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这一匹云锦是不是太多了?如果她拿着一匹云锦去镇上换钱,她扛不动不说,就是目标也太明显了。
    接着,宁婉大概的量了一下,没想到一匹云锦大概有33米左右。于是,宁婉用剪刀剪下四分之一的云锦,然后再折叠好,拿了一件原身的旧衣服包好,接着又去厨房里找了一个背篓出来,把被旧衣服包着的云锦放进背篓里。
    她不仅要去镇上拿云锦换银子,还要换点粮食,再去医馆看大夫,她的脑袋不能出意外。
    宁婉换了身衣服,昨天的那身衣服都是血迹。她背着背篓从房间里出来,见两个孩子又防备的看着她,她淡淡道:“我去镇上买些粮食,你们乖乖在家看着。”她也不知道怎么和两个孩子相处。穿越前说的喜欢无痛当妈倒不是假的,可是此刻,她心情复杂,没有心思去理会孩子这件事。
    应麒点点头,不知道婶婶在搞什么鬼。以前婶婶出门的时候,从来不会和他们打招呼。不过,他才不管婶婶去哪里,婶婶不在才好。
    宁婉走出家,便看到了服役坊大概的情况。
    服役坊是朝廷提供给服役的人居住的,由当地的县衙建造在村落的,一间按着一间,都是茅草房,如果想要好的,可以自己整改。
    其实,有些服役的人还是有钱的,尤其是被朝廷发配来服役的。那些犯事的有不少是有身份的,或者条件好的,来服役的时候,有亲人会相送,会送点银票什么的。这银票押送的衙役是没权利收的。所以如果有一百两银票带到这村子里生活,那可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只不过,像应家这样情况的人,没有人敢来送东西,谁敢和应家、敢和废太子牵扯啊?这是老寿星上吊嫌命太长了吗?
    宁婉走出服役坊的时候,倒是没看到什么人,服役坊虽然建在大石村,但和大石村之间还是楚魏分明的,中间隔着几百米的路。
    宁婉就这样顶着包扎的头,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当然,路上也有几个人看见了,大概是觉得这头上的造型很新颖,所以不由的多看了几眼。
    宁婉无视别人的眼神,朝着县城走去。
    古代地区划分,村上面是县,极少出现镇的,因为镇在古代为军事据点,在边境驻兵戌守称为镇,镇管理军务,也监理民政,但有的朝代是废除了镇的1。
    从村里到县城,要走半个时辰的路,所以大石村距离县城还算近的,之所以近,也是因为矿山的关系。
    原主倒是每个月会来县城几次,她手中钱少,每次来的时候,就买馄饨或者肉包子吃,偶尔会买件衣服。
    至于原主的钱,自然是应燃给的。
    来服役挖矿的,有三种人,一种是犯罪来服役的,没银钱。
    一种是应朝廷规定来服徭役的,每个月有300个铜板。
    还有一种是像应家这样,被贬为庶民来服役的,只要完成每天矿山规定的量,就有五个铜板的报酬。应燃平时挖矿的时候,都是在矿山用饭的,他每天完成自己和原主的量,一天有7个铜板。回来之后,会拿出五个铜板给原主。而原主会把这五个铜板存起来,存到一定的量之后,就来县城。
    当然,光是这几个铜板,根本养不活一家人,所以应燃经常会上山去打点野味,然后拿去换铜板、换米粮。
    只不过,应燃换来的米粮多数也进了原主的肚子。毕竟应燃不在家,两个孩子根本抢不过她,也不敢抢。
    走了半个时辰的路,宁婉的两条腿倒是不酸,只不过肚子饿,脑袋瓜又有些疼,所以整个人虚弱的很。好不容易按照记忆找到了布庄,宁婉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位娘子好。”掌柜热情的迎了上来,“啊哟,是宁娘子啊。”
    是的,原主认识掌柜的,原主每个月能从应燃手中拿到150文钱,来县城的时候买过吃的,也买过穿的。原主手中的钱少,去过好几处布庄和成衣铺子,不是被赶出来就是被嘲讽,只有这里的掌柜态度温和,笑容迎人,所以原主最喜欢来这里。
    第3章
    “掌柜的,我想问一下,你们这里收云锦吗?”原主就是被流放了,性格也高傲,喜欢拿鼻孔看人,但是在这个掌柜面前,她的态度倒是不错。大概是怕态度差了,这个掌柜也看不起她吧。
    “云锦?”女掌柜有些意外,这个一看就是很穷的娘子有云锦?女掌柜阅人无数,这个娘子刚来的时候,她就看得出她没什么钱,很拘谨,又装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但是,她通身的气派和娇气也在,这样的人,不像是穷人家出来的。所以女掌柜怀疑,这大概是哪里的落魄千金。
    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掌柜对原主态度好,一则是做生意和气生财,二则是如果是落魄的千金,说不定手中也宝贝呢?
    这不,今天就来了。
    “普通的云锦大概三百两银子一匹,再往上的,还得看货,不知道宁娘子手中的云锦是什么样的。”
    宁婉心一惊,云锦这么贵?比马还贵?好在她没有换马。她放下背篓,把旧衣服打开:“掌柜请看,云锦在这里。”
    女掌柜身为布庄掌柜,对布料自然也是了解的。只不过,云锦这等珍贵的布料,她也是从来没有见过,要知道在市面上,有些夸张的说法,云锦是千两银子难求。她摊开被宁婉折叠起来的云锦,竟也没有留下折痕。只是:“宁娘子,实话说,我不懂看云锦,你如果放心的话,我可以用最低价收下,如果收便宜了,你下次来了,我再补你钱。不过,我想知道,这云锦的来历正派吗?”
    宁婉道:“来历正派,是我从京城来的时候带来的。”
    从京城来?
    女掌柜似乎明白了。县城有个矿山,朝廷会发配流放的人来这里挖矿,当中不缺有身份的人,所以那些人手中不缺好东西流出。她就觉得这宁娘子看上去不俗,原是京城来的。像这样的人,一般人都不会得罪。一则来这里流放的贵人,随时都有翻牌回去的机会,如果得罪了,保不准人家回去后会对付你。二则就算人家没有回去,难保在京城里没有亲戚朋友,万一人家委托亲戚朋友来对付你呢?
    女掌柜的笑容灿烂了几分:“来历正派就好,我看宁娘子的这些云锦,按照三百两一匹,这些可换七十五两银子,我先给你七十五两银子,到时候少了再补,你看如何?”
    宁婉道:“七十五两够了,少了也不用补了,权当之前多谢掌柜的照料,这份情谊我心里记着,往后有机会了,我定当报答。不过七十五两银子我拿去是不方便的,掌柜的可否给我七张十两一张的银票,再给我五两银子的散银?”夏国的银票最大面额为一千两银子,最小面额为一两银子。
    女掌柜听宁婉这样说,自然没有不愿意的:“当然可以的,宁娘子请稍等,我去准备。”她把云锦小心翼翼的收起来,这四分之一匹的云锦,也是不小了,更重要的是少见,她已经琢磨着拿去谁家了。
    等女掌柜再出来的时候,已经细心的把宁婉的钱分好了,七张十两的银票、四个一两的银子、余下的碎银铜板也凑够了一两。
    宁婉数了之后,接了钱:“掌柜,我想问一下,这县城里,哪家的药馆比较和善?”
    宁婉的头包扎的那么明显,女掌柜自然知道她的用途:“我平日里有个小病小痛,都喜欢去和丰药馆。”
    宁婉听明白了她的话,便告辞了。
    等宁婉从药馆出来之后,已经是两刻钟后了,七十五两银子只剩下五十五两了。药馆的大夫看到她后脑的伤之后,都惊呆了,直说她还能活着,那就是个奇迹。
    宁婉心想,奇迹是不可能是有奇迹的,原主是死了的。也因此,伤势严重,用的药稍微贵些。宁婉家里还有四分之三匹的云锦,她为了身体,舍得用好药,还抓了一些参须来泡茶喝,补身体。
    出了药馆,背篓里除了药和煎药锅什么都没有,她又去路边的小摊子吃了午饭,原主去过好几次的那家,她一口气吃了一碗馄饨,两个肉包子。
    吃好之后,宁婉又买了二十个肉包子打包。把应燃、应麒和应麟的量也算上了。宁婉是要和应燃过一辈子的,他们当初是皇上赐婚,不管是和离还是休书,都要皇上许可。而以目前的情况,皇上会把心思花在一个被流放的庶民上?所以不可能。
    既然她一辈子要和应燃捆绑在一起,她就要和应燃以及孩子打好关系。她可不想一辈子以这样的情况相处下去,就算可以各自过各自的,可也得像朋友一样吧,毕竟她的服役靠应燃,她在这里的人生安全也靠应燃。
    所以,她和应燃是搭档,既然是搭档,搭档的身体她应该照顾到。搭档越强,她的安全就有保障。
    而以应燃目前对她的态度,就差掐死她了,所以要刷应燃的好感度,达到朋友的程度,大概对小崽子好是最快的途径了。
    哎……宁婉叹了一声气,又想骂无辜的草了。
    接着,宁婉又去买了粮食和日用品。她力气小,买不了太多的,就买了五斤精米、五斤梁米、五斤精细麦粉。梁米指的是精细的栗米,栗米因为小,去壳非常不方便,所以四文钱一斤,但壳没怎么处理。而梁米却是把栗米的壳处理的非常干净,得七文钱一斤。
    宁婉可吃不来刺嗓子的食物,她能大胆的吃细粮,有两个原因,一是原主本来就是自私的性格,能吃好的绝对不吃坏的,就算吃了上一顿没有下一顿也没有关系。二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接着又去买了两斤五花肉、两斤排骨。至于蔬菜和鸡蛋她没买,到时候去大石村的村民家买,因为多了她背不动。
    买了这些之后,她又去了成衣店里,给两个孩子各买了两身短打,两身细棉做的里衣里裤。给自己买了两身细棉做的里衣里裤,以及棉布做的襦裙套装,上面是短衣下身是束腰的裙子,一套是水蓝色,一套是米黄色加点暗红色的镶边和腰带,都是素色。
    之后又买了胰子、油盐酱醋、糖以及其他的一些调料等。
    买好这些,宁婉再去买了一些针线就没再买了,今天这一趟,排除药费,花了1两银子不到。55两银子,剩下54两112文了。
    回到服役坊,已经是午后了,很多人家已经吃了午饭。不过服役坊的精气不太好,毕竟壮的都去矿山了,留下的不是老幼就是生病的,当然也有她这样的妇女,但是很少。
    宁婉来到家门口,院子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里面的。服役坊是一户一院子的,刚开始的时候,院子的围墙很矮,不足一米高。院子的大门也是木栏栅,还破破烂烂的,是他们被分配到这个院子之后,应燃为了孩子的安全,带着应家人在每晚上从矿山回来之后,加班加点的修缮上去的,直到现在,院子的围墙都和房子差不多高了。
    宁婉推开院子的大门,只见原本在里面玩泥巴的两个孩子像受惊的兔子似的,马上缩到了角落里,仿佛这样就能掩耳盗铃。
    宁婉看向他们,而他们也眼巴巴的看着宁婉。
    宁婉想了想问:“你们午饭吃了吗?”
    只见小的捂住了嘴巴,大的头摇晃的像拨浪鼓一样。
    这小的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宁婉也不知道他们午饭是怎么解决的,她也不想这个。只道:“我给你们买了两套衣服,晚上家里烧点热水,你们从头到尾都洗一遍,换上新衣服。”她虽不知道怎么和他们相处,但是既然可能会一辈子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自然也会力所能及的承担起这个身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新衣服?
    应麒的眼睛睁大了?六岁的他已经很懂事了,所以有些怀疑的看着宁婉。婶婶给他们买了新衣服?婶婶为什么会给他们买衣服?
    应麒在思考的时候,三岁的应麟也瞪大了眼睛。三岁的小崽崽还不懂事,就是穿着破裤子露着屁股,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但是,那是在没有对比的情况下。现在猛然听到娘亲买了新衣服,他就有些好奇了。躲在哥哥身后的小脑袋不停的往宁婉的背篓里看。
    三岁的孩子并不怎么记事情。就算流放的这半年来,原主对他不管不顾,甚至多次在他亲切的想要去抱的时候,也被原主冷漠的拒绝了,甚至推开。但是孩子对娘亲的依赖和期待是天性,他依然会委屈巴巴的看着原主。
    只不过,这半年来,他被原主推开的次数多了,他变得有些怯怯的了。
    宁婉瞧见他那可怜又清澈的眼神,心头微微震动。就像看电视一样,看见电视里播放的凄惨的小崽崽,心头也会被触动。
    于是,她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两个大肉包,大肉包是用之前包云锦的那件旧衣服包着的,用来包云锦的旧衣服自然是干净的。原主虽然懒惰又自私,但世家出身,很爱干净,这里没有人伺候她,她又没有多余的钱买衣服,所以自己的衣服倒是也洗的干干净净的。
    “一人一个,拿去吃吧。”宁婉把大肉包递给他们,有些不自在的道。
    第4章
    看到白白胖胖的包子,应麒和应麟的眼珠子瞪的更大了,两人在半年前,应家被流放前还是肉嘟嘟的,现在瘦的骨头都要凸出来了,这面黄肌瘦的,就差皮包骨了。所以瘦巴巴的脸上,一双瞪大凸出的眼珠子,看起来倒是像饱满一点的骷颅头了。
    只不过:“婶婶,我们不饿。”应麒咽了咽口水,拉着弟弟道。他不敢去拿,以前婶婶都会抢他们的吃的,现在竟然给他们包子了,他不敢。
    但是,应麒管得住自己,却管不住三岁的应麟啊。只见应麟从哥哥的后面出来了,迈着小短腿朝着宁婉走去。他的小鼻子一动一动的,以前娘亲给他东西,他都可以吃的。就算这半年来,娘亲在他靠近的时候,无数次的推开他,但他年纪小不记事,一看到娘亲给他吃的,他还是馋着嘴欢快的跑过去了。
    “弟弟。”应麒拉住堂弟,不让他过去。难道他忘记婶婶会推开他,会骂他吗?
    但是,六岁的应麒因为这半年来过的并不好,所以力气并不大。甚至他经常把自己的粮食节省下来给弟弟吃,即便两个人都面黄肌瘦的,弟弟非要朝着宁婉走去,他拉的也吃力。
    宁婉见状,自己上前几步,来到两个孩子的面前并蹲下。
    那一瞬间,应麒直接挡在弟弟面前,他双手张开,求饶道:“婶婶,你不要骂弟弟,不要推弟弟,弟弟还小不懂事,你骂我打我吧,是我没带好弟弟。”
    如果不是这孩子的眼神认真而清澈,宁婉都要怀疑,这是一朵小绿茶花了。她拿出两个大肉包,刚要塞进他们的手里,但看到他们玩过泥巴的手,她皱了皱眉:“你们去把手洗干净,洗干净给你们肉包吃。”
    “我马上带弟弟去洗手。”应麒牵着弟弟就往外走,他是带弟弟去村子里的河边洗手,但是他没指望洗完手真的有肉包吃。他只是不想婶婶因为他们没洗手而骂他们。
    和他相比,应麟就高兴了:“洗手吃肉包……洗手吃肉包……”
    看着他们往外走,宁婉问:“你们去哪里?”
    应麒吓了一跳,以为婶婶反悔了,不等他们洗手就想骂他们了,他赶忙道:“我带弟弟去河边洗手。”
    宁婉真是无奈:“在家洗。”她之前去厨房的时候,看到木桶里有水。“快去。”
    应麒不敢违背婶婶的话,马上带着弟弟去淘水洗手。
    宁婉也跟着进了厨房,她先把二十个肉包拿了出来,用淘箩装了起来,放在桌子上。然后又把五花肉、排骨、细粮等东西拿了出来。她在现世是自己租房子住,空余的时候都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也会下厨,不敢说厨艺有多好,但是家常便饭还是会的。
    宁婉把这些放下,便去了屋子,拿出衣服。
    等她从房间出来,看见两个孩子在厨房门口拉拉扯扯的。应麟想要去厨房拿肉包,应麒拉着他不让他去。看到宁婉出来,两人像是受惊了一般,小心翼翼的看着她。
    宁婉也不说话,去厨房拿了两个包子,给了他们一人一个。应麟快速的接了包子,一口咬了下去:“好此,哥哥次。”小家伙的口齿都不清楚了。
    应麒看着被塞进手里的包子,见婶婶已经进了厨房没理睬他们了,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闻了闻包子,是熟悉的肉包子的香味,太久太久没有闻过了。他不明白婶婶为什么今天给他们肉包子吃,他才六岁,还没有成熟到可以想清楚大人的用意。他看着弟弟吃的满嘴是油的,不舍的把包子藏进了怀里。他是大孩子了,不吃肉包子没关系的,弟弟还小,要吃肉包子补身体。
    宁婉并不知道外面的事情,她洗好了排骨,放进锅里,放了几片生姜,然后准备点火。
    可是,问题来了,这个年代没有打火机就算了,连火柴都没有,而点火的方式有三种:钻木取火、金燧取火、石敲火。可不管是哪种,都是宁婉不会的。
    而一般的老百姓家里,都是有火折子的。火折子的时效比较短,快则几个时辰,慢则两三天。所以很多老百姓会在点火之后,再做火折子,方便于做下一顿饭的时候,直接用火折子取火。
    可应家久不开火,根本没有火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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