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的处境尷尬,去网咖找陆之尧的过程我故意换了三班公车、一次计程车,每次换车之前都走路一小段。我听说像这样不停变换交通方式,就可以扰乱警方的调查。虽然这样要多花不少钱,但总比被警察抓到来得好。
    我回到包厢,陆之尧躺在沙发上,正看着报纸。
    「魏秧二等兵,进来怎么没有喊报告?」
    见到我,他把报纸放下来,用他最擅长的阳光笑容没头没脑地说。
    「啊?」
    「哈哈,没默契欸!这时候你应该要说,报告──长官──」
    「喔喔喔喔!」
    我连忙顺着他:「报告长官,我顺利完成任务了!」
    「欸?真的假的啦?」他整个人跳起来:「等一下,你真的去拍尸体了?」
    「嗯。」我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剧本不是这、这样写的吧?你真的去了?一个人?这不是人类办得到的事情吧?」
    陆之尧似乎很慌张,连续说了一堆我听不太懂的话,我有点害怕地把手机拿出来:「我真的去了,影片在这里。」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为了我做到这种地步?」
    「因为──」
    我咬着嘴唇,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因为我喜欢你」。
    不短的沉默过后,陆之尧伸手轻拍我的肩膀,把我拉近他,抱了一下。
    虽然他只抱了一秒鐘就放开,但我的心脏差点就要停了。
    我知道他这个拥抱并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他们运动员本来就很习惯肢体接触,就像比赛结束时教练都会拥抱选手。
    但仅仅是如此便令我热泪盈眶。
    「辛苦你了。」
    他轻声在我耳边说。
    「我没想到你真的会去拍,我不是故意要让你做这种事,你一定很害怕,对不起……其实你可以不用这么努力的,你可以拒绝我的……」
    他的眼神充满了愧咎,我非常意外,又是一个从来没有在影片中看过的表情。
    「不用跟我道歉,我很开心你叫我帮忙!我一点也不怕,真的!」
    他摇了摇头:「居然叫朋友做这种事……我真是个大笨蛋啊。」
    明明这句话的重点不在那里,我还是被「朋友」这两个字震撼到了,原来他把我当成朋友!我什么时候晋升成朋友了?上一次他还说我是很敬业的粉丝,更之前他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确定……
    才过几天,我们居然就已经是「朋友」了?
    突如其来的大跃进,让我的内心小鹿乱撞。
    「影、影片,给你。」
    我慌忙掏出手机递给陆之尧,要是再不说点什么,我那头小鹿可能下一秒就会撞死。
    「你是我遇过最勇敢的人,如果世界上有英雄,大概就是像你这样。」
    陆之尧接过手机,不知道是开玩笑还是真心地说了一句。
    我有点紧张,因为我拍影片的时候完全没看萤幕,甚至眼睛还是闭着的,到底有没有拍清楚我也不知道。我站在稍远的地方,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得到一点点萤幕,陆之尧看了影片,沉思了很久。
    「怎、怎么样?有发现什么吗?」
    「不见了。」
    「什么不见了?」
    「用来封住嘴巴的胶布跟毛巾不见了。」
    陆之尧说着就把萤幕转向我这边,我闪避不及,仍然瞄到了一点。
    死者的脸上的确没有胶布。
    「她脚上的绳子断了,但手还被绑着,所以应该不可能是她自己解开的。从这个影片上来看,她摔下去之后没有马上断气,而是就这样爬行了一段距离,就算胶布在这时候脱落,毛巾也会留在原地──你的影片里面没有拍到毛巾。」
    「的确没有毛巾。」
    我回想了一下,尸体周围除了草跟石头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毛巾是白色的,如果真的有,那应该很容易就能发现。
    「也就是说,兇手大费周章回去找尸体,为的就是把毛巾跟胶布拿走。」
    「这两样东西可以证明他是兇手吗?」
    「当然可以。」
    陆之尧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因为胶布上,黏着兇手的指纹。」
    「对喔!」
    我恍然大悟,随后又想到:「但是,为什么兇手不戴手套?」
    「因为手套不是必需品,现在又还是夏天,如果打从一开始就戴着手套出现,很容易引起怀疑。如果他是到了要杀人时才戴上手套,又会花掉太多时间,而且戴着手套会很难撕胶布。」
    「原来如此。」
    「关于指纹,我有另一个假设,但我想先听你的情报。」
    「情报?」
    「你应该还有别的事情要告诉我吧!」
    「啊,对喔!我有去找陈萱俞!」
    我连忙把陈萱俞说的话复述了一遍,这已经是我第二次重复这段话了,但却一点也不觉得疲惫。我对陆之尧的反应很感兴趣,不知道他会提出什么有趣的见解。然而他听完后,并没有像推理小说中的侦探一样说「我知道了!」,而是看着手机再度陷入了沉思。
    良久,他终于开口。
    「我们都忘记了,还有一个可能……就算兇手不是熟人,就算她跟兇手从没见过面、从没说过话,她也能知道兇手的名字……」
    陆之尧抬起头,双目直视着我:「兇手,是名人。」
    名人!
    这两个字有如醍醐罐顶,对啊!如果是名人的话,书臻的确也能认出他!可是,这跟指纹又有什么关係呢?而且,如果是这样的话……
    「难道兇手不会是书臻的网友吗?同样没见过面,却知道名字,为什么你会这么篤定是名人?」
    「因为死者跟着他走了。如果兇手只是一个普通的网友,那就会跟陈萱俞说的一样,马上就破功了,但如果兇手是个名人呢?我的意思是,兇手是个跟我有关係的名人,他就可以谎称是我要他来的,这是不是比较可信?而且你见过兇手,他也会跑酷,如果他跟我没有一点关係,那也太巧了一点。」
    「我都忘了他会跑酷这件事……」
    「而且,他把胶布撕掉了,因为上面有指纹──其实指纹对比是很麻烦的,如果没有建档,没办法光看到指纹就确认身分,还是必须要从嫌疑犯里面找。但兇手如果真的是个名人,或者是网友,那警察一定不会那么快就怀疑到他头上,至少,怀疑他的机率很低。」
    「就跟我们一样,我们一开始也只想着是书臻身边的人。」
    「对,如果他们在这之前完全没有互动,那就更不会被怀疑了,更别提现在还可以人工把已经发过的讯息给删除。事发那么久,也没有听说死者有比较要好的网友,也就是说,兇手很有可能根本不在嫌犯的名单内。」
    路之尧顿了顿,继续说:「但他还是把胶布撕走了,也就是说,他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要嫁祸给我,打从一开始他就是冲着我来的。」
    「你是说,为了让你被定罪,故意去杀一个人?但你之前明明说过,这不太可能……」
    「这只是其中一个假设。」
    陆之尧伸出两隻手指:「第二个可能,兇手的指纹早在这之前就已经被建档。」
    「也就是说……他可能有前科?」
    「或者是当过兵。」
    「如果真的是这样,你已经有人选了吗?」
    面对我的问题,陆之尧没有回应,而是忽然站起来,一派轻松地问:「要不要我教你跑酷?」
    「咦?你在转移话题──」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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