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床榻上捱了四五日后,江炽不顾旁人的劝阻起来了,主动去营房找到江霖,请求派发任务。
    江霖看向他的目光中终于出现了欣慰的色彩,大声答应下来。
    众人还想劝,但劝不动他和江霖,余采晟突然提议让狼奴和他组成一队,有什么仗都一起打,彼此有个照应。
    彼此照应算不上,江炽知道这个余采晟总莫名想拉近狼奴和他与父亲的关系,恐怕是想给狼奴在江家军中谋得更高的职位。参将不够,还要做什么,副总兵,还是大总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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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9章
    这世上所有人里,我只在乎她。
    反攻第一战要过崇川山峡经河洛镇, 再夜渡黑淳坨河,兵分三路分别攻打,狼奴和江炽所率领的那队主攻鞑靼左翼。
    一切进行得倒还顺利, 狼奴严格按照江霖和程英谦之前的交代,夜间下令要人衔草马衔环, 暗中行进,直到过了黑淳坨河, 再一把火烧了鞑靼的粮草和营帐,待他们从中反应过来之前就开始四面截杀。
    马蹄尚潮,夜空漆黑,不远处火光冲天, 烟气缭绕, 人马嘶鸣声不断。
    不到半刻钟,那群本还在睡梦中的鞑靼都清醒过来了,持着弯刀跨马杀来。狼奴领着众位将士奋力搏杀着。
    “小将军——”孙晋扶了一把方才突然恍惚了一下险些坠马的江炽, 紧张问,“您还能坚持得住吗?”
    “坚持不住大不了就是一死。”江炽推开他的手, 不管不顾地驭马往前直冲,不甘心落在他人之后。
    孙晋急得不行,一直在后侧拼杀的余采晟闻声立刻赶上, 不禁皱眉。江炽病的这些天别说药了,饭都没怎么好好吃,人瘦了许多,虽然他们这一行有多位将领跟随, 但并不都能时时注意着他, 难免教人担心。
    狼奴一剑砍死四五个鞑靼, 侧头往后看, 江炽竟勉力跟了上来,一声不吭地斩杀着。兴许是因为月光寒凉,他又骑着白马、披着银甲,脸色看起来极差,像随时都能从马上跌下去。
    狼奴搞不懂他为什么非要跟过来,更搞不懂为什么江霖还要对他这种行为大加赞赏,毫不犹豫地答应。好像完全不把命当命来重视。
    刀疤余提议让他跟他们一组,狼奴没什么异议,对他来说跟谁一起打都一样,能打赢就行。但江炽本人看起来并不怎么高兴。
    他这人好拧巴,狼奴觉得有点烦,而且想起了殿下之前交代过他的话,说江炽心思深,不像安好心的样子,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可如今他在江家军,这是江家父子的地盘,他根本没办法远离,譬如此刻,他们成了一队,他就在他身边打,江霖相当于是把他交给他来照看了,他脸再臭,狼奴也不能真的不管。
    正想到这,鞑靼本营帐的几个高阶将领率军冲杀过来了,怒火中烧,高举起足有一人高的大砍刀就哗哗杀来。
    狼奴凝神驾马对付,才将其中一人的砍刀打落在地,忽听侧后方传来一阵闷响,他抽空回头看了眼,江炽竟在马上吐了口血,持枪持剑的手无力颤抖着和那把冲他四面砍来的大刀相抗衡着。
    孙晋和余采晟等人都还被围在后面拼杀着,一时间根本无法赶过来帮他。狼奴抿唇一脚将眼前的鞑靼小头子踢翻下去一个,夺了他的大砍刀就把他连人带马剁成了几块。
    他一旋身挥刀把江炽身侧两个鞑靼都劈砍成了几半,各种黏糊糊的心肝肺和肠子散落各处。狼奴挑了其中一把大砍刀甩给江炽拿着:“这个好用,你拿着吧。”
    不想江炽看到地上那几滩糟物和雪亮砍刀上浓稠的血,竟然没拿得住刀,还伏在马背上剧烈地干呕了起来。
    对面的鞑靼在激烈的交战中看到后爆出了几声大笑,有人说着蹩脚的汉话:“大元帅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原来是个见血就晕的懦夫!”
    “懦夫,懦夫!”
    “狼神辛鞘,你还管他干什么?让他死,让他死!”
    他们一边笑一边以更猛烈的攻势击来。
    狼奴皱眉,看江炽呕半天什么都没呕出来还一副要死不死的样子,既嫌弃又不能真的撂下他不管,只能在连杀几个大笑着的鞑靼后,拿刀背拦到江炽的腰腹部,把他连人带马弄到了自己身旁来挨着。江炽还要挣扎,狼奴拿刀背在他背部拍了一下:“老实一点,别把自己搞死了。”
    “我根本用不着你多管!”江炽抬手去推刀,还想牵马越过狼奴的位置趁机再往前去杀。
    只这一分神的功夫,又有两把大砍刀朝这打来,朝他脖颈后方就要砍下去。
    狼奴立刻折回身抽刀去救他,大声骂了一句:“你好烦啊!”
    要砍江炽脖子的鞑靼被他劈死在了马下,将要落下去的砍刀也坠于地面了,江炽还想朝前莽冲,侧首却见狼奴因为无法在刀剑挥下后的一瞬间内再驭马转圜,而被无声绕至他身后的一个鞑靼砍中了背部。
    也许是因为刀锋落下的一瞬间还感觉不到疼,狼奴眉都没皱一下,迅速转回去后砍死了对他下手的那个鞑靼,又连杀数人。
    狼奴解决了一直缠在自己身边的几个鞑靼后,背手持刀继续驭马往前,不断领人推移着战线。
    江炽神志终于清醒过来,又听狼奴冷声道:“不能打你就老老实实待在后面,你想死,多的是人想活,能不能多为你的部下想一想?”
    那几个高阶将领死伤大半,剩下的虾兵蟹将就好对付多了,几个副将从后面追了上来,余采晟看到了狼奴背上那道深长的刀伤,问都来不及问,怒火冲天地大叫着一连砍杀数人。
    这一战打到天明的时候才停,尸横遍野,火烧不尽,鲜血顺着清晨凝结在草叶上的露水汩汩汇进黑淳坨河,染红了河水。有口渴的将士见了,大笑着拿水囊去装,说今天算是能生饮鞑虏血了。
    江炽看见后又伏在地上呕了半天。
    清点完地上的尸首以及搜刮来的粮草兵械,着人在此驻守后,一行人安营扎寨稍歇,随时准备迎击下一战。
    “军医,军医呢!”余采晟上前要扶狼奴下马,大喊着让人去找军医,不想狼奴没要他扶,自己轻轻松松地从马上翻下来了,手背到身后摸了摸,一边往营帐走一边问他,“好像有点长,看着是不是很丑啊?”
    “我的小祖宗诶你管什么丑不丑的啊!这他娘能要人命啊!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骨头,赶紧上药包扎,别化脓了也得风寒!”
    “我很少生病的,不用紧张啊。”狼奴无所谓地擦了剑,然后收到刀鞘里,进了陈虎刚给收拾出来的营帐,在余采晟也要跟着进来时回身拿剑一挡,“我上药你进来干什么?”
    余采晟急得不行,差点爆粗口,这时一小将从外过来了,给狼奴递去一捧蓝布:“辛将军,您的信到了!”
    狼奴立刻丢了剑,拿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才小心接过了蓝布包,看着这鼓鼓囊囊的一堆,笑涡藏都藏不住:“好多呀!”
    “是啊,辛将军的信是最多的!”那小将笑着走了。
    狼奴抱着那蓝布就要拆开,余采晟恨不得劈手给他全夺过来,狼奴自然不让,他只能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先别看信,把伤口给处理了再说。
    “我自己能弄,你管别人去。”狼奴最避讳的就是洗澡上药的时候被人看着,所以很多时候连军医都不让跟进来,更烦余采晟这种动不动想掀他衣服的人。
    余采晟见他跟个没事儿人似的,好像这伤压根不在他身上一样,勉强放心点了,看他打开蓝布数信封,不由道:“那你这伤不能不处理吧?处理不及时留个大疤多难看?你手再长,眼睛不长后脑勺上看得见个啥?这样,你趴那去,我来给你弄!你还能顺便看看信。”
    狼奴怀疑地看向他。
    余采晟指指自己脸上的疤:“见着没,这我当年自己对镜子缝的,样子不丑吧?我跟你说,那些军医手一个个糙得跟什么似的,恨不得把疤缝成蜈蚣,别提有多丑了!”
    狼奴犹豫着蹙了蹙眉:“我不想留疤,很丑,殿下会嫌弃,能不缝就不缝吧。我的疤已经够多了。”
    虽然殿下说欢爱时摸到他身上的疤会觉得有种奇异的刺激,可是更多的时候她看也不愿意看,只会在黑暗里用指腹一遍一遍地摩挲着,动作又轻又痒,不知在想什么。
    也许殿下是在心疼他。狼奴心尖一热,旋即想若自己真带这么长、这么深的疤回去了,那殿下看到得心疼成什么样。他不能让她担心。
    “那你还废话个什么劲儿!来来来,趴上去,我给你弄,只要及时止血,让伤口尽快开始愈合,用最好的祛疤膏药,保管你一点痕迹都不留!”余采晟不由分说地把他拉到床上去。
    狼奴先把信封都放下,解了腰间的木奴和剑放到桌上,临要把甲胄脱下时警惕道:“说好只上药,你别乱碰我。”
    余采晟又紧张又想笑,拿了陈虎递进来的药箱放桌上打开:“你小子想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要乱碰你了?”
    “反正我感觉你最近一年都很奇怪。”狼奴把甲衣叠好放到一旁,抱着蓝布趴到床上去了,把信一一摊放在面前,“你快点吧。”
    余采晟拿着绷带和药瓶的手都在抖,坐到床沿,先看了眼那道从左边肩胛一直划到右边胸下位置的伤口,才把东西放下来,找剪子给他剪破衣服。
    狼奴把信整整齐齐地摆了两排,数了又数,语气闷闷的:“殿下怎么只给我写了一封,还是好薄的一封……比辛鞍还少。”
    其实辛鞍是话最多的,也不知道怎么能有那么多想说的话,封了五六封,一封比一封厚,狼奴都不兴看。
    他拿起封上写狼奴二字的信,一摸就知道里面顶多三页纸。他心里难过起来,既想立马打开看看殿下给他写了什么,又怕信上写的是他不愿见到的内容。且这么薄,一眼扫过去就看完了,他舍不得。
    狼奴放下这封,去拿师父师娘写的那几封,忽然感觉背上那块衣服被剪下后刀疤余的动作停住了,脸枕着枕头回看他:“你干嘛呢?”
    “我……我,我给你上药啊。”余采晟的声音竟有些哽咽。
    “快点弄。”
    狼奴把师父师娘的信一一看完了才去看辛鞍的,果然是一堆车轱辘的废话,看两张就直接略到最后去了。
    背上刀疤余开始给他清理伤口了,沾着酒水的巾子时轻时重,狼奴不禁道:“你认真一点啊,我不要留疤。”
    刀疤余吸吸气,半天才“嗯”了声。
    把其他信都封好放好后,狼奴犹豫再三,还是咬着唇拾起了殿下给他写的那封。
    竟然只有一张纸。
    狼奴指尖发抖,抽出来时忍不住用手掌捂住了,深吸了一口气才小心翼翼地露出一行字。
    “李白,《春思》。”
    狼奴眉心微松,把手移开了,入目却只有三句诗。
    正正反反,就这三句。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帷。”
    狼奴低喃着:“是那首讲女孩儿心事的诗啊。”
    营帐外,孙晋紧跟着一路往前走的江炽,劝道:“小将军,您要送药没必要亲自去嘛,您自己还没让大夫把过脉呢,还是快点回去歇着吧!”
    “谁说要给他送药了。”江炽面色不甚自然地将手里的金鳞散塞进了袖子里,抱臂继续往前走,脚步还快了几分,“看在他救过我两次的份上,我亲自去看看他的笑话而已。多管闲事,活该他伤个半死。”
    孙晋挠着头:“您就别口是心非了吧,这金鳞散比金疮药还珍贵,千金难买的东西啊……”
    走到营帐前,听到里面的说话声,江炽下意识停了步子。
    狼奴正压着声音责问余采晟:“你碰我腰干什么?!”
    余采晟忙让他赶紧再躺好,解释道:“不是,我不是故意的!我看你这,你这腰脊上怎么有个红点子啊?我还以为是血,擦半天没擦掉!”
    “不是血,殿下说是小红痣。”狼奴想到殿下指尖轻轻触上时的感觉,脸不禁红了,并未注意到余采晟异样的神情,“她夸我这痣长得很别致,很好看。”
    可惜他哄她亲一亲时,她并不肯。
    余采晟平复着激动的心绪:“你,你这痣,是生来就有的?”
    帐外的江炽呼吸瞬刻间凝滞住,暗握着药瓶的五指乍然收紧。
    他想起了那日在马场上无意间听到的父亲和余采晟说的话。
    “不知道。”狼奴回头继续看那张信纸,每个字都不放过地来回看,深怕遗漏了其中的深意,“我后脑勺上又没长眼睛,怎么看得见。”
    余采晟哆哆嗦嗦地把药瓶药罐收拾好,一股脑全乱七八糟地堆药箱里面了,看着那颗陷在少年腰脊上米粒大小的红痣,嘴几乎要咧到耳朵根,眼泪却先一颗颗砸下来了。
    他张张嘴,心里有无限多的话想说,偏偏一个字也吐不出口。
    “小,小,小世……”余采晟几要失语,凌乱地组织着语言,“你没死,你真没死!我……”
    狼奴受不了他了,抬手摸摸,绷带已经都弄好了,就是结系得不咋地,狼奴坐起身,拿起备在一边的干净衣服换上了,皱眉道:“这点伤,当然死不了。你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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