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票大多沾了泥,风刮不起来,可偏偏有一张分量十足的百两银票,又重新被风掀动,被风势直直带向东南处的那两个大水缸……
    阮珑玲心下一急,立即起身提了裙摆去追,却已是来不及,眼睁睁瞧着巨额银票,就快要落入水缸之中……
    却在入水的一霎那,滞停,落入一只掌心之中。
    那是只男人的手。
    手掌清矍干瘦,骨节修长分明,白皙如寒玉般,指甲盖上的白月牙清晰可见,手背上微突的青筋,仿佛还透着锋凌。
    阮珑玲脚步顿住,抬眼朝手的主人望去。
    三月,庭院中大片的桃花盛开得正好,红的如火,粉的如霞,阵风吹过,花瓣摇曳飘落,犹如下了一阵粉红的花雨。
    男人着了身银白色锦袍,身姿清瘦挺拔,伫立在桃花树下,花雨之中。
    他相貌生得极好,五官如雕刻般棱角分明,俊美中不失英朗,儒雅中又带了丝冷峻。
    在一片桃粉艳色的衬托下,尤其显得风光月霁,如诗似画。
    此人此景此氛围,使得阮珑玲乍然间怔楞了瞬间。
    可几息之后又迅速回过味来,这男人气度不凡,非富即贵,身上的玉华锦流光溢彩,乃是百两一匹的精品,一看就是世家大族浸养出来的世家子弟!绝非刘氏族人!
    所以她方才来了这么久,居然没发现庭院的偏房中,候了一个外男?!
    所以这男人,将方才发生的一切……她的虚张声势,她的狼狈不堪,那些她被羞辱被唾骂的场景…都尽数落入了眼中?!
    世上没有几个人想要被撞见窘迫之状,阮珑玲的脸色,霎时间暗了暗。
    此时,二人之间的距离相隔不过六七步,按理说,这男人捡了她的银票,应该径直走上前来,交还给她才是。
    可男人并没有,而是将那张百两银票转手递给了身后的小厮,让小厮递送至了她面前。
    好似生怕与她扯上什么关系。
    一举一动间,充满了上位者的矜贵与清高。
    这乍然出现的男人,不知底细,不好轻易得罪,且若是没有他,这一百两银票,在方才就已经打了水漂。
    思及此处,阮珑玲心中的疙瘩乍然消解了不少,她知道好歹,所以小心将银票收好后,屈膝朝男人福了福。
    “深谢公子方才出手相助。”
    “举手之劳。”
    语调是温厚的,声线亦清越十足,却依旧难掩那抹如冰似霜的冷漠。
    阮珑玲眼光颇为毒辣,男人衣着华贵,言谈举止得体有节,妥妥的就是潜在的高端优质客户。
    于是她抱着半报恩,半做生意的心态,从袖中掏出了张精致小巧的小木牌,朝男人递了过去。
    “看公子脸生,想必是初来扬州,此乃我阮氏商行的木令,能使公子行走方便些。
    公子在城中总要花销,无论是要置办行头,还是要住行吃喝,凡是在我阮氏商行出示此木令,可以立减八折。”
    她的手在空中顿停了许久,却依旧不见有人来接。
    ?
    听说过世家大族的子弟,都谨守着男女大防,绝不会随意与女子私相授受,可眼前的男人未免也太过古板?
    他方才应该听得清清楚楚,她已经与刘成济订亲了,而且递上去的不是什么香包、锦囊、情书……
    她就是单纯想做个生意罢了,他有必要严防死守到这个程度么?
    呵,不收也罢,阮家商号也不缺他这一单生意!
    阮珑玲生了几分恼怒之心,正准备将木令收回来,可他随行的小厮,已在主人的示意下,抢先一步,收下了木令。
    “姑娘有心了。”
    语调清冷,透着疏远,不像感激,反而像是恩赐。
    阮珑玲直觉这男人不是那么好相与的,抬腿就要扭头离开,可又想起了什么,收回了迈出的脚步,朝男人微欠了欠身,低声道,
    “公子,方才你所见所闻,终究我们这些后院内宅的妇人,因黄白之物起的无谓争执罢了。
    污糟不堪,有碍声名,公子听过便罢,烦请不要外传。”
    或许是生平第一次,被当成爱嚼舌根,搬弄是非之人。
    男子微挑了挑眉,眸底闪现出丝愕然,然后又迅速平息。
    “有碍……声名?那姑娘担心的,是有碍自己的声名?还是,刘家的声名?”
    自然是刘家的声名。
    确切的说,是有碍刘成济的未来的官声。
    她从来不惧流言蜚语,可却不得不为刘成济考虑。
    以刘成济的天资,此次赴京参加会试,理应榜上有名,今后入朝做官不过是早晚的事,若是让人得知他有个赊债不还的伯母,于他今后定然有害无益。
    此等丑事,刘佘氏肯定不会对外宣扬,她更不会说与旁人听,只要这男人守口如瓶,便不会有他人知晓。
    可她若是直接承认,落在旁观了一切的男人眼中,岂不是显得太过窝囊轻贱?
    刘佘氏都将银票甩到脸上了,她却还要处处维护?
    阮珑玲正想要如何回答搪塞过去……
    男人却已了然于心,下了定论。
    “姑娘痴心一片,实在是让???人敬服。”
    “怕就怕彼非良人,姑娘枉给他人做了嫁衣。”
    你真正的良人出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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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怕就怕彼非良人,姑娘给他人做了嫁衣。”
    ?!
    若是阮珑玲亲近的长辈,以劝诫的方式说出此话,她会觉得无比熨贴、窝心。
    可眼前的男人与她非亲非故,初初相识,他以何身份?以何立场?居高临下对她的婚事指指点点?
    全扬州城的人都知道,她与刘成济的婚事已经板上钉钉,二人情投意合,是出了名的郎才女貌,平日里也常一起出双入对,除了一纸婚约,与寻常夫妇并无其他分别。
    对一个安心待嫁的女子,说她正在给他人做嫁衣?
    此言无异于诅咒!
    着实无礼!
    着实狂悖!
    “至于方才姑娘所托,你大可放心,此事确实不足以与人说叨,出了这个院门,我定绝口不谈。”
    男人眉梢眼角,一丝温度也无,语调波澜不惊,态度漠然且冷傲,答应了阮珑玲的请求。
    他这居高临下的态度,仿佛在无形中表明:此等琐事,根本就不配由他的嘴中道出。
    在这寥寥几句之间,让阮珑玲对男人仅剩的好印象,尽数烟消云散。
    可作为一个合格的生意人,不将情绪挂在脸上,是最基本的与人相交之道,更何况,还是有求于人的时候。
    但她唇边那抹礼貌的微笑,到底还是消弭不见。
    阮珑玲心中认定了刘成济待她情比金坚,定不会是那般负心薄幸之辈,可总不好去和一个外男去争辩。
    所以只垂下了鸦羽般纤长的眼睫,藏下了眸底蕴上的冷怒,屈膝微微欠了欠身,低声道了句,
    “如此,再次深谢公子了。”
    说罢,阮珑玲片刻也不想与这轻慢不恭的男人多待,立即扭头,转身离去。
    桃花树下的男人,昂首负手,望着她那抹窈窕的翠碧色背影越行越远。
    粉红色的花瓣,随风摇曳在半空中,那抹翠色的身影穿过花雨,有条不紊地在庭院中四处穿梭,不断屈膝附身,弯腰伸手去捡地上的的银票。
    妙龄女子的身体曲线,随着她的一举一动尽显无疑,领口处微微显露出清晰可见的锁骨,显得她的身姿愈发纤细。
    手若柔荑,颈若蝤蛴,身若杨柳,颜若舜华。
    粉腻酥隔娇欲滴,肤若凝脂似幽兰。
    可这般好颜色的女子,却正伸出那双欺霜赛雪的手,轻拍着银票上的泥污……
    原是天上仙,却惹凡尘事。
    花入泥泞,瓣沾污浊。
    女子身上显露出股透明的易碎感,使人难以自抑的,从心底涌上一股保护欲来。
    李渚霖不由凝神,眸光落在那抹碧色身影上,直到她将银票悉数捡完之后,与婢女双双消失在了庭院的圆拱垂花门下。
    身后传来一声叹息,小厮云风唏嘘道。
    “公子难得如此提点人,也不知这位姑娘有没有听懂。”
    “她可不就是为他人做嫁衣么?刘成济此时已被公子钦点成了探花郎,如今在京城炙手可热,已被吏部尚书招揽,准备要做尚书府的东床快婿呢……”
    其实若是光论容貌,莫说尚书府的三小姐了,饶是全京城的贵女们,也没有几个能生得如玲珑娘子这样好看。
    饶是他家公子这般清贵自持、不为美色所惑之人,也不免多瞧了几眼。
    李渚霖转了转指尖的翠绿色扳指,眸光落在庭院中那把已无佳人的交椅上,
    “事关情爱,当局者迷,想要看清谈何容易?瞧她离开前的不耐之色,想来是未曾听入耳的。”
    “这姑娘也着实太惨了些,刘成济隐瞒婚约,攀上了尚书府的高枝儿,而他的伯母刁钻刻薄,妄图抵赖账款……
    莫不是瞧着人家姑娘无兄无父,无人替她出头,才敢如此任意欺凌,这般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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