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林默深突然摸到了脖子上挂着的小小水晶瓶。他颤抖着双手把水晶瓶拿了出来,瓶身上刻着的诡异纹路让他觉得不对。他将瓶子在地面上砸碎,里面的东西咕噜噜滚了出来。
    那是两根骨头。
    一根长一点,宽一点,另一根短一点,细一点。
    林默深看着翻白眼的沈进,一咬牙,抓起那两根骨头冲到了火堆边,余烬未消,他把骨头扔了下去。
    骨头被扔进去的瞬间,阿槐感应到了,她丢掉沈进,愤怒的回头,猫眼血红,“你竟然敢!我把它们交给你保管,你竟然要毁了我们!你该死!该死!该死!”可是她还没扑到林默深面前,骨头已被燃烧殆尽,而阿槐和宝宝须臾间化作齑粉消散。
    林默深失魂落魄,跌坐在了地上。
    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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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
    沈进望着什么都没带的林默深,担忧地问:“事情都已经结束了,你为什么还要离开?”
    “我不能在这里待了。”林默深说。“以后你自己保重吧。”
    他像是没了魂一般,做什么都是麻木的,说话走路思考……他用了一个星期帮助沈进处理完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然后现在,他要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
    但林默深的车被人拦住了。
    拦住他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如同铁塔般的男人。林默深记得他,就是那天跟着阿槐一起破坏了柏晓莉婚礼的人。那男人走过来敲了敲他的车窗,林默深把车窗降下,男人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里:“带你去见一个人。”
    林默深魂不守舍,行尸走肉般跟在男人后面。
    男人带他见的是另外一个男人,林默深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说明,这个连周身空气都阴森冷酷的男人,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就说:“还想见到他们吗?”
    林默深睁大了眼。
    男人伸手将桌子上的红布掀开,红布下是两个水晶瓶子,如同心脏般在颤动。男人将瓶盖儿打开,里头便飘出了一大一小两个身影。
    “阿槐死后,怨气不散,主人命人将她制成了降头。阿槐成为鬼降之后,亲手去到她被埋身的树下,取了一根她和孩子的骨头,她师从南洋著名降头师,便把你们的孩子做成了小鬼。只是没想到,她竟然还有一丝人性,将能够奠定她跟孩子命运的骨头给了你。你将骨头烧毁,他们母子俩便魂飞魄散,永无投胎之日了。”季五说。
    林默深痴痴地听着。
    “但我这里,还有两根他们的骨头。”神秘男人将两小根雪白的骨头拿了出来,问林默深,“这个,够不够换你的爱情呢?”
    良久。
    “请把我,也制成鬼降吧。”
    ☆、第93章 L41
    临安公主最近养了条狗。
    说到她这条狗啊,是皇帝哥哥亲自送的,猫狗局里据说是最漂亮也最威风的一条,但临安公主不是很喜欢,因为送过来的时候,这狗就已经有半人高,是条成年的大狗了。
    临安公主想要的,是软绵绵可爱又萌萌哒的小奶狗。如果不能享受把奶狗养大的过程,她怎么会开心?可这毕竟是皇帝哥哥亲自送的,无论怎么说,临安公主也都留下了。
    不过留下归留下,临安公主可不跟这条狗亲近,她不喜欢大狗,而且她这样袅袅娜娜美丽柔弱的公主,身边随时随地跟着条大狗算怎么回事儿。所以,即使这条黑狗已经到她身边五天了,她也没去看一眼。
    “公主!公主!”
    “咋咋呼呼的,什么事儿呀。”公主捧起茶盏轻轻啜了一口,戴着金丝甲套的纤纤玉指美丽而危险。
    谁人不知道,临安公主巾帼不让须眉,当年先帝驾崩,亏得有她帮助当今圣上,才有今日的皇帝,他们兄妹二人一条心,皇帝不好对付,临安公主更不好对付。朝中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临安公主美若天仙,冰雪聪明,栽在她手里的人太多了。因为公主太厉害,所以她都二十一了,也没人敢上门提亲。
    想一亲公主芳泽的可真不少,可惜公主眼高于顶,什么男人都看不上,她曾经放话,只有能赢过她,并且能事事猜中她心思的男人,才有资格做驸马。
    公主就是天下第一的霸王花,毋庸置疑。
    “不是啊公主,是礼部尚书黄大人家里的大小姐求见您。”宫女跑了一路,气喘吁吁的。
    说到那个黄家大小姐,公主没有印象,可对于黄家庶出的二小姐,她却是印象极深,以前是个傻子,前段日子不知怎地,自打掉进荷花池里被捞出来以后,整个人性情大变,不仅能歌善舞能言会道,还做了不少名篇。公主喜爱风雅,对那黄小姐做的几首诗都挺喜欢,所以那次国宴,就跟黄小姐搭了两句话,没想到从那以后,这黄小姐就巴上她了,时不时地来求见。公主身份尊贵,无人敢与她亲近,所以对黄二小姐,她也一直抱着养宠物的心态,对其很是善意。
    但这黄家大小姐来找她做什么?
    公主品着茶,绞尽脑汁了半天也想不出她跟黄大小姐能有什么交集。这黄家的女儿都是怎么回事,竟然一个个的都巴上她,以为她是蜜糖,想利用她上位么?“本宫以前见过她?”
    “您忘了吗,公主。”贴身宫女小蝶恭恭敬敬地回答。“半个月前您看戏,邀了些大臣家的女眷陪同,黄二小姐不知怎的受了伤,不能见风,是黄大小姐来的。但您当时只问了她为何黄二小姐没来,其余的就没了。”
    “哦。”公主点点头表示知道,那黄二小姐聪明伶俐,古灵精怪,其实挺好玩儿的,有她在,公主总是能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那天她没来,公主就问了一句。“让她进来吧。”
    黄静婉心里其实有些紧张。前世今生她都没见过公主这样的大人物,如果不是孤注一掷想求公主帮忙,她也不敢冒死求见。临安公主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但是黄静婉坚信,自己手中的筹码,足以让公主帮自己的忙!
    心里不知这样做了多少建树,可是一见到公主,黄静婉还是震撼了。
    公主之美自然不必多说,她那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灵气四射,雍容华贵,美貌与威严并存。
    这是皇家的人,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公主,是连皇帝都尊敬三分的公主,黄静婉跪了下去:“臣女见过公主殿下,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起来吧。”公主懒洋洋地倚在美人榻里,抬着眼皮子看向黄静婉。这姑娘生得清秀,跟那位貌美的黄二小姐一比可是差远了。不过看着倒是个聪明的。“你找本宫有何事?”
    “公主可否摒退左右,臣女有要事禀报。”
    黄静婉这样装神弄鬼,公主倒真的来兴趣了。自打辅佐皇兄成功登上皇位之后,公主已经很久没事情做了,看黄静婉这样,好像真有大料要爆。于是公主挥挥手,屋里就没了人。“说罢。”
    “我那庶妹,与胡人勾结!”
    胡人,连年侵犯边疆,是个很大的隐患。那黄二小姐与胡人勾结?公主闻言,从美人榻上坐了起来,脸一沉:“说话可是要负责任的。”
    黄静婉心惊!公主慵懒,但此刻,公主的眼神让她浑身颤抖不敢直视:“臣女万万不敢撒谎!前些日子,臣女无意中经过庶妹的院子,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有胡人在她院子里,而且,那胡人身份还不低!只是臣女愚钝,并不能确定他的身份。”说完,她勇敢地抬起头直视公主。“公主应该晓得吧?庶妹天资聪颖,时常冒出些稀奇之语,若是与胡人勾结,将是我国之大不幸!”
    没错!黄静婉就是要借临安公主的手,打黄静秋一个措手不及!她不是喜欢美男子吗,不是说要干出一番事业吗?前世的自己傻乎乎的相信她帮助她,这一世决不会!
    想到前世的丈夫竟然为了成为黄静秋的男人,而对自己下了绝子汤,又亲手害死了他们共同的孩子,黄静婉便恨得咬牙切齿!这一切都是黄静秋的错!她喜欢美男,自己找便是,缘何在跟她的丈夫在一起后,还来到她面前哭泣着说对不起,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情不自禁,呵呵,好一个情不自禁!
    “本宫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出乎黄静婉的意料,临安公主并没有大发雷霆要处置黄静秋,而是先让她离开。黄静婉不知道公主是怎么想的,可她什么都不敢说,恭敬地退了出去。
    黄静婉走后,公主冷笑一声,“想利用本宫,倒真像是姐妹俩。”
    这嫡庶不合的姐妹俩,在内院后宅争斗也就算了,竟然还敢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来,公主想,是不是她这阵子太好说法,所以这些人都以为她是个傻白甜好欺负的公主,而忘了当年她辅佐当今圣上,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时候了?
    公主起身,到府里四处散步,边走边思考黄静秋这个人的不俗之处。本来皇帝哥哥是要她住宫里的,但公主实在是不愿每天面对那些前来讨好谄媚的宫妃,便搬到了自己的公主府,又清净又美丽,而且这里她最大,没有她的命令谁也不敢来烦她。
    正走着呢,突然听到一声狗叫。这声狗叫让公主回神,她瞪向不远处的狗屋:“是谁把这东西放的离本宫这么近?”
    “回公主,是皇上说这条狗是最聪明的,公主一定会喜欢,那天公主连看它都没看,奴婢就自作主张把它留在院子里,想要公主看看呢。”小蝶紧张地说。“公主是不想看吗?那奴婢这就叫人把它牵走……”
    “罢了,带过来吧。”公主说。到底是皇兄亲自挑选亲自送的,她也不能不识好歹,仗着皇兄的宠爱纵容就任性。
    大黑狗被侍卫牵了过来。当它走到了公主面前,便昂起了头看她,刚刚好,脑袋就在她手边。
    那一身乌黑光亮的皮毛,缎子般在太阳下闪闪发光。一双乌黑的眼睛,浑身肌肉匀称,是个狗中美男子。公主伸手摸了摸大黑狗的脑袋,又挠了挠下巴,她以前养过猫,可惜那猫儿死了,所以她就想再养条狗,没想到皇兄就给她送来了这么一条能“保护她”的。
    大狗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这大块头,看起来竟然也有几分可爱。
    公主笑了,顺手拿起一块糕点,大狗张嘴把糕点舔了进去,又用脑袋蹭公主的手。很亲人很乖巧,长得也是个狗美男,除了体型太大也没什么缺点,公主想了想,说:“以后就把它留在本宫卧房外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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