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还不来抢走我》作者:鹊桥西
    文案:
    未婚夫君提剑去战场的第三个月,姜榆嫁给了明昌侯府的周三公子。
    如今,那未婚夫君回来了,还成了名震朝野的大将军。
    姜榆人前庄重守礼,人后偷偷使着手段撩拨他,却只得到冰冷无情的一句:“周三夫人,自重。”
    姜榆恼羞成怒,自重个鬼啊!她又不是真的嫁了人,周三公子她是个姑娘家!
    但是不能说。
    她想帮周明夜光明正大地恢复女儿身,然而受困于后宅,没有门路。确认林旗对自己情谊未改后,姜榆与他做了个交易:“帮我夫君一个忙,我、我把自己给你……好不好?”
    林旗擒住她手腕,眼中暗潮汹涌,“美人计?”
    姜榆脸红:“你说是那就是吧……”
    .
    林旗少时就订了亲,未婚妻在别人眼里温柔大方,在他跟前却是娇滴滴的,一言不合就生气,总是要他低声下气地哄。
    林旗甘之如饴。
    一别三载,再见时未婚妻已嫁了别人,却依然对他百般撩拨。
    许她撩拨,不许林旗反过来对她动手。
    林旗忍无可忍,擒住她手腕道:“我警告过你的,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还回去。”
    姜榆都对他做了什么呢?
    姜榆亲了他嘴巴,手在他胸前作怪,还试图拉他上榻。
    林旗一一还了回去,换来姜榆哭哭啼啼的叫骂声:“你是土匪吗!”
    “你不是最喜欢我扮土匪了?”林旗在她耳边低声道,“土匪与千金,你最爱玩的,是不是?”
    【排雷】如下,第一章作话更详细,看正文前请务必看一看:
    心机大胆作精娇娇女*沉稳专一将军,剧情很弱,大多数黏糊糊恋爱,女主骄纵任性,很作、性格很恶劣。副cp正文少,只为剧情服务,周*时。
    1、女主作精性格恶劣但三观端正,男主甘愿被她欺负(觉得不适的不要点进来了哈),众口难调,不喜欢直接划过去就好,作者自己排雷了哈,文明看文,尊重彼此,不要恶意攻击他人,谢谢。
    2、女主嫁的是女扮男装的姑娘,婚姻不成立。男主知道女配女扮男装还在后面(文案应该能看出来),有原因,v前会写到,不喜勿入。
    3、男女主从始至终双箭头,身心仅有彼此,半青梅竹马,女主心眼多,娇弱但大胆,对外明理,对内骄纵,又怂又爱撩;男主专一武力值高,【心甘情愿被女主欺负】。男女主均无暧昧配角。(女主对内【又作又矫情】,但是三观端正,不喜请及时止损。)
    4、所有角色均有缺陷,再怎么聪明也无法事事兼顾做得尽善尽美,无完美人设,所有角色均无上帝视角。本文为言情小说,无任何同性间的暧昧。
    5、全架空,封面是模板,可能会有撞图。
    6、女主可能不讨喜,但作者个人是很喜欢女主的,已经针对女主人设很努力地排雷了,不喜欢的不要点进来了哈,不必勉强,能看下去的烦请对女主口下留情,谢谢。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青梅竹马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姜榆;林旗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作精青梅。
    立意:要勇敢追求所爱。
    第1章 发簪
    掌灯时分刚落了一场阵雨,虽没过多久就停了,但到底是夏季的暴雨,将庭院中弄得湿漉漉的。
    丫鬟牵红提着灯笼匆匆往后院去,穿过玉圭门时一阵风袭来,一旁苍翠的玉兰树摇摆着洒落了密密麻麻的水珠,落了她一身。
    牵红“哎呀”一声,拿袖子遮在额前,快步往前跑了几步。
    进了小院,远远就见灯火通明的槛窗中映着一个纤弱的身影。
    牵红脚步更快,到房门口,手都抬起了却又停下,愁苦着脸犹豫了会儿,还是扣了下去。
    房门只是虚掩着,应声而开。
    外间只有一个丫鬟守着,见了她轻声道:“小姐一个人在里面呢,看着是跟平常没什么不一样。”
    她二人皆是姜榆的陪嫁丫鬟,仍习惯性地喊她小姐。
    “怎么可能没事。”牵红的声音也很低,朝里间瞧了一眼,道,“其他丫头呢?”
    丫鬟道:“小姐让人全都回去歇着了。”
    牵红点点头,让她在外面守着,自己掀开垂帘进去了。
    姜榆正对着烛灯看书,神色专注,听见动静,长睫微抬,露出一双水波潋滟的眼眸。
    牵红被她看着,艰难开口:“小姐,二少爷让人传话来,说姑爷喝醉了,非要让你去前院扶他……”
    时间虽已晚,姜榆却还是衣衫整齐,熏黄烛火下周身拢着一层薄雾似的,朦朦胧胧,声音也柔柔的,道:“嗯,我这就去。”
    她放下手中书,却并未直接向外,而是几步到了梳妆台前,对着铜镜照了照颊上的胭脂,再抬手将发间的累丝缠花的牡丹金簪松了松,这才敛着衣袖起了身。
    牵红见她真的要去,忍不住道:“小姐,你这是何苦呢,明知道二少爷是有意为难你,还不如找个借口,让下人将姑爷抬回来……”
    “没事的呀,早晚都要面对的。”姜榆朝她微微笑着,“早点见了,省得以后出丑。”
    她款步到了门口,捡起牵红放下的灯笼,回眸对着欲言又止的两个丫鬟,道:“去给夫君准备醒酒汤,不用跟着我了,我一个人可以的。”
    牵红眼看着她移步向外,心中酸涩难忍。
    这还要从前几日说起,数日前,东征大军班师回朝,其中最风光的要数将军林旗。
    林家祖上是出了名的武将,有从龙之功,老皇帝登基后对武将心有忌惮,林家老祖机□□动交了兵权,专心在家含饴弄孙。也因此,林家免遭了兔死狗烹的结局。
    国泰民安了数十年,直到三年前,东面两个外邦突然同时发难,长驱直入,接连侵占大殷朝六座城池,抗敌的主将都被生擒了三个,满朝哗然。
    朝中武将稀缺,除了年近六十的赵老将军,竟然无人能领军上阵。
    最后还是国子监的先生向皇帝进言,认为林家林旗饱读兵书,有其先祖风范,或可随赵老将军上阵杀敌。
    彼时,林家父母初逝,林旗便是那时临危受命,跟着赵老将军去了战场。唯幼妹林玖,年仅七岁,被托付给了家中老仆。
    三年时间,林旗数次领兵突袭,斩杀敌将无数,名字响彻边关。
    如今敌邦俯首称臣,愿每年进奉珠宝马匹等换取安宁。东征大军风光回朝,林旗居功至伟,成了京中新贵,前去林家拜访的权贵们几乎要将林家门槛踩破。
    距离林旗回京至今已过去了十余日,今日是平昌侯府的二公子周意辰,在府中设宴款待林大将军,而姜榆的夫君周三公子也是要去作陪的。
    周三公子全名周明夜,自幼体弱多病,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平日里甚少饮酒。
    按理说不该喊他去前厅待客的,奈何这周二、三公子不合,周意辰分明就是有意为难周明夜。
    而牵红不想姜榆去前院扶周明夜,则是因为姜榆少时曾与林旗有过婚约。
    林旗率军东去没几个月,姜榆意外与周明夜有了肌肤之亲,被迫嫁进了明昌侯府。
    周意辰故意灌醉周明夜,又让姜榆去前厅扶他,是有意引这对曾经的未婚夫妻相见。
    一个晚宴,恶心了三个人。
    牵红不明白周明夜为什么不找个借口推拒了,姜榆又为什么一定要去,她苦着脸愁了会儿,叹气熬醒酒汤药去了。
    姜榆却是一点儿也不觉得为难的,她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捏着裙角,小心翼翼地跨过了一处积水。
    出了小院不远,碰上了府中几个丫鬟,丫鬟要帮她拿灯笼,被她温柔拒绝了。
    一路到了前厅,厅门洞开,里面灯火通明,隔着一段距离,都能听见谈笑声和弦乐声,听着气氛很好。
    姜榆在外面站了片刻,在丫鬟们端着盘子出来时将灯笼递了过去,而后压着心口长舒一口气,抬步进去了。
    厅门口守着的丫鬟已传了话,姜榆一进去,便听到周意辰的声音,“弟妹来了?快把三弟扶回去,今日的事都怪我,不该让他多饮酒的……”
    宴客厅中的谈笑声登时如被掐灭的烛火,只有奏乐声依旧,声声入耳。
    姜榆微微向周围扫视了一眼,厅中烛光晃眼,宾客众多,她在左侧看见了周明夜之后就停住了视线。
    “不碍事的,夫君他酒量差,回去喝点醒酒汤歇会儿就没事了。”周明夜已瘫软着趴在座前,袖口尽是酒渍,看着像是一摊烂泥。
    姜榆说着快步走过去,酒气熏人,她却鼻子都没皱一下,无视了他身上的酒污,在他肩上轻轻拍着,柔声唤道:“夫君,醒醒。”
    周明夜醉得不轻,含糊不清地说了句什么,没有了动静。
    姜榆抬眸对着周意辰,“那我先扶夫君回去了,二哥,你们继续。”
    “哈哈哈,弟妹你以后还是看着三弟把酒量练练吧,这样子出去应酬可不行。”
    “是呢。”姜榆点头称是,转向周明夜道,“夫君,我扶你回去。”
    周明夜因为娘胎里带着病,身形并没有多强壮,只比姜榆高了小半个头,但姜榆一个娇弱姑娘,要扶起他还是有些难的。
    所幸厅内有丫鬟在,帮着将周明夜扶起。
    姜榆肩上架着周明夜的胳膊,一手撑在他胸口,扶着他出了案几,主座的周意辰还在笑道:“当心点,别摔着三弟了。”
    姜榆没抬头也知道厅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她是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的,她只在意一人,却不能抬头去看他。
    当初她与林旗的婚事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但自从她嫁与周明夜之后,事情就莫名其妙传开了。
    但凡她今日有半点不合规矩的地方,明日闲话就会遍布整个京城,说明昌侯府的三夫人还与前未婚夫藕断丝连。
    此时,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周明夜身上,余光也未有分毫偏移,然而刚往外走两步,周明夜忽地挣扎了一下,身子一歪,重量全部压在了姜榆肩上。
    姜榆受不住,打了个趔趄扶着人向一侧偏了偏。
    周明夜跟着歪倒,与姜榆撞到了一起,“当啷”一声清脆的声响,是姜榆发间的金簪被他发丝勾住,甩落到一旁的酒桌上。
    丫鬟忙上前来帮着扶稳了周明夜,姜榆轻松了些,向着旁边的人福身致歉道:“失礼了。”
    周意辰的声音再次响,用意味深长的口吻道:“三弟妹不是有意的,林将军当然不会与她计较,是吧?”
    厅中鸦雀无声,连弹奏的乐声都到了尾音,只余指尖碾动琴弦的颤动声,似有若无。
    “无妨。”一道低沉的声音响在跟前,说话的人语气淡漠,不带一丝情绪。
    姜榆始终未抬眼,她垂着眼睫,看见一只指节突出的手拨开酒盏,捡起了她掉落的发簪。
    那只手很大,手背颜色略深,握着发簪的一端翻转过来,以大拇指与中指夹着细细的簪身,食指在下方托着,虎口处的茧子格外显眼。
    姜榆眼睫颤了颤,她认得这只手,更知道那茧子是常年习武练箭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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