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絳文说出了时间和地点,得知他拥有将我自过去解救的钥匙后,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对我来说都饱含另外一种意义。这是种很一厢情愿的心态,譬如说一个人救了你,你心里下意识便把他当成救世主了,盲目膜拜。
    我被兴奋冲昏头,相较于孙絳文的冷静,和他道别时我的脚步简直轻快得可以跳起爱尔兰踢踏舞。
    「再见!」临去前,我衝着他大喊。
    孙絳文转身离去之际被我喊得迟疑,他回过头侧着张脸,颊缘衬点城市苍白的灯光浅浅笑了。我没想到哪里不对劲,因为他总是那样子,捂在厚重灯笼纸里摇曳的微弱火光一样柔和。
    我那天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容易睡了,梦的却是孙絳文托腮看我的模样,嘴角挑得很高,眼睛又黑又冷。
    眼见不一定为凭。我说服自己。
    我跟简智雨说我好像正往无法预知的方向前进。她很冷静,不随我起舞,她只是跟我说「恭喜,你离真相更进一步」。
    「我大概可以向前走了,简智雨。」
    我搂住奶油,抚摸牠的毛皮,接着用指尖来回描绘牠细緻的骨骼,一条条绕成弧形排列包裹住牠的胸腔,我试图想像里头小巧的脏器,但我所能看见的只有牠浓密皮毛下的手指。
    她看我一眼,站在柜檯前整理二手书,「你不是已经往前进了吗?」
    「还不算是。」我把脸凑近柔软的猫身磨蹭,牠呼嚕了声,「我一直被困在十几年前的梦里,现在才是真正要往前走。」
    简智雨从书页中抬起头,接着又埋首于书中,一边道,「我虽然不明白人生被过去搞得乱七八糟是怎么一回事,但我替你开心。」她从来就不是个喜欢回首过去的人,对简智雨来说,永远只有活在当下这回事。这也是为什么她总是这么怡然自得。
    「……我怎么觉得你只是在应付我?」
    简智雨看了我一眼,「那我祝你前程似锦,前途无量。」没心肝的傢伙。
    我硬是在书店赖到打烊才慢吞吞离开,拉下铁门前,简智雨拦住我,淡淡对我说:「不管怎么样,要是你被真相打击得不想看到明天太阳,欢迎你来找我,我家的猫孩子可以借你疗伤几天。」
    我顿感窝心,含泪正要伸手抱住她时,简智雨毫不留情拉下铁门,我甚至还能听见不到几秒后响起的关锁声。
    回家后我掏出记事本在上头纪录,咬着笔桿,发现这个月我记下的事情多半与孙絳文有关,有几格甚至还顺道把从他那里听来的歌手一併写进了。我盯着那些仅以几个字记述的日子,简短,得要花上好些时候才能唤起些印象。
    时光易逝,不过有些人将虚无的记忆和情感化作实体保留至今,例如说画,例如说书,例如说,专辑。
    我躺在床上翘着腿,凝视潦草的nickdrake两字,我闭上眼断断续续哼着孙絳文带我进酒吧时的那首歌,纵使零碎不堪,却奇蹟似剪接出那天的景象,略为昏暗的小酒馆,以及孙絳文端详我伤痕的视线。
    我想了想,拿起手机对着孙絳文的名字踌躇,最后发简讯问他:上次我去店里,你介绍的是nickdrake哪张专辑?
    按下送出后,我竟紧张得心跳加速。因为我不确定当我坦承失去记忆,并且看见他笑得勉强后,我是否还能若无其事要求他毫无芥蒂与我谈话。狂喜过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碰触到先前顾忌的那条界线,只要我再前进一点点,孙絳文就会退回他亟欲遗失的过去。
    对他来说,那段时间或许已瀰漫一片荒烟。
    几分鐘后我收到他的回信:「pinkmoon」。那几个字母排列在手机萤幕上显得没什么感情,不过以文字交流容易落得如此田地,以二进位构成的字符去揣测另外一端的想法,往往会忽略一个人真心想说的话经过媒介转换后,语意已曲折。
    我盯着那几个字,原本还想再多问一些什么,譬如说他的近况,但我最后只能还给他「谢谢」二字。
    孙絳文在这礼拜六有一场和其他歌手的联合演出,儘管那天他说得模糊,急着想走──我真心觉得他那时候不想面对我──所以我只得知他会出现,表演时间仍待确认。
    上班时我趁午餐时间上网找和nickdrake风格相近的歌手,我想说和孙絳文聊这些当开头,也许还能让话题顺利延伸下去……惦记与孙絳文的会面,令我对茶水间的在意下降许多。
    「喔,你居然会听elliottsmith啊。」杨振站在我身后出声让我吓了一大跳,一转过头去,他手上拿着一杯泡好的麦片,笑瞇瞇的。
    我按捺下因受惊而失控的心跳,「有什么好惊讶的。」
    「因为我以为你会爱听蔡依林或黄乙玲。」
    我在他心里究竟是什么形象啊。
    办公室不知何时只剩下我们,我才想到蓓琪要出门吃午餐时,治丞哥因为要去银行顺路,提议说要载她过去那家店。她看起来不太情愿,沉默一下子后,还是答应了。
    我无法控制自己想像,他们单独在车上会发生些什么事,但也许我该说服自己的直觉其实是我长久以来累积的谬误。
    「missmisery耶,放来听听吧。」杨振充满怀念的感叹唤回我的神智。
    我按下播放,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压抑而且苍白的男声轻轻唱着,儘管他的声音里不存在明朗,却隐约透着一丝希望。男人长得像个拳击手,油腻的黑发披覆在他额前,他戴墨镜身着白西装,胸前有朵粉色的花,走过一条又一条街巷。
    他站在路口,车子穿梭而过,男人已摘下墨镜,因抵抗强光而皱起的脸充满苦闷。
    「你知道吗,心灵捕手里威尔写了封信给教授,告诉他他要去找他未来的妻子。你就看着他的车子驶向好像没有尽头的公路,接着就听到……『doyoumissme,missmisery?likeyousayyoudo.』」杨振甚至哼起歌来,而后看似感叹,「要是我能像他一样勇敢,估计已经和前女友结婚了吧。」
    我从不知道杨振曾论及婚嫁过,「你们分开的原因是什么?」
    杨振喝了口麦片,看向窗外思索,「我不太清楚。我们总觉得看彼此越看越生厌,后来分手了。过几个月,她打电话给我,哭着说她很想我,我回答我也是。但掛上电话后,我还是什么也没有做。」
    我们便静静等待最后一个字结束,杨振也喝完他的麦片了。他进去茶水间洗杯子前,又说了句「要勇敢」,而我只是在门关上后,又听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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