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丽姝:“……”
    死去的回忆突然攻击她。
    这豪横的一打香囊,让她想起了那段不堪回首的黑历史。
    沈丽姝还以为这么微不足道的小事,那位应该早就抛之脑后了,没想到会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开始背刺。
    当然说背刺有些言重了,沈丽姝相信对方应该没有恶意,送这份礼物可能只是想表达“你喜欢香囊吗?这里有一打,拿去换着玩吧”的意思。
    毕竟她上次美滋滋戴着出去浪的香囊虽然精美,在他大少爷眼里却只是用来打赏的小玩意儿,上不得台面。而盒子里这几只,她只看一眼,就差点被那流光溢彩的华美光芒闪瞎了狗眼,她娘看了怕不是是要摆在香案上供起来。
    可能这种品质的香囊,才是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赵姓大佬勉强能接受戴出去的。
    大佬现在把他觉得“还值得佩戴”的香囊送她一打,就……挺感人的,她只是一个卑微的乙方,遇到这种体贴大方的金主爸爸,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但是这种福气她可不可以不要啊,太社死了。
    一辈子那么长,真的好想换个世界生活= =
    大概是被沈丽姝悲伤的情绪感染,小伙伴们一时面面相觑,导致现场鸦雀无声,针落可闻。
    直到沈家旺和沈四伯被他们的动静吸引过来,沈爹从难得呆若木鸡的闺女手中接过盒子一看,也满头雾水,“贺礼就是香囊?”
    沈四伯难得比他们都细心,好奇的看了几眼,忍不住咋舌,“这香囊当真是了不得,络子上居然还坠着金啊玉啊,谁敢戴着这么贵重的香囊出门啊?”
    沈丽姝重重的点头:对啊,正经人谁戴着这种金光闪闪的香囊招摇过市,怕小偷不够努力吗?
    沈爹和沈四伯的加入,让小伙伴们终于可以忽略来自姝娘的压力,愉快的探头探脑围观了,徐虎更是小心翼翼的上手摸了一把,忽然眼前一亮,“姝娘,你记不记得之前去布庄挑素纱,小张掌柜给咱们看那从江南新运来的香云纱?这香囊的料子跟那个好像,但是摸起来还更细腻。”
    也跟着去拿过货的沈大柳双眼放光,“就是比云雾绡还贵的香云纱?这料子比小张掌柜那儿的香云纱还上乘?”
    徐虎强烈安利,“对,你摸摸就知道了。”
    见过香云纱的几人于是挤到前排强势围观,都恨不得把眼睛贴上面,翻来覆去的研究,间或交头接耳、嘀嘀咕咕,最后由徐虎站出来公布他们得出的结论,“前头程公子赏的荷包,三姑说过拿去外头换钱,起码能值一二两银子,那这种香囊,单是料子和做工,恐怕都能卖个五两十两的,再算上这些瞧着并不大,成色却极好的玉环玉坠,总价值就无法估量了。”
    沈大柳赶紧的补充了一句,“即便拿去当铺,恐怕都能换百八十两的。”
    当铺什么性质大家都有些了解,老百姓说那里“见面砍一半”,也就是说当铺能出一百两的物什,其价值就不会低于二百两。
    也就是说,这看着小小巧巧的几只香囊,还真就比他们今晚的总营业额还香。
    沉浸在悲痛中的沈丽姝也终于缓过来了。
    何以解忧,唯有金钱。
    面子和里子她至少得到了一样,总比丢了人还没钱强。
    沈丽姝努力安慰好自己,却冷不丁又受到了来自二堂哥的会心一击。
    沈大路对这位榜一大佬的感情可以说是相当深厚,他们第一次亲手摸到金子,就是他从程公子那里带回去的;后来也有几位贵人用装着银锞子的荷包打赏他们,但他们收到的第一只荷包,也是从程公子这里开头的。
    不管程公子对他如何看待,沈大路自己反正对这位贵客有着特殊的感情和关注,加上这送香囊的举动他莫名感觉似曾相识,便在大家都嘻嘻哈哈、惊叹于香囊的价值时,他绞尽脑汁翻找着过去与程公子有关的记忆,终于想起来了,遂使劲朝刚才说当铺的堂弟摆手,“不能当不能当,这可是程公子的一片心意,年前那回去庙会,姝娘戴了程公子给的荷包,程公子应当是看她喜欢,这次才又送了好几只,你们瞧那花样和颜色都不一样,姝娘可以六七天换着戴都不重样了。”
    说完还邀功似的看向当事人,“既然是程公子送给你的,怎么能随意当了换钱,姝娘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沈丽姝脸都黑了,“说得很好,下次别说了。”
    沈大路绕着后脑勺不明所以:“为什么下次不能说?”
    “咳咳。”沈家旺清了清嗓子道,“这事确实不能往外说,虽然你们说程公子年纪尚小,咱们姝娘也只是个孩子,可外人不管这么多,一听说有公子哥给姝娘送香囊,指不定如何以讹传讹,所以咱们自己人知道就行,烂在肚子里。”
    沈丽姝难以置信看着老爹,连亲爹也背刺她。
    老爹名义上是防止她和大佬传绯闻,实际却是往她伤口撒盐吗!
    沈丽姝简直心痛到无法呼吸。
    老爹小心翼翼把价值不菲的盒子盖好递过来,让她好好保管,她都不想多看一看,“爹带回去让我娘收起来吧,这么贵重的料子,我可不敢随意戴出来。”
    “也好。”沈家旺乐呵呵道,“让你娘照着这些香囊的样式,再给你做几身好看的衣裙,总有用得上的时候。”
    拆完一个礼盒,小伙伴们提醒还有一个,接连遭受背刺的沈丽姝也兴致缺缺,象征性的拆开一看,果然奶团子比他哥还不靠谱,居然是一副特殊材质的七巧板。
    虽然这材质入手细腻沉重,触感堪比玉石,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可她又不能拿去换钱,所以它本质上依然就是个玩具。
    咋地,奶团子把她当幼儿园一起玩积木的小屁孩了吗?
    沈丽姝对兄弟俩大失所望,尤其是大佬,之前期望有多高,现在就有多郁闷。
    明明他们也花了大价钱,但却一点都不实用呢,这要是换成金子银子什么的,不得把他们乐上天?
    郁闷的将玩具盒也盖上,随手交给老爹保管,沈丽姝开始招呼还在啧啧称奇的小伙伴们,“散了散了,没啥好看的,都回家休息吧。对了四伯,趁着附近还热闹,没人敢入室偷盗,店里先留两个人,其他人跟我们一起回去拿被褥。虽然这天气不盖被子也无妨,但把被褥垫桌椅上,睡着也舒服些,白天起来,你们的被褥就放我那边的柜子里,我那儿空柜子多,也省得来来回回搬被褥。”
    第94章
    生烫肉馄饨。
    漫长的开业第一天终于过去了。
    沈丽姝把代表着她黑历史的“贺礼”交给父母处理, 自己再次将这段记忆封存。
    她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没发生。
    逃避虽可耻但有用,这个小插曲还真就被她轻松粉饰过去了。
    主要这两样东西也不是大家会感兴趣的。
    哪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它们的材料做工都造价不菲, 价值远超他们辛辛苦苦搬砖所得, 可是这些小玩意儿,即便沈大路不提醒, 他们一看也知道了, 多半就是送给姝娘把玩的。
    而他们,既不是小娘子更不是没断奶的小孩,没人会对漂亮的香囊和七巧板有什么想法。
    既然如此, 这两份礼物也跟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 价值再高也是人送给姝娘的, 要是能卖了换钱, 他们可能还会心动, 可现在又不准备拿去换钱, 就不值得多关注了。
    男子汉大丈夫, 眼光应该放长远些, 多想想赚钱的大事, 比如刚到手的巨额奖金。
    于是大家的重点又放在奖金上了,被沈丽姝一招呼,都赶紧收拾东西跟她回家了。
    虽然精神亢奋, 也要争取早点睡觉,养精蓄锐,打好明后天两场硬仗。要是这三天都能有二两银子的奖金, 那才是发大财呢。
    小伙伴们就在这朝气蓬勃的状态中, 迎来了开业第二天的挑战。
    起床洗漱过后, 大家精神奕奕去店里开始准备。
    他们中午大概十一点左右开门营业, 虽然有点早,但这个时间人手也是最充足,毕竟中午不用另外安排小伙伴去出摊,送货进城的徐二舅也会留下干活,这也是个好帮手,再加上他今天还会再拉一个工具人进来,相比晚市,午市相当于增加了四五个劳动力。
    人手相当充盈,沈丽姝也不想把大家压榨得太紧,便决定只提前一小时开始备货。
    毕竟如今有了后厨,人手也多,像第一天那样一边备货一边营业也挺好的。
    所以大家只需十点前到店里上班打卡。
    不过小伙伴们还处在亢奋期,就算能睡到九点四五十,然后匆匆忙忙踩着点去上班,他们也不肯这么干,睡够七八个小时就自觉的起床了,简单收拾后出门上班。
    没在家里吃饭,因为沈丽姝昨晚以“值夜班的沈四伯他们也不能回家吃早饭,还得去外边买,那干脆大家都在外边吃,给她娘减轻负担”为借口,强烈请求徐女士今天别准备他们的早餐。
    而徐女士当时应该是被沈丽姝收回来的礼物彻底震撼了,难得没有逮着她浪费的行为唠叨,恍恍惚惚点头同意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事后自然不好出尔反尔,沈丽姝才能够得偿所愿,出了门,就领着小伙伴们直奔路边的馄饨摊。
    这个早餐摊的位置就在他们去店里的必经之路上,看着不太起眼,只一对中年夫妻推着一辆馄饨车,勉强支了张简易的小桌子,摆上三两个小凳子就开张了,条件相当简陋,生意也不好不坏。
    但沈丽姝老觉得他们生意一般,跟馄饨品质没关系,闻着就香飘十里、令人食指大动的馄饨,怎么会有人不爱?
    更何况这对夫妻卖的不是普通馄饨,皮薄馅大的馄饨煮好后,摊主大叔还会挖一勺肉馅,先做生烫肉,然后把生烫肉和其他调料一起倒入馄饨碗中,那叫一个注入灵魂。
    沈丽姝第一次看到这神奇的手法,就有点蠢蠢欲动了,她觉得汴京人民那么会吃,不可能会放过这颗沧海遗珠,馄饨摊生意不好,应该是因为需要在外吃早餐的,大都是赶着去上班上学的那部分人,那他们自然不会选择馄饨这种特别耽误时间的早餐,毕竟这里也没有打包盒让他们边走边吃。
    当然了,这个生意不好,只是沈丽姝单方面的想法,摊主夫妻在这里摆摊十几年,靠着一手馄饨手艺在京城安身立命,不但把家里孩子们都成功拉扯大,还看着他们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心中可满意了。
    他们两口子如今的目标,就是给宝贝孙孙攒钱去学堂,因此浑身都充满了干劲,觉得日子可安逸。
    这不又来生意了,还是在快要收摊回家的时辰,一下子来了七八个客人,妥妥的大生意啊,
    大婶立刻笑弯了眼睛,上前问:“几位吃馄饨吗?”
    沈丽姝虽然是第一次来,但觉得他们可熟了,熟练的点菜,“大娘大爷,给我们各煮一碗馄饨,除了我的要小份,他们都上大碗的。”
    “好嘞,马上。”正坐着休息的大叔闻言把汗巾往肩上一搭,立马起身开干了,他妻子则是殷勤地将干净的桌子板凳又擦一遍,招呼道:“小地方简陋,就三张凳子,几位将就着坐吧。”
    说着目光下意识落在沈丽姝身上。
    她也不知道为啥,明明他们中也有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也有气质斯文的小郎君,但她说话做事下意识却是征求这位瞧着年纪最小,穿着男装却生得比小娘子还漂亮的孩子身上。
    不是因为这孩子出声点菜她才看的,早在他们开口前,她就下意识盯着她了。
    大概是因为就这孩子长得最好,让人根本不舍得移开目光?
    大婶有点想不通自己的心理,也就不去想了,因为她发现自己说完,其他孩子也纷纷对着最娇小的这个谦让起来,“姝娘你坐吧,我们站着吃就行。”
    “是啊,以前在老家,都是端着碗满村子串门的。”
    大婶闻言忍不住点头,她果然有些眼力,这孩子的确是个小娘子……咦,小娘子人呢?
    大家纷纷扭头,才发现沈丽姝已经很不见外的站在大叔旁边,欣赏接下来的表演了,她尤其喜欢看最后烫肉的过程。
    沈丽姝也不是位合格的观众,一边围观,一边还要拉着人聊天,“大伯,您这生意可以哈,馄饨都没剩多少了。”
    摊主大叔人也憨厚,笑得合不拢嘴,“今儿确实不错,正好赶上你们来了,不然这些都得剩回家,就只能自家留着吃了。”
    虽然是小本生意,他们也不会把隔夜的馄饨再拿出来卖。
    沈丽姝好奇问,“这挺多的啊,都带回家自己吃吗?”
    “是有些多,煮完你们这些,还够煮七八碗的。不过我们家吃饭的嘴多,光这些还不够一顿吃的,得配饭一起吃,正好省了做菜的功夫。”要是家里吃不完,他们也不敢每天多包这么多馄饨,毕竟肉和用来做馄饨皮的白面都不便宜。
    好家伙,这么多馄饨还不够家里吃一顿,人口是有多兴旺?沈丽姝想象了下,大概就是她爹娘再生一串弟弟妹妹然后把他们都养大的程度吧。
    她爹属于国家公务员,养这么多孩子都紧巴巴的,还要指望她搬砖补贴家用,摊主夫妻却靠着并不起眼的馄饨摊养活这么多孩子,可见做生意就是比打工香。
    这对夫妻的例子再次证明了她的选择没有错,也验证了汴京遍地是黄金这句古话。
    沈丽姝小小的感慨了一下,随即道,“那这样好不好?剩下的馄饨我们也要了,只是需要麻烦大娘或大伯陪我们走一趟,去前边新开的小郎君烤肉,就可以把馄饨碗空出来了。”
    他们平时是不送餐的,因为摊子就两个人,走了谁都忙不开,但现在是客人把他们的馄饨都包圆了,十六碗馄饨,大份的三文钱,小份二文,加起来就是四十几快五十文的大单子,而且干完这票,就可以给孙子买他们想吃的东西,家里孩子因为天天吃馄饨,早都吃腻了。
    哪怕没有服务意识的大婶,算完这笔账也毫不犹豫的点头:“好的好的,大娘陪你们走一趟。”
    别说只是走半刻钟就到,走半个时辰她也乐意,这么多钱呢!
    满心都是赚钱了的大婶对小郎君烤肉这个名字无动于衷,大叔却没有,闻言不是第一时间答应,而是回头瞅了她好几眼,才继续手中的动作,只是咧着嘴笑道:“你们就是小郎君的小东家们吧?昨儿看到你们请的舞狮队了,可热闹。”
    大婶也恍然大悟:“就是那个咱们孙子吃过一回就天天念着的小郎君?居然真是你们一群孩子在经营,那么好的生意,真是了不起。”
    沈丽姝没想到出个馄饨也能碰到自家的顾客,欣慰之余,就顺手做了个市场调研,“你们也光顾过我们家吗,那最喜欢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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