坏了。
    “你自己也吃点,我先把烧烤吃了。”服务员送来一份刚烤好的小海兔,刘长安示意李洪芳自己吃火锅,一边说道:“你知道最早的铜火锅出现在哪个时代吗?”
    李洪芳怎么说也是和历史相关的专业,“这样的历史常识我还是知道一点,我估计最早可能在青铜时代就有类似的吃法了。不过要说有实物佐证的话,早几年在西汉海昏侯墓出土的铜火锅是距今年代最久远的实物。”
    刘长安笑了笑,吃火锅,还是海昏侯刘贺最专业。
    海昏侯墓出土的铜火锅,和现在烧炭的铜火锅已经没有多大区别了,三国时期出现了分格的铜火锅,每一格的调味都不同。
    最专业的铜火锅爱好者是刘贺,吃火锅谱最大的便是嘉庆了,嘉庆举办过一个火锅宴,用了超过一千五百多个火锅,其中还有银火锅。
    其实嘉庆这个数据放到现在也不算什么了,一些火锅城尽管没有能够一次提供一千五百多个火锅,但是每天接待的吃火锅的人去比能够参加嘉庆火锅宴的人多太多了,火锅省的大火锅店一天接待上万客人稀疏平常,这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是无法实现的。
    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方便地吃火锅,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
    “吃火锅体现的是生产力和物质文明的发达程度。我们搞出了铜火锅的时候,同时代的其他地域,基本上都还处于茹毛饮血的阶段。”刘长安吃完小海兔,开始烫白菜梗,顺便问道:“这个李夹马是什么人?你不要总是随随便便就想着杀人的事情,尤其是在吃火锅的时候,其他时候可以想想。”
    “我知道了。”李洪芳精气神十足地回答,又仔细回忆了李夹马这个人,“我怀疑他并不是对考古,文物或者历史研究感兴趣,他一直是在寻找什么宝贝,就像鹧鸪哨一直在寻找雮尘珠一样。”
    刘长安也是行家里手,看盗墓小说的时候,对照着里边的故事,很有代入感,其实真实的盗墓生活,没有小说里那么精彩,也没有那么多反转和故事,不过小说毕竟是小说,这么写才好看,纪实文学一般没有小说那么红火。
    可惜盗墓流的小说现在也不那么红火了,终究回归到了小众市场,很多小说偶尔掺杂下盗墓的副本,倒是很有趣……其实和考古相关,结合新媒体写作风格的相关内容,却很有市场了。
    在一个进步的国家,方方面面都在进步,人只有不停地学习和进步,才不会被淘汰,就像有些作者只会写男女暧昧,多半就会被淘汰,然后不得不去开一些烧烤摊早餐店米粉店之类的了。
    “李夹马这个人,给我的感觉就像那种野心资本家,迟早出事。”李洪芳肯定地说道,李夹马这种人,拥有了财富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以后,往往会自视甚高,人一旦飘了,出事是迟早的。
    “要看哪方面的野心了。”刘长安没有点评,又指了指火锅,“你放的香菜,都煮烂了。”
    ……
    ……
    吃完火锅,刘长安趁着夜风散发着体内的热气,这是一种健康的散热,和汉魏时期开始流行的,服食五石散后需要的散热是截然不同的。
    走到河东,身上的热气也散发的差不多了,身体凉凉的,刘长安看了看街上的行人,竟然还有往江边涌去的迹象,不禁感慨人们喜好看热闹的心性,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娱乐业的高度繁荣并没有什么关系。
    以前的人们娱乐和消遣的方式比较少,刺激的资讯也不多,喜好看热闹情有可原,现在这种拿着手机随便打开一个app都可以打发时间的时代,人们还是无法拒绝看热闹时对未知事件想要亲眼目睹的期待感。
    来来往往的人,都还在议论今天湘江水暴涨起伏的情况。
    刘长安决定也去看看热闹,便挤进了人群,只是一个带小孩的少妇左右走动,阻止了刘长安进一步靠近江岸,刘长安便把小孩抱起来冲了出去。
    那少妇急忙追了上去,还没来得及把“抢小孩”这三个字喊出口,刘长安已经把小孩放下了。
    “带着小孩看热闹,发生踩踏事件怎么办?”刘长安义正言辞地谴责了一句。
    少妇愣了一下,刘长安已经回身了,成功挤进了人群看热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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