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原殷之在沙发上醒过来,鼻端一阵温暖的香气,蛋黄正把食盆舔得啪嗒响,间或有碗碟碰撞的声音,在沙发上将就的这一夜并不算舒服,他还有些困,但这些细碎的声音却并不让人觉得吵。
    程冬正在餐桌上摆早餐,提前熬好的瘦肉粥,他见原殷之坐在沙发上,头发翘得更厉害了,有点儿傻气地看着自己。
    “去洗漱吧,然后过来吃东西。”
    原殷之还是呆呆坐在那里,眼睛越发发直。
    “好久了。”他神游似的说,“醒过来有早餐,还有你。”
    程冬听懂了,拿着勺子的手一顿,这大早上的,毫无预备被人窝心一拳,虽然这拳头软绵绵,只把他怀里的酸楚揍了出来。
    沉住气。程冬对自己说,瞪着滴滴答答的勺子。
    原殷之也回过神来,有些尴尬地笑一下,就自行去洗漱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人的情绪都有些不好,早餐吃得静悄悄,之后原殷之坚持要送程冬去训练室,两人在车里也是一路无话。
    直到程冬解开安全带,原殷之才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我……”原殷之盯着程冬修长的手指,不由自处就手掌下移,把那手指紧紧握住,并不知道要说什么,临到嘴边才急中生智,“皮蛋它生病了,你练完来看看?”
    这话出口已经没有反悔余地,原殷之索性默默的,贪得无厌地吧程冬的手又捏紧些。
    程冬听了这话有点急,也顾不得那完全称得上咸猪手的爪子。
    “怎么回事?拉肚子还是感冒?看医生了吗?”
    “看了,没大问题,你来看看它它就好了。”
    这话怎么听怎么有诓人的嫌疑,但当天程冬还是提前收了吉他,跟乐队的打招呼说要先走。
    这乐队组起来并不容易,训练室的租金设备费用都是各个成员在靠积蓄和零碎兼职往里补助,程冬和唐真算是手头最宽裕的,毕竟有过事业稳定期,但眼下也都一穷二白了,所以大家都很努力,不会溜号偷懒,力争出道就能拿出惊艳表现来。程冬作为主心骨,一直蛮拼,今天却说要提前走,司徒青是个说话不过脑子的,逮住他问:“你是不是要去搞基?”
    程冬回头瞪他,正好对上唐真投过来的目光。
    两人都同时错开眼睛,司徒青还在认真道:“小伙子,练习是最重要的,就算是搞基也不行。”
    程冬对莫星做了个“帮帮忙”的口型,后者无奈地放下贝斯,过来掐司徒青的后脖子。
    “别多管闲事。”
    程冬火急火燎地跟原殷之练习,当听到电话那头的男人说,地点是棕榈公寓的时候,他还是愣了一下。
    “……那好,我现在过来。”程冬心情复杂地挂了电话,并不知道原殷之在那头脸色僵硬,吩咐司机取消原先路线,直接往家赶。那个总是板着脸面无表情的司机大叔,从后视镜瞄了一眼老板如临大敌的脸色,忍不住翘了一下嘴角。
    原殷之总算在程冬之前赶回了家,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把皮蛋从小木屋里抓出来一阵蹂躏,把毛发顺滑漂亮的天竺鼠揉成了一只毛球,伴随皮蛋近乎抓狂的咕噜噜,总算把它折腾焉了。
    而这边的程冬,看着电梯门打开,屋内熟悉的陈设和蹲在地上捧着天竺鼠的男人一齐映入眼帘。
    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却又好像是完全正确的。
    地毯沙发和原殷之挂在立架上的风衣,这些东西让他觉得无比正确,然而蹊跷的是,为什么它们看起来毫无变化?为什么跟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这耗子刚刚咬我了。”原殷之伸出手,程冬走过去,那手指完美无瑕,连个牙印都没有。
    程冬没有说话,把皮蛋捧过来,摸了摸它的脑袋,除了毛有点乱,看上去很健康,十分精神地在他手心里仰着脑袋。
    他抬头又将屋子环视一圈,才看出点不同来,多出来的都是些生活用品,看着比以前更有烟火气,看来原殷之的确是住在这里。
    “你没吃饭吧,想吃什么,我叫人送来。”
    “不用了,冰箱里有菜吗?”
    原殷之怔了怔,惊喜地看着他:“有。”
    程冬下厨做了三菜一汤,原殷之解决了大半,哪怕姿态再怎么优雅,看着也像饿了三天。
    他心里想着要给皮蛋买玩具买糖,这耗子简直立了大功,但是等他抬起头,却发现对面的程冬像是在想什么,脸上的表情并不是自己所期待的任何一种。
    见他在看自己,程冬停下来,表情有种莫名的认真:“皮蛋已经四岁了。”
    “嗯?”
    “天竺鼠最长寿命的十年,你能养它到那个时候吗?”
    原殷之不由自主眯了眯眼睛,他隐约察觉到,对面向来有话直说的青年,似乎是在暗示什么。
    “程冬,那蛋黄几岁了?”
    “六月份两岁,这些我都问过宠物店。”
    当初两只宠物都是原殷之买的,他付钱的时候完全没心情去了解狗仔跟耗子的生日,没想到程冬还特意去宠物店问,之后也大多是程冬在照顾。他知道程冬是个有责任心的人,这时候竟然连这份责任心也妒忌了起来。
    “狗能活几年?二十年?程冬,那耗子整天吃吃睡睡,叫它也不会应声,其实挺蠢的,狗也是,顶多多了摇尾巴这一项技能,也聪明不到哪里去,但我希望,它们都能高高兴兴地,在我身边寿终正寝。”
    程冬看着他,那双大而内敛的眼睛,静静的,瞳仁深处却好像燃起了火苗。
    “不止二十年。”原殷之说,“我想要一辈子。”
    程冬有点浑浑噩噩的,原殷之最后想用公寓一楼那间录音室挽留他也没有成功,很是垂头丧气,但他真的一秒也不想在那间房子里待了。
    原殷之对他说,一辈子。
    他想起原殷之黑色的眼睛,就那么看着自己,笃定得如同这是一件已经发生了的事,程冬甚至有种错觉,那“一辈子”就这么轻飘飘地从两人之间经过了,并不沉重,也并不困难,只要他与原殷之对视。
    那种笃定吓到了他。
    他只不过是想探出触须试探,因为原殷之在持续不断地另他动容,这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面对喜欢的人,怎么可能不动摇呢。
    然后原殷之好像一把揪住了他的触须,把那细细的颤颤巍巍的东西连根拔了,所以在慌张中,他甚至有一丝惊痛。
    原殷之总是这样,总是把他逼到角落,让他觉得自己没有退路,那个人就是他的路。
    或许他并不需要退路。
    程冬打开家门,看到朝自己蹦过来的蛋黄。
    原殷之都敢说出一辈子那种话,那他也应该认真回敬了。
    既然他也那么想要他,想要皮蛋的十年,蛋黄的二十年,和那个人的一辈子。
    原缜在训练室出现的时候,程冬并不惊讶,他回头跟乐队成员说,这人是个大佬,好好表现,于是包括向来冷感的莫星都把贝斯弹得几近断弦。
    末了原缜说,我不懂你们这些,就觉得吵得很。
    大家都皱眉头,就连程冬都有些气不顺。
    唐真却走过去,对他说:“你想听安静点儿的?”
    于是坐下来对着他唱了一首《一块红布》。
    他的嗓音跟沙哑粗粝的崔健丝毫不同,比之温和许多,却仍旧有那种颠沛流离的疲惫感,和那种好像被狠狠刮擦过的熨帖。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
    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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