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他知道他不是独一无二,反而是之中最不堪的,余海天在他心中才会轰然倒塌的那么严重。
爱之深,恨之切,就是如此。
余朗愉快的看着余海天嘴角抽了抽,然后任劳任怨的,把他的小脚丫子放在手掌里,仔细的给他掰脚指缝。
哈,重生果然是件好事,他以前只有给余海天洗脚的份儿,余海天哪能给他洗脚啊。
洗完另一只,余朗愉快的把另一只伸了过去,你说,他怎么只有两只脚呢,要是有十七八个,那该多好啊,最好让余海天给他洗脚洗到地老天荒。
余朗被洗脚洗的乐不可支,余海天洗脚洗的郁闷非常,这幸好现在余朗只有五岁,要是十五岁,余海天非把这破孩子一巴掌打墙上去。
洗完了,余海天把儿子抱住来,用了一块浴巾裹上,捏了余朗一下小鼻子,“看你乐的,折腾了你老子一圈,高兴了吧。”
余朗知道余海天观察力敏锐,他根本没有准备瞒过他,他的年纪就是他最大的遮掩,余海天顶多就会觉得他调皮,不过过犹不及啊啊。
“爸爸,爸爸。”余朗高兴地扑到了余海天怀里,搂着余海天的脖子,很有稚气的的宣称,“爸爸你现在给我洗脚,等到你老的走不动的,我也会给你洗的。”
老得走不动了?宝贝儿你这是有孝心啊,还是诅咒啊。
鉴于余朗的年龄,余海天愉快的相信,这是自己儿子的孝心,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对他儿子这么好,等他他老了以后,合该他儿子死命的孝顺他。
不管他会不会老年痴呆,儿子的孝心他必要要领啊。
瞧瞧,谁家的儿子有他儿子孝顺啊,五岁就知道给他老子洗脚了。
回头他就跟自家老头子显摆显摆去,这种孝顺儿子才不白养啊。
浑不知被自己儿子连一句没影的话就哄得屁颠屁颠的,余海天喜滋滋的抱着裹在浴巾里的余朗出了浴室,倒是余朗倚在余海天胸前,看到余海天那高兴劲,终于明白了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他的都不知道余海天会被一句话说成这个样子,也对,现在的余海天可不是那个在商场上混了十几年刀枪不不入的霸王,他现在是一个连大学校门都没有出,连结婚年龄都不够的未婚爸爸。
好哄,是在是太好哄了,就连以前他哄他那个小情的时候,嘴皮子都不管用,非要真金白银才成,好话?一毛钱都不花的好话谁不会说啊,余海天比他的小情人都好搞定啊,余朗嘘声了半响,早知道余海天这么好哄,他早就搞定余海天了,现在也不晚啊,凭他纵横情场的那张嘴巴,非用甜言蜜语,把余海天哄的晕头转向不成。
哈哈,余朗放佛看到自己光明的未来了。
余朗正得瑟呢,就瞧着他生活里的一片乌云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
余海天查看了一下外面的温度,给余朗换上了一条海蓝色的小短裤,和一条白色的短袖背心,没有穿袜子,抱着就下了楼。
他们下楼的时候,比平常晚了一点,余海天还在上大学,上午有一堂课,余海天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可惜不能翘掉,不然他可以陪小宝贝去游乐场了,
余海天把自己肩上的小宝贝放在自己身边的座位上,难得小宝贝没有下楼就找他妈,这让他很高兴的,他没有看见自己老婆,也没有给自己找不痛快,把他老婆叫过来,,就一屁股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宝贝儿,要不要爸爸喂你?”
余朗对着自己的菠菜牛奶粥憋了憋嘴,“我不要吃这个。”
余朗的早餐是一杯水果汁,一碗菠菜牛奶粥,两个小汤包。
对着面前的菠菜牛奶粥,余朗非常不快。
余朗有一个毛病,不喜欢喝牛奶,虽然他从小到大没有断过,但是从骨子里他依旧不喜欢喝牛奶,牛奶他还可以勉强的喝下去,但是千万不要在他面前放上什么牛奶浓汤,牛奶粥,这些会让无限放大牛奶之中的奶香味的东西。
全余家都知道这点,除了牛奶,千万不要让小少爷面前出现任何的奶制品,影响到小少爷的食欲,先生能扒掉你的皮。
余海天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谁干的?”收拾包袱给老子滚蛋啊。
“给小爷我滚蛋。”余朗趴在余海天的肩膀上叫嚣,把余海天那半句话说了出来,真心的,他希望这个做菠菜牛奶粥的人立刻滚到天边去。
他用自己的屁股想想都知道,能有胆子把牛奶粥端到他面前的人,给他吃牛奶粥的人,只有一个,甚至于至于全世界,也只有一个人,他的现任亲妈安蕙兰。
要是别人,他还不让他滚呢,让滚的就是安蕙兰。
在余朗重生之后,时隔四十五分钟,余朗第一次看见了自己的现任亲妈——穿着蓝色长裙,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安蕙兰。
☆、4 重生
安蕙兰是个很幸运的女人,出生在一个公务员的家庭里,他爸还是一个小干部,家境小康,衣食无忧,又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从小学习钢琴,脸蛋长得也很漂亮。
初中的时候,和余海天上的一个学校,余海天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安蕙兰一进校门,长得漂亮就成了校花,因为会弹钢琴,被学校里的人称为钢琴公主。
余海天早熟的厉害,估计当时也只不过想和这个校花玩玩,没想到玩出了人命。
当时,如果安蕙兰把怀孕的事一说,就一个结果,拿一笔营养费,打胎。不过,架不住安蕙兰聪明啊,她居然瞒的滴水不露的,把孩子生了下来。
抱着孩子,把余海天堵在了校门口,看着娃娃,当爹的余海天当时就傻眼了。
安蕙兰幸运之处在于,余海天对这个孩子太投缘了,爱不释手的,心肝似的,投缘到压根就不忍心这孩子成为私生子,为了当一个便宜爸爸,他愣是扛住余家的压力,被他爸拿皮带抽的半个月都没有下来床,把安蕙兰娶进了家门。
安蕙兰麻雀变凤凰,母凭子贵的,成为了T城余家的少夫人。
简直闪瞎了一群人的狗眼,惊吓掉了满城人的下巴。
余海天啊余海天,你怎么不明说啊,你要是早说你这么稀罕第一个儿子,我早就让我家闺女去就你门口跳脱衣舞了,我的女儿个个赛仙女一样的漂亮,还买一赠俩。
余海天此举,悔的有女儿的人家差一点没有吐血啊。
余朗就这么的长到了五岁,当时生他的时候,余海天年纪小,只有十五岁,安蕙兰更是只有十四岁,压根就没有到法定的年龄,说是结了婚,其实压根就没有领证,只不过是摆了酒席而已。
爱之深,恨之切,就是如此。
余朗愉快的看着余海天嘴角抽了抽,然后任劳任怨的,把他的小脚丫子放在手掌里,仔细的给他掰脚指缝。
哈,重生果然是件好事,他以前只有给余海天洗脚的份儿,余海天哪能给他洗脚啊。
洗完另一只,余朗愉快的把另一只伸了过去,你说,他怎么只有两只脚呢,要是有十七八个,那该多好啊,最好让余海天给他洗脚洗到地老天荒。
余朗被洗脚洗的乐不可支,余海天洗脚洗的郁闷非常,这幸好现在余朗只有五岁,要是十五岁,余海天非把这破孩子一巴掌打墙上去。
洗完了,余海天把儿子抱住来,用了一块浴巾裹上,捏了余朗一下小鼻子,“看你乐的,折腾了你老子一圈,高兴了吧。”
余朗知道余海天观察力敏锐,他根本没有准备瞒过他,他的年纪就是他最大的遮掩,余海天顶多就会觉得他调皮,不过过犹不及啊啊。
“爸爸,爸爸。”余朗高兴地扑到了余海天怀里,搂着余海天的脖子,很有稚气的的宣称,“爸爸你现在给我洗脚,等到你老的走不动的,我也会给你洗的。”
老得走不动了?宝贝儿你这是有孝心啊,还是诅咒啊。
鉴于余朗的年龄,余海天愉快的相信,这是自己儿子的孝心,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对他儿子这么好,等他他老了以后,合该他儿子死命的孝顺他。
不管他会不会老年痴呆,儿子的孝心他必要要领啊。
瞧瞧,谁家的儿子有他儿子孝顺啊,五岁就知道给他老子洗脚了。
回头他就跟自家老头子显摆显摆去,这种孝顺儿子才不白养啊。
浑不知被自己儿子连一句没影的话就哄得屁颠屁颠的,余海天喜滋滋的抱着裹在浴巾里的余朗出了浴室,倒是余朗倚在余海天胸前,看到余海天那高兴劲,终于明白了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他的都不知道余海天会被一句话说成这个样子,也对,现在的余海天可不是那个在商场上混了十几年刀枪不不入的霸王,他现在是一个连大学校门都没有出,连结婚年龄都不够的未婚爸爸。
好哄,是在是太好哄了,就连以前他哄他那个小情的时候,嘴皮子都不管用,非要真金白银才成,好话?一毛钱都不花的好话谁不会说啊,余海天比他的小情人都好搞定啊,余朗嘘声了半响,早知道余海天这么好哄,他早就搞定余海天了,现在也不晚啊,凭他纵横情场的那张嘴巴,非用甜言蜜语,把余海天哄的晕头转向不成。
哈哈,余朗放佛看到自己光明的未来了。
余朗正得瑟呢,就瞧着他生活里的一片乌云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
余海天查看了一下外面的温度,给余朗换上了一条海蓝色的小短裤,和一条白色的短袖背心,没有穿袜子,抱着就下了楼。
他们下楼的时候,比平常晚了一点,余海天还在上大学,上午有一堂课,余海天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可惜不能翘掉,不然他可以陪小宝贝去游乐场了,
余海天把自己肩上的小宝贝放在自己身边的座位上,难得小宝贝没有下楼就找他妈,这让他很高兴的,他没有看见自己老婆,也没有给自己找不痛快,把他老婆叫过来,,就一屁股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宝贝儿,要不要爸爸喂你?”
余朗对着自己的菠菜牛奶粥憋了憋嘴,“我不要吃这个。”
余朗的早餐是一杯水果汁,一碗菠菜牛奶粥,两个小汤包。
对着面前的菠菜牛奶粥,余朗非常不快。
余朗有一个毛病,不喜欢喝牛奶,虽然他从小到大没有断过,但是从骨子里他依旧不喜欢喝牛奶,牛奶他还可以勉强的喝下去,但是千万不要在他面前放上什么牛奶浓汤,牛奶粥,这些会让无限放大牛奶之中的奶香味的东西。
全余家都知道这点,除了牛奶,千万不要让小少爷面前出现任何的奶制品,影响到小少爷的食欲,先生能扒掉你的皮。
余海天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谁干的?”收拾包袱给老子滚蛋啊。
“给小爷我滚蛋。”余朗趴在余海天的肩膀上叫嚣,把余海天那半句话说了出来,真心的,他希望这个做菠菜牛奶粥的人立刻滚到天边去。
他用自己的屁股想想都知道,能有胆子把牛奶粥端到他面前的人,给他吃牛奶粥的人,只有一个,甚至于至于全世界,也只有一个人,他的现任亲妈安蕙兰。
要是别人,他还不让他滚呢,让滚的就是安蕙兰。
在余朗重生之后,时隔四十五分钟,余朗第一次看见了自己的现任亲妈——穿着蓝色长裙,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安蕙兰。
☆、4 重生
安蕙兰是个很幸运的女人,出生在一个公务员的家庭里,他爸还是一个小干部,家境小康,衣食无忧,又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从小学习钢琴,脸蛋长得也很漂亮。
初中的时候,和余海天上的一个学校,余海天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安蕙兰一进校门,长得漂亮就成了校花,因为会弹钢琴,被学校里的人称为钢琴公主。
余海天早熟的厉害,估计当时也只不过想和这个校花玩玩,没想到玩出了人命。
当时,如果安蕙兰把怀孕的事一说,就一个结果,拿一笔营养费,打胎。不过,架不住安蕙兰聪明啊,她居然瞒的滴水不露的,把孩子生了下来。
抱着孩子,把余海天堵在了校门口,看着娃娃,当爹的余海天当时就傻眼了。
安蕙兰幸运之处在于,余海天对这个孩子太投缘了,爱不释手的,心肝似的,投缘到压根就不忍心这孩子成为私生子,为了当一个便宜爸爸,他愣是扛住余家的压力,被他爸拿皮带抽的半个月都没有下来床,把安蕙兰娶进了家门。
安蕙兰麻雀变凤凰,母凭子贵的,成为了T城余家的少夫人。
简直闪瞎了一群人的狗眼,惊吓掉了满城人的下巴。
余海天啊余海天,你怎么不明说啊,你要是早说你这么稀罕第一个儿子,我早就让我家闺女去就你门口跳脱衣舞了,我的女儿个个赛仙女一样的漂亮,还买一赠俩。
余海天此举,悔的有女儿的人家差一点没有吐血啊。
余朗就这么的长到了五岁,当时生他的时候,余海天年纪小,只有十五岁,安蕙兰更是只有十四岁,压根就没有到法定的年龄,说是结了婚,其实压根就没有领证,只不过是摆了酒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