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时琛离开时回望了一眼,少年在他的视线中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直至看不到。只有他那双极富攻击性的眼神一直清晰地映在了他的脑中。他知道自己很快就会忘记这个少年,他甚至没有看清他的长相,但也许会偶尔想起那双眼睛、它们所带来的震撼、心跳如鼓的声音和血脉沸腾的感觉。
这是一场真正的盛宴,但美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他从不会想去占有它,因为他从不曾真正沉迷于什么。
这一年,林清越二十四岁,短短的一年内,他经历了结婚-背叛-离婚的过程。最后,他独自坐在六十平米的新房中央,舔舐着深达骨髓的伤口,不知如何才能让自己彻底忘记黎雪。
这一年,黎远十八岁,在父亲去世后,唯一的姐姐以一种让人难以启齿的方式离开了他,并让他在医院足足躺了一个多月。他不知道的是,之所以没有在病床上躺个一年半载,仅仅只是因为贺时琛一个不悦的表情,他却对他完全没有印象。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让他这一年高考失利,没有如黎巍然和他本人的愿望那样考上A大的计算机专业,而是进了一个二流学校,变成了众多毫不起眼的大学新生中的一个,平凡而庸碌。
这一年,贺时琛二十五岁,那晚的事只是他人生中一朵绚烂的火花,夺目却一闪即逝。他在这一年从祖父手中接过贺氏的担子,成为了这个庞大家族最年轻的掌舵人。习惯于运筹帷幄的他却不知道,从这一刻开始,他的人生已经偏移了原先的轨道,离他真正沦陷的日子只剩下五年……
第4章
五年后——
黎远这一天起的很早,刷了牙洗了脸,平时不太注意外在的他破天荒地在镜子前面站了足足十分钟,先抹了点发油,让自己那头乌亮的头发看上去齐整一些,顺便把刘海拢起,这样一来就少了几分学生气,多少有点像个出了社会的大人了。剩下的时间里就一直在跟领带做斗争,即使对着教学视频,这对黎远来说也是一项很困难的任务,好几分钟过去后才打出了一个勉强算及格的结。
“原来我这么帅啊……”
打点完毕,站在光亮光亮的镜子前,看着与平日完全不同的自己,黎远不由得自恋了一把。
出门前,黎远来到客厅,拿出了神龛抽屉里的火柴和三根香,点燃后插在了父亲遗照前。
黎远双手合十,对着黎巍然的遗像拜了拜,“爸,多亏您保佑,我这次找了个好工作。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我得走了,回来给您带您最爱吃的烧肉。”
说完后,他便带上新买的黑色斜肩公文包,大步跨出了家门。
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点亮了半个客厅,黎家的家具摆设有些陈旧,样式也是十几年前的,但是大到桌椅板凳,小到锅碗瓢盆都被擦得一尘不染。黎巍然因病去世后,客厅多了神龛,黎雪走时带走了自己的一些衣物,现在家里只剩下了黎远一个人,他守着这个家,让它和原来一模一样,就好像随时都会有人回来一样。
黎远之所以这么早出门,就是因为怕路上堵车,果不其然,离公司只剩下大约两公里的时候,街道上被挤得水泄不通,连只耗子都钻不过去,好几分钟才能挪一米。黎远早有准备,他在最近的一站下了车,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球鞋,换下了新皮鞋,快步往公司走去。
路过一个煎饼摊的时候他才想起来因为赶时间所以到现在都没吃早饭,面糊和鸡蛋混杂着酱料香葱的味道吸引了他,他决定停下脚步来一个双蛋煎饼。
就在他看着煎饼师父如同艺术家般在圆形铁板上进行创作的时候,不远处突然传来了嘈杂声,他还没来得及转过头去看,就被什么人狠狠地撞了一下,差点一脸贴上了那个黄橙橙的双蛋煎饼,然后他就听见有个妇女喊了一声:“抓贼啊!我的包啊!!”
黎远赶紧往前方撞去,果然有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人拿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在狂奔,大约刚才就是他撞到了自己。黎远是个行动派,他的身体永远比脑子反应快,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穿梭在人群中追逐那个抢劫犯了。
早上这个时候都是赶着上班的人,人群十分密集,让他前进得十分困难,眼看着小偷越跑越远,黎远灵机一动,干脆越出了护栏,贴着马路边狂奔起来。
这世上有很多不平事,有人生来带财,有人生来掌权,但在一些事物面前,众生平等,眼前就有这么一个,无论你是天潢贵胄还是平头小老百姓,堵车的时候你要么就下去自己走要么就只能干等着。
多数时候贺时琛会避开这个堵车高峰期,贺氏的大楼位于A市最繁华密集的地段,无数的人在那里谋生,于是每天早上是下午都分别有那么个时间段,附近的主干道会陷入半瘫痪状态。可是今天他不得不选择提早来公司,他必须在收购会之前再次审核一下所有材料。
他坐在车子的后排,忍受着龟速前进的车流,就连时间也仿佛随之放慢了脚步。可是在街道两旁的人行道上,则是一副完全不同的景象,行人匆匆,恨不能从脚上生出两个风火轮来。
贺时琛冷眼看着窗外的景象,他今年整整三十岁,相比于几年前的他,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是祖父却说他更加死气沉沉了,比他还像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子。贺时琛从来都不明白为什么人类可以有那么丰富的情感和表情,除了五年前的那个夜晚,他的脑中就一直都是一滩静止的水,从未掀起波澜。
司机带着歉意让他耐下心来等待,贺时琛其实无所谓,除了觉得浪费时间并没有感到不耐烦。车内的空气有些浑浊,他打开了车窗让新鲜空气透进来。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一个清脆的男声,从周遭的各种杂音中脱颖而出——
“给我站住!!”
声音十分洪亮,让他不得不去追随它的来源。然后他就看见一个穿着深灰色西服的男子狂奔在马路边上,脚上却穿着一双白色的球鞋,极为不搭。他的行进速度很快,似乎在追赶什么人,没过多久,他就一脚踩在围栏上高高跃起,然后保持着一腿伸出的姿势冲一个男人踢去。
男子跃起的身形矫健得如同一头猎食的豹子,身上披着一层镀金色的阳光,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下一秒,灰色衣服的男人中腿倒地,西服男人连忙冲上去用身体压住了他,并把他的双手反锏到身后。
“让你丫抢东西!还跑不跑了!!”黎远凶神恶煞地训斥着小偷,他的额发因为剧烈的动作纷纷散落,好不容易精心打理出来的造型已经毁于一旦。
被抢的妇女匆匆赶来,对黎远千恩万谢,黎远冲她摆了摆手,等附近的片警赶到后就把小偷交给了他们,自己慢慢踱回了煎饼摊。
“老板,我那煎饼好了没?”
煎饼师父还没从街头警匪片的震撼场面中回过神来,主角之一就已经回到了他的摊子前,不由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哎哟,小伙子,你可太牛了,你那一脚可真帅呀!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今天这煎饼我就送你了,等等,我再给你加两片肉,以后你天天来我这吃,我算你便宜点。”
黎远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没觉得自己做了多了不起的事,不过能多吃两片肉倒是挺好的。
“那就谢谢师傅了。”他从老板手上接过烫呼呼的肩膀就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鸡蛋和香菜葱花的香味瞬间在口中爆炸,让他空荡荡的胃也不是那么难受了,黎远迎着太阳眯起了眼睛,露出了一个满足的笑容。
就在这一刻,贺时琛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陌生而熟悉的声音激荡着他的耳膜。是什么时候曾经有过这种感觉?心脏剧烈跳动,脑中巨浪翻滚,就像整个灵魂都被什么吸进去了一样?
上一次,是什么时候?
五年前?因为一双野兽般的眼睛?
可今天呢?他只看到了一个穿着滑稽的年轻男人,在见义勇为后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慢悠悠地走了回去,咬了一口食物然后露出了餍足的神情,仿佛只是那一口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男子长得不错,并不若明星那般精致,但胜在干净爽朗,额间的碎发让他看上去有些孩子气,他的笑容更是温暖和煦,丝毫没有输给阳光。
说不上来的熟悉感笼罩了贺时琛,这一次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他要跳下车抓过那个年轻男人问问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会让他有这种感觉?
五年前是因为征服欲,那么这次呢?这个笑容有何特别之处吗?
他百思不得其解,贺时琛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像这样解不开的题,和五年前不同,此时的他心中生出一种渴望——他想要接近那个男人,听见他的声音,看见他对自己笑!
“可算动了!贺总,看来这次不会再堵了,再过两个红绿灯就能到公司了!”
司机老王的声音打断了贺时琛的思绪,随车车子发动、加速,那个男人的身影离他越来越远。他很快冷静了下来,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必要让老王停车,刚才只是一个意外,和五年前一样,没有任何值得关注的地方。
所以很快,他就决定忘掉这件事情和那个年轻男子。
五年里,那双眼睛偶尔会出现在他的梦中,每一次都会勾起他的心跳加速。而这次似乎比上一次更加严重,在收购会议上,贺时琛居然破天荒地走了神,只因为他又想起了那个男人的笑脸。
不同的两个人,完全不同的表情,却对他产生了相同的作用,只有在这两个时刻,贺时琛才感觉到了身体中流淌的血液的温度,他比其他任何时候都像一个人类,而不是一台冰冷的机器。
他是谁?他叫什么?还能再看见他吗?
“阿嚏!!”
这是一场真正的盛宴,但美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他从不会想去占有它,因为他从不曾真正沉迷于什么。
这一年,林清越二十四岁,短短的一年内,他经历了结婚-背叛-离婚的过程。最后,他独自坐在六十平米的新房中央,舔舐着深达骨髓的伤口,不知如何才能让自己彻底忘记黎雪。
这一年,黎远十八岁,在父亲去世后,唯一的姐姐以一种让人难以启齿的方式离开了他,并让他在医院足足躺了一个多月。他不知道的是,之所以没有在病床上躺个一年半载,仅仅只是因为贺时琛一个不悦的表情,他却对他完全没有印象。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让他这一年高考失利,没有如黎巍然和他本人的愿望那样考上A大的计算机专业,而是进了一个二流学校,变成了众多毫不起眼的大学新生中的一个,平凡而庸碌。
这一年,贺时琛二十五岁,那晚的事只是他人生中一朵绚烂的火花,夺目却一闪即逝。他在这一年从祖父手中接过贺氏的担子,成为了这个庞大家族最年轻的掌舵人。习惯于运筹帷幄的他却不知道,从这一刻开始,他的人生已经偏移了原先的轨道,离他真正沦陷的日子只剩下五年……
第4章
五年后——
黎远这一天起的很早,刷了牙洗了脸,平时不太注意外在的他破天荒地在镜子前面站了足足十分钟,先抹了点发油,让自己那头乌亮的头发看上去齐整一些,顺便把刘海拢起,这样一来就少了几分学生气,多少有点像个出了社会的大人了。剩下的时间里就一直在跟领带做斗争,即使对着教学视频,这对黎远来说也是一项很困难的任务,好几分钟过去后才打出了一个勉强算及格的结。
“原来我这么帅啊……”
打点完毕,站在光亮光亮的镜子前,看着与平日完全不同的自己,黎远不由得自恋了一把。
出门前,黎远来到客厅,拿出了神龛抽屉里的火柴和三根香,点燃后插在了父亲遗照前。
黎远双手合十,对着黎巍然的遗像拜了拜,“爸,多亏您保佑,我这次找了个好工作。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我得走了,回来给您带您最爱吃的烧肉。”
说完后,他便带上新买的黑色斜肩公文包,大步跨出了家门。
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点亮了半个客厅,黎家的家具摆设有些陈旧,样式也是十几年前的,但是大到桌椅板凳,小到锅碗瓢盆都被擦得一尘不染。黎巍然因病去世后,客厅多了神龛,黎雪走时带走了自己的一些衣物,现在家里只剩下了黎远一个人,他守着这个家,让它和原来一模一样,就好像随时都会有人回来一样。
黎远之所以这么早出门,就是因为怕路上堵车,果不其然,离公司只剩下大约两公里的时候,街道上被挤得水泄不通,连只耗子都钻不过去,好几分钟才能挪一米。黎远早有准备,他在最近的一站下了车,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球鞋,换下了新皮鞋,快步往公司走去。
路过一个煎饼摊的时候他才想起来因为赶时间所以到现在都没吃早饭,面糊和鸡蛋混杂着酱料香葱的味道吸引了他,他决定停下脚步来一个双蛋煎饼。
就在他看着煎饼师父如同艺术家般在圆形铁板上进行创作的时候,不远处突然传来了嘈杂声,他还没来得及转过头去看,就被什么人狠狠地撞了一下,差点一脸贴上了那个黄橙橙的双蛋煎饼,然后他就听见有个妇女喊了一声:“抓贼啊!我的包啊!!”
黎远赶紧往前方撞去,果然有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人拿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在狂奔,大约刚才就是他撞到了自己。黎远是个行动派,他的身体永远比脑子反应快,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穿梭在人群中追逐那个抢劫犯了。
早上这个时候都是赶着上班的人,人群十分密集,让他前进得十分困难,眼看着小偷越跑越远,黎远灵机一动,干脆越出了护栏,贴着马路边狂奔起来。
这世上有很多不平事,有人生来带财,有人生来掌权,但在一些事物面前,众生平等,眼前就有这么一个,无论你是天潢贵胄还是平头小老百姓,堵车的时候你要么就下去自己走要么就只能干等着。
多数时候贺时琛会避开这个堵车高峰期,贺氏的大楼位于A市最繁华密集的地段,无数的人在那里谋生,于是每天早上是下午都分别有那么个时间段,附近的主干道会陷入半瘫痪状态。可是今天他不得不选择提早来公司,他必须在收购会之前再次审核一下所有材料。
他坐在车子的后排,忍受着龟速前进的车流,就连时间也仿佛随之放慢了脚步。可是在街道两旁的人行道上,则是一副完全不同的景象,行人匆匆,恨不能从脚上生出两个风火轮来。
贺时琛冷眼看着窗外的景象,他今年整整三十岁,相比于几年前的他,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是祖父却说他更加死气沉沉了,比他还像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子。贺时琛从来都不明白为什么人类可以有那么丰富的情感和表情,除了五年前的那个夜晚,他的脑中就一直都是一滩静止的水,从未掀起波澜。
司机带着歉意让他耐下心来等待,贺时琛其实无所谓,除了觉得浪费时间并没有感到不耐烦。车内的空气有些浑浊,他打开了车窗让新鲜空气透进来。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一个清脆的男声,从周遭的各种杂音中脱颖而出——
“给我站住!!”
声音十分洪亮,让他不得不去追随它的来源。然后他就看见一个穿着深灰色西服的男子狂奔在马路边上,脚上却穿着一双白色的球鞋,极为不搭。他的行进速度很快,似乎在追赶什么人,没过多久,他就一脚踩在围栏上高高跃起,然后保持着一腿伸出的姿势冲一个男人踢去。
男子跃起的身形矫健得如同一头猎食的豹子,身上披着一层镀金色的阳光,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下一秒,灰色衣服的男人中腿倒地,西服男人连忙冲上去用身体压住了他,并把他的双手反锏到身后。
“让你丫抢东西!还跑不跑了!!”黎远凶神恶煞地训斥着小偷,他的额发因为剧烈的动作纷纷散落,好不容易精心打理出来的造型已经毁于一旦。
被抢的妇女匆匆赶来,对黎远千恩万谢,黎远冲她摆了摆手,等附近的片警赶到后就把小偷交给了他们,自己慢慢踱回了煎饼摊。
“老板,我那煎饼好了没?”
煎饼师父还没从街头警匪片的震撼场面中回过神来,主角之一就已经回到了他的摊子前,不由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哎哟,小伙子,你可太牛了,你那一脚可真帅呀!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今天这煎饼我就送你了,等等,我再给你加两片肉,以后你天天来我这吃,我算你便宜点。”
黎远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没觉得自己做了多了不起的事,不过能多吃两片肉倒是挺好的。
“那就谢谢师傅了。”他从老板手上接过烫呼呼的肩膀就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鸡蛋和香菜葱花的香味瞬间在口中爆炸,让他空荡荡的胃也不是那么难受了,黎远迎着太阳眯起了眼睛,露出了一个满足的笑容。
就在这一刻,贺时琛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陌生而熟悉的声音激荡着他的耳膜。是什么时候曾经有过这种感觉?心脏剧烈跳动,脑中巨浪翻滚,就像整个灵魂都被什么吸进去了一样?
上一次,是什么时候?
五年前?因为一双野兽般的眼睛?
可今天呢?他只看到了一个穿着滑稽的年轻男人,在见义勇为后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慢悠悠地走了回去,咬了一口食物然后露出了餍足的神情,仿佛只是那一口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男子长得不错,并不若明星那般精致,但胜在干净爽朗,额间的碎发让他看上去有些孩子气,他的笑容更是温暖和煦,丝毫没有输给阳光。
说不上来的熟悉感笼罩了贺时琛,这一次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他要跳下车抓过那个年轻男人问问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会让他有这种感觉?
五年前是因为征服欲,那么这次呢?这个笑容有何特别之处吗?
他百思不得其解,贺时琛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像这样解不开的题,和五年前不同,此时的他心中生出一种渴望——他想要接近那个男人,听见他的声音,看见他对自己笑!
“可算动了!贺总,看来这次不会再堵了,再过两个红绿灯就能到公司了!”
司机老王的声音打断了贺时琛的思绪,随车车子发动、加速,那个男人的身影离他越来越远。他很快冷静了下来,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必要让老王停车,刚才只是一个意外,和五年前一样,没有任何值得关注的地方。
所以很快,他就决定忘掉这件事情和那个年轻男子。
五年里,那双眼睛偶尔会出现在他的梦中,每一次都会勾起他的心跳加速。而这次似乎比上一次更加严重,在收购会议上,贺时琛居然破天荒地走了神,只因为他又想起了那个男人的笑脸。
不同的两个人,完全不同的表情,却对他产生了相同的作用,只有在这两个时刻,贺时琛才感觉到了身体中流淌的血液的温度,他比其他任何时候都像一个人类,而不是一台冰冷的机器。
他是谁?他叫什么?还能再看见他吗?
“阿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