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美丽的男性间谍是一位京剧演员,他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男扮女装和一位法国驻华大使馆的职员布尔西科相恋,两人展开了长达二十年的交往关系。时佩璞更是策反了布尔西科。
这二十年中,他们发生过性行为,但对方始终没有意识到时佩璞的真实性别。甚至于,在两人密切交往后,时佩璞更告诉布尔西科,已经怀了他的儿子。后来,时佩璞收养了一位被亲生母亲卖掉的儿童(这个孩子来自新疆,所以长得像混血儿),冒充是他和布尔西科的孩子,布尔西科都没有怀疑。
直至时佩璞的间谍身份暴露被抓,布尔西科才知道他的真实性别。布尔西科不能承受这份欺骗,他们的关系因此断裂。
这段感情让沈旭辰唏嘘感慨,很让他有动笔的冲动。只是,他都已经在列大纲了,才忽然意识到,时佩璞先生如今还活着。
在沈旭辰重生之前,当他知道时佩璞的事迹时,先生已经去世了。但是,现在他重生了呀,在这个时间点,时佩璞先生尚在人世,正定居伦敦。这样一来,如果要以时佩璞先生为原型来写文,那么出于尊重和道义,沈旭辰必须要征求先生的同意。而沈旭辰如今是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时佩璞先生的。他只好放弃了这个故事。
继续说《骑士》。
《骑士》的原型迪昂·德·鲍蒙是个爱国者,是饱学之士,是欧罗巴剑圣,他忠诚,他自洁,他在语言、文学、经济学上有很高的造诣,他曾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龙骑兵连队的队长。他的一生满是传奇。
但是,对于这位传奇人物,当时人们的关注点往往不在他美好的品格上,也不在他高超的剑术上,更不在他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上,人们的关注点往往只肤浅地落在“迪昂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之上。人们甚至为他的性别开了赌局,赌金逐年累积最后竟高达二十八万英镑。
之所以会引发人们在这方面的关注,是因为迪昂的生涯前四十九年以男性的身份活着,后三十三年以女性的身份活着。
在迪昂小时候,他被他那充满恶趣味的母亲打扮成了女孩子,而他非常适合女装打扮。等他二十多岁时,为了某项政治活动的胜利,他更是换上女装伪装成了女仆莉亚·德·博蒙。他甚至以莉亚·德·博蒙的身份轰动了整个伦敦社交界。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迪昂遭遇了无数的排挤和暗杀。再后来,他更被当时的国王算计,被迫做出了“我是女人”的回应。等他回到祖国后,无聊又无耻的国王命令他脱下龙骑兵制服终身女装,更为他举办了永久女性仪式。
迪昂近六十岁的时候,他穿着女装费力地提着裙子,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在剑术上大胜当时的伦敦最强剑士年轻的圣·乔治。
迪昂晚年生活潦倒,于八十二岁剑伤复发去世。人们向来对他的性别说三道四冷嘲热讽,等他去世后,对赌局心存疑虑的人们委托外科医生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解剖。
第44章 分科了
沈旭辰要写的就是这么一位传奇的人物。不过,因为他的小说是架空的,所以沈旭辰在文章中加入了很多自己的内容。比如说,他在文里隐晦安排了几条感情线。
之所以说是隐晦,因为读者完全可以把主角和某个龙骑兵战士的感情理解为忠诚的战友情,也可以把主角和某个文豪之间的惺惺相惜理解为志同道合的知己之情……这一点都不突兀,人的感情本来就是复杂的。当然,在沈旭辰这个作者的眼里,主角唯一爱过的并为他终身守节的就是那位牺牲了的龙骑兵好友。嗯,这是个秘密。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者见基。按照沈旭辰的计划,他这篇文可以被大多数人归为无cp类型,但是在腐女们眼中,这当然是一篇感情线不那么明朗的耽美文。
没错,预料到日后耽美文化火爆性的沈旭辰正在暗示程以华在分类上增加一个耽美版块。腐宅文化或许是可以让佐佑原创网(包括文学、漫画、音乐在内)在短时间内异军突起的重要元素之一。
等沈旭辰把完结稿的《骑士》交给程以华,让他帮自己传文时,已经是高一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了。
对于学生而言,高一快结束时,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大家正面临文理分科的选择。
学校方面把学生们高一所有的大考考试成绩加起来分别算出该学生的文理平均分,再用这个分数分别给大家进行年级文理科大排名,以便给学生们做分科参考。
赶上文理排名差异特别大的学生,分科是件很简单的事情。比如说江山,他的理科可以排上全年级两百名左右,但文科要排到五百名了,他毫无疑问要选理科。赶上早就在心里有了抉择的学生,分科也很简单。比如说路求真,他的文科排名竟然比理科还好了两名,但他早就知道自己更喜欢理科了,所以也选了理科。
沈旭辰也是早决定要读理科的,因此他这里并不难办。反倒是顾望舒那里稍微纠结了下。顾望舒本来是打算要读理科的,结果老师们轮番找了她聊天,告诉她,在全省大排名中,钱湖高中的文科尖子生竞争力更强,所以如果顾望舒想要考国大或者华大,那自然还是读文科比较好。
国大对顾望舒的诱惑力很大。但与此同时,顾望舒也是个比较固执的人。所以顾望舒纠结了两天,最后不管老师们如何说,她还是报了理科。
有顺利的,当然也有不顺利的。比如说隔壁班有个男生,文科成绩特别好,远胜于理科,他本人也更喜欢文科,对理科一点兴趣都没有,偏偏他的家长强制性要求他必须要读理科,连老师站出来调解都不管用了。再比如说,顾望舒班里也有个女生,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医生,她是打算要读理科的,可惜理科成绩不如文科好,只能犹豫着。
文理分科结束后,高一学年就结束了。
这半个学年似乎过得非常快。
沈旭辰和顾望舒没有回汾水镇。因为他们在钱湖镇上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沈秉忠辞了工作,已经把家搬到了钱湖镇上。不过,沈秉忠是个闲不住的,他很快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钱湖镇的兴趣辅导班里当了一位书法老师。这个活儿比较轻松,赚的钱却比他在汾水初中当老师的工资要多。
新家的面积很大,有一百五十平米。沈秉忠、顾望舒和沈旭辰一人一个房间,除此之外,家里还有一个书房。卫生间有两个。客厅的面积也不小。阳台朝向不错。冬天大部分时间里都能照到阳光。厨房里还有一个小阳台。
沈旭辰按照沈秉忠的审美,装修风格选了中式简约风。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电器也全部装上了。客厅里有电视。书房里有一台式电脑。对了,沈秉忠和顾望舒的衣橱里,沈旭辰还给他们放了小半柜子的新衣服。
沈旭辰甚至亲自给顾望舒买了胸罩!
这当然不是因为沈旭辰变态,而是因为沈秉忠根本不懂这个,连带着顾望舒对于这些女性的东西都很茫然啊!
家里没有个女人作为长辈就是不行啊!
听说不及时戴上合适的胸罩,以后会有胸外扩、胸下垂的危险啊!
沈旭辰一直劝顾望舒自己去买,但顾望舒平日里这么彪悍的妹纸,她竟然害羞啊!羞得都不打算理睬沈旭辰了啊!
一个大男人去买胸罩太尴尬了,所以沈旭辰把程以华拉上了啊!
这一点千万不能让顾望舒知道啊!否则当她恼羞成怒的时候沈旭辰就完蛋了啊!
好吧,但愿顾望舒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点。
暑假一开始,《超级新星》这档节目就大热了。事实上,在六月份时,草莓电视台就展开了华国第一档全民选秀节目《超级新星》的宣传活动。钱湖高中实行住校,学生们缺乏消息来源,大家的态度不算热切。等学生们在七月份放暑假时,他们忽然发现这个栏目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热潮了。
虽然是第一档全民选秀节目,但是因为沈旭辰那富有前瞻性的策划案,节目的选拔过程非常顺利,盈利模式也十分成熟。选拔赛是在几大赛区同时进行的,因为规划合理,不会给观众过分冗长的感觉,也不会让观众产生审美疲劳。广告植入得很有技巧。观众的短信参与能激发全民参与的热情,但又不会降低比赛的专业性。
沈旭辰只稍微关注下就移开注意力了。他本人对娱乐圈并非特别感兴趣。
沈旭辰对自己的系统商店更感兴趣。他是个比较有规划的人,因此早就看好了一些要买的东西。好容易攒够了四万积分(其中有三万是来自名望值的奖励,剩下一万是平时努力积攒出来的),沈旭辰终于把某个觊觎很久的魔药买到手了。
考虑到要努力赚名望值,要扮猪吃老虎,要成为人生赢家走向巅峰……沈旭辰买的是一瓶被称之为“光明之泉”的魔药。
光明之泉很贵,但它贵得有道理。
大部分魔药的作用都是具有时效性的,时间短一点的可能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长一点的最多能维持几个月。无论长短,总会有个时限。但光明之泉的作用是没有时限的,它的作用是终生的,这一点非常难得。
光明之泉能激发服用者的光系元素亲和力,在魔法位面,这是给光系魔法师服用的圣阶魔药。
服用光明之泉以后,如果服用者的魔法境界很低,那么他能一次性提高好几个境界;如果服用者的魔法境界已经很高了,那他也能得到一定几率的突破;而如果是一个非光系魔法师的人误服了,那么光明之泉也有一定几率让这个人变成光系魔法师。当然,一般不存在误服的情况,因为光明之泉实在是太珍稀了。
越是高明的魔药对服用者越是有限制,光明之泉也不例外。如果一个人的内心十分黑暗,性格十分扭曲,那么这瓶昂贵的难得的在魔法位面上让人趋之若鹜的光明之泉就不会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沈旭辰的内心自然不黑暗,他的性格也不扭曲,所以光明之泉对他而言当然是有作用的。但他作为一个普通(主)位面的普通人,身边缺乏魔法元素,所以在服用光明之泉之后,他也成不了光系魔法师。
折中一下,服用过光明之泉的沈旭辰就仿佛成了一块光能电板,每当他觉得身体疲惫、心情不好时,只要晒晒太阳或晾晾月亮,恢复力杠杠的,立刻就生龙活虎了,而且永远都晒不黑。
这二十年中,他们发生过性行为,但对方始终没有意识到时佩璞的真实性别。甚至于,在两人密切交往后,时佩璞更告诉布尔西科,已经怀了他的儿子。后来,时佩璞收养了一位被亲生母亲卖掉的儿童(这个孩子来自新疆,所以长得像混血儿),冒充是他和布尔西科的孩子,布尔西科都没有怀疑。
直至时佩璞的间谍身份暴露被抓,布尔西科才知道他的真实性别。布尔西科不能承受这份欺骗,他们的关系因此断裂。
这段感情让沈旭辰唏嘘感慨,很让他有动笔的冲动。只是,他都已经在列大纲了,才忽然意识到,时佩璞先生如今还活着。
在沈旭辰重生之前,当他知道时佩璞的事迹时,先生已经去世了。但是,现在他重生了呀,在这个时间点,时佩璞先生尚在人世,正定居伦敦。这样一来,如果要以时佩璞先生为原型来写文,那么出于尊重和道义,沈旭辰必须要征求先生的同意。而沈旭辰如今是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时佩璞先生的。他只好放弃了这个故事。
继续说《骑士》。
《骑士》的原型迪昂·德·鲍蒙是个爱国者,是饱学之士,是欧罗巴剑圣,他忠诚,他自洁,他在语言、文学、经济学上有很高的造诣,他曾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龙骑兵连队的队长。他的一生满是传奇。
但是,对于这位传奇人物,当时人们的关注点往往不在他美好的品格上,也不在他高超的剑术上,更不在他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上,人们的关注点往往只肤浅地落在“迪昂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之上。人们甚至为他的性别开了赌局,赌金逐年累积最后竟高达二十八万英镑。
之所以会引发人们在这方面的关注,是因为迪昂的生涯前四十九年以男性的身份活着,后三十三年以女性的身份活着。
在迪昂小时候,他被他那充满恶趣味的母亲打扮成了女孩子,而他非常适合女装打扮。等他二十多岁时,为了某项政治活动的胜利,他更是换上女装伪装成了女仆莉亚·德·博蒙。他甚至以莉亚·德·博蒙的身份轰动了整个伦敦社交界。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迪昂遭遇了无数的排挤和暗杀。再后来,他更被当时的国王算计,被迫做出了“我是女人”的回应。等他回到祖国后,无聊又无耻的国王命令他脱下龙骑兵制服终身女装,更为他举办了永久女性仪式。
迪昂近六十岁的时候,他穿着女装费力地提着裙子,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在剑术上大胜当时的伦敦最强剑士年轻的圣·乔治。
迪昂晚年生活潦倒,于八十二岁剑伤复发去世。人们向来对他的性别说三道四冷嘲热讽,等他去世后,对赌局心存疑虑的人们委托外科医生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解剖。
第44章 分科了
沈旭辰要写的就是这么一位传奇的人物。不过,因为他的小说是架空的,所以沈旭辰在文章中加入了很多自己的内容。比如说,他在文里隐晦安排了几条感情线。
之所以说是隐晦,因为读者完全可以把主角和某个龙骑兵战士的感情理解为忠诚的战友情,也可以把主角和某个文豪之间的惺惺相惜理解为志同道合的知己之情……这一点都不突兀,人的感情本来就是复杂的。当然,在沈旭辰这个作者的眼里,主角唯一爱过的并为他终身守节的就是那位牺牲了的龙骑兵好友。嗯,这是个秘密。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者见基。按照沈旭辰的计划,他这篇文可以被大多数人归为无cp类型,但是在腐女们眼中,这当然是一篇感情线不那么明朗的耽美文。
没错,预料到日后耽美文化火爆性的沈旭辰正在暗示程以华在分类上增加一个耽美版块。腐宅文化或许是可以让佐佑原创网(包括文学、漫画、音乐在内)在短时间内异军突起的重要元素之一。
等沈旭辰把完结稿的《骑士》交给程以华,让他帮自己传文时,已经是高一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了。
对于学生而言,高一快结束时,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大家正面临文理分科的选择。
学校方面把学生们高一所有的大考考试成绩加起来分别算出该学生的文理平均分,再用这个分数分别给大家进行年级文理科大排名,以便给学生们做分科参考。
赶上文理排名差异特别大的学生,分科是件很简单的事情。比如说江山,他的理科可以排上全年级两百名左右,但文科要排到五百名了,他毫无疑问要选理科。赶上早就在心里有了抉择的学生,分科也很简单。比如说路求真,他的文科排名竟然比理科还好了两名,但他早就知道自己更喜欢理科了,所以也选了理科。
沈旭辰也是早决定要读理科的,因此他这里并不难办。反倒是顾望舒那里稍微纠结了下。顾望舒本来是打算要读理科的,结果老师们轮番找了她聊天,告诉她,在全省大排名中,钱湖高中的文科尖子生竞争力更强,所以如果顾望舒想要考国大或者华大,那自然还是读文科比较好。
国大对顾望舒的诱惑力很大。但与此同时,顾望舒也是个比较固执的人。所以顾望舒纠结了两天,最后不管老师们如何说,她还是报了理科。
有顺利的,当然也有不顺利的。比如说隔壁班有个男生,文科成绩特别好,远胜于理科,他本人也更喜欢文科,对理科一点兴趣都没有,偏偏他的家长强制性要求他必须要读理科,连老师站出来调解都不管用了。再比如说,顾望舒班里也有个女生,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医生,她是打算要读理科的,可惜理科成绩不如文科好,只能犹豫着。
文理分科结束后,高一学年就结束了。
这半个学年似乎过得非常快。
沈旭辰和顾望舒没有回汾水镇。因为他们在钱湖镇上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沈秉忠辞了工作,已经把家搬到了钱湖镇上。不过,沈秉忠是个闲不住的,他很快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钱湖镇的兴趣辅导班里当了一位书法老师。这个活儿比较轻松,赚的钱却比他在汾水初中当老师的工资要多。
新家的面积很大,有一百五十平米。沈秉忠、顾望舒和沈旭辰一人一个房间,除此之外,家里还有一个书房。卫生间有两个。客厅的面积也不小。阳台朝向不错。冬天大部分时间里都能照到阳光。厨房里还有一个小阳台。
沈旭辰按照沈秉忠的审美,装修风格选了中式简约风。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电器也全部装上了。客厅里有电视。书房里有一台式电脑。对了,沈秉忠和顾望舒的衣橱里,沈旭辰还给他们放了小半柜子的新衣服。
沈旭辰甚至亲自给顾望舒买了胸罩!
这当然不是因为沈旭辰变态,而是因为沈秉忠根本不懂这个,连带着顾望舒对于这些女性的东西都很茫然啊!
家里没有个女人作为长辈就是不行啊!
听说不及时戴上合适的胸罩,以后会有胸外扩、胸下垂的危险啊!
沈旭辰一直劝顾望舒自己去买,但顾望舒平日里这么彪悍的妹纸,她竟然害羞啊!羞得都不打算理睬沈旭辰了啊!
一个大男人去买胸罩太尴尬了,所以沈旭辰把程以华拉上了啊!
这一点千万不能让顾望舒知道啊!否则当她恼羞成怒的时候沈旭辰就完蛋了啊!
好吧,但愿顾望舒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点。
暑假一开始,《超级新星》这档节目就大热了。事实上,在六月份时,草莓电视台就展开了华国第一档全民选秀节目《超级新星》的宣传活动。钱湖高中实行住校,学生们缺乏消息来源,大家的态度不算热切。等学生们在七月份放暑假时,他们忽然发现这个栏目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热潮了。
虽然是第一档全民选秀节目,但是因为沈旭辰那富有前瞻性的策划案,节目的选拔过程非常顺利,盈利模式也十分成熟。选拔赛是在几大赛区同时进行的,因为规划合理,不会给观众过分冗长的感觉,也不会让观众产生审美疲劳。广告植入得很有技巧。观众的短信参与能激发全民参与的热情,但又不会降低比赛的专业性。
沈旭辰只稍微关注下就移开注意力了。他本人对娱乐圈并非特别感兴趣。
沈旭辰对自己的系统商店更感兴趣。他是个比较有规划的人,因此早就看好了一些要买的东西。好容易攒够了四万积分(其中有三万是来自名望值的奖励,剩下一万是平时努力积攒出来的),沈旭辰终于把某个觊觎很久的魔药买到手了。
考虑到要努力赚名望值,要扮猪吃老虎,要成为人生赢家走向巅峰……沈旭辰买的是一瓶被称之为“光明之泉”的魔药。
光明之泉很贵,但它贵得有道理。
大部分魔药的作用都是具有时效性的,时间短一点的可能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长一点的最多能维持几个月。无论长短,总会有个时限。但光明之泉的作用是没有时限的,它的作用是终生的,这一点非常难得。
光明之泉能激发服用者的光系元素亲和力,在魔法位面,这是给光系魔法师服用的圣阶魔药。
服用光明之泉以后,如果服用者的魔法境界很低,那么他能一次性提高好几个境界;如果服用者的魔法境界已经很高了,那他也能得到一定几率的突破;而如果是一个非光系魔法师的人误服了,那么光明之泉也有一定几率让这个人变成光系魔法师。当然,一般不存在误服的情况,因为光明之泉实在是太珍稀了。
越是高明的魔药对服用者越是有限制,光明之泉也不例外。如果一个人的内心十分黑暗,性格十分扭曲,那么这瓶昂贵的难得的在魔法位面上让人趋之若鹜的光明之泉就不会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沈旭辰的内心自然不黑暗,他的性格也不扭曲,所以光明之泉对他而言当然是有作用的。但他作为一个普通(主)位面的普通人,身边缺乏魔法元素,所以在服用光明之泉之后,他也成不了光系魔法师。
折中一下,服用过光明之泉的沈旭辰就仿佛成了一块光能电板,每当他觉得身体疲惫、心情不好时,只要晒晒太阳或晾晾月亮,恢复力杠杠的,立刻就生龙活虎了,而且永远都晒不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