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挑了挑眉,“怎么试?”比体力么?啧啧。
    他呵呵笑了一声,“不急不急,迟早知道的,你看着吧。”
    瞧他一脸荡漾,我伸手拍向他的脸。
    大概整理得差不多,再把一些半新家具卖到了二手店,因为之前把房租付到了下个月,所以也没急着要搬。一辞职时间久多了点,除了去看看任三爷,就是和王筝待在家里把东西都料理好。
    王筝对任三爷似乎有很大的厌恶,一提起就脸色大变,僵直着不说话。我知道他知道一些上一世的事情,不免有些尴尬地拉着他,说:“别在意,你自己都说了,都是梦里的事情。”
    王筝摇头、又点头,从后搂着我,“祺日,我们快点走吧,我觉得……心里不太踏实。”
    我点了点头,苦笑地应了他。
    机票也买了,是去M市的,然后再转车到那里的一个小乡镇,那里是个小观光地,听同事提起过,看介绍也是个不错的地方。出发的前一个星期,王筝很是兴致勃勃,晚上几乎睡不着觉,心情一直很高昂,吃药的次数也少了。任三爷也没再表示什么,那几天陪着他,他也没再说什么,心情像是有些阴晴不定的。
    只不过,一切都还算是好的。
    这天,王筝说要出去买点东西。
    他前晚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我整晚没睡好,他说要出去的时候,我懒洋洋地抬眼应了一声。
    王筝撇了撇嘴,蹲下身,突然凑过来往我脸上一亲。
    “那我出去了,想我就打给我。”
    他快步走出门的时候,我还愣愣地睁着眼。
    然后,坐了起来。
    看着外头,总觉得太不真实了。
    我叹了一口气,拉起被子,往后仰倒。
    前些天都下着大雨,只有今天放晴,天气好得让人忍不住心情愉悦。
    我想,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王筝的唇印在我的脸颊上,只是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品味。
    那天下午,我接到了一通来自医院的电话。
    王筝出了车祸。
    送往医院的时候,已经伤重不治。
    第十四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四回(下)
    出门前,我多拿了一件大衣。
    那是王筝常穿在身上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说外面放晴了,用不着带着。
    我将那件白色的大衣褶好了,放在袋子里。
    他怕冷,我得记得给他拿着。
    从我住的地方去医院很远,我在路口站了很久才等到了一辆车。我把大衣抱紧了,只要低头,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
    像是久远的、却又那么贴近。
    今天的天气很暖,王筝说今晚要出去吃,他已经订了位子了。他跟我说,那酒楼的中菜很好吃,位子很难订到的,他半个月前就排队等着了。
    我问他,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说,今天是星期三。
    我问他,你的手表呢?
    他说,旧了,当了换一个新的。
    医院的长廊很长。
    “死者受到剧烈撞击而导致肺部大量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已无生命迹象。”
    “先生,请节哀顺变。”
    那扇门推开之前,我想了小时候的王筝,小小的、开朗的,远远看去,漂亮的像个小天使。
    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他。
    喜欢得太久了,渐渐地,溶成生命的一部分。
    当这份感情从生命真正脱离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一种痛,是足以让人窒息的。
    我走向他。
    空气很冷,冻得我眼睛酸涩,什么也流不出来。
    我静静地看着王筝。
    他还是一样地漂亮、好看。
    只要闭上眼,我就能轻易地描绘他的脸庞、从小到大,说话的模样,生气的、开心的……
    我曾经那么地爱他。
    我伸手,想碰一碰他的脸。
    他的睫毛很长,像一对小扇子;他的下颚稍尖,是漂亮的瓜子脸;他的鼻梁挺直鼻翼丰厚,张妈说过,那是多福的意思……他笑的时候尤其好看,有一双浅浅的酒窝,双眼是灵动的,整个人也跟着鲜活起来。
    他有个好听的名字。
    王筝。
    我无声地叫着他。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我伸进白布,握住他的手。紧紧地、用力地。
    是冰的,僵硬的。
    我慢慢地挨近他。
    我说不出话,连哭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一样,我只能看着他,紧紧地贴着他。
    我流不出泪。
    一滴也流不出来。
    然后有人将我用力地推开。
    “Eustace!Eustace!Eustace——!!”
    尖锐刺耳的哭叫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坐在地上,愣愣地看着上方。
    是舒媛、是舒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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