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蛰蛰可真是好看!
    长眉凌厉微挑,琥珀色的眸子里若有秋水,鼻梁挺翘,下颌线清晰如刃,明明是锋锐到不敢直视的美貌,却偏偏因为眼尾一颗小痣,又添了几分妩媚,连周身威重的气势都给调和了一些。
    许是感受到我虔诚炽热的目光,蛰蛰偏头看了我!
    “吃你的吧,喝一口看我一眼,那我当下饭的呢?”她在关心我诶!哪怕语气有些无奈,但是她连和张乐世说话都不忘关心我,呜呜呜~我们蛰蛰真好!
    张乐世说:“阿蛰连说话都不忘看褚将军一眼,当真是喜欢到心坎里啊…”
    看吧!连张乐世都这么觉得!
    蛰蛰笑着摇摇头,接回话题:“你说刘侍郎就是当年写那篇启的?真的吗,我是一点都没看出来,那启写得多好啊!但就刘侍郎那文采,我早先可没少听祭酒吐槽他——写的不怎么地,偏偏还总想把自己文章送国子监当教科书,拿他的文章教人,和拿毒肥料种地、毒奶喂孩子没区别,早晚荼毒后人。”
    “真的真的,千真万确!你没看他第一次见褚将军的时候,那个含情脉脉哟,差点老泪纵横了,啧啧老橘子都快成陈皮了还重新淌汁呢!”
    噗!我一口酒喷出去。
    这比喻真是绝了。
    当年阿耶被卷入谋反案下狱的陈年旧事我是清楚的,也知道当时不少阿耶的朋友都帮忙走动求情了——虽然都没什么用,最后是阿娘找到了先皇后才解决了这事——各种求情状、表、奏、疏里,一篇《为昭武副尉褚云光清白启》的文章脱颖而出,遣词真情实感,造句妙笔生花,一出世就夺得了那年京城文榜第一名!
    家信上拜访的名单里也是有这人的,先前我还有些不解,如今倒是悟了。
    我说:“什么叫含情脉脉,你这个用词会让我十分怀疑你是不是走了后门才毕业的。”
    张乐世的脸有点绿……
    绿什么啊?我又不是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
    哎,不过不得不说,我们蛰蛰真是桌上最纯洁的——她仍捏着酒杯,脸是最后一个才绿哒!
    我用干咳压过去这阵尴尬,蛰蛰一定是心疼我,随便找了一个话题打岔。
    “我和阿兄说,把今年的常科日子,定在了冬至那天,这样离家近的仕子还可以回家过个年。”
    冬至是容朝盛礼,百官都要去大殿朝拜,还要去圜丘祭祀,这样的日子再加上常科考试,大概会相当手忙脚乱,讲道理绝不是一个好时机。可——张乐世也知道,先皇后的生忌就在冬至。
    “阿蛰你的意思我倒是懂,那陛下的态度是?”
    “阿兄……没回绝,想来默认了。”
    “但是冬至那天毕竟隆重,你可想好了由何人主持常科?这人选既不能一心二用,是参与冬至朝拜的关键人物,但身份又要撑得起能在冬至那日主持整个容朝的常科。”
    “他们呈上来的名单我倒是看了,其中有一人我虽意外,但一想,倒确实是合适。”
    “阿蛰既然说意外,想来并不是朝中经常能见到的。”
    “可不是,刘侍郎举荐了霁王叔。”
    “吴王?还别说,这老小子是有几分本事的,能想的起来吴王,王爷这几年虽然不大参与朝政,但他的身份,主持一场常科可是绰绰有余了。”
    吴王……进京前我就被科普过他,先帝的弟弟之一,早些年也是为先皇后效力的。但这人最有名的,还是京城第一美男的名头,和与他亲叔叔缠绵悱恻的不伦虐恋……啧啧,茶楼戏院二十余年经久不衰的热门题材啊。
    我说:“说起来前几天我在郊外骑马时,远远看见一个昳丽清皎的男人在溪边远眺,叁十如许的样子,身上的配饰正是一品亲王的,难道就是他?”
    蛰蛰说:“你这般形容,应当不错,但霁王叔可不是叁十出头,他已经是不惑年纪了。”
    真惊人啊!但想想阿娘,又觉得岁月不败美人这话极真。
    张乐世说:“不这样怎么能这么多年还牢牢拿捏住齐王殿下,听说齐王殿下就快要从剑南道回来了,估计茶楼又有新题材了。”
    我凭借着多年的写作经验说:“《王爷的白月光回来了》?”
    张乐世一拍大腿:“你可真是取名天才!白月光…白月光,也真是恰如其分!”
    我轻轻摇了摇头。
    若我不晓得这故事,白月光听着或许很有意境,但在阿娘那里知道了开始,又在京城听闻了后续,却觉得这一段应该归到火葬场分类。
    这故事真是极短就能概括:齐王遍游芳丛的时候就垂涎彼时的京城第一美男子,苦苦等候终于寻了个机会,把这朵花折在手。然而再美的花单是好看,赏久了也无趣,没过多久齐王就抛在脑后,倒是这美人念念不忘,后来找人出了主意,另作出一副新性格,重新吸引了齐王目光。齐王似是动了真心,然而美人受伤甚深,不信齐王会对新风貌下原本的自己动心,只敢像攥风筝线似的,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不让齐王远离,却又不肯让他接近。这风筝线,一攥就是十九年,比我还大一岁。
    这要只是个故事也好了,偏偏有人在中间熬了十九年。
    阿娘和我说的时候万分叹息,别人只当听个乐子,但是谁会去留意吴王佩了十数年连丝绦都微微泛白的玉佩,谁去细嗅齐王日日不变的莲花熏香?
    到底是怎样的情意,十九年不肯放手,十九年不愿释怀,以至所有人都当个乐子消遣茶余饭后,唯两位主人公甘作他人口中笑料。
    我轻声说:“是怎样的年少之情,至今犹爱。”
    启蛰没有说话。她拿了酒壶,自斟自酌,面上不见触动,眼中更无波澜。
    我偶尔会想,为什么她永远可以这么冷静,到底是故事不够触动心弦,还是情感足够坚定?
    阿娘说,是她看上了少时文采飞扬的阿耶,主动要和阿耶在一起,阿耶顾忌自己门户寒微,又是被贬罪臣,本来是想等有一番事业后再去娶她,可她悄悄收拾了包袱,等在路上,执意要同阿耶一起去边塞。
    阿娘是尚书之女的时候,阿耶还是个微末副尉,阿娘带着最明亮无暇的爱意,说要用自己的眼睛和心,去选择携手一生的人。年轻的阿耶对那个炙热坦荡的少女说,你赢了,以后行路亦或白骨,我都执你手与共。只要我还在,我的一切荣光都与你共享。我俸禄一斗米,你吃一斗米,我俸禄两千石,我们共受两千石。
    阿耶没有食言,他只有阿娘一个妻子、一个爱人,他的目光里永远只有阿娘,乐阿娘所乐,痛阿娘之痛,二十载不曾变过。
    阿娘和我说,如果你遇见了那个让你心动的人,你确定那是个可以和你相爱到老的人,不要犹豫。
    我爱启蛰。从我还以为她是御驾亲征的君主时就开始爱,雪里林间,她眸光亮盛繁星皓月,我见了,愿同飞蛾扑火,只想献上一生。
    她那样尊贵,气度不凡,大帐中排兵布阵运筹帷幄时的英明沉稳,足以让天下任何一个绝力高智之士愿意效命!我几乎以为,一辈子能站在她身边,已是奢求。
    不知道如何描述才能出我对她的爱,因为每每想到她,我这个最喜欢写话本子废话连篇的人,提笔叁刻竟落不出一个字。
    我说完话后,她独自倒了两杯酒,却依旧没有开口。
    我肯定她必然是喜爱我的,否则以她心计,绝不可能在出征途中让我知道了她的身份后,不仅不杀还与我亲密。
    我爱她的一切,也爱她的淡然。可有时候,她的淡然,真让我患得患失。
    张乐世沉吟一番,说:“可能是遇到了太爱的人吧。”每个字都很轻,不过拽回了我的思绪翩翩。
    酒喝到这,话题明显悲伤起来。
    我们叁个连碰了几杯,张乐世看起来就有点喝大了。
    这不难看出,毕竟她一直在捧着一碗海带汤腻声叫宝贝。
    “宝贝儿~你真美!真香~你…勾引我!你跟我…回家去!”
    “别摇头啊宝贝儿,放心,我绝对不让你听一点和竹子有关的诗!我小时候一直听一直听,真是真是…真、真让人烦啊!但是、现在!咱们一点都不听,不听!嘿嘿,他喜欢竹子,我偏不!”
    她晃晃悠悠抱着汤碗就朝柱子撞过去,还没等人拦,已经撞翻了碗,脚下一滑马上就要摔,我赶紧扶一把,没想到她要摔了却不是找东西稳住身体,而是紧紧护住了头上一根簪花。
    因为她的出其不意,我没能扶住,张乐世靠着柱子摔坐在地上,两只手还碰着那根簪花不放。
    那是一支嵌牛血色珊瑚花的簪子,她日日都戴,珊瑚品相上上,倒也值得她这么护着。
    不过经她这么一摔,我才发现,蛰蛰大概也是醉了,要不这么大动静,她起码会看一眼。
    她每次醉酒都极少说话,整个人也愈发端坐,似乎是力求不让人看出她醉酒。
    我叫山茶找人扶张乐世去休息,弯腰抄起蛰蛰膝弯,抱她回去。
    在新罗的时候,有一次蛰蛰醉酒了,我就是这样抱她的。
    她醒着时仪态万方威风十足,但此刻,她的头靠在我胸口,柔软的发丝轻轻蹭上我的脸颊,我只要一想这是我深爱的人,就有一种难言的满足充满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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