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整只狼倒是挺壮实,皮毛蓬松有光泽。
    哪怕只是孤狼,哪怕瘸了一条腿,还能有这样的状态,足以说明这只狼可没受饥饿影响,装死诱敌之类的伎俩怕是没少用。
    这玩意儿凶残,活的猎物能抓,腐烂的也能吃,如果是饿了,那同族也会沦为自己的食物。
    后世天天夸的狼性文化,吕律是真心不喜欢,对狼这玩意儿,也没啥好感,太过凶残了。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他上辈子才会沦为别人的猎物吧。
    也正是如此,他这辈子果决了很多,但也在努力保持着一些东西,不让自己泯灭一些良知。
    或许有人会问,良知值几个钱?
    但吕律觉得,如果这东西保持不住,自己回到大荒里边,也就没了意义。
    将狼尸放到爬犁上,一行人继续往草原深入。
    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在蒙古汉子的引领下,他们看到零散的狼脚印。
    从这些脚印的冰冻程度,大概能判断出,是昨晚上留下的痕迹,对吕律等人最大的作用,就是在说明这是狼群活动的地盘了。
    一行人顺着脚印找了下去,在一个向阳坡面上,看到到处都是狼爪印,还有不少地方有被翻刨出来的新鲜泥土。
    那是一个个旱獭的洞穴。
    有狼群在这里捕猎过旱獭,而且,狼群的数量起码有十四五只。
    继续跟随,方向却是越走越偏,渐渐拐入林地。
    在接连翻过三道山丘之后,一帮人看到前方半坡长满林木的山丘边缘,有了狼活动的身影。
    只是,那些狼也看到了吕律等人,隐约听到有狼嚎声传来,那些狼纷纷钻入了那片并不大的林子中。
    “就先把这群狼给打了。”
    吕律看了下地形,觉得自己这里就是个很好的击杀位置,居高临下,他立刻做出安排:“我和三哥就在这儿守着,大哥领着人往林子左边一字排开进行拦截,四哥往右,二哥领着人往后,注意避开风向,绕远一些,可不能让这些狼跑了,那可不容易追上。
    在二哥绕到后边山头的时候,他们两边也早就能做好准备了,用枪将他们从这片林子里边给轰撵出来。我和三哥在这里负责射杀,如果他们掉头往你们的方向逃窜,那就打,只是十多只狼而已,我们哥几个出手就行了,其它人只需要朝天开枪轰撵就行,可别争着打,开枪的人多了容易误伤!”
    吕律的布置其实就是呈u字形合围,而他和赵永柯在出口处进行拦截而已。
    这是围猎一贯常用的法子。
    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两人负责埋伏射杀,其余人负责赶仗就行。
    事情安排下去,三人辨识了一下风向分成三组往两侧远处远远地绕了过去,进行合围。
    只是二十来分钟,山顶就传来了枪声,梁康波领着几人,骑着马,一边朝天放着空枪,一边从林子后边逼近。
    几个蒙古汉子,更是“呕呕呕……”地喊叫着。
    而与此同时,两侧的人也放着空枪,吼叫着,逼进林子。
    不多时,一只马鹿当先从林子里蹿了出来,朝着吕律等人所在的方向狂奔。
    雄性马鹿,不能错过,吕律当先扣动扳机。
    那头马鹿头部中弹,一下子跌倒在地上,顺着缓坡翻滚出老远才停下来。
    枪响,趴在一旁的元宝它们立刻想冲出去,被吕律给叫住,再次让它们趴下等待着。
    紧跟着从林子里冲出来的,还有藏在其中的三只雪兔,被吕律和赵永柯两人一一点射。
    再往后就是狼群了。
    从那些狼一出现在林子边缘,吕律的枪声就没断过。
    但很明显,吕律这边只是枪声一声接着一声,但比起在后面和两侧轰撵而来,不断缩小范围的那十五条骑着马的汉子来说,吕律这边的威胁明显要小很多。
    所以,那些狼纷纷往吕律这边这边狂奔出来。
    也有狼意识到吕律这边危险,从两侧突围。
    它们在雪原上奔跑起来,那速度可比马匹快不少,但想要一下子拉开很远的距离,它们还办不到。
    面对几个枪法都很好的打猎好手,又怎会给它们这种机会。
    只是数分钟时间,十数只出了林子的狼,在缓坡上被全部击杀,干脆利落,轻松愉快。
    这可把从林子里骑着马追出来的一帮蒙古汉子给高兴坏了,看着散落在山坡上的一只只狼尸体,不断地欢呼起来。
    吕律和赵永柯也各自给枪里压满子弹,然后赶着爬犁迎了上去。
    能用枪解决的事情,吕律也就没必要放出元宝、白玉它们,能省点体力就省点体力吧,还需要它们帮忙探查、警戒呢。
    若是放任出去帮忙撕咬,要不了几次,哪怕狗子们这段时间天天吃肉,也扛不住。
    这才出来多长时间,今天还有得打。
    “塔纳日乌尼尔爱和特尔百那,比比西日几百那!”
    大概是看到几人如此厉害,轻松灭杀狼群,有个蒙古汉子激动地连连冲着几人竖大拇指,飚了一句蒙古语。
    几人都听得一脸懵,但是看他竖起大拇指的样子,应该是好话。
    似乎是意识到几人听不懂,他又用有些蹩脚的汉语解释道:“你们真厉害,我佩服!”
    这话一出,惹得几人都笑了起来。
    “赶紧收拾,别的地儿还有哪里有狼?领我们去下一个地方!”吕律不想耽搁太多,十数只狼被很快搬上爬犁,狼只要狼皮、狼油,但马鹿要得就挺多,鹿心、鹿心血也不能错过,所以忙着开肠破肚,取鹿心和鹿心血。
    张韶峰在看到马鹿的时候提前跟几人打了招呼:“哥几个,这马鹿脑袋给我了,别跟我抢啊……我早就想像老五那样,弄一个鹿头挂在墙上了。”
    “只是个八叉马鹿,要的话你就拿走,没人跟你抢!”雷蒙笑着摆摆手,很无所谓。
    事实上,一路上进入山里,在山上碰到鹿角,几人都捡拾起来,这是吕律交代的,凡是成对并且比较有特色的,都被吕律捆扎起来,随着一起带走,别人看来没啥作用的鹿角,积攒起来,往后闲着没事儿摆弄一下,还能换点小钱来着。
    到目前为止,吕律已经收集了五对,马鹿和梅花鹿的都有,有自然脱落的,也有被野物猎杀后剩下的。
    东西很快被装上爬犁,继续由几个蒙古汉子领着,站在山头上冲着几个地方指指点点,商量去路后,继续上路。
    这一走又走了一个多小时,远离林木地带,进入丘陵草坡地带,放眼所及,都是一些平缓的矮山,像浅水波浪一般,到处白茫茫一片,几处成小片的林木点缀其中,更多的是大片的草地,黑白相间,像是一幅水墨画。
    这眼看临近中午,几人到了一片缓坡下,寻了个避风的地方,拢了一堆火,作短暂休息,也顺便用火烘烤带来的干粮,觉得太干难以下咽,就随手抓上一把雪在嘴巴里嚼着。
    几人吃着吃着,元宝突然叫了起来,不一会儿,五六只狍子一路飞奔而来,猛然看到缓坡脚下的一帮人,急忙站住。
    一群人看着这些狍子,本以为它们很快就会离开,谁知道,就在停下的地方朝着吕律等人张望,傻傻的站着。
    吕律等人为皮毛而来,又不缺肉,没有打它们的想法,但几个蒙古汉子就不一样,纷纷拿起枪,往枪里换上狍豆,抬起枪准备打,却被吕律叫住。
    “狼群所在的位置,是不是在附近了?”
    “离这里不算远了。”
    “那就别打了,反正也不缺这点肉,这要是被枪声惊动了,那群狼可就不好找了。很有可能,这些狍子就是被狼给惊跑过来的。”
    狍子可不会无缘无故一溜烟地飞逃,只有在被突然惊到的时候。
    几人闻言,略微想了下,纷纷将枪放了下来。
    相比起狍子,还是打狼更重要些,有这么一帮子好猎手,谁也不想浪费这难得的好机会。
    几只狍子踟蹰了一会儿始终不愿意离开,这越发确定了吕律的想法。
    他看向雷蒙:“大哥,还记不记得在农场的时候,那年早春开荒,我还不怎么会用枪,你在教我开拖拉机翻地的那一次,那时候,也有几只狍子被狼围过来的狍子,在机器前面不肯离开的事情,那狍子还被咱们打了两只,后来被狼群围攻争夺的事儿?”
    “咋会不记得,那次可悬了,没啥经验,想着在拖拉机里安全,一个人的枪里也就随便装上两三颗批下来的子弹,面对二十多只狼……要是没有成功将它们吓走,咱们那次可就麻烦了!”
    雷蒙说起这事儿,也是不胜唏嘘。
    两人这一说话,倒是引起了张韶峰等人的好奇:“说说,到底咋回事儿?”
    既然都想听,反正也是唠嗑,雷蒙就笑着说了起来:“在燕窝岛农场那边,狍子和狼都是比较常见的东西,尤其是那些还未开垦的地方,隐藏在草丛里。我们几乎每年都开荒,经常能看到狍子,狼也不怕人,拖拉机在前面翻地开荒,就有狼群、狐狸啥的跟在后边捕捉那些被翻出来的老鼠,很正常。
    当时看到被狼围过来的狍子,站在拖拉机前不肯走,那一双双明亮乌黑的大眼睛盯着拖拉机看,像是一点都不害怕哒哒哒响着的拖拉机一样。一会儿看看拖拉机,一会儿看看周围,拖拉机到了旁边都不让开。
    我们才发现前边的草丛里有狼,拖拉机后边也有狼跟着,老五这小子当时就叫了:今天不吃狍子都不成了。我想想也是,打上两只也能改善一下伙食。
    就因为知道开荒的时候容易遇到狼,所以,干活的时候,拖拉机里都是放着枪的,我们两人一人拿了一把,选着大的狍子,一人开了一枪,打死两只狍子,其它的立刻惊逃。
    那些狍子是被狼群围过来没法逃脱了,这才来找我们求救的,实在没办法才那样,可是我们却开了枪,现在想想,还有些懊悔,若是不贪那两只狍子肉,我们俩也不会被狼围困那么长时间,差点被伤到……”
    吕律也是点了点头:“当时咱们该打狼的,咱们俩也是笨,只想着吃肉,没想狼皮更值钱的事儿了!”
    第725章 谁都有虎的时候
    这年头,不禁枪不禁猎,即使打了狍子,吕律当时也没啥负罪感。
    人活一世,吃喝拉撒嘛!
    重活一辈子,吕律的心境是有了不少变化,但也深知,自己就即使选择回到山里,依然在洪流之中,只能顺其自然,靠山吃山,负罪感纯属是多余的东西。
    “那后来咋样了?”一个蒙古汉子追问。
    “枪声一响,拖拉机前的草丛里还有拖拉机后边的狼都亡命奔逃,它们知道吃狍子重要,但保命更重要。
    其实狼也没那么可怕,都是因为没吃的,才开始伤牲口,伤人。如果是在平时,你不惹它,见到了避开一些也就没事儿了,以前在农场的时候,还时不时能看到狼就在大路上溜达,有的时候还逛进村子里。也有人将狼当成狗来养着……
    只是,野物终究是野物,小的时候跟狗崽差不多,也能跟人玩在一块儿,大了就不行了,尤其在吃过生的血肉之后,就开始不断往山里跑,跑着跑着,就不回来了。”
    雷蒙不无感慨地说道:“以前连队上放火烧荒的时候,在狼窝里捡到过狼崽子,有人带回来养过,开始还以为能养成听话的大狗,后来养大了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偷吃鸡鸭,后来还敢去拖路上玩耍的孩子,幸亏发现及时,用绳子拴着打了一顿,结果当天晚上咬断绳子跑进山里了……养不熟的狼崽子,这话一点不假。”
    “也不知道以前的人,是怎么把狼驯养成狗的!”
    张韶峰也是摇了摇头:“大哥,你这扯远了,说说你们被狼围攻的事儿。”
    “让老五说!”雷蒙笑了起来:“他比较猛,敢跟那么多狼对阵。”
    几人纷纷朝着吕律看来,梁康波笑问道:“老五那时候就这么厉害?”
    “厉害啥呀,还不是为了活命!”
    吕律摇头说道:“我和大哥都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打到两只狍子,想着晚上可以吃上一次狍肉大餐了。可是,把两只死袍子放到哪里合适呢?若是放在地里,等拖拉机回来,两只狍子怕是会被狼吃得渣都不剩,可若是放在驾驶室里,又受不了狍子的膻味和血腥味,最后只能把狍子绑到五铧犁的铁架子上。
    等我们把狍子绑好以后抬头一看,才突然发现,我们俩被狼群包围了……以前不会打猎不明白,后来才知道,死狍子伤口流出的新鲜血液味儿很大,人闻不习惯,但对于狼来说,却是致命的诱惑……嗯,这里提一句:狍子肉对狼来说,是最好的诱饵……”
    吕律说着,思绪也跟着回到了当时在燕窝岛农场的时候。
    那些本来跟在拖拉机后在新翻地中捉老鼠吃的狼,刚刚被枪声惊跑的狼,又全被死狍子给吸引住了,大概是狍子的味道要比老鼠的好,而且肉多,所以,他们决定放弃找寻老鼠,开始抢夺狍子。
    见狼群围上来,有七八只,就这么几只狼,又有驾驶室护着,雷蒙和吕律都没当回事儿,还有工作要完成,两人都忙着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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