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今动动小拇指就可以将她轻易的碾碎,这是她一直都知道的事情。
    她所有的努力,只需要他一句话,或者根本不用开口,可能瞬间就付之东流。
    罗岑宵挂掉电话坐下来,这次她出奇的冷静,也并不着急了。
    毋庸置疑,他在施压,他在剥夺她生存空间里最赖以为生的氧气,他在等着她回去求饶。
    罗岑宵慢慢的回想从重遇以来发生的一切,他就像是一个渔夫,在鱼儿看不见的地方收网,而鱼儿是她,无论怎么挣扎都是无用的。
    或许,初次见面时阎娜的出手相助也是刻意为之,否则为什么偏偏这么巧?
    认识她,笼络她,博得好感,然后趁着她在最困难的时候跟她签约,一气呵成,中间她连仔细思考的余地都没有。
    而以阎娜和黎今的关系,虽然签的是阎娜的经纪公司,其实就是变相的将她的命运交到了这个男人的手里。
    但罗岑宵扪心自问,她是不后悔的。在当时的处境下,阎娜是最好的选择。
    就算是如今,阎娜依旧是最好的选择。
    她不签,多少人排着队在后面等着被阎娜挑中呢。
    她知道事业和尊严孰轻孰重,但她现在就是不想再回去,发自内心的不想再回去给那男人陪笑脸。
    岳舒说的没错,卖艺卖笑还卖身,一点也没错。
    管他呢,虽然这个品牌的宣传片其实对她来说进入时尚圈的一块敲门砖,而商业站台来钱又快又多,她不想低头。
    罗岑宵缩进了背上的壳,天天呆在公寓里给自己煲减肥汤喝,想出去透气了就去公司看看,跟阎娜聊聊天,阎娜倒是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自己知情的模样,反倒是劝她稍安勿躁:“其实这个也随缘,遇到适合你的工作,你就是想推也推不掉,是你的总还是你的。”
    理性如阎娜这样的女人,也会说出“随缘论”,罗岑宵顿感新奇:“娜姐,这话可真不像你说的。”
    阎娜微笑:“干这行的多少都有点迷信吧,有时候看上去普普通通一个人,各方面素质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偏偏就红了,还红到发紫,有人心里愤愤不平,怎么就是他呢?但这是没办法的,命里该有的东西。”
    罗岑宵对这番话深以为然,要不然也就不会发生每次去城郊那座香火旺盛的庙里上香总会遇见三两同行这种事了。
    六分靠拼,三分靠运,还有一分看命。
    跟阎娜喝茶聊了一会儿天,她又对罗岑宵说道:“我听卢导说了,最迟半个月内就要开始录制节目,你既然这段时间也不太忙,干脆在家里看看别人的作品,你们要相处好几个月,做点功课也是好的。”
    罗岑宵应下了,但想到那个走路还要靠拐杖的人,就说:“那个霍诵承,真的好了吗?”
    阎娜抬了抬眼皮子,罗岑宵解释道:“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这才几天啊?不会影响拍摄进度吧,与其这样倒不如彻底养好伤再开始。”
    “他这个人……”阎娜意味深长的转了个调子,“既然做了决定就不可能再改了,再说电视台肯定也希望尽快录播。霍诵承腿受伤,换个方向想,或许反倒一开始就能让你们凝聚在一起,家族爱不是现在观众最乐意看到的么?”
    观众爱看的东西总是很极端,要么就是撕逼到底,要么就是温情满人间。
    让一群彼此陌生的人,和一个原本傲慢无比却因为受伤而变得脆弱的的男人,团结了起来,互帮互助,罗岑宵想着,一开始就这么煽情真的好吗?
    见她没说话,阎娜还以为她是在腹诽霍诵承的不好相处,就劝慰道:“你别看霍诵承是巨星,也总因为耍大牌上新闻,但他只不过是小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快,不要跟他生气就行。”
    罗岑宵说好,转身从办公室出去的时候,她的眼中却浮现出了昨天到后来的场景——
    霍诵承懒散的坐在沙发上,有钱花幸福的窝在他的膝盖处,享受着他将温暖的手指梳理着自己毛发的感觉。
    他当时的表情……其实意外的温柔。
    如果光看这个人的外表和一贯表现,罗岑宵想不到他反差会这么大。
    明明对谁都是一副没什么兴趣的脸,偏偏领养了一只聋耳朵的狗狗,看样子还十分亲密,不像是假他人之手带大的。
    这个人,真是好奇怪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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