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萧天一想到有人可以轻而易举得分辨出他所仿冒的假货,整个人就如坐针毡,根本一刻也坐不住了。
这威胁的可是他立家之本,而他内心也实在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作品能被人看破。
想到这里,他下定了决心。
“阿龙,你去找个人,把那个女孩子给我带过来,顺便查查她究竟是个什么来头,是不是有人眼红我们的生意要和我们作对,还是……”萧天的表情从来没有这样难看过,“你不用亲自去,出点钱,有的是人会给我们卖命。”
阿龙脸色并没有流露出异样:“老板,那是活捉还是?”
“如果不能活捉,”萧天脸上闪过一丝戾色,然而很快被他压了下去,那句话没有说出口,,“尽量要活的,我有话问,闹出人命来毕竟不好收拾。”
阿龙点头:“明白了。”
同一时间,杨绵绵一个人在房间里泡脚,荆楚出门在外都给她带了折叠的泡脚桶,撒了药粉,据说每天泡脚对治痛经有奇效,杨绵绵自己从来不记得,荆楚走之前给她倒好热水撒好药粉看着她把脚浸进去才走。
“总觉得被当成三岁的小孩子了。”杨绵绵躺在床上,摊开手臂装死。
小伙伴们齐齐嘲讽:
“我要吃饭,你喂我。”
“我不想走路,你抱我。”
“我不想动,你背我吧。”
“杨绵绵,你有三岁吗,你是三个月吧?”
杨绵绵:“……喂,你们这么嘲讽我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是我的东西却向着别人?”
“绵绵,人心啊,你不得人心。”双肩包摇头晃脑,越来越胆大了。
其他小伙伴们也纷纷附和,笑声一片,唯有那个碗一直没吭声。
杨绵绵晃着腿踢水花:“怎么啦,你心情不好啊,别担心,我不会把你交给他们的。”
碗沉默了一会儿说:“是因为我吗?对不起。”
“不是。”
它虽然价值贵重,但是对于萧天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辨认出它代表的涵义。
但碗却想不到这一点,它只是自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如果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碗就好了,我以前也只是一个很平常的碗,有很多和我在一起的朋友,以前我是给一个太太用的,她最喜欢的是定窑来的白瓷茶壶,经常用它泡茶,用我喝汤,我从来没有出过那个大宅子,但是有时候会听见它们说外面的世界,我有时候也想跟着外面货郎的扁担一样可以到处看看……”
杨绵绵静静地听着,大家都不说话了。
碗喃喃说:“可后来我出来了,一切都不一样了,太太死了,经常捧着我的那个丫头也死了,世道就突然变了,它们说换皇帝了,皇帝总是在换的,我都不记得换过多少个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它们对我就不一样了,我本来只是一个碗,可是它们叫我古董,说我有价值,我卖得很贵,他们把我买回去却从来不用,把我放在架子上,很少用我,我觉得很寂寞,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碗了。
后来又打仗了,人总是喜欢打仗,不知道为什么,打仗就会有人死,我也会换地方,我已经换过很多个地方了,也很久很久没有人用过我吃饭喝汤,我很羡慕其他那些碗,它们就很开心,每天放的东西都不一样,有个白碗很好玩,它说它的目标是把所有的东西都盛一遍,但是他们只拿它放白米饭,一次两次的,它总是很失望。
但是我很羡慕它,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用过了,都是碗,但有些碗命短,有些命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觉得命长好一点,后来觉得命短更好,我以前有过很多朋友,但是它们都死了,我以前是一个很开心的碗,但是现在它们都说我是古董,人类真是很奇怪,因为我活得久就是有价值吗,是不是因为人类自己活得太短了才会那么想呢?
更奇怪的是,明明有很多很多比我们活得更久的啊,我曾经去过寺庙,我去那里的时候它已经一千多岁了,我才四五百岁,可它们把我当宝贝,却不看那个寺庙,可我好羡慕它,它活了那么久,还是寺庙,大家还是进去烧香拜佛,我不是,我是被送给别人的。
你们人类真的好奇怪,我之前遇到的那个人更奇怪,他弄了和我一模一样的碗却不用,而是一个个砸掉了,他是我遇见过的最残忍的人,如果不想用,为什么要毁掉呢?
是因为它们不够像我吗?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如果想要我去死的话,我愿意的,我活得太久了,我已经很久不像是一个碗来,那我至少可以像所有的碗一样去死。”
这番话听得其他小伙伴都快哭了:“不要那么说(gt﹏lt)我们都很喜欢你啊,和我们回家吧,家里还有很多可爱的朋友啊,绵绵不会把你丢着不管的,对不对?”
“对……”杨绵绵腹诽,我也不会用你来吃饭,但是可以给你装点东西,“好了,这一切都和你没有关系,你乖乖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碗苦涩地反问:“真的吗?”
“真的,你遇见了我啊,你看看,那么多年来,你遇见过其他能听见你声音的人吗?”
“没有。”
“那就对了。”杨绵绵擦擦脚,端了水去倒,“别哭了,会没事的。”
她很乐观,但荆楚和丛骏显然并不那么觉得,这两个人躲了杨绵绵出来,在一间小房间里喝酒。
开始荆楚还惦记着杨绵绵,丛骏给他倒了杯酒:“别这样好不好,有了女朋友也要有私人时间啊,她房间就在那边,有什么动静我们都能听见,而且这丫头鬼灵鬼灵的,一般人能把她咋样?我们好好聊聊,行不行?”
荆楚这才端起酒杯抿了口:“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他顿了顿,“但一走了之后患无穷,总不能一辈子躲着他们走。”
“是我我也窝火,咽不下这口气,但你和我一样吗,我一个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还带着绵绵呢。”丛骏也挺矛盾的,“老实说,以前听说你谈了几个女朋友都不成功,我一点儿也不意外,难找啊,虽然说是公务员,但是危险,现在的女人都聪明。”
荆楚挑了挑眉毛:“你担心绵绵也会放弃我?”他有点哭笑不得,“她不会的。”
“我们是兄弟,我当然觉得你值得,但是我是真担心,你看绵绵是年纪小,对什么都好奇呢,所以才不介意,可你看看成熟的女人,哪个不是想要一个安稳的家?如果这一次她真的出了事,以后会不会怕?一天到晚担惊受怕,能受得了吗?我知道你稀罕她,所以更不想你们出什么事儿,老老实实太太平平回去,窝囊是窝囊,但省事儿啊,你也不想绵绵受伤吧?”丛骏简直是掏心掏肺,也不管自己是不是做坏人了,荆楚这次对杨绵绵多上心他都看在眼里,更不希望他们有事。
等到把他们俩哄走了,他也可以放心去找萧天的麻烦了。?
☆、第 108 章 考验
? 可这话他没有说,荆楚也能猜到:“绵绵和其他人不一样,她现在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我以前和你想的一样,我希望她过平凡的生活,可能会无聊一点儿,但是安全,很早以前,我一直一厢情愿得那么想,但是她老不当回事儿,胆子大,狂妄,骄傲,一天到晚老子天下第一。”
丛骏点头:“深有同感。”
“后来我想着,算了吧,吃了亏就知道了,不跌个跟头不知道疼,那次她毕业旅行,本来开开心心的,结果跑去一个逃犯,炸了煤气瓶,她没事,我住院了一段时间,就是那时候她一下子就变了,她以为我不知道呢,本来她填志愿的时候填的是物理系,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那个,但是我觉得挺好的,然后她和我说她不想读这个了,想去读犯罪心理,我能不知道为什么吗?”荆楚无奈地笑着。
丛骏摸摸下巴:“为你啊,啧,小妹妹挺痴情啊。”
“今天我问她怎么想,她说想回家,我知道她心里不是那么想的,那次事情以后她就特别小心了,怕连累我,但我现在真的不那么想了。”荆楚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我们家绵绵那么聪明,那么有本事,我为什么要让她过普通的日子,我觉得对她好的她就真的喜欢吗?我希望她不要为了我湮灭自己的天性,她有才能,就应该走到她的天分能抵达的最高点,我要支持她。
我想她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她不想走,我们就不走,有麻烦又怎么样呢,我们一起解决。”
丛骏不接话了,半晌才说:“你是真纵容她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不还有你吗?”荆楚笑着给他满了酒,“我是不和你客气的。”
丛骏拿起一只鸡爪啃:“行,我也不劝你了,既然你们都想好了,我自然是奉陪到底的!”
两人碰了一杯,一饮而尽。
他们又说起唐季来,丛骏也有点唏嘘:“大家都变了,再也不是以前了。”
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纵然有点矛盾,但总体上来说还是很单纯很热血的,大家一起出生入死,为国效力,没有人会怀疑他们当时的感情。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荆楚因为家里的缘故退役,他因为和人有了矛盾,也过腻了军旅生活,加上荆楚也走了,他也就干脆离开了,唐季也有自己的原因,一转眼大家各奔东西,如今已经多少年过去。
都不再是年少热血的样子了。
他和唐季离得近,有时候还会联系联系,这次唐季有事拜托他,他也毫不推拒一口应下,但心里也知道,唐季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他有了家室,有了想法,那都是正常的。
一个男人总不能让自己的女人孩子跟着自己吃苦。
个人有个人的路要走,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荆楚这样单纯只是因为想做而做一份工作,养家糊口,就是最残酷的现实。
这话题徒然沉重起来,两个人对酌几杯,荆楚就说不喝了:“我去陪陪绵绵。”
丛骏:“……留得住你的人也留不住你的心,去吧。”鸡爪才吃了一半呢,他是打算吃完再说的。
荆楚回去找杨绵绵,可门一开,她人却不在,荆楚四处一转就觉得心里不妙,但房间里丝毫不乱,看不出打斗的痕迹,他紧皱着眉头走到门口,却发现门框旁边的墙壁上有几道痕迹,一看就是用指甲抓住来的。
每进一个酒店,他都会在房间里检查一下,这是他的职业习惯,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之前并没有这道痕迹。
这威胁的可是他立家之本,而他内心也实在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作品能被人看破。
想到这里,他下定了决心。
“阿龙,你去找个人,把那个女孩子给我带过来,顺便查查她究竟是个什么来头,是不是有人眼红我们的生意要和我们作对,还是……”萧天的表情从来没有这样难看过,“你不用亲自去,出点钱,有的是人会给我们卖命。”
阿龙脸色并没有流露出异样:“老板,那是活捉还是?”
“如果不能活捉,”萧天脸上闪过一丝戾色,然而很快被他压了下去,那句话没有说出口,,“尽量要活的,我有话问,闹出人命来毕竟不好收拾。”
阿龙点头:“明白了。”
同一时间,杨绵绵一个人在房间里泡脚,荆楚出门在外都给她带了折叠的泡脚桶,撒了药粉,据说每天泡脚对治痛经有奇效,杨绵绵自己从来不记得,荆楚走之前给她倒好热水撒好药粉看着她把脚浸进去才走。
“总觉得被当成三岁的小孩子了。”杨绵绵躺在床上,摊开手臂装死。
小伙伴们齐齐嘲讽:
“我要吃饭,你喂我。”
“我不想走路,你抱我。”
“我不想动,你背我吧。”
“杨绵绵,你有三岁吗,你是三个月吧?”
杨绵绵:“……喂,你们这么嘲讽我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是我的东西却向着别人?”
“绵绵,人心啊,你不得人心。”双肩包摇头晃脑,越来越胆大了。
其他小伙伴们也纷纷附和,笑声一片,唯有那个碗一直没吭声。
杨绵绵晃着腿踢水花:“怎么啦,你心情不好啊,别担心,我不会把你交给他们的。”
碗沉默了一会儿说:“是因为我吗?对不起。”
“不是。”
它虽然价值贵重,但是对于萧天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辨认出它代表的涵义。
但碗却想不到这一点,它只是自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如果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碗就好了,我以前也只是一个很平常的碗,有很多和我在一起的朋友,以前我是给一个太太用的,她最喜欢的是定窑来的白瓷茶壶,经常用它泡茶,用我喝汤,我从来没有出过那个大宅子,但是有时候会听见它们说外面的世界,我有时候也想跟着外面货郎的扁担一样可以到处看看……”
杨绵绵静静地听着,大家都不说话了。
碗喃喃说:“可后来我出来了,一切都不一样了,太太死了,经常捧着我的那个丫头也死了,世道就突然变了,它们说换皇帝了,皇帝总是在换的,我都不记得换过多少个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它们对我就不一样了,我本来只是一个碗,可是它们叫我古董,说我有价值,我卖得很贵,他们把我买回去却从来不用,把我放在架子上,很少用我,我觉得很寂寞,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碗了。
后来又打仗了,人总是喜欢打仗,不知道为什么,打仗就会有人死,我也会换地方,我已经换过很多个地方了,也很久很久没有人用过我吃饭喝汤,我很羡慕其他那些碗,它们就很开心,每天放的东西都不一样,有个白碗很好玩,它说它的目标是把所有的东西都盛一遍,但是他们只拿它放白米饭,一次两次的,它总是很失望。
但是我很羡慕它,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用过了,都是碗,但有些碗命短,有些命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觉得命长好一点,后来觉得命短更好,我以前有过很多朋友,但是它们都死了,我以前是一个很开心的碗,但是现在它们都说我是古董,人类真是很奇怪,因为我活得久就是有价值吗,是不是因为人类自己活得太短了才会那么想呢?
更奇怪的是,明明有很多很多比我们活得更久的啊,我曾经去过寺庙,我去那里的时候它已经一千多岁了,我才四五百岁,可它们把我当宝贝,却不看那个寺庙,可我好羡慕它,它活了那么久,还是寺庙,大家还是进去烧香拜佛,我不是,我是被送给别人的。
你们人类真的好奇怪,我之前遇到的那个人更奇怪,他弄了和我一模一样的碗却不用,而是一个个砸掉了,他是我遇见过的最残忍的人,如果不想用,为什么要毁掉呢?
是因为它们不够像我吗?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如果想要我去死的话,我愿意的,我活得太久了,我已经很久不像是一个碗来,那我至少可以像所有的碗一样去死。”
这番话听得其他小伙伴都快哭了:“不要那么说(gt﹏lt)我们都很喜欢你啊,和我们回家吧,家里还有很多可爱的朋友啊,绵绵不会把你丢着不管的,对不对?”
“对……”杨绵绵腹诽,我也不会用你来吃饭,但是可以给你装点东西,“好了,这一切都和你没有关系,你乖乖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碗苦涩地反问:“真的吗?”
“真的,你遇见了我啊,你看看,那么多年来,你遇见过其他能听见你声音的人吗?”
“没有。”
“那就对了。”杨绵绵擦擦脚,端了水去倒,“别哭了,会没事的。”
她很乐观,但荆楚和丛骏显然并不那么觉得,这两个人躲了杨绵绵出来,在一间小房间里喝酒。
开始荆楚还惦记着杨绵绵,丛骏给他倒了杯酒:“别这样好不好,有了女朋友也要有私人时间啊,她房间就在那边,有什么动静我们都能听见,而且这丫头鬼灵鬼灵的,一般人能把她咋样?我们好好聊聊,行不行?”
荆楚这才端起酒杯抿了口:“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他顿了顿,“但一走了之后患无穷,总不能一辈子躲着他们走。”
“是我我也窝火,咽不下这口气,但你和我一样吗,我一个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还带着绵绵呢。”丛骏也挺矛盾的,“老实说,以前听说你谈了几个女朋友都不成功,我一点儿也不意外,难找啊,虽然说是公务员,但是危险,现在的女人都聪明。”
荆楚挑了挑眉毛:“你担心绵绵也会放弃我?”他有点哭笑不得,“她不会的。”
“我们是兄弟,我当然觉得你值得,但是我是真担心,你看绵绵是年纪小,对什么都好奇呢,所以才不介意,可你看看成熟的女人,哪个不是想要一个安稳的家?如果这一次她真的出了事,以后会不会怕?一天到晚担惊受怕,能受得了吗?我知道你稀罕她,所以更不想你们出什么事儿,老老实实太太平平回去,窝囊是窝囊,但省事儿啊,你也不想绵绵受伤吧?”丛骏简直是掏心掏肺,也不管自己是不是做坏人了,荆楚这次对杨绵绵多上心他都看在眼里,更不希望他们有事。
等到把他们俩哄走了,他也可以放心去找萧天的麻烦了。?
☆、第 108 章 考验
? 可这话他没有说,荆楚也能猜到:“绵绵和其他人不一样,她现在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我以前和你想的一样,我希望她过平凡的生活,可能会无聊一点儿,但是安全,很早以前,我一直一厢情愿得那么想,但是她老不当回事儿,胆子大,狂妄,骄傲,一天到晚老子天下第一。”
丛骏点头:“深有同感。”
“后来我想着,算了吧,吃了亏就知道了,不跌个跟头不知道疼,那次她毕业旅行,本来开开心心的,结果跑去一个逃犯,炸了煤气瓶,她没事,我住院了一段时间,就是那时候她一下子就变了,她以为我不知道呢,本来她填志愿的时候填的是物理系,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那个,但是我觉得挺好的,然后她和我说她不想读这个了,想去读犯罪心理,我能不知道为什么吗?”荆楚无奈地笑着。
丛骏摸摸下巴:“为你啊,啧,小妹妹挺痴情啊。”
“今天我问她怎么想,她说想回家,我知道她心里不是那么想的,那次事情以后她就特别小心了,怕连累我,但我现在真的不那么想了。”荆楚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我们家绵绵那么聪明,那么有本事,我为什么要让她过普通的日子,我觉得对她好的她就真的喜欢吗?我希望她不要为了我湮灭自己的天性,她有才能,就应该走到她的天分能抵达的最高点,我要支持她。
我想她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她不想走,我们就不走,有麻烦又怎么样呢,我们一起解决。”
丛骏不接话了,半晌才说:“你是真纵容她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不还有你吗?”荆楚笑着给他满了酒,“我是不和你客气的。”
丛骏拿起一只鸡爪啃:“行,我也不劝你了,既然你们都想好了,我自然是奉陪到底的!”
两人碰了一杯,一饮而尽。
他们又说起唐季来,丛骏也有点唏嘘:“大家都变了,再也不是以前了。”
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纵然有点矛盾,但总体上来说还是很单纯很热血的,大家一起出生入死,为国效力,没有人会怀疑他们当时的感情。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荆楚因为家里的缘故退役,他因为和人有了矛盾,也过腻了军旅生活,加上荆楚也走了,他也就干脆离开了,唐季也有自己的原因,一转眼大家各奔东西,如今已经多少年过去。
都不再是年少热血的样子了。
他和唐季离得近,有时候还会联系联系,这次唐季有事拜托他,他也毫不推拒一口应下,但心里也知道,唐季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他有了家室,有了想法,那都是正常的。
一个男人总不能让自己的女人孩子跟着自己吃苦。
个人有个人的路要走,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荆楚这样单纯只是因为想做而做一份工作,养家糊口,就是最残酷的现实。
这话题徒然沉重起来,两个人对酌几杯,荆楚就说不喝了:“我去陪陪绵绵。”
丛骏:“……留得住你的人也留不住你的心,去吧。”鸡爪才吃了一半呢,他是打算吃完再说的。
荆楚回去找杨绵绵,可门一开,她人却不在,荆楚四处一转就觉得心里不妙,但房间里丝毫不乱,看不出打斗的痕迹,他紧皱着眉头走到门口,却发现门框旁边的墙壁上有几道痕迹,一看就是用指甲抓住来的。
每进一个酒店,他都会在房间里检查一下,这是他的职业习惯,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之前并没有这道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