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程也注意到了夏喻,但没有上前打招呼,这个时候她是‘艾米’来着。所以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然后就拉开了吉他包,取出了自己的琴。又一会儿,有人在她背后叫她,于是她跳上了舞台,和乐队一起演出。
    这是下午认识的乐队,人家缺一个吉他手,同时惊艳于程程的技术,于是约好今天晚上在露天酒吧的演出,程程来帮帮场子。
    露天酒吧的灯光很糟糕,感觉上至少落后主流设计好几年了。而且审美真的很糟糕,显得非常俗气。
    直到程程的登场,当她扫过吉他的琴弦,那黄金时代浓烈的风格就流泻而出——在她的衬托下,一切都变了,老土俗气反而让这一处舞台有了二十年前,摇滚乐队黄金时代的感觉,复古而直白。
    “那是...程小姐?”助理真的受到惊吓了,他现在陷入了极大的困扰中,一方面觉得还没出名就能放整个剧组鸽子的演员,就不值得喜欢。另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喜欢上这个正在表演的少女。
    她身上强烈的个性化作了实质,以一种舞台风情,叫观众如痴如醉。特别是当她solo的时候,即使是不懂乐队,不懂音乐的人,也会被带入她的情绪中。
    “没想到程小姐吉他弹的这么好,这样说的话,真的挺适合演艾米的...啊,乐队表演真精彩。”助理嘟嘟囔囔的。
    夏喻忽然说:“不是”
    助理:“嗯?”
    “表演不好...”
    以乐队来说,表演是失败的。因为已经完全失衡了,有程程在的地方,观众忽略掉了其他,包括主唱。但这又不能说是她的错,玩乐队的人哪能因为别人收敛自己呢?所以才说玩乐队,要找到合适的队友,彼此成就,而不是遮住别人的光彩。
    在助理迷茫的‘哪里不好’的疑问下,夏喻站起了身,走到了台下,对刚刚下台的程程伸出手:
    “要合作吗?”
    第70章 热潮来袭(10)
    “你的音乐不行...”夏喻非常严肃地指出程程的问题。
    程程, 或者说‘艾米’,以一种看傻逼的表情看他:“你在教我做事?”
    在舞台旁,夏喻邀请了程程合作玩乐队——夏喻确实是有乐队情怀的, 不然也不会写了那么多乐队专供的歌了。只不过,在十几岁的时候,他没有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再之后他成为有名的唱作歌手,就更不可能玩乐队了。
    “你的技术可以,但你的音乐不行。”夏喻坚持自己的看法, 他在音乐上一贯有自己的坚持。
    如果是程程, 这个时候应该能理智考虑夏喻在音乐上的能力, 明白他说这个话是可信的。但她现在是‘艾米’,是自己一个人去对抗全世界的艾米,所以她没有考虑那么多,而是顽强地坚持着自己。
    “说我音乐不行, 还要邀请我合作, 你傻逼吗?消遣人吗?”收好吉他,程程转身就要走。
    夏喻拦住了他,这个常常是‘与世隔绝’,沉浸在自己世界里,像永不长大的小飞侠一样的男孩儿,忽然前所未有地强势起来:
    “我教你,音乐不是那个样子的。”
    想要说明一个人不合适,需要千千万个理由,而想要确定一个人合适,往往只需要感觉。在十几岁的年纪,夏喻也曾经抱着自己的贝斯孤身上路, 以现代人的方式流浪。那个时候他想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大家一起玩音乐,但最后他没找到。
    他遇到过有才华的人,遇到过有个性的人,甚至遇到过能懂他的知音。但是没有用,他的感觉告诉他,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如果要选择一个人和他踏上一段旅途,这些都不行。
    所以,他要寻找的是才华、个性,还是别的什么吗?有一定标准吗?过去他以为有,他以为自己没有选择哪一个人,是因为他们的才华、个性还不够——现在再来看,或许并非如此。
    只是没有遇到正确的那个人而已。
    遇到他,就不用在意才华和个性,不用在意他懂不懂自己了,甚至她在音乐上浅薄的可笑,他也愿意教——他之前好像搞错了什么,一直在等一个人可以不断接近自己,但现实是,他也可以踏出自己那一步,一步一步走过去。
    “你教我?怎么教我?”
    ‘艾米’双手抱胸,微微抬起下巴,下巴尖尖的...有点像猫,夏喻好不容易支楞起来的气势,一下就跑掉了。忍不住左顾右盼,就是不看程程,手动来动去,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又蜷了起来。
    “就...就教你...”
    ‘艾米’似乎是觉得有点儿意思了,见好就收,真的就跟着夏喻走了。
    夏喻带程程回酒店,进自己的房间。
    助理:我特么...【我裂开了.jpg】
    夏喻不在乎助理怎么想,也不在乎他会怎么和江琛报告。程程就更不会在乎了,对于程程来说,回档时是最肆意的,她根本不用考虑这之后的‘连锁反应’,一切都只要当下开心就好。
    夏喻是正经给程程上音乐课,不是那种一板一眼的音乐课,与其说是教程程做音乐,更像是教她怎么鉴赏。先鉴赏,多听多看,然后再形成自己的风格,至于做音乐,那是后面的课程了。
    快要到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程程看着夏喻。夏喻清了清嗓子:“今天先到这里叭...之后我慢慢教你。”
    “你要继续教我?”程程向他确认了一遍。
    夏喻似乎为她的说法迷惑,但也没说什么,只是确认:“是,我继续教你。”
    他从来不是半途而废的人。
    程程知道这有些‘投机取巧’了,但她一点儿也不羞愧,点了点头:“好啊,我会再来找你的。”
    这一次的回档结束之后,程程依旧是每天早上出早课,上午练形体、上表演课,下午练吉他。不过晚上到处赶场子的事就免了,她观察到这一天她不在剧组时夏喻的‘作息’之后,就直接堵人了。
    他说的,要继续教她音乐的。
    夏喻是一个挺有责任心的人,白天要拍戏,不可能叫出来‘上课’,所以程程选择了晚上的时间。至于强买强卖,担不担心人家不买账,那是没有的——程程就是再傻,也该感觉到了,夏喻对她有相当程度的好感。
    挺好,说明快两年了,夏喻喜欢的类型一点儿没变。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她意识到了,并且利用了他对她的好感。
    虽然觉得她奇奇怪怪的,但他并没有拒绝她。
    每次回档都来上‘夏喻老师’的课,程程才明白夏喻为什么说她的音乐不行。她是跟着白浩学了吉他,而且在这么多次回档里积累了不少音乐素养,结合她曾经的声乐基础,以及上辈子做偶像歌手的经历...她的音乐糊弄外行人,甚至糊弄某些同行,是够了。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她的音乐缺乏内涵,连个态度都没有——说到底,她从一开始就不是奔着音乐来的,所以根本没考虑过这些。
    现在夏喻是在替她补课。
    因为有不算差的积累,所以一旦有个水平高的人给她点拨通了,这一点上程程是成长很快的。也就是二十来次课吧,程程就觉得可以了——不是说音乐上她到头了,而是剩下的靠夏喻上课,用处就不大了。
    边际效应递减嘛。
    于是每一个2014年6月28日的夜晚,程程又恢复了之前的安排,到处赶场子。在一个看不到天明的夜晚里,无尽地挥洒自己的音乐、自己的能量。
    这个夏天,真是永远不能结束了。
    程程再一次遇到夏喻,已经是一次路灯演出时的事了。说是路灯演出,其实就是街头演出,找个演唱也不算扰民的路灯下,有一把吉他就能开整,所有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就痛痛快快唱自己。
    这类演出的质量可想而知不会太高,玩乐队的人,稍微有些能力的,应该也是接有偿演出,再不然就是圈子内的玩耍。街头表演,那不就是卖艺了?一个人、一把吉他就行的民谣,卖艺的挺多的。一个乐队家伙那么多,街头卖艺的几乎看不到。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总有一些‘独特的家伙’,偏要和别人不一样呗。
    程程就临时组了一个乐队,人家是一个两人乐队,一男一女,有一把吉他,一个键盘手,到处流浪,做街头演出。卖艺的钱足够,他们就这样生活,卖艺的收入少,就会在一个城市稍微停留,找地方打零工,挣出旅费来。
    他们三个人在一个人流量不算小的街道旁,一盏路灯下,自顾自表演起来。
    与其说是表演,不如说是程程在和这个乐队交流音乐,玩儿的还挺高兴。
    夏喻透过围观的人群,一下看到了人群里的程程。她穿一件麻质衬衫,一条蓝色的半身长裙,耳朵上挂着羽毛耳环,静静地弹吉他,眉目如画。忽然之间,就叫这个盛夏也浪漫了起来。
    他没有离开,也没有上前,就站在原地,看她静静地演奏。在夏喻的眼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也自成一个世界,然后其他所有人算一个世界——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明知道她不可能来到自己的世界,但还是会为发现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振奋。
    对于此刻的夏喻来说,他不需要她走向自己,自己也不需要接近她。他只要知道世界上有她这样一个人,他就觉得特别快乐,仿佛长长久久的孤单都得到了慰藉——原来,他一直一直是在等待她啊。
    原来如此,恍然大悟。
    直到这一场小小的路灯演出结束了,夏喻才小小地朝她招手。程程走了过来,这次换她主动了,她问他:“要合作一次吗?”
    整个世界繁花盛开——去他妈的她不需要走向他,去他妈的他也不需要接近她!
    “好啊好啊!”
    他热热烈烈拉住她伸过来的手,然后就跟她走了。
    小助理:...【这剧情什么鬼.jpg】【眨眼之间,我错过了一季jpg】【江哥救命.jpg】
    程程轻车熟路地带着夏喻来到了一个酒吧,她在过去数次回档中都来过这个场子,可以说是很熟悉了。轻易地带着夏喻走了酒吧后门,叫所有人都当他俩是今天来拼盘的乐队人。
    这个当是那个邀请的,那个当是这个邀请的,于是没一个人发现问题。
    主要是两个人都太坦然了...程程是因为之前来过几次,以及这是回档。夏喻则是因为程程在这里,不是他一个人面对自己世界以外的世界了。
    程程还找到老板,给夏喻借到了一把贝斯......
    这家酒吧今晚有拼盘演出,主题是‘摇滚马拉松’。说的更明白一些,就是大家都是玩摇滚的,接力演出,一直不停,彻夜狂欢,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
    更纯粹的是,今晚的演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观众,大家都又是乐队,又是观众,很有古早国内乐队圈子的意思了——那个时候这个圈子小,外人看着都当他们是妖怪。除了极少数乐队,大多数乐队的场子,真的就是别的乐队充观众。
    “等一会儿你不要开口,我来唱!”程程警告了夏喻一声,然后给他要了一杯酒:“他要一杯月光马天尼,我的话,一杯苏打水!”
    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戴着鸭舌帽的夏喻应该不会被认出来...但是他一旦开口,那么具有辨识度的声音和唱功,想要不被认出来就太难了!在场可都是玩音乐的,就算主流音乐圈和他们之间有一道壁,大家表态看不起主流音乐圈的庸俗和商业,可实际上也是会关注的。
    月光马天尼调好,夏喻和程程碰了一下杯,就喝了一大口。然后就低头商量起待会儿演奏的曲目了:
    “我喜欢的《春光》要有,你呢?”
    ......
    夏天的空气实在是有些滚烫了,哪怕是在室内,空调开的足够低了,在摩肩擦踵的场子里,程程还是能感受到了不断升高的温度。大家看着一场精彩,或者不那么精彩,激情,或者不那么激情的演出,越来越兴奋起来。
    轮到程程和夏喻时,两人走到了中心位置——连舞台都没有,就在原本酒吧的舞池里,中心空出来一块,要表演的就可以上。
    “《春光》带给大家!”程程一直在扮演艾米,这个时候艾米也终于不再是酷女孩儿的样子,快乐地笑了起来。
    吉他绚丽的solo,然后是贝斯不动声色而极有质感的配合。夏喻也觉得神奇,明明两人从没有配合过,却合拍到不可思议,怎么来怎么有——这当然是古怪的,只是被音乐荷尔蒙弄得上头了之后,这些都无暇他顾了。
    程程倒是知道他们这么合拍的原因,一个是她单方面和夏喻合作过很多次了,她了解夏喻。另一个是她的音乐里,受夏喻的影响很大,他们的风格自然就有微妙的相似,合在一起也是很有默契了。
    程程的声音辨识度不高,但她的唱功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再加上上辈子的舞台经验,hold住当下这小小舞台当然是手拿把攥。她很自如地挥洒一位主唱的魅力,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很快乐,沉浸进去了。
    两人连演三首曲目,才轮到别人上。
    两人下场之后,程程还觉得不够过瘾,一首有着强烈的舞曲风格的曲子被奏响时,她把吉他交给了夏喻,自己就舞到了舞池中央。
    大家都是来参加‘狂欢’的,自己不表演的时候,就跟着音乐节拍扭就是了,疯狂宣泄着自己的快乐与精力。这个时候,程程的舞蹈在其中就显得过于专业了,十分显眼,也十分吸睛。
    大家给她让出了地方,就看到她一只手牵着裙角,以拉丁强烈的节奏合风情去演绎乐队的音乐。节奏精准,力量强悍,美丽而富有攻击性,魅惑而极其缠绵悱恻——很明显,因为她,场子内的气氛更加火热了。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一首曲子结束了,大家还在起哄,让程程再来。
    程程也不怯,果然继续跳,踢踢踏踏,仿佛不会累一样。真的累到喘不上气了,她才扑到吧台那儿,倚着吧台:“水,给我水!”
    调酒师大笑着倒了一杯清水给她,夏喻端起来递给位置较远的她。程程没有手接,而是一只手按在夏喻的手腕上,低下头一下一下啜饮杯中的清水——夏喻忽然就想到了鸟浴盆中的鸟雀。
    思维在无边无际中发散,他忽然就想到,人类好像很喜欢把漂亮的鸟雀关进笼子里,看它们轻盈地跳跃、动人地鸣叫...留下可以飞翔的、自由的美丽生灵,似乎也是一种本能。
    稍微休息了一会儿,程程又拉着夏喻去表演。现在大家都知道他们俩了,主要是知道程程了。虽然不知道这姑娘哪来的,但人漂亮,会跳舞,简直迷死个人——至于乐队,嗯,这姑娘的吉他也很强啊。
    不过没人想说去挖这个女吉他手,因为稍微有点儿眼力的人都看出来了,弹贝斯的是个大神,真正的大神!是厉害到根本不该出现在这种场子的那种。人这么低调,看着就像是陪女吉他手来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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