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苗婶找了竹刷来,拔走了萧矜的另一只鞋。他就将一双脚都搁在陆书瑾的膝头,自己往身后的椅靠上一躺,端足了少爷范儿,在陆书瑾与杨沛儿闲聊的声音中慢慢闭上眼睛。
    陆书瑾给他搬的椅子,是整个大院之中唯一一个带背靠的竹藤椅,但对萧矜来说依旧有种硌骨头的坚硬,但他却能在刷鞋的流水声和身边的闲聊中缓缓睡去,那隔了墙远远从街道传来的吆喝买卖都不能将他吵醒。
    杨沛儿往萧矜那飞快地瞟了一眼,见他歪着头闭着眼神色安宁,像是入睡了,这才凑到陆书瑾边上小声道:“书瑾,你与萧家少爷的交情何时这般好了?”
    陆书瑾想说自己跟他好似没什么交情,也不过是一开始利用他收拾了刘全,后来又拜托他救人,硬要说交情,也就一个代写策论和测验作弊,都算不得什么正经交情。
    但眼下他的双脚还搁在自己的膝头睡得如此毫无防备,那句没有交情说出来大约是没人信的,陆书瑾想了想,以防萧矜装睡偷听,说道:“萧少爷为人正直热情,广结朋友,我也是走运才与他做了同窗能够来往一二。”
    这话说得确实中听,但萧矜正呼呼大睡,没听到。
    杨沛儿含笑道:“那可太好了,你孤身来此求学无依无靠,我原本还担心你在学府受欺负,若是能得萧家庇护一二,日子就顺利了。”
    陆书瑾笑着摇摇头,并不想深聊,便岔开话题道:“沛儿姐你才是要当心,这云城如此庞大,人口混杂,难免有人包藏歹心,断不可再轻信旁人。”
    杨沛儿连连点头称是,说起前几日的事,又拉着陆书瑾的手反复道谢,话里话外都要拿她当亲弟弟对待。
    正说着,被差去买东西的随从就进了门,几个人手里提得满满当当,身量又高大壮实,吓得杨沛儿慌忙起身。
    陆书瑾被拉了一下,虽没拉起来但萧矜搁在她膝头的一只脚却因这动作滚落,后脚跟直直地往地上一磕,他当下就嗷了一声痛醒,陆书瑾赶忙又坐好。
    而随从也忽视了旁人,非常没有眼色地直接冲睡得正香的萧矜喊道:“少爷。”
    萧矜后脚跟磕得又麻又痛,一睁眼就怒瞪着陆书瑾,还没开口问罪就听她道:“我没动弹,是你自己掉下去的。”
    他睡得迷糊,也不清楚究竟是自己睡着了之后不老实,还是陆书瑾故意使坏,遇上陆书瑾否认,他这一口气也就只能憋住,没好气地看了随从一眼,“办事何时这般拖沓,到现在才买来?”
    随从低头沉默,不敢回应。
    “把我鞋拿来。”好在萧矜这一觉睡得舒服,气消得快,他揉了揉脖子让人拿了鞋来穿上,站起身时情绪已经平复,问道:“都买了什么?”
    随从答:“人参,红枣,莲子各五两,另有老母鸡三只,猪羊肉各二十斤。”
    萧矜眉头一皱,“就这些?”
    陆书瑾赶忙道:“够了够了,这些够了!若是买多了吃不完就坏了!”
    萧矜作罢,指了下杨沛儿的房间道:“放那边门口,然后就出去等着吧。”
    随从应了声,将东西都摆在杨沛儿的门口陆续出去,惊得杨沛儿瞪大了眼睛不知如何反应。
    陆书瑾其实也有被吓到,没想到随从买了这么多东西来,她原本只想买一只鸡来着。但见杨沛儿表情更夸张,只好安抚她道:“这是买给你补身体的,我原本想自己买,但架不住萧少爷是个热心的性子,先前你被抓走苗婶也担忧了好些日,还与我一起去报的官,这些东西你赠她些,权当谢礼。”
    就这么一个时辰的功夫,在云城臭名远扬的萧少爷在这大院之中俨然变成了热心肠好相处知礼节的世家少年郎。
    杨沛儿红着眼眶,冲萧矜福身致谢,又拉着陆书瑾说了好一会儿的话,边说边擦眼泪。
    萧矜只等了一会儿,便开始不耐烦了,喊了她一声,“陆书瑾,你该回去抄书了。”
    陆书瑾应了一声,觉着时间也差不多,便向杨沛儿道别。苗婶也跟着一起来相送,欢喜得脸上都是笑意,跟在陆书瑾后头不住地夸萧矜和她年少有为。
    萧矜走在最前面,步子跨得大,不多时就走到了巷口,回头一看陆书瑾还在边走边回头应话,若是搁在季朔廷或是旁人身上,他早就开始骂骂咧咧。但他瞧着陆书瑾弯着双眸笑,模样要比学府之中更为活泼开朗,富有生机。
    萧矜便没开口,站在巷口等着。
    自家小少爷的性子平日里跟着的随从们摸得门清,眼下自家少爷站在垃圾秽物旁边静静等着并不催促,面上也没有烦躁的神色,随从们皆面面相觑,用眼神暗表稀奇。
    眼看着陆书瑾总算走到了巷口,萧矜这才进了马车里。
    她站在马车边上与杨沛儿和苗婶道别后,便跟着进去,门被关上后,这辆华贵的马车就缓缓驶离长青巷。
    萧矜看了一眼这车里被两人沾满污泥的鞋踩得乱七八糟,眉头狠狠一抽,干脆闭上了眼睛眼不见为净。陆书瑾见状也坐在车壁边上,安安静静并不打扰他假寐。
    马车行驶到一般,萧矜突然开口,问道:“你今日换药了吗?”
    “什么?”陆书瑾的这句问话是脱口而出的,问完之后才想起来脖子上的伤,她今日确实忘记换了。
    萧矜睁开眼睛,用眼神指了下她脖子上的白布条,“解开我看看。”
    陆书瑾小心地解开缠在脖子上的白布,露出糊满了青黑色药膏的伤口,惹得萧矜眉头一拧,“怎么变成这样?”
    她根本看不见自己的伤口是什么样的,于是面色无辜,不知如何作答,只问道:“很严重吗?”
    萧矜没应声,而是弯身在自己座椅的下方拉开一个暗屉,里头放着各种瓶瓶罐罐,他拿起几个看了看,从中挑选一个鹅黄瓷瓶放在桌上。
    继而他提起桌上的壶往杯中倒水,从衣襟的兜里拿出暗绿色的锦帕,再将锦帕浸在水中彻底打湿,拧干些许,抬头对陆书瑾说:“坐过来。”
    马车轻轻摇晃,陆书瑾扶着车壁起身,按照他说的话走去了对面,于他旁边落座。位置算不上特别宽敞,萧矜又坐在靠近当中的地方,陆书瑾一坐下两人的距离就变得非常近,而她要把伤口对向萧矜的话,身子必须就要往他的方向侧去,如此一来两人的膝头便避无可避地抵在一起。
    萧矜先将锦帕覆在陆书瑾的伤口上,壶中的水还是温热的,热意按在伤口立即就激起一阵微弱的痛意,随着热意扩散,陆书瑾觉得整个脖子都烫了起来,慢慢往上蔓延,熏染耳根。
    她微微挪动目光,看向萧矜。
    只见他正专注地盯着自己的伤口处,待湿热的锦帕捂化了伤口的膏药之后,便刻意放轻了力道把膏药擦掉,带着不满的情绪低低道:“还是不能相信街头的郎中,他们配的药起效太慢,这样涂抹不仅会留下难看的疤痕,还极有可能捂得伤口溃烂。”
    “昨日事情太多,回来之后便忘了此事。”萧矜的后半句话倒像是自言自语。
    青黑的膏药擦去之后,便露出了陆书瑾伤口原本的模样,已经不再流血,但伤口有些红肿,看上去并没有比昨夜好多少。
    他拿起瓷瓶将里头的粉末倒在掌心,也不知道是什么名贵药,他半点不心疼。
    放下了瓷瓶时,萧矜动作一顿,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抬头对陆书瑾问道:“这药性烈,撒在伤口会有些痛,不过你一个大小伙儿,应该是不怕这些疼痛的吧?”
    陆书瑾与他对望片刻,而后将目光挪开,盯住了萧矜身后的窗框,点点头。
    她觉着萧矜这句话不像是激将,倒像是鼓励,因为他的语气有着莫名其妙的柔和。
    正胡乱想着,萧矜的手就覆了上来,紧接着脖子上的伤口猛烈疼痛起来,比??x?如昨日被伤时的痛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单是这种疼痛,陆书瑾是能够忍耐的,她握紧了拳头咬咬牙一挺,连哼都没哼一声,让萧矜来回抹了三次药。
    伤口处理完,萧矜拿了新的白棉布让她自己包裹伤口,目光掠过她发红的眼眶时,暗自腹诽他还真是没见过这般娇气的男孩。
    但嘴上却还是要拉踩一下自己好兄弟,“上回季朔廷用着药还痛得哭爹喊娘,没想到你比他强多了。”
    陆书瑾慢慢包裹伤口,没有接话。
    心中却想,这一句好像是赞扬。
    虽说她今日夸萧矜那些话之中大半都是场面话,但总归那句“热心肠”不是假的。
    作者有话说:
    萧矜:跟陆书瑾相识没多久,我这肠子都热八百回了。
    第26章
    萧矜敛了气,只道:“扫兴,出去。”
    马车本来是要往海舟学府而去的, 但走到半道上,萧矜忽而想起来临走时给随从安排了一堆的事,铁了心地要把那个地方彻底整改一番,现在这时候估计正忙活着, 学府的舍房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
    他朝陆书瑾问:“你还有旁的事要忙吗?”
    陆书瑾自然是没有事的, 本来今天的打算是在大院里坐到晚上再回来, 但是因为萧矜从中作梗, 她只得提前离开。
    见她摇头,萧矜沉默片刻, 似在思量什么, 而后对随从道:“改道,去春风楼。”
    春风楼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地方, 陆书瑾当即就说:“我要回去。”
    “你回不了。”萧矜否决, 说道:“那破地方合该好好修整,待晚上再回去, 你就先跟着我。”
    “我不想去。”陆书瑾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
    萧矜瞥她一眼, 掺杂着威胁地哼了一声,“这话我就当没听到。”
    陆书瑾自然也不敢再说第二遍,但心里还是不大乐意的, 知道萧矜指定不会去什么好地方。
    果然,马车饶了半个城,在云城第一琴馆门口停下。
    萧矜率先下了马车, 他是春风楼的常客, 守在门口的下人老远就瞧见了萧家马车在路边迎着,一见萧矜下来便急忙上前, 躬身弯腰随手给萧矜的衣摆掸了掸灰尘, 喜笑颜开:“萧小爷, 您又来了啊。”
    萧矜应了一声,那下人便像往常那样,着急忙慌地将他往前引,但萧矜这次倒没急着往里进,而后回头看了一眼,也不知是在瞧谁。
    片刻后,他横眉佯怒,半个身子又探进马车里,从里头拽出来一个模样极是清秀的小郎君,往外一拽就扯下了马车。
    陆书瑾看着面前这座富丽堂皇,张灯结彩的春风楼,抗议道:“我想回去看书。”
    萧矜道:“不成,我陪着你去了一趟城北,你也该陪我走这一遭才算公平,再说了,那舍房你现在也回不去,指定一团乱。”
    “我可以站在院子里看书。”她说。
    萧矜又开始装聋,威胁道:“你若是不想好好走路,我就给你扛进去。”
    街上人来人往,皆往此处瞧,而萧矜又握着陆书瑾的手腕不放,似铁了心地不让她走。陆书瑾没办法,只得跟在萧矜后头进了这云城有名的销金窟。
    春风楼乃是远近闻名的琴馆,是城中达官贵人,世家子弟的主要消遣之处。
    楼中的酒十里飘香,楼里的姑娘倾城貌美,打一踏进这座楼,陆书瑾的眼睛就被里头的华丽晃了眼,只觉得触目便是在灯光下闪耀的金色,头顶上挂着的巨大的彩色灯笼往下坠着飘带,站在轻薄纱帘之后翩翩起舞的姑娘,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芳香,不管从何处看,这里都与玉花馆有着云泥之别。
    但本质上,也无太大区别。
    萧矜走在前头,楼中的姑娘都熟悉他,站在边上甩手绢,“萧小爷可有几日没来了。”
    “爷有正事儿,也不能日日往这里跑。”萧矜适当地为自己正名。
    那些姑娘都知道萧矜不喜欢姑娘贴得太近,虽围了上来却也保持着一段距离,很快就发现他身后还跟着个穿着寒酸的陆书瑾,纷纷发出诧异地疑问,“这后头跟的是谁啊,怎么瞧着那么眼生?”
    陆书瑾缩了缩脖子,心说可不眼生么?她就是钱多得放路上烧,也不可能踏进这地方。
    萧矜脚步停了停,转头对她道:“你跟紧些,走我边上。”
    陆书瑾实在不适应这种场景,唯一认识的人也只有萧矜,当然是紧跟着他,听他说了话之后便跨了两步悄悄去贴他的手臂。
    萧矜牵着嘴角笑了下,带着她直奔三楼,去他常年包下的一个雅间之中。
    这里的门也不知是什么做的,将声音隔绝得极是彻底,里头的声音一点也传不出来,直到门推开时才能听到里面交错悠扬的琴乐之声。
    雅间敞亮,绯色的纱帘从吊顶上垂下来,轻轻飘动着。
    萧矜撩开纱帘往里探身一瞧,就见座位和矮榻皆坐了人,几人见了萧矜之后纷纷站起身来,唤了一声,“萧哥。”
    萧矜方才还愣愣的,目光一落,瞧见了正中央的矮榻旁坐着的一个男子,当下神情一转扬唇笑了起来,脱了靴子往里走去,“我说这地儿怎么这般热闹,原来是叶老二你在啊。”
    陆书瑾落后了半步,不动声色往里看,就见季朔廷也在,但他边上坐着个脸生的年轻男子,约莫二十出头,长相并不算出众但眉梢间的笑意仿佛带着股温柔的意味,笑着说:“萧小爷,有阵没见你了,听说你昨日干了件大事儿啊。”
    说着,季朔廷和那男子一同动身,在当间让出个空位来,萧矜从善如流地走到其中盘腿而坐,姿态随意地伸展着肩膀,似烦躁地叹了一声:“什么大事啊,别提多晦气了,叶洵你最好别提,触我霉头。”
    叶洵的另半边臂膀上还趴着个模样极为艳丽的姑娘,他随手捏了颗葡萄喂给那姑娘,不在意道:“刘家私藏官银的事都能让你给抖出来,哪能是触霉头?这是立大功啊。”
    那姑娘含了葡萄笑,“萧小爷本事大着呢。”
    叶洵就低低训斥她,带着股宠溺的意味,“吃完了再说话。”
    姑娘又咯咯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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