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吧……事后,年级主任一再安慰我,还说是自己工作不到位才让我受委屈的,我倒是没怪她。我只是觉得,我以后若是有钱了想要回馈社会,我一定静悄悄地捐款,不求谁知道,也不求谁感恩,只要有人获益,我就心满意足了。我不以我家的贫困为耻,但我也不希望因为这事像一块案板上的猪肉被人挑三拣四。”宋兰说。
沈旭辰收回了目光。其实这里头没他的事,他还是觉得有一点点歉意。没想到他拒绝接受捐赠后,会让一个女孩子遭受这样的极品。但歉意归歉意,沈旭辰却没什么表示。他若这会儿冲上去对宋兰说抱歉,估计宋兰会很尴尬。
过了十来分钟,沈旭辰前面的人一个个减少,他终于排到窗口了。男生嘛,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一不怕长肉,二不怕消化不良,沈旭辰和程以华一人各自点了三碗紫米粥,然后呼噜呼噜一口气全吃完了。
说真的,学校的紫米粥熬得非常香,即使沈旭辰不爱吃甜食,他对于食堂的紫米粥依然爱得深沉。就算是为了这一块钱一碗的紫米粥,沈旭辰都觉得,高中时代果然是最美好的时代。
睡觉前,沈旭辰开了小黑屋,继续写他的《影帝的异世冒险》。
因为在洗澡中突兀穿越,身为演员的男主角光屁股出现在异世大陆上,他只能用叶子蔽体,却因此被路过的佣兵们当成了崇尚自然的卡亚帝国的遗民。卡亚帝国已经被灭国了,这个国家的遗民自然就是奴隶。
为了生存,男主角不得不开启了影帝模式,靠着嘴炮和演技征服世界(或者说是被世界征服)。他宣称自己其实是人类和高贵优雅爱喝酒也爱吃素爱自然也爱自由的绿地精灵所生的混血儿。
在这片魔法和斗气共存的大陆上,男主角很快就觉醒了魔法。听上去很高大上,但其实他觉醒的魔法是大家公认最废柴的水系,杀伤力不行,治愈力又不如光系和木系。而且,男主角的魔力储能非常低,他的功能只相当于是女孩子化妆包里的保湿小喷壶,喝水都不够的。
对于大陆上的人来说,魔力储能是个固定值,也就是指一个人的魔法潜能。这意味着男主角这辈子都没法释放大型魔法了。但男主角没有放弃,他觉得小喷壶也是有尊严的!他只是没找到适合自己的魔法使用方式而已!
好在,即使是保湿小喷壶,但魔法师因为稀少而受人尊敬。男主角因此被佣兵们当成客人收留了。
现在剧情已经进展到,身为每天只喝一点晨间露水只吃两片菜叶的“半精灵”的男主角终于馋得受不了了,只能自己偷偷挖陷阱抓兔子烤肉吃。好巧不巧,佣兵中有两个娘炮,他们因为某些原因一直紧盯着这位“半精灵”,这下子,他们终于抓住了男主角的马脚——精灵是不沾荤腥的,半精灵在吃了肉之后也会呕吐。
这个娘炮二人组,是佣兵团中的外围成员。一个爱哭鼻子,是光系魔法师;一个狂傲酷霸拽,是个拥有黄金斗气的大剑师。男主角平时也注意过他们两个人。现在有种种迹象表明,这两个娘炮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
问,男主最希望哪个是女扮男装?
答,长得漂亮的那个。
哈哈,开玩笑的。
“我假装不知道你们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你们假装没看到我吃肉,如何?”男主角说。
“可以。”大剑师点头,眼睛肿闪着绿光,“但是这只兔子,你必须分给我们四分之三。”
这也太狠了……男主心疼不已。只是,在面对战斗力惊人的大剑师时,身为保湿小喷壶的男主角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只能默默地把烤得金黄焦脆的兔子进献了。
从小黑屋中退出来,沈旭辰伸了个懒腰。按照现在的进度,后天就能写到两个娘炮的真实身份了。原来,他们正是被通缉的卡亚帝国的最后的贵族遗民。爱哭鼻子的是卡亚帝国最后一名王子。狂傲酷霸拽的是王子表姐,也就是王子舅舅的女儿,换句话说,是卡亚帝国的女公爵。他们把身为“遗民”的男主角当成了自己的属民。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宋兰这一段,犹豫了好久,添上吧,怕占字数,不添吧,终究意难平。这是小乖读书时的亲身经历,唉。我很感谢在我生命中,那么多帮助过我的爱我的人。也许,我也该感谢那些伤害过我的。无论是好的坏的,都在成就一个今天更优秀的自己。
第32章 排骨汤
没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
圣诞节、情节人等泊来的洋节,其实都是小年青、小情侣们过的节日。上辈子一直单身且自觉得已经不年轻的沈旭辰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同学都这么激动,莫非就因为可以利用这些节日告白?他收到好几个节日苹果,都是用彩色玻璃纸包装好的,趁着没人的时候被放到了他的桌子上。问了半天,也没有人出来承认送了苹果。
现在的小女生们都太羞涩了,远没有几年后的女生豪迈。蒋浩就曾吐槽过,他从小到大也收到不少情书了,但里面竟然有不少是没有署名的!话说,不敢署名你写毛情书啊!
苹果倒是圆润可爱,散发着水果特有的清香。沈旭辰把苹果分给了自己周围的人,他自己一个都没留。不是他故意辜负别人的心意,实在是他吃惯了系统商店中买的苹果,嘴巴已经被养叼了,总觉得别的苹果都太难吃了。再说了,其实沈旭辰最喜欢的水果也不是苹果,他之所以总是用积分买苹果,仅仅是因为顾望舒喜欢而已。
到了周日时,沈旭辰想到的那几份娱乐策划案已经写好了。他先在纸上列了大纲,然后用小黑屋中的电脑打出来,就存在U盘里。下午放假时,沈旭辰特意去了学校外面的打印店,把策划案打印了出来。
沈旭辰把策划案交给了程以华,带着一点点玩笑地说:“你都拿去吧。兄弟我能赚多少钱就靠你了啊!”
程以华翻了翻手上那一叠厚厚的稿子,很容易就瞧出了沈旭辰的用心,这些策划案写得非常详实。不仅创意非常好,而且可行度也非常高。程以华把稿子收好,深深地看了沈旭辰一眼,开口时却提起了别的:“大舅妈说家里买了排骨和莲藕,她出门前已经用高压锅煮上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喝排骨莲藕汤?”
这个必须要啊!沈旭辰很兴奋:“走走,那就上你家去吧!”
沈旭辰把策划案全部交给了程以华,完全没留后手。
这一是因为沈旭辰的确很信任程以华。程以华这个人固然高冷、固执、小中二……但他其实是个非常真诚的人。只不过,世人需要先想办法敲开他那个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坚固的心门,才能看到他内里的柔软。
沈旭辰的性格向来是“你信我一分我信你十分”、“你对我好一分我对你好十分”的。因此他不会也不愿意去怀疑程以华这个他已经认定的朋友。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沈旭辰是个好相处的人。恰恰相反,沈旭辰其实是那种比较薄凉的人。
沈旭辰的原则其实是“来者不拒,去者不留”。别看他现在这么信任程以华,但说句真的,如果哪天程以华忽然离开了,那么沈旭辰也不会有多伤感。你对我好的时候,我可以百倍对你好;你想要离开了,好吧,那远走不送。这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漠,偏偏世人都被蒙蔽了,以为沈旭辰又豪爽又义气。
关于策划案,二来沈旭辰也没指望它们能换多少钱。
即使沈旭辰结合后世的娱乐模式写出来的策划案可行性非常高,盈利前景也十分可观,但沈旭辰知道,每个大的集团公司内部都是有自己的优秀创意团队的。一个既没有人脉势力也没有金钱投资又不是他们公司内部职工高管的人,就好比说是他沈旭辰,他的策划案根本卖不动价格。也许看在程以华的面子上,新芽娱乐的那位堂姑姑愿意出个三五千,了不起就三五万,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
除去共同创业的情况,人家作为一个已经发展成熟的大公司,让他们为你一个点子分出股份来,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也会有吧,但绝对绝对不会常见。生活毕竟不是小说,不是你穿越异世之后做一套广播体操都会被视为天人的,也不是你重生之后就突生了王八之气从此各路豪侠都会拜服在你脚下供你差遣的。
综上,沈旭辰很放心地把企划案交给程以华了,完全不担心程以华为着自家亲戚来坑他。
再说……他们家炖的莲藕排骨汤也十分好喝呢。沈旭辰在心里默默地想。
“元旦怎么安排?”吃完饭以后,程以华忽然问。据说学校在元旦时会放一天假呢,虽然只有一天,但也是假期啊!蚊子腿再小也是块肉。学生嘛,不管有多成熟,或者有多中二,总是期待假期的。
吃饱喝足的沈旭辰非常自觉地开始收拾桌子,听见程以华这话,他想了一会儿,说:“天气这么冷,不想出去玩,我还是待在学校里吧。”
“中午还好吧?一般中午的阳光都挺暖和的。”程以华说。
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学校方面也不给开空调,因此教室里也是冷的。
平时上课时还好,毕竟人多,窗户和门都关起来,虽然不透风,闷着不舒服,但教室里多少能存住一些热气。可一到放假的日子,教室里没什么人了,空荡荡的,有时候真冷得叫人跺脚,即使你穿着羽绒服也没有用。反而屋子外面如果没有风而有阳光的话,会暖和一点。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懒得动。”沈旭辰说,“有空闲时间不如多看看书呢,你上次给我推荐的那几本原版书就都很不错……不过,里面有一本是法语的,是你拿错了吗,我根本看不懂啊!”
听到沈旭辰说他不会法语,程以华似乎颇觉失望,说:“你可以学习一下法语,反正也费不了多少时间,挺有意思的。”
在程以华心中,他隐约把沈旭辰和自己归为了一类人。毕竟从小到大这么些年,还少有人能跟上程以华的思路呢,所以沈旭辰是个非常难得的存在。于是,程以华自己会的东西,他总下意识地认为沈旭辰也是会的。
程以华的妈妈老打趣他,说这儿子估计还没学会说话时就敢在心中诽谤“一群愚蠢的人类”了。由此可见,幼年的程以华是多么不可爱。不过,儿子太聪明虽说让父母少了很多乐趣,但程爸程妈对着孩子的关爱也不是假的。正是因为家庭和睦其乐融融,程以华才养成了如今这样的性子,看似高冷,其实是个心软的孩子呢。
当然,因为智商颇高的缘故,大概程以华这辈子都脱离不了中二期了,也很难有什么知心朋友——成为朋友的前提是有共同语言吧。
要不是沈旭辰忽然出现,大概在程以华的人际关系列表中,依然没有点亮“知己”这一栏吧。
沈旭辰收回了目光。其实这里头没他的事,他还是觉得有一点点歉意。没想到他拒绝接受捐赠后,会让一个女孩子遭受这样的极品。但歉意归歉意,沈旭辰却没什么表示。他若这会儿冲上去对宋兰说抱歉,估计宋兰会很尴尬。
过了十来分钟,沈旭辰前面的人一个个减少,他终于排到窗口了。男生嘛,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一不怕长肉,二不怕消化不良,沈旭辰和程以华一人各自点了三碗紫米粥,然后呼噜呼噜一口气全吃完了。
说真的,学校的紫米粥熬得非常香,即使沈旭辰不爱吃甜食,他对于食堂的紫米粥依然爱得深沉。就算是为了这一块钱一碗的紫米粥,沈旭辰都觉得,高中时代果然是最美好的时代。
睡觉前,沈旭辰开了小黑屋,继续写他的《影帝的异世冒险》。
因为在洗澡中突兀穿越,身为演员的男主角光屁股出现在异世大陆上,他只能用叶子蔽体,却因此被路过的佣兵们当成了崇尚自然的卡亚帝国的遗民。卡亚帝国已经被灭国了,这个国家的遗民自然就是奴隶。
为了生存,男主角不得不开启了影帝模式,靠着嘴炮和演技征服世界(或者说是被世界征服)。他宣称自己其实是人类和高贵优雅爱喝酒也爱吃素爱自然也爱自由的绿地精灵所生的混血儿。
在这片魔法和斗气共存的大陆上,男主角很快就觉醒了魔法。听上去很高大上,但其实他觉醒的魔法是大家公认最废柴的水系,杀伤力不行,治愈力又不如光系和木系。而且,男主角的魔力储能非常低,他的功能只相当于是女孩子化妆包里的保湿小喷壶,喝水都不够的。
对于大陆上的人来说,魔力储能是个固定值,也就是指一个人的魔法潜能。这意味着男主角这辈子都没法释放大型魔法了。但男主角没有放弃,他觉得小喷壶也是有尊严的!他只是没找到适合自己的魔法使用方式而已!
好在,即使是保湿小喷壶,但魔法师因为稀少而受人尊敬。男主角因此被佣兵们当成客人收留了。
现在剧情已经进展到,身为每天只喝一点晨间露水只吃两片菜叶的“半精灵”的男主角终于馋得受不了了,只能自己偷偷挖陷阱抓兔子烤肉吃。好巧不巧,佣兵中有两个娘炮,他们因为某些原因一直紧盯着这位“半精灵”,这下子,他们终于抓住了男主角的马脚——精灵是不沾荤腥的,半精灵在吃了肉之后也会呕吐。
这个娘炮二人组,是佣兵团中的外围成员。一个爱哭鼻子,是光系魔法师;一个狂傲酷霸拽,是个拥有黄金斗气的大剑师。男主角平时也注意过他们两个人。现在有种种迹象表明,这两个娘炮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
问,男主最希望哪个是女扮男装?
答,长得漂亮的那个。
哈哈,开玩笑的。
“我假装不知道你们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你们假装没看到我吃肉,如何?”男主角说。
“可以。”大剑师点头,眼睛肿闪着绿光,“但是这只兔子,你必须分给我们四分之三。”
这也太狠了……男主心疼不已。只是,在面对战斗力惊人的大剑师时,身为保湿小喷壶的男主角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只能默默地把烤得金黄焦脆的兔子进献了。
从小黑屋中退出来,沈旭辰伸了个懒腰。按照现在的进度,后天就能写到两个娘炮的真实身份了。原来,他们正是被通缉的卡亚帝国的最后的贵族遗民。爱哭鼻子的是卡亚帝国最后一名王子。狂傲酷霸拽的是王子表姐,也就是王子舅舅的女儿,换句话说,是卡亚帝国的女公爵。他们把身为“遗民”的男主角当成了自己的属民。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宋兰这一段,犹豫了好久,添上吧,怕占字数,不添吧,终究意难平。这是小乖读书时的亲身经历,唉。我很感谢在我生命中,那么多帮助过我的爱我的人。也许,我也该感谢那些伤害过我的。无论是好的坏的,都在成就一个今天更优秀的自己。
第32章 排骨汤
没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
圣诞节、情节人等泊来的洋节,其实都是小年青、小情侣们过的节日。上辈子一直单身且自觉得已经不年轻的沈旭辰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同学都这么激动,莫非就因为可以利用这些节日告白?他收到好几个节日苹果,都是用彩色玻璃纸包装好的,趁着没人的时候被放到了他的桌子上。问了半天,也没有人出来承认送了苹果。
现在的小女生们都太羞涩了,远没有几年后的女生豪迈。蒋浩就曾吐槽过,他从小到大也收到不少情书了,但里面竟然有不少是没有署名的!话说,不敢署名你写毛情书啊!
苹果倒是圆润可爱,散发着水果特有的清香。沈旭辰把苹果分给了自己周围的人,他自己一个都没留。不是他故意辜负别人的心意,实在是他吃惯了系统商店中买的苹果,嘴巴已经被养叼了,总觉得别的苹果都太难吃了。再说了,其实沈旭辰最喜欢的水果也不是苹果,他之所以总是用积分买苹果,仅仅是因为顾望舒喜欢而已。
到了周日时,沈旭辰想到的那几份娱乐策划案已经写好了。他先在纸上列了大纲,然后用小黑屋中的电脑打出来,就存在U盘里。下午放假时,沈旭辰特意去了学校外面的打印店,把策划案打印了出来。
沈旭辰把策划案交给了程以华,带着一点点玩笑地说:“你都拿去吧。兄弟我能赚多少钱就靠你了啊!”
程以华翻了翻手上那一叠厚厚的稿子,很容易就瞧出了沈旭辰的用心,这些策划案写得非常详实。不仅创意非常好,而且可行度也非常高。程以华把稿子收好,深深地看了沈旭辰一眼,开口时却提起了别的:“大舅妈说家里买了排骨和莲藕,她出门前已经用高压锅煮上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喝排骨莲藕汤?”
这个必须要啊!沈旭辰很兴奋:“走走,那就上你家去吧!”
沈旭辰把策划案全部交给了程以华,完全没留后手。
这一是因为沈旭辰的确很信任程以华。程以华这个人固然高冷、固执、小中二……但他其实是个非常真诚的人。只不过,世人需要先想办法敲开他那个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坚固的心门,才能看到他内里的柔软。
沈旭辰的性格向来是“你信我一分我信你十分”、“你对我好一分我对你好十分”的。因此他不会也不愿意去怀疑程以华这个他已经认定的朋友。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沈旭辰是个好相处的人。恰恰相反,沈旭辰其实是那种比较薄凉的人。
沈旭辰的原则其实是“来者不拒,去者不留”。别看他现在这么信任程以华,但说句真的,如果哪天程以华忽然离开了,那么沈旭辰也不会有多伤感。你对我好的时候,我可以百倍对你好;你想要离开了,好吧,那远走不送。这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漠,偏偏世人都被蒙蔽了,以为沈旭辰又豪爽又义气。
关于策划案,二来沈旭辰也没指望它们能换多少钱。
即使沈旭辰结合后世的娱乐模式写出来的策划案可行性非常高,盈利前景也十分可观,但沈旭辰知道,每个大的集团公司内部都是有自己的优秀创意团队的。一个既没有人脉势力也没有金钱投资又不是他们公司内部职工高管的人,就好比说是他沈旭辰,他的策划案根本卖不动价格。也许看在程以华的面子上,新芽娱乐的那位堂姑姑愿意出个三五千,了不起就三五万,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
除去共同创业的情况,人家作为一个已经发展成熟的大公司,让他们为你一个点子分出股份来,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也会有吧,但绝对绝对不会常见。生活毕竟不是小说,不是你穿越异世之后做一套广播体操都会被视为天人的,也不是你重生之后就突生了王八之气从此各路豪侠都会拜服在你脚下供你差遣的。
综上,沈旭辰很放心地把企划案交给程以华了,完全不担心程以华为着自家亲戚来坑他。
再说……他们家炖的莲藕排骨汤也十分好喝呢。沈旭辰在心里默默地想。
“元旦怎么安排?”吃完饭以后,程以华忽然问。据说学校在元旦时会放一天假呢,虽然只有一天,但也是假期啊!蚊子腿再小也是块肉。学生嘛,不管有多成熟,或者有多中二,总是期待假期的。
吃饱喝足的沈旭辰非常自觉地开始收拾桌子,听见程以华这话,他想了一会儿,说:“天气这么冷,不想出去玩,我还是待在学校里吧。”
“中午还好吧?一般中午的阳光都挺暖和的。”程以华说。
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学校方面也不给开空调,因此教室里也是冷的。
平时上课时还好,毕竟人多,窗户和门都关起来,虽然不透风,闷着不舒服,但教室里多少能存住一些热气。可一到放假的日子,教室里没什么人了,空荡荡的,有时候真冷得叫人跺脚,即使你穿着羽绒服也没有用。反而屋子外面如果没有风而有阳光的话,会暖和一点。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懒得动。”沈旭辰说,“有空闲时间不如多看看书呢,你上次给我推荐的那几本原版书就都很不错……不过,里面有一本是法语的,是你拿错了吗,我根本看不懂啊!”
听到沈旭辰说他不会法语,程以华似乎颇觉失望,说:“你可以学习一下法语,反正也费不了多少时间,挺有意思的。”
在程以华心中,他隐约把沈旭辰和自己归为了一类人。毕竟从小到大这么些年,还少有人能跟上程以华的思路呢,所以沈旭辰是个非常难得的存在。于是,程以华自己会的东西,他总下意识地认为沈旭辰也是会的。
程以华的妈妈老打趣他,说这儿子估计还没学会说话时就敢在心中诽谤“一群愚蠢的人类”了。由此可见,幼年的程以华是多么不可爱。不过,儿子太聪明虽说让父母少了很多乐趣,但程爸程妈对着孩子的关爱也不是假的。正是因为家庭和睦其乐融融,程以华才养成了如今这样的性子,看似高冷,其实是个心软的孩子呢。
当然,因为智商颇高的缘故,大概程以华这辈子都脱离不了中二期了,也很难有什么知心朋友——成为朋友的前提是有共同语言吧。
要不是沈旭辰忽然出现,大概在程以华的人际关系列表中,依然没有点亮“知己”这一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